唐故江西觀察使韋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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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江西觀察使韋公墓誌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諸題“唐故”或有或無。或有“銘”字,或無“銘”字。皆從舊本。石本多用“大唐”字。韋丹《新史》列之《循吏傳》。皆取公《墓志》及杜牧所作《遺愛碑》為之。

公諱丹,字某,姓韋氏。[1]六世祖孝寬,仕周有功,以公開號於鄖。[2]鄖公之子孫,世為大官,[3]唯公之父政,卒雒縣丞,贈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孫從太師魯公真卿學,太師愛之。[4]舉明經第,選授峽州遠安令,以讓其庶兄,[5]入紫閣山,事從父熊。通五經,登科,[6]歷校書郎、咸陽尉,佐邠寧軍。[7]自監察御史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遷起居郎。吳少誠襲許州,拜河陽行軍司馬,未行,少誠死,改駕部員外郎。[8]新羅國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魚,往吊立其嗣。故事,使外國者,常賜州縣官十員,使以名上,以便其私,號“私覿官”。公將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國,不足於資,[9]宜上請,安有賣官以受錢邪?”即具疏所以。上以為賢,命有司與其費。[10]至鄆州,會新羅告所當立君死,還拜容州刺史、容管經略招討使。始城容州,周十三里,置屯田二十四所,[11]化大行。詔加太中大夫。順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鄭滑行軍司馬。[12]始至襄陽,詔拜諫議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權臣,謇然有直名,遂號為才臣。

劉辟反,圍梓州,詔以公為東川節度使、御史大夫。[13]公行至漢中,上疏言:“梓州在圍間,守方盡力,不可易將。”征還入議蜀事。[14]劉辟去梓州,因以梓州讓高崇文,[15]拜晉、慈、隰等州觀察防禦使。[16]自扶風縣男進封武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17]將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張職,為國家費,不如屬之河東便。”上以為忠。[18]一歲,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觀察使;以晉、慈、隰屬河東。[19]公既至,則計口受俸錢,委其余於官。罷八州無事之食者,[20]以聚其財。始教人為瓦屋,饒於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於場,度其費以為估,不取贏利。凡饒瓦於官,業定而受其償,從令者免其賦之半,逃未復者,官與為之;貧不能者,畀之財。[21]載食與漿,親往勸之。為瓦屋萬三千七百,為重屋四千七百,民無火憂,暑濕則乘其高。別命置南北市,營諸軍。歲旱,種不入土,募人就功,厚與之直,而給其食,業成,人不並。為長衢,南北夾兩營,[22]東西七里,人去渫汙,氣益蘇。[23]復作南昌縣,徙廄於高地,因其廢倉大屋,馬以不連死。[24]明年,築堤扞江,長十二里,疏為鬥門,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25]“無此堤,吾屍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萬二千頃。凡為民去害興利若嗜欲。居三年,於江西八州無遺便。其大如是。其細可略也。[26]

卒有違令當死者,公不果於誅,杖而遣之去。上書告公所為不法若干條,[27]朝廷方勇於治,且以為公名才能臣,治功聞天下,不辨則受垢,詔罷官留江西待辨。使未至,月余,公以疾薨。使至,辨凡卒所告事若干條,皆無絲毫實。詔笞卒百,流嶺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於元和五年八月六日。

公好施與,家無剩財。[28]自校書郎至為觀察使,擁吏卒,前走七州刺史。與賓客處,如布衣時,自持卑一不易。[29]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諷之女,[30]某官某之孫。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經及第,嗣其家業。後夫人蘭陵蕭氏,中書令華之孫,殿中侍御史恒之女,皆先公終。有女一人。[31]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32]明年七月壬寅,從葬萬年縣少陵原。[33]將葬,其從事東平呂宗禮,[34]與其子寘謀曰:“我公宜得直而不華者,銘傳於後。固不朽矣。”[35]寘來請銘。銘曰:

武陽受業,始於太師;[36]以官讓兄,自待不疑。勤於紫閣,取益以卑;可謂有源,卒用無疵。慊慊為人,[37]矯矯為官;爰及江西,功德具完。名聲之下,獨處為難;辯而益明,仇者所嘆。[38]碑於墓前,維昭美故;納銘墓中,以識公墓。[39]

註釋[编辑]

  1. 字某,或作“字文明”。
  2. 孝寬名叔裕,以字行。仕周為大司空,封鄖國公。《左氏》:“ 鄖人軍其郊”。鄖音雲。
  3. 孝寬子津,位內史侍郎,戶部侍郎、判尚書事。津子琨,字玄理,唐太子詹事,封武陽縣侯。琨子幼平,岐州參軍。幼平子抱貞,梓州刺史。
  4. 或無“太師愛之 ”四字。
  5. 峽或作硤。考《地理志》,當作峽。
  6. 登下或有“明五經”三字。或無“登”字。
  7. 貞元四年七月,以張獻甫為邠寧節度使,獻甫表丹佐其府。
  8. 河陽下或有軍字。或無“未行”二字。少上或有適字。
  9. 或作貲。
  10. 或無“以為賢”三字。
  11. 或無置字。
  12. 軍上或無行字。
  13. 或無詔字。八月,西川節度使韋臯卒,度支副使劉辟自為留後。九月,征辟為給事中,不受詔。議者欲釋不問。丹上疏以為今釋辟不誅,則朝廷可指臂而使者,唯兩京耳。此外誰不為叛。上善其言,以丹為東川節度使,兼御史大夫。代李康。
  14. 征上或有請字。
  15. 元和元年正月,以左行營節度使高崇文討辟。三月,丹至漢中,表言崇文客軍遠鬥,無所資,若與梓州,綴其士心,必能有四月以崇文為東川節度副使,知節度使事。
  16. 是月,以丹為晉、慈、隰三州觀察使。
  17. 或無邑字。
  18. 或無“上以為忠”四字。疑或公自以前有“上以為賢”,語涉重復,故刪其一,不知當存何字也。
  19. 元和二年正月,以宰相杜黃裳為河中晉絳慈隰節度使。是日,以丹為江西觀察使。
  20. 洪、江、饒、虔、吉、信、撫、袁八州。
  21. 畀或作裨。財或作材。
  22. 或無長字。
  23. 汙或作汙。
  24. 馬或作焉。不或作為。死或作廄。《新史》作“以廢倉為新廄,馬息不死。”
  25. 老上或有“既退”二字。
  26. “其大”下九字。閣、杭、李、謝本作“其大不可略如是”。或作“其大略如是 ”。皆非是。一無“也”字。
  27. 法下或有者字。
  28. 剩或作勝。
  29. 或無“如布衣時”四字。或四字在“不易”下。卑下或無一字。
  30. 支或作枝。
  31. 或無史字。
  32. 或無“女若干人”四字。杜牧作《遺愛碑》云:“有子三人:寘、宙,岫。宙,咸通中,檢校尚書左仆射同平章事,充嶺南節度;岫,終福建觀察使;寘,無聞。”《唐史·世系表》則著寘、宙、審,而遺岫。審,大理評事。
  33. 或無縣字。
  34. 宗禮即呂恭,字敬叔,溫之弟。
  35. 方從閣、杭、蜀本,無“直而不華者”五字及“傳於後固”四字,而復出“得銘”二字云:“晁氏本有此字。”殊不知嘉佑杭本已如此。大抵方未嘗見嘉佑本也。一本云:“ 我公宜得銘,得銘不朽矣。”
  36. 即顏真卿。
  37. 慊慊或作謙謙。
  38. 音灘。
  39. 識。式誌切。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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