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氏廟碑銘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烏氏廟碑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61

元和五年,天子曰:「盧從史始立議用師於恒,乃陰與寇連,誇謾凶驕,出不遜言,其執以來!」其四月,中貴人承璀即誘而縛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趨譁,牙門都將烏公重允當軍門叱曰:「天子有命,從有賞,敢違者斬!」於是士諧斂兵還營,卒致從史京師。壬辰,詔用烏公為銀青光祿大夫河陽軍節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張掖郡開國公。居三年,河陽稱治,詔贈其父工部尚書,且曰:「其以廟享。」即以其年營廟於京師崇化裏。軍佐竊議曰:「先公既位常伯,而先夫人無加命號,名差卑,於配不宜。」語聞,詔贈光夫人劉氏沛國太夫人。八年八月,廟成,三室同宇,祀自左領府君而下,作主於第。乙巳,升於廟。

烏氏著於《春秋》,譜於《世本》,列於《姓苑》,在莒者存,在齊有餘枝鳴,皆為大夫。秦有獲,為大官。其後世之江南者家鄱陽,處北者家張掖,或入夷狄為君長。唐初,察為左武衛大將軍,實張掖人。其子曰令望,為左領軍衛大將軍。孫曰蒙,為中郎將;是生贈尚書,諱承玼,字某。烏氏自莒齊秦大夫以來,皆以才力顯;及武德以來,始以武功為名將家。開元中,尚書管平盧先鋒軍,屬破奚契丹,從戰捺祿,走可突於渤海上。至馬都山,吏民逃徙失業,尚書領所部兵塞其道,塹原累石,綿四百里,深高皆三丈,寇不得進,民還其居,歲罷運錢三千萬餘。黑水室韋以騎五千來屬麾下,邊威益張,其後與耿仁智謀說史思明降。思明復叛,尚書與兄承恩謀殺之。事發族夷,尚書獨走免。李光弼以聞,詔拜「冠軍將軍」,守右威衛將軍檢校殿中監,封昌化郡王、石嶺軍使。積粟厲兵,出入耕戰。以疾去職。貞元十一年二月丁巳,薨於華陰告平里,年若干,即葬於其地。二子:大夫為長,季曰重元,為某官。銘曰:

烏氏在唐,有家於初。左武左領,二祖紹居。
中郎少卑,屬於尚書。不償其勞,乃相大夫。
授我戎節,制有疆墟。數備禮登,以有宗廟。
作廟天都,以致其孝。右祖左孫,爰饗其報。
云誰無子,其有無孫。克對無羞,乃惟有人。
念昔平盧,為限為瘁。大夫承之,危不棄義。
四方其平,士有迨息。來覲來齋,以饋黍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