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救楊嗣復李珏裴夷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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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救楊嗣復、李玨裴夷直狀
作者:李德裕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03

論救楊嗣復、李玨裴夷直狀

右,臣等聞向外傳說紛然,陛下皆遣中使,未測其由。臣等相顧憂惶,不知死所。嗣復等所涉論,實負聖明。臣等所以顯書其罪,不為末減,祇望止於竄逐,用戒群邪。古人稱:「刑人於市,與眾共棄。」陛下若以嗣復等罪狀必不可容,伏望且降使臣,就彼鞫問,待得其罪,顯戮不遲。如便遣使,必貽後悔。文宗只緣貶宋申錫,更不按問,至今人以為冤。臣等於嗣復等,實無情故。所利者宗社,所惜者聖明,不欲令一事駭聽,失天下之望。若使四方將相,或以此為詞,臣等避罪不言,無以塞責。伏望陛下特回宸慮,下納愚忠,臣等餘年,方敢自保。陛下若以臣等事君不盡,情涉容奸,先罪臣等,實所甘分。輒陳肝血,不避嚴誅,不任懇切兢皇之至。謹俯伏待罪,望速降敕旨。



第二狀

右,臣等適以有狀論奏,未奉聖旨。今向外之心,驚駭不知所為,臣等若苟務偷安,不更冒死陳奏,必恐旬月之後,人情皆以為冤,陛下此時,追悔無及。臣等昨者商量之初,只以嗣復等所涉議論,不可令在藩鎮,止於貶責,足以塞辜,如更過於此,實搖動天下之心,必損聖明之德。如以臣等情涉顧望,伏望先罪責臣,實所甘分。臣等專在中書,伏望特開延英賜對,得面陳肝血,死無所恨。



第三狀

右,臣等適再已陳奏,未奉聖旨。伏見貞元初,宰臣劉晏,緣德宗在東宮時涉動搖之論,竟以此坐死,旋則朝廷中外,皆以為冤,兩河不臣之地,悉恐亡懼,德宗尋亦追悔,官其子孫。近則宋申錫涉交通藩邸貶官,文宗尋又追悔,至於流涕。如嗣復等螻蟻之命,至細至微,特賜矜全,必彰聖德,天下臣子,孰不上感天慈?不爾,恐四海人情,自此憂懼,臣等亦兢危不暇,無以裨助聖明。伏望特開延英,賜臣等面陳血誠,以安中外。如蒙聖慈納臣等愚懇,伏望更重貶官,所冀人心允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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