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退謀和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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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蒋中正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中正自元旦發表文告,倡導和平以來,全國同聲響應,一致擁護,乃時逾兼旬,戰事仍然未止,和平之目的不能達到,人民之塗炭曷其有國,因決定身先引退,以冀弭戰銷兵,解人民倒懸於萬一,爰特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之規定,於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務望全國軍民暨各級政府,共矢精誠,同心一德,翊贊李副總統,一致協力促成永久之和平,中正畢生從事國民革命,服膺三民主義,自十五年由廣州北伐,以至完成統一,無時不以保衛民族,實現民主,康濟民生為職志,同時即認定必須確保和平,而後一切政治經濟之改進始有鞏固之基礎,故先後二十餘年,祇有對抗日之戰堅持到底,此外對內雖有不得以而用兵,均不惜個人犧牲一切,忍讓為國,往事斑斑,世所共見,假令共黨果能由此覺悟,罷戰言和,拯救人民於水火,保持國家之元氣,使領土主權克臻完整,歷史文化與社會秩序不受摧殘,人民生活與自由權利確有保障,在此原則之下以致和平之功,此固中正馨香祝禱以求者也。

資料來源:總統府公報第2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