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璠後漢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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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紀[编辑]

更始元年(公元23年)

  芳,安定人。屬國胡數千畔在參蠻〔01〕,芳從之,詐姓劉氏,自稱西平王。會匈奴句林王將兵來降參蠻胡,芳因隨入匈奴。留數年。單于以中國未定,欲輔立之,追毋樓且王求入五原,與假號將軍李興等結謀,興北至單于庭,迎芳。芳外倚匈奴,內因興等,故能廣略邊郡〔02〕。(姚。汪。黃)──范書《匈奴傳》注

〔01〕 黃奭曰:「案參蠻,『蠻』字誤,當作『[亠/蠻-虫]』。」天游按:《續漢.郡國志》北地郡有參[亠/蠻-虫],故屬安定。[亠/蠻-虫],音鸞。黃說是。

〔02〕 此條汪、黃兩輯俱從姚輯。《四庫提要》比較張璠紀、袁宏紀之優劣,即引「詐姓劉氏」以上,以此條為璠紀之文。然汪輯注曰:「《匈奴傳》注引此作《東觀記》。」按之范書確然無疑。提要編者所據必姚輯,姚輯一誤,遺害無窮。此條當刪,錄此以明其非。

建武七年(公元31年)

  杜詩為南陽太守,冶作水排〔01〕,教化大行,號曰「杜母」。(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三九 ● 《御覽》卷八三三

〔01〕 「排」原誤作「耕」,據《御覽》卷八三三逕改。又李賢曰:「冶鑄者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排』當作『[櫜-咎+非]』,古字通用也。」

建武九年(公元33年)

  郭伋為潁川太守〔01〕。光武詔曰:「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里〔02〕,冀京師並蒙其福。」(姚。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一 ● 《事類賦注》卷六

〔01〕 《事類賦注》卷六「伋」誤作「純」。又汪、黃二輯俱言出《書鈔》卷一五八,乃陳補也,孔本無此引,且二輯亦誤「伋」為「純」。

〔02〕 《莊子.列禦寇》曰:「河潤九里,澤及三族。」按河從乾位來,乾,陽數九。故言九里,以喻影響之遠。

建武十一年(公元三35年)

  樊曄為天水太守〔01〕,之官,與故太守喪會於隴亭。亭吏移喪避曄〔02〕,曄讓喪於正堂,關西稱之。(汪。黃)──《御覽》卷一九四

〔01〕 「樊」原誤作「楚」,據范書逕改。

〔02〕 「亭」原作「堂」,據《職官分紀》卷四二改。

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

  北郊在雒陽城北六里〔01〕。(姚。汪。黃)──《續漢.祭祀志》注

〔01〕 是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續漢志》作「城北四里」,未知孰是。

明帝紀[编辑]

永平二年(公元59年)

  明帝馬皇后不喜出遊,未嘗臨御窗牖。(姚。汪。黃)──《白帖》卷一○

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

  祭彤為遼東守。及卒〔01〕,過塚拜謁,仰天號哭。(鈴木)──《書鈔》卷三五

〔01〕 時彤以太僕伐北匈奴,誤信左賢王信之誑言,未至涿邪山而還,坐逗留下獄免。彤自恨無功,歐血而死。彤自建武十七年起,任遼東太守幾三十年,鮮卑、烏桓服其威信,聞其卒,拜謁號哭,如喪父母。

  班超使于窴〔01〕,願將三十六人,以為蒿矢彈丸之用。(汪。黃)──《類聚》卷六○ ● 《御覽》卷三五○

〔01〕 「窴」原作「外」,據《御覽》卷三五○改。

章帝紀[编辑]

建初四年(公元79年)

  馬防兄弟貴盛,大起第觀,連閣彌亙。(姚。汪。黃。鈴木)──《初學記》卷一八

章和二年(公元88年)

  陳寵為廣漢太守,風聲大行,徵為大司農。帝問何以為治,寵曰:「臣任功曹王渙。」渙由是知名〔01〕。(汪。黃)──《御覽》卷二六四 ● 又卷二三二 《書鈔》卷三四

〔01〕 渙遂舉茂才,累遷至洛陽令。

和帝紀[编辑]

永元二年(公元90年)

  竇憲字伯度,拜車騎將軍,與北單于戰於稽落山,大破之。憲遂登燕然山,去塞三千餘里,刻石以紀漢功,紀威德也。(鈴木)──《書鈔》卷六四

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

  張輔事太常桓榮,勤力於學,常在師門,講誦不怠。每朝會輒敢講於上前,音動左右。(姚。汪。黃)──《書鈔》卷九八

殤帝紀[编辑]

延平元年(公元106年)

  莎車王殺于闐王。于闐大人都末出城〔01〕,見野豕,欲搏之〔02〕,乃人語曰:「無殺我,我為汝殺莎車將軍。」〔03〕都末異之,即與兄弟共殺莎車王〔04〕。(姚。汪。黃)──《類聚》卷九四 ● 《御覽》卷九○三

〔01〕 「人」,據《御覽》卷九○三補。

〔02〕 《御覽》卷九○三「搏」作「射」,與范書《西域傳》同。

〔03〕 莎車將軍名君得。

〔04〕 時莎車于于闐未立王,但置將軍以鎮撫之。前既作「莎車將軍」,此不當復作「莎車王」。《類聚》引誤。

  條支國臨西海,出師子、孔雀。(汪。黃)──《御覽》卷九二四

順帝紀[编辑]

永建元年(公元126年)

  虞詡為司隸,劾奏中常侍張防。防訴之,論輸左校,二日之中,傳考四獄。詡子毅舉幡邀中常侍高梵〔01〕,叩頭流血。梵入言之,防坐徙邊。──《書鈔》卷一二○

〔01〕 「毅」,范書本傳作「顗」。

  宋登字叔陽。出為潁川太守,市無豫價,路不拾遺。病免,卒於家。汝陰人配社祀之〔01〕。(姚。汪。黃)──《類聚》卷五○ ● 《御覽》卷二六○

〔01〕 宋登初任汝陰令,有政聲,號稱「神父」。

陽嘉元年(公元132年)

  荀顗上書順帝曰:「自入正月,久陰不雨。雲者,雨之具也。」〔01〕(姚。汪。黃)──《書鈔》卷一五○

〔01〕 東漢有荀顗,唯此一見,或「顗」字有誤。又據范書順帝紀,春旱之事僅見於陽嘉元年及三年,故繫此引入元年。

陽嘉二年(公元133年)

  左雄為尚書令,限年四十,先試經,然後舉孝廉。故雄為令,在位者各自肅〔01〕。時稱曰:「左伯豪為尚書令,天下皆慎選。」(伯豪,雄字也。)〔02〕(姚。汪。黃)──《書鈔》卷五九 ● 《初學記》卷一一 《類聚》卷四八 《御覽》卷二一○〈晏公類要〉卷一四

〔01〕 「故雄為令在位者各自肅」,據《初學記》卷一一補。

〔02〕 「伯豪雄字也」,據《御覽》卷二一○補。疑此五字本編者小注,宋刻誤入正文。

永和五年(公元140年)

  龔字伯宗,有高名於天下。順帝時為太尉。初,山陽太守薛勤喪妻不哭,將殯,臨之曰:「幸不為夭,復何恨哉?」及龔妻卒,龔與諸子並杖行服。時人或兩譏焉。(姚。汪。黃)──《魏志.王粲傳》注 ● 《白帖》卷一七 《文選》卷五六曹子建〈王仲宣誄〉注

永和六年(公元141年)

  周舉上書言得失,尚書郭度見之歎息〔01〕,上疏願退位避舉,常置其章於坐〔02〕。(汪。黃)──《御覽》卷五九四

〔01〕 范書本傳「度」作「虔」。汪輯逕改作「虔」。

〔02〕 范書本傳作「欲帝置章御坐,以為規誡」。

沖帝紀[编辑]

永嘉元年(公元145年)

  永昌太守鑄黃金之蛇,獻之梁冀。益州刺史种暠發其事。(汪。黃。鈴木)──《御覽》卷八一○ ● 《事類賦注》卷九

質帝紀[编辑]

本初元年(公元146年)

  梁冀第池中船,無故自覆,問掾朱穆,穆曰:「舟所以濟渡萬物,不施遊戲也。而今覆者,天戒將軍當濟渡萬民,不可長念游戲而已。冀後被誅〔01〕。(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一三七 ● 《類聚》卷七一 《御覽》卷七六九 又卷八八五

〔01〕 「冀後被誅」,據《御覽》卷八八五補。

  梁冀起臺殿,梁柱椽桷,鏤為青龍白虎,畫以丹青雲氣。(汪。黃。鈴木)──《御覽》卷一八八

  梁冀聚土築山,十里九阪〔01〕,以象二崤〔02〕,窮極工巧,積金玉明珠,採捕禽獸〔03〕,充牣其中。(姚。汪。黃。鈴木)──《類聚》卷七 ● 《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

〔01〕 《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作「山多峭阪」。

〔02〕 二崤,山名,即東、西崤山,在弘農郡澠池縣南。

〔03〕 「採捕禽獸」,據《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補。

  梁冀多規苑囿,西至弘農,東至滎陽,南入魯陽,北到河淇,周旋千里〔01〕。(汪。黃。鈴木)──《御覽》卷一九六

〔01〕 「旋千」原作「旗十」,據范書、袁紀改。

  梁冀起兔苑於河南,移檄所在〔01〕,調發生兔,刻其毛以為識。民有犯者,罪至死。西域嘗有賈胡來,不知禁,誤殺一兔,轉相告坐死者十餘人〔02〕。(姚。汪。黃。鈴木)──《御覽》卷九○七 ● 《事類賦注》卷二三 《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 《類聚》卷九五 《初學記》卷二九

〔01〕 「在」,據《類聚》卷九五、《事類賦注》卷二三補。

〔02〕 《水經注》卷一六〈穀水注〉作「死者十三人」。

桓帝紀[编辑]

建和元年(公元147年)

  朱穆黨事禁錮。徵拜尚書。正月,百官朝賀畢〔01〕,虎賁當陛置弓於地,謂群僚曰:「此天子弓,誰敢干越?」百僚皆迴避,不敢當。穆乃呵之曰:「天子弓,當載之於肩首之上,乃敢置地,大不謹不敬。」即收虎賁,付詔獄治罪。莫不肅然,服其忠烈。(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一二

〔01〕 「賀」原誤「駕」,據《職官分紀》卷八逕改。

  吳祐父恢,為南海太守,欲以殺青寫書〔01〕。祐年十二,諫曰:「海濱土多珍玩,此書若成,則載之兼兩〔02〕。昔馬援以薏苡興謗〔03〕,王陽以書橐邀名〔04〕,疑惑之間,先賢所慎。」恢大喜。(姚。汪。黃)──《書鈔》卷一○四 ● 《御覽》卷六○六 《緯略》卷九

〔01〕 李賢曰:「殺青者,以火炙簡令汗,取其青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青,亦謂汗簡。義見劉向《別錄》也。」

〔02〕 《御覽》卷六○六引作「載必盈兩」。《緯略》卷九作「載書盈兩」。

〔03〕 馬援自交趾還,以薏苡能輕身省慾,以勝瘴氣,故載之一車。及卒,有人上書譖之,以為所載皆明珠文犀。馬武等奏之,光武帝益怒援。事見范書《馬援傳》。

〔04〕 王陽即王吉,字子陽。世號清廉,然好車馬衣服,自奉極為鮮明,而無金銀等物。及遷,所載不過囊衣。去位家居,亦布衣素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傳》曰「王陽能作黃金」。事見《漢書.王吉傳》。本句據《御覽》卷六○六補。

延熹五年(公元162年)

  朱穆字公叔,好學專精,每一思至,中食失餐,行墜坑坎,亡失冠履。其父常言「穆大專,幾不知馬之幾足」。(姚。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一四 ● 《書鈔》卷九七

  朱穆年二十〔01〕,為郡督郵,迎新太守到界上,太守見穆問曰:「君年少而為督郵,將因族世,抑自有令德?」穆曰:「郡中瞻仰明公,以為仲尼,非顏淵不敢使迎。」太守大奇其才,問曰:「貞婦孝子〔02〕,隱闇未彰,言于府。」穆曰:「方今聖化大行,文武未墜于地。家有貞婦,戶有孝悌,比屋連棟,不可勝記。」太守嘆曰:「僕非仲尼〔03〕,督郵所謂顏回者也。」(姚。汪。黃)──《書鈔》卷七七

〔01〕 「朱穆」原誤作「宋穆之」。姚之駰按:「此即朱穆事,已見謝書,但稍略耳。東漢以二字名者少,雖范書《朱穆傳》不載此事,然其為公叔無疑。」姚說是。今依范書本傳注引謝承書逕正之。黃輯作《宋穆之傳》,非。

〔02〕 「貞」原作「真」。孔廣陶按:「宋人傳鈔兼避仁宗諱。」今復其舊。

〔03〕 「僕」原誤作「漢」,逕改。

  蔡邕嘗至朱穆家寫其書。及穆卒,邕及門人共謚穆曰忠文〔01〕。(姚。汪。黃)──《御覽》卷五六二

〔01〕 此引姚輯據范書作「朱穆卒,邕與門人述其體行,謚為文忠先生」,下接璠論云云。黃輯不詳所出,逕引姚輯,且云「其或別有所據」,甚謬。

  論曰:夫謚者,上之所贈,非下之所造。故顏、閔至德〔01〕,不聞有謚。朱、蔡二子〔02〕,各以衰世臧否不立,故私議之〔03〕。(姚。汪。黃。鈴木)──范書《朱穆傳》注 ● 《御覽》卷五六二

〔01〕 顏,顏回;閔,閔子騫。

〔02〕 「二子」,據《御覽》卷五六二補。朱指朱穆,蔡乃蔡梭也。

〔03〕 東漢中期起,門閥世族開始形成。由于名節道德觀的確立,以及榮辱與共的政治利害關係,門生故吏對舉主座師,莫不竭誠相報,雖死不辭。其形式繁雜,私謚即其一。據文獻及漢碑所載,此風盛行於東漢,有案可查者計十六人:夏恭謚宣明君,夏牙謚文德先生,張霸謚憲文,朱頡謚貞宣先生,朱穆謚文忠先生,蔡梭謚貞定,楊厚謚文父,荀靖謚玄行先生,范冉謚貞節先生,陳寔謚文范先生,俱見范書本傳。王稚謚憲父,見《華陽國志》。李休謚玄文先生,見《蔡中郎集》。魯峻謚忠惠父,婁壽謚玄儒先生,見《隸釋》。陳諶謚獻文先生,見惠棟引《世系》。法真謚玄德先生,見《蜀志.法正傳》注引《三輔決錄》。以上諸人之謚,《水經注》、《藝文類聚》亦有所載。當時荀爽亦有所譏,而此風愈熾。

延熹七年(公元164年)

  陳球為零陵太守。球到郡,設方略,期月間賊虜消散〔01〕。而州兵朱蓋等反〔02〕,與桂陽賊胡蘭數萬人轉攻零陵。零陵下濕,編木為城,不可守備,郡中惶恐。掾吏白請遣家避難。球怒曰:「太守分國虎符〔03〕,受任一郡,豈顧妻孥而沮國威重乎〔04〕?復言者斬!」乃悉郡內吏民老弱,與共城守。弦大木為弓,羽矛為矢,引機發之,遠射千餘步,斬朱蓋等〔05〕。(姚。汪。黃)──《御覽》卷二六○ ● 《書鈔》卷一二五 《類聚》卷六○ 《御覽》卷三四七

〔01〕 「賊」指桂陽李研起事所統之軍。

〔02〕 「蓋」原作「益」,據《類聚》卷六○、《御覽》卷三四七改。

〔03〕 李賢曰:「文帝初與郡守分銅虎符。」

〔04〕 「沮」原作「坦」,據汪輯改。

〔05〕 「弦大木為弓……斬朱蓋等」等二十二字,據《御覽》卷三四七補。

延熹八年(公元165年)

  楊秉字叔節,為太尉〔01〕,嘗曰:「我有三不惑,酒、色、財也。」故天下稱為名公。(姚。汪。黃)──《書鈔》卷五一 ● 《御覽》卷二○七 《書鈔》卷三八

〔01〕 《天中記》卷三○「太尉」下作「奏中常侍侯覽、具瑗曰:『鄭詹來而國亂,四佞放而眾服。若斯之人,非恩所寵。』書奏,尚書召對秉掾問故事,秉使對曰:『漢世故事,三公之職,無所不統。』尚書不能詰。嘗從容言曰」,下接「我有」以下,與諸引異。疑有妄增,故錄此以俟考。

延熹九年(公元166年)

  范滂字孟博,汝南伊陽人〔01〕,為功曹,辟公府掾,升車攬轡,有澄清天下之志。百城聞滂高名,皆解印綬去。為黨事見誅。(汪。黃)──《世說新語.賞譽》注 ● 《史略》卷三

〔01〕 惠棟按:「汝南無伊陽,或細陽之誤也。」天游按:謝承書作「細陽人」,而范書本傳作「征羌人」,未知孰是。

  南陽太守弘農成瑨任功曹岑晊,時人為之語曰:「南陽太守岑公孝,弘農成瑨但坐嘯。」(汪。黃)──《文選》卷二六謝玄暉〈在郡臥病呈沈尚書詩〉注 ● 《晏公類要》卷二○

  山陽督郵張儉,奏中常侍侯覽起第十六區,皆高樓四周,連閣洞門,文井蓮華,壁柱綵畫,魚池臺苑,擬諸宮闕。(汪。黃)──《類聚》卷六一

  時人為之語曰:「不畏彊禦陳仲舉,天下模楷李元禮。」(姚。汪。黃)──《世說新語.品藻》注 ● 《史略》卷三

靈帝紀[编辑]

建寧元年(公元168年)

  景父榮〔01〕,章、和世為尚書令。初景歷位牧守,好善愛士,每歲舉孝廉,延請入,上後堂,與家人宴會,如此者數四。及贈送既備,又選用其子弟,常稱曰:「移臣作子,於政何有?」先是,司徒韓縯為河內太守,在公無私,所舉一辭而已,後亦不及其門戶。曰:「我舉若可矣,不令恩偏稱一家也。」當時論者或兩譏焉。(姚。汪。黃)──《吳志.周瑜傳》注

〔01〕 景,周景,廬江舒人。

  王堂為汝南太守,教掾吏曰:「其憲章朝右,委功曹陳蕃也。」〔01〕(汪。黃)──《文選》卷二五盧子諒〈贈劉琨詩〉注

〔01〕 《職官分紀》卷四一所引,「堂」誤「庶」,無「掾吏」二字。教文作「古人勞於求賢,佚于任使,故能化清於上,事輯於下。其憲章朝右,簡拔才識,委任功曹陳蕃;匡政里務,拾遺補闕,任主簿應副。庶循名責實,察言觀效焉」。疑其多據范書而補,且文多錯訛,故僅入注而俟攷。

建寧二年(公元169年)

  暢字叔茂〔01〕,名在「八俊」。靈帝時為司空,以水災免,而李膺亦免歸故郡,二人以直道,不容當時。天下以暢、膺為高士,諸危言危行之徒,皆推宗之,願涉其流,惟恐不及。會連有災異,而言事者皆言三公非其人,宜因其變,以暢、膺代之,則禎祥必至。由是宦豎深怨之,及膺誅死,而暢遂廢,終于家。(姚。汪。黃)──《魏志.王粲傳》注 ● 《文選》卷五六曹子建〈王仲宣誄〉注

〔01〕 暢,王暢也。

熹平元年(公元172年)

  桓帝竇皇后崩,中常侍曹節、王甫欲以貴人禮葬,太尉李咸自扶輿起〔01〕,擣椒自隨,謂妻子曰:「若太后不得配桓帝,吾不生還矣。」(姚。汪。黃)──《類聚》卷八九 ● 《御覽》卷九五八

〔01〕 「咸」原作「固」。李固死于桓帝初立之時,豈能及竇皇后之葬議!此乃李咸之誤,今據范書以正之。又袁紀曰李咸時任河南尹,至熹平三年始為太尉。天游按:范書《陳球傳》與璠紀同,又《胡廣傳》注引謝承書亦作「建寧三年,自大鴻臚拜太尉」,則作太尉是。又「扶」原誤作「抉」,據《御覽》卷九五八逕改。

熹平六年(公元177年)

  蔡邕幽州刺史議云:「伏見幽州突騎,冀州強弩,為天下精兵,國家膽核。」〔01〕(姚。汪。黃)──《書鈔》卷一一七 ● 《御覽》卷三○○

〔01〕 《書鈔》卷一一七另一引作「蔡邕上靈帝書曰」。按《類聚》卷六○引蔡邕幽州刺史議,無「強」字,末有「四方有事,未嘗不取辨於二州也」句,可補璠紀之不足。

光和元年(公元178年)

  虹晝見御座殿庭前,色青赤〔01〕。上引議郎蔡邕詣金商門,問之〔02〕,對曰:「虹蜺,小人女子之祥。」(姚。汪。黃)──《初學記》卷二 ● 《御覽》卷一四 《開元占經》卷九八

〔01〕 「御座殿庭前,色青赤」,原僅有「庭中」二字,今據御覽卷一四改補。

〔02〕 「之」,據《御覽》卷一四補。

光和二年(公元179年)

  橋玄字公祖〔01〕,歷位中外,以剛斷稱,謙儉下士,不以王爵私親。光和中為太尉,以久病策罷,拜太中大夫,卒。家貧乏產業,柩無所殯。當世以此稱為名臣。(姚。汪。黃)──《魏志.武帝紀》注 ● 《書鈔》卷五六

〔01〕 「橋玄字公祖」,據《書鈔》卷五六補。

中平二年(公元185年)

  賈琮為冀州刺史〔01〕,將入界,高褰車襜曰:「刺史將入,當遠視廣聽,何為而垂帷乎?」郡縣聞之,莫不震慄。(姚。汪。黃。鈴木)──《書鈔》卷三六

〔01〕 姚、汪、黃三輯據陳本,「冀州」誤作「荊州」。按范書作「冀州」,與孔本同。

  張溫以司空加拜車騎將軍,征韓遂。丙辰〔01〕,引溫於崇德殿前,溫以軍禮長揖不拜。(姚。汪。黃)──《書鈔》卷六四

〔01〕 此乃八月丙辰。

  范丹,中平二年卒,三府各遣令史奔弔,累行論謚,僉曰:「宜為貞節先生」。會葬二千餘人。(姚。汪。黃)──《類聚》卷四○ ● 《御覽》卷五六二

  又有左校、郭大賢、左髭丈八三部〔01〕。(汪)──《魏志.張燕傳》注

〔01〕 時張牛角等嚮應黃巾起義,崛起于黑山。牛角死,推張燕為帥,部伍除孫輕、王當外,尚有左校等三部,活躍於常山、趙、中山、上黨、河內諸郡國山谷間,靈帝不能討。

中平三年(公元186年)

  靈帝鑄天祿、蝦蟆,吐水於平昌門外橋東約入宮〔01〕,又作翻車、渴烏施於橋西〔02〕,洒南北郊。(汪。黃)──《御覽》卷九四九

〔01〕 「約」當系「轉」之訛,范書《宦者傳》即作「轉」。又范書作「平門」,當脫「昌」字。

〔02〕 李賢曰:「翻車,設機車以引水。渴烏,為曲筒,以氣引水也。」

中平五年(公元188年)

  蓋勳遷京兆尹,賞罰折衷,刑名不亂,姦匿弭息。──《書鈔》卷七六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

  帝以八月庚午為諸黃門所劫〔01〕,步出穀門,走至河上。諸黃門既投河死,帝時年十四,陳留王年九歲,兄弟獨夜步行欲還宮,闇暝,逐螢火而行數里,得民家以露車載送。辛未,公卿以下與卓共迎帝於北芒阪下。(姚。汪。黃)──《魏志.董卓傳》注

〔01〕 帝者,廢帝弘農王也。

  董卓謂袁紹曰:「劉氏種不足復遺。」紹勃然曰:「天下健者,豈惟董公!」橫刀長揖徑出,懸節於上東門,而奔冀州〔01〕。(汪。黃)──《書鈔》卷一三○ ● 《御覽》卷六八一

〔01〕 《書鈔》引作「漢記」,然文與《御覽》同,則此「漢記」即張璠紀,故據以引之。

  靈帝以帝似己,故名曰協。(姚。汪。黃)──范書《獻帝紀》注

獻帝紀[编辑]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

  三月,獻帝初入未央宮日,大雨,晝晦〔01〕,翟雉飛入未央宮,獲之。(姚。汪。黃)──《續漢.五行志》注 ● 范書《獻帝紀》注

〔01〕 「日,大雨,晝晦」,據范書獻帝紀注補。

  淑博學有高行,與李固、李膺同志友善。拔李昭於小吏,友黃叔度於幼童。以賢良方正徵,對策譏切梁氏,出補朗陵侯相,卒官。淑有八子〔01〕:儉、緄、靖、燾、汪〔02〕、爽、肅、□。淑舊居西豪里,縣令苑康曰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03〕,署其里為高陽里。時人號曰八龍〔04〕。(姚。汪。黃)──《魏志.荀彧傳》注 ● 《世說新語.德行》注 《御覽》卷一五七 又卷四七四

〔01〕 「淑有」,據《世說新語.德行》注補。

〔02〕 「汪」本作「詵」。天游按:范書《荀淑傳》作「汪」。《集解》引錢大昕說:陶淵明四八目云「汪字孟慈」。又惠棟引《荀氏譜》曰:「汪,昆陽令,年六十。」盧弼《三國志集解》曰:「按荀淑八子,詵應從范書作汪。彧子亦名詵,若淑子名詵,彧子決不名詵,可證淑子名詵之誤。」又按《世說新語.德行》注正作「汪」,故據以逕改。

〔03〕 參見袁山松書《李膺傳》注。

〔04〕 「時人號曰八龍」據《世說新語.德行》注補。

  爽字慈明,幼好學,年十二,通《春秋》、《論語》,耽思經典,不應徵命。積十數年,董卓秉政,復徵爽。爽欲遁去,吏持之急。詔下郡,即拜平原相。行至苑陵,又追拜光祿勳。視事三日,策拜司空。爽起自布衣,九十五日而至三公。(姚。汪。黃)──《魏志.荀彧傳》注 ● 《世說新語.言語》注

  荀爽為三公,食不過一肉、脫粟飯,坐皮褥。(姚。汪。黃)──《書鈔》卷三八 ● 《類聚》卷七○ 《書鈔》卷一三四 《御覽》卷四三一

  靖字叔慈,亦有至德,名幾亞爽,隱居終身。(汪。黃)──《魏志.荀彧傳》注

  昱、曇並傑俊〔01〕,有殊才。昱與李膺、王暢、杜密等號為「八俊」,位至沛相。攸父彝,州從事。彝於彧為從祖兄弟。(汪)──《魏志.荀攸傳》注

〔01〕 昱、曇並荀淑兄子也。

  太史靈臺及永安候銅蘭楯,卓亦取之〔01〕。(姚。汪。黃)──范書《董卓傳》注

〔01〕 時卓更鑄小錢,悉取洛陽及長安銅人、鍾鐻、飛廉、銅馬之屬以充鑄。

初平二年(公元191年)

  卓抵其手,謂皇甫嵩曰:「義真怖未乎?」嵩對曰:「明公以德輔朝廷,大慶方至,何怖之有?若淫刑以逞,將天下皆懼,豈獨嵩乎?」卓默然,遂與嵩和解。(姚。汪。黃)──《魏志.董卓傳》注

  董卓呼三臺尚書以下自詣卓啟事,然後得行。(汪。黃)──《御覽》卷五九五 ● 《事物紀原》卷二

  董卓於眾坐,生斬人手足,又鑿目截舌口,百姓嗷嗷,道路以目。(汪。黃)──《御覽》卷三六七 ● 又卷三七○

  劉表與同郡人張隱、薛郁、王訪、宣靖、公緒恭、劉祗、田林為八交,或謂之「八顧」〔01〕。(汪。黃 )──《魏志.劉表傳》注

〔01〕 《魏志.劉表傳》作「少知名,號八俊」。

  堅,初平二年,死〔01〕。(黃)──《吳志.孫策傳》注

〔01〕 《通鑑》與璠紀同。《考異》曰:范書「初平三年春,堅死」。《吳志.孫堅傳》亦云初平三年。《英雄記》曰:「初平四年正月七日死。」袁紀「初平三年五月」。《山陽公載記》載策表曰:「臣年十七,喪失所怙。」裴松之按:策以建安五年卒,時年二十六,計堅之亡,策應十八,而此表云十七,則為不符。張璠《漢紀》及胡沖《吳曆》並以堅初平二年死,此為是而本傳誤也。

初平三年(公元192年)

  初,蔡邕以言事見徙,名聞天下,義動志士。及還,內寵惡之。邕恐,乃亡命海濱,往來依泰山羊氏,積十年。卓為太尉,辟為掾,以高第為侍御史、治書,三日中遂至尚書〔01〕。後遷巴東太守,卓上留拜侍中。至長安,為左中郎將。卓重其才,厚遇之,每有朝廷事,常令邕具草。及允將殺邕,時名士多為之言,允悔欲止,而邕已死。(姚。汪。黃)──《魏志.董卓傳》注

〔01〕 參見謝承書《邕傳》注。

  蔡邕字伯喈,陳留圉人。六世祖勳與鮑宣、卓茂不仕新室。父棱亦有清白行,謚貞定。邕性篤孝。少博學,師事太傅胡廣,好辭章、數術、天文、妙操、音律。桓帝時,中常侍擅恣,聞邕善鼓琴,遂白天子,敕陳留督促發遣邕。邕不得已,行到偃師,稱疾而歸,閒居玩古,不交當世〔01〕。(姚。汪。黃)──汪輯

〔01〕 此條不詳所出。姚、黃兩輯均引至「謚貞定」止,亦無出處。疑皆出自范書。

  布兵敗,駐馬青瑣門外,謂允曰:「公可以去。」允曰:「安國家,吾之上願也。若不獲,則奉身以死。朝廷幼主,恃我而已,臨難苟免,吾不為也。努力謝關東諸公,以國家為念。」傕、汜入長安城,屯南宮掖門,殺太僕魯馗、大鴻臚周奐、城門校尉崔烈、越騎校尉王頎。吏民死者,不可勝數。司徒王允挾天子上宣平城門避兵,傕等於城門下拜,伏地叩頭。帝謂傕等曰:「卿無作威福,而乃放兵縱橫,欲何為乎?」〔01〕傕等曰:「董卓忠于陛下,而無故為呂布所殺。臣等為卓報讎,弗敢為逆也。請事竟,詣廷尉受罪。」允窮逼,出見傕。傕誅允及妻子宗族十餘人。長安城中,男女大小莫不流涕。允字子師,太原祁人也。少有大節,郭泰見而奇之,曰:「王生一日千里,王佐之才也。」泰雖先達,遂與定交。三公並辟,歷豫州刺史,辟荀爽、孔融為從事。遷河南尹、尚書令。及為司徒,其所以扶持王室,甚得大臣之節,自天子以下,皆倚賴焉。卓亦推信之,委以朝廷。(姚。汪。黃)──《魏志.董卓傳》注

〔01〕 袁宏紀、袁山松書「帝謂」皆作「允謂」。又《尚書.洪範》曰:「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獻帝責傕等之言本於此。

  太常种拂與李傕戰而死〔01〕,子劭徵為少府、大鴻臚,皆不受,曰:「我父盡忠於朝,而為時所妒。父以身殉國,為賊臣所害。為臣子,不能除賊,何面目復覲明主。」三輔聞之,為之感動。(汪。黃)──《御覽》卷二三六

〔01〕 「傕」原作「儒」,據汪輯改。

  顒字伯求〔01〕。少與郭泰、賈彪等遊學洛陽,泰等與同風好。顒顯名太學,於是中朝名臣太傅陳蕃、司隸李膺等皆深接之。及黨事起,顒亦名在其中,乃變名姓,亡匿汝南間,所至皆交結其豪傑。顒既奇太祖,而知荀彧,袁紹慕之,與為奔走之友。是時天下士大夫多遇黨難,顒常歲再三私入洛陽,從紹計議,為諸窮窘之士,解釋患禍。而袁術亦豪俠,與紹爭名。顒未常造術,術深恨之。(姚。汪。黃)──《魏志.荀攸傳》注

〔01〕 顒,何顒也。

  泰字公業。少有才略,多謀計,知天下將亂,陰交結豪傑。家富於財,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足,名聞山東。舉孝廉,三府辟,公車徵,皆不就。何進輔政,徵用名士,以泰為尚書侍郎,加奉車都尉。進將誅黃門,欲召董卓為助。泰謂進曰:「董卓彊忍寡義,志欲無饜,若借之朝政,授之大事,將肆其心,以危朝廷。以明公之威德,據阿衡之重任,秉意獨斷,誅除有罪,誠不待卓以為資援也。且事留變生,其鑒不遠。」又為陳時之要務,進不能用,乃棄官去。謂潁川人荀攸曰:「何公未易輔也。」進尋見害,卓果專權廢帝。關東義兵起,卓會議大發兵,群僚咸憚卓,莫敢忤旨。泰恐其彊,益將難制,乃曰:「夫治在德,不在兵也。」卓不悅曰:「如此,兵無益邪?」眾人莫不變容,為泰震慄。泰乃詭辭對曰:「非以無益,以山東不足加兵也。今山東議欲起兵,州郡相連,人眾相動,非不能也。然中國自光武以來,無雞鳴狗吠之警,百姓忘戰日久。仲尼有言,『不教民戰,是謂棄之』〔01〕。雖眾不能為害,一也。明公出自西州,少為國將,閑習軍事,數踐戰場,名稱當世。以此威民,民懷懾服,二也。袁本初公卿子弟,生處京師,體長婦人。張孟卓東平長者,坐不窺堂。孔公緒能清談高論,噓枯吹生,無軍帥之才。負霜露之勤,臨鋒履刃,決敵雌雄,皆非明公敵,三也。察山東之士,力能跨馬控弦,勇等孟賁,捷齊慶忌〔02〕,信有聊城之守〔03〕,策有良平之謀〔04〕,可任以偏師,責以成功,未聞有其人者,四也。就有其人,王爵不相加,婦姑位不定,各恃眾怙力,將人人棋跱,以觀成敗,不肯同心共膽,率徒旅進,五也。關西諸郡,北接上黨、太原、馮翊、扶風、安定,自頃以來,數與胡戰,婦女載戟挾矛,弦弓負矢,況其悍夫。以此當山東忘戰之民,譬驅群羊向虎狼,其勝可必,六也。且天下之權勇,今見在者,不過并、涼、匈奴屠各、湟中義從〔05〕、八種西羌〔06〕,皆百姓素所畏服,而明公擁以為爪牙〔07〕,壯夫震慄,況小醜乎?七也。又明公之將帥,皆中表腹心,周旋日久。自三原、硤口以來〔08〕,恩信醇著,忠誠可遠任,智謀可特使,以此當山東解后之虛誕,實不相若,八也。夫戰有三亡,以亂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今明公秉國政平,討夷凶宦,忠義克立,以三德待於三亡,奉辭伐罪,誰人敢禦?九也。東州有鄭康成,學該古今,儒生之所以集;北海邴根矩,清高直亮,群士之楷式。彼諸將若詢其計畫,案典校之彊弱,燕、趙、齊、梁非不盛,終見滅於秦。吳楚七國非不眾,而不敢踰滎陽。況今德政之赫赫,股肱之邦良,欲造亂以徼不義者,必不相然,讚成其凶謀,十也。若十事少有可采,無事徵兵,以驚天下,使患役之民,相聚為非,棄德恃眾,以輕威重。」卓乃悅,以泰為將軍,統諸軍擊關東。或謂卓曰:「鄭泰智略過人,而結謀山東,今資之士馬,使就其黨,竊為明公懼之。」卓收其兵馬,留拜議郎。後又與王允謀共誅卓。泰脫身自武關走,東歸後將軍袁術,以為揚州刺史,未至官,道卒,時年四十一。(姚。汪。黃)──《魏志.鄭渾傳》注 ● 又《武帝紀》注 《書鈔》卷九八 《御覽》卷八二一

〔01〕 語出《論語.子路篇》。

〔02〕 孟賁,相傳是春秋時期衛國的勇士。慶忌,吳王僚之子,亦以勇捷聞。《史記.司馬相如傳》曰「捷言慶忌,勇期賁、育」,可知此乃漢人之習俗語也。

〔03〕 《史記.魯仲連傳》載,燕將某奪齊之聊城,人或讒之燕,田單來攻,相持歲餘。燕將欲歸恐見誅,降齊恐見辱,遂自殺以明其志。

〔04〕 良者,張良;平者,陳平也。

〔05〕 湟中義從,即湟中月氏胡。霍去病破匈奴,開湟中,月氏來降,令居湟中,又數百戶在張掖,號「義從胡」。

〔06〕 指燒當八種羌,范書作「西羌八種」。

〔07〕 「擁」原作「權」,據盧弼說改。范書即作「擁」。

〔08〕 此事指中平二年,卓以破虜將軍屯美陽,以衛園陵,大破邊章、韓遂。追入羌中,諸軍受圍,卓亦於硤石,即望垣北為羌胡所困。卓設計渡水出,遂全師而還。故泰言此,以媚惑卓。

  太尉皇甫嵩以流星免〔01〕。──《書鈔》卷五一

〔01〕 范書《皇甫嵩傳》注引《續漢書》作「以日有重珥免」。

興平二年(公元195年)

  朱儁少孤,母以販繒綵為事。同郡周起負官債百萬,縣催責之,儁竊母帛為起解債。(汪。黃)──《御覽》卷八一四

  朱儁為郡吏,太守尹端有罪應死,儁為買珍寶賂主章吏,端得免死。(汪。黃)──《御覽》卷八○二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

  初,王師敗於曹陽〔01〕,欲浮河東下。侍中太史令王立曰:「自去春太白犯鎮星於斗牛,過天津,熒惑又逆行守北河,不可犯也。」由是天子遂不北渡河,將自軹關東出。立又謂宗正劉艾曰:「前太白守天關,與熒惑會。金火交會,革命之象也,漢祚終矣。晉、魏必有興者。」立後數言于帝曰:「天命有去就,五行不常盛,代火者土也,承漢者魏也,能安天下者曹姓也,唯委仁曹氏而已。」曹公聞之〔02〕,使人語立曰:「知公忠于朝廷,然天道深遠,幸勿多言。」(姚。汪。黃)──《魏志.武帝紀》注 ● 《開元占經》卷二一 《御覽》卷二三五 《書鈔》卷五五

〔01〕 「王師」原作「天子」,據《開元占經》卷二一、《御覽》卷二三五改。

〔02〕 「曹」,據《書鈔》卷五五補。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

  殺紹卒凡八萬人〔01〕。(汪。黃)──《魏志.袁紹傳》注

〔01〕 時曹操於官渡大敗袁紹軍。

建安十年(公元205年)

  悅清虛沈靜,善於著述。建安初,為秘書監侍中,被詔刪《漢書》作《漢紀》三十篇,因事以明臧否,致有典要,其書大行于世。(姚。汪。黃)──《魏志.荀彧傳》注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

  孔融字文舉〔01〕。在郡八年,僅以身免。帝初都許,融以為宜略依舊制,定王畿,正司隸所部,為千里之封 乃引公卿上書言其義。是時天下草創,曹、袁之權未分,融所建明,不識時務。又天性氣爽,頗推平生之意,狎侮太祖。太祖制酒禁,而融書啁之曰:「天有酒旗之星,地列酒泉之郡,人有旨酒之德。故堯不飲千鍾,無以成其聖〔02〕。且桀紂以色亡國,今令不禁婚姻也。」太祖外雖寬容,而內不能平。御史大夫郗慮知旨,以法免融官。歲餘,拜太中大夫,雖居家失勢,而賓客日滿其門,愛才樂酒,常若不足。〔03〕常歎曰:「坐上客常滿,樽中酒不空,吾無憂矣。」虎賁士有貌似蔡邕者,融每酒酣,輒引與同坐,曰:「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其好士如此。(姚。汪。黃)──《魏志.崔琰傳》注 ● 《書鈔》卷五六 《類聚》卷二六 《御覽》卷四○五

〔01〕 「孔融字文舉」,據《書鈔》卷五六補。

〔02〕 《孔叢子》曰:「平原君強子高酒曰:有諺云堯舜千鍾,孔子飲百觚,子路嗑嗑,尚飲百榼。古之賢聖,無不能飲,子何辭焉?」則民間有此笑謔之語,而融借以嘲曹操耳。

〔03〕 「常若不足」,據《類聚》卷二六補。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

  論曰:劉璋愚弱,而守善言,斯亦宋襄公、徐偃王之徒,未為無道之主也。張松、法正雖君臣之義不正,然固以委名附質,進不顯陳事勢。若韓嵩、劉先之說劉表,退不告絕奔亡;若陳平、韓信之去項羽,而兩端攜貳,為謀不忠,罪之次也。(姚。汪。黃)──《蜀志.劉璋傳》注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

  曹操入其二女於宮,為貴人〔01〕,誣伏氏為亂,使御史大夫郗慮仗節收后〔02〕。后被髮徒跣走而執上手曰:「不能復相活邪!」上大驚號哭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顧謂慮曰:「郗公,天下暴虐,豈有此乎?」左右莫不流涕。遂殺后也。(汪。黃)──《御覽》卷一三七

〔01〕 「為」,據汪輯補。

〔02〕 「仗」原作「伏」,據汪輯改。

散條[编辑]

  周璆字子瑩,臨濟人,有美名〔01〕。(汪)──汪輯

〔01〕 范書《陳蕃傳》作「字孟玉」,餘同。汪輯未注出處,恐非璠紀之文,附於篇末以俟攷。

  譙周所陳降魏之策,蓋素料劉禪懦弱,心無害戾,故得行也。如遇忿肆之人,雖無他算,然矜殉鄙恥,或發怒妄誅,以立一時之威,快其斯須之意者,此亦夷滅之禍。〔01〕(黃)──《蜀志.杜周杜許孟來尹李譙卻傳》注

〔01〕 按:璠紀不當載蜀末之事,且《蜀志》傳注未明言出自《後漢紀》,或出自張璠所撰他文,亦未可知。今亦附入篇末以俟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