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祝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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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祝論
作者:李德裕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10

《語》曰:「某之禱久矣。」又曰:「祭則受福。」豈非聖人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與鬼神合契,無所請禱,而禱必感通?唯牧伯之任,不可廢也。夫時不雨,稼穡將枯,閉閣責躬,百姓不見,若非遍走群望,則皆謂太守無憂人之意,雖在畎畝,不絕歎音。餘前在江南,毀淫祠一千一十五所,可謂不諂神黷祭矣。然歲或大旱,必先令掾屬祈禱,積旬無效,乃自躬行,未嚐不零雨隨車,或當宵而應。其術無他,唯至誠而已。將與祭,必閑居三日,清心齋戒,雖禮未申於泂酌,而意已接於神明。所以理郡八年,歲皆大稔,江左黎庶,謳歌至今。古人乃有剪爪致詞,積薪自誓,精意上達,雨必滂沱,此亦至誠也。苟誠能達天,性能及物,焉用以肌膚自苦,焦爛為期?動天地,感鬼神,莫尚於至誠,故備物不足報功,禴祭所以受福。餘以為人患不誠,天之去人,不相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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