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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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閼逢困敦,盡重光協洽,凡八年。
太宗孝文皇帝中前三年(甲子,公元前一七七年)
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
詔曰:「前遣列侯之國,或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
十二月,免丞相勃,遣就國。乙亥,以太尉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
夏,四月,城陽景王章薨。
初,趙王敖獻美人於高祖,得幸,有娠。及貫高事發,美人亦坐系河內。美人母弟趙兼因辟陽侯審食其言呂後,呂後妒,弗肯白。美人已生子,恚,即自殺。吏奉其子詣上,上悔,名之曰長,令呂後母之,而葬其母真定。後封長為淮南王。
淮南王蚤失母,常附呂後,故孝惠、呂後時得無患;而常心怨辟陽侯,以為不強爭之於呂後,使其母恨而死也。及帝即位,淮南王自以最親,驕蹇,數不奉法;上常寬假之。是歲,入朝,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王有材力,能扛鼎。乃往見辟陽侯,自袖鐵椎椎辟陽侯,令從者魏敬剄之;馳走闕下,肉袒謝罪。帝傷其志為親,故赦弗治。當是時,薄太后及太子、諸大臣皆憚淮南王。淮南王以此,歸國益驕恣,出入稱警蹕,稱制擬於天子。袁盎諫曰:「諸侯太驕,必生患。」上不聽。
五月,匈奴右賢王入居河南地,侵盜上郡保塞蠻夷,殺略人民。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嬰發車騎八萬五千,詣高奴擊右賢王;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右賢王走出塞。
上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見故群臣,皆賜之;復晉陽、中都民三歲租。留游太原十餘日。
初,大臣之誅諸呂也,硃虛侯功尤大。大臣許盡以趙地王硃虛侯,盡以梁地王東牟侯。及帝立,聞硃虛、東牟之初欲立齊王,故絀其功,及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之。興居自以失職奪功,頗怏怏;聞帝幸太原,以為天子且自擊胡,遂發兵反。帝聞之,罷丞相及行兵皆歸長安,以棘浦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眾擊之;祁侯繒賀為將軍,軍滎陽。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詔:「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復官爵;與王興居去來者,赦之。」八月,濟北王興居兵敗,自殺。
初,南陽張釋之為騎郎,十年不得調,欲免歸。袁盎知其賢而薦之,為謁者僕射。
釋之從行,登虎圈,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十餘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窮者。帝曰:「吏不當若是邪!尉無賴!」乃詔釋之拜嗇夫為上林令。釋之久之前,曰:「陛下以絳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長者也。」又復問:「東陽侯張相如何如人也?」上復曰:「長者。」釋之曰:「夫絳侯、東陽侯稱為長者,此兩人言事曾不能出口,豈效此嗇夫喋喋利口捷給哉!且秦以任刀筆之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其敝,徒文具而無實,不聞其過,陵遲至於土崩。今陛下以嗇夫口辨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而靡,爭為口辨而無其實。夫下之化上,疾於景響,舉錯不可不審也。」帝曰:「善!」乃不拜嗇夫。上就車,詔釋之參乘。徐行,問釋之秦之敝,具以質言。至宮,上拜釋之為公車令。
頃之,太子與梁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於是釋之追止太子、梁王,無得入殿門,遂劾「不下公門,不敬」,奏之。薄太后聞之;帝免冠,謝教兒子不謹。薄太后乃使使承詔赦太子、梁王,然後得入。帝由是奇釋之,拜為中大夫;頃之,至中郎將。
從行至霸陵,上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昔斮陳漆其間,豈可動哉!」左右皆曰:「善!」釋之曰:「使其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戚焉!」帝稱善。是歲,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其後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得;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按「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后許之。
太宗孝文皇帝中四年(乙丑,公元前一七六年)
冬,十二月,穎陰懿侯灌嬰薨。
春,正月,甲午,以御史大夫陽武張蒼為丞相。蒼好書,博聞,尤邃律歷。
上召河東守季布,欲以為御史大夫。有言其勇、使酒、難近者;至,留邸一月,見罷。季布因進曰:「臣無功竊寵,待罪河東,陛下無故召臣,此人必有以臣欺陛下者。今臣至,無所受事,罷去,此人必有毀臣者。夫陛下以一人之譽而召臣,以一人之毀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識聞之,有以窺陛下之淺深也!」上默然,慚,良久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上議以賈誼任公卿之位。大臣多短之曰:「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於是天子後亦疏之,不用其議,以為長沙王太傅。
絳侯周勃既就國,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勃自畏恐誅,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見之。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辭。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與獄吏,獄吏乃書牘背示之曰:「以公主為證。」公主者,帝女也,勃太子勝之尚之。薄太后亦以為勃無反事。帝朝太后,太后以冒絮提帝曰:「絳侯始誅諸呂,綰皇帝璽,將兵於北軍,不以此時反,今居一小縣,顧欲反邪?」帝既見絳侯獄辭,乃謝曰:「吏方驗而出之。」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復爵邑。絳侯既出,曰:「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
作顧成廟。
太宗孝文皇帝中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
春,二月,地震。
初,秦用半兩錢,高祖嫌其重,難用,更鑄莢錢。於是物價騰踴,米至石萬錢。夏,四月,更造四銖錢,除盜鑄錢令,使民得自鑄。
賈誼諫曰:「法使天下公得雇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然鑄錢之情,非殽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殽之甚微,為利其厚。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奸;今令細民人操造幣之勢,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縣百數,及吏之所疑搒笞奔走者甚眾。夫縣法以誘民,使入隱阱,孰多於此!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或用輕錢,百加若干;或用重錢,平稱不受。法錢不立,吏急而壹之乎?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勝;縱而弗呵乎?則市肆異用,錢文大亂;苟非其術,何鄉而可哉!今農事棄捐而采銅者日蕃,釋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錢日多,五穀不為多。善人怵而為奸邪,願民陷而之刑戮;刑戮將甚不詳,奈何而忽!國知患此,吏議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術,其傷必大。令禁鑄錢,則錢必重;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棄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銅佈於天下,其為禍博矣,故不如收之。」賈山亦上書諫,以為:「錢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貴。富貴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為之,是與人主共操柄,不可長也。」上不聽。
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寵幸,上欲其富,賜之蜀嚴道銅山,使鑄錢。吳王濞有豫章銅山,招致天下亡命者以鑄錢;東煮海水為鹽;以故無賦而國用饒足。於是吳、鄧錢布天下。
初,帝分代為二國,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是歲,徙代王武為淮陽王;以太原王參為代王,盡得故地。
太宗孝文皇帝中六年(丁卯,公元前一七四年)
冬,十月,桃、李華。
淮南厲王長自作法令行於其國,逐漢所置吏,請自置相、二千石;帝曲意從之。又擅刑殺不辜及爵人至關內侯;數上書不遜順。帝重自切責之,乃令薄昭與書風諭之,引管、蔡及代頃王、濟北王興居以為儆戒。
王不說,令大夫但、士伍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輦車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閩越、匈奴。事覺,有司治之。使使召淮南王。王至長安,丞相張蒼、典客馮敬行御史大夫事,與宗正、廷尉奏:「長罪當棄市。」制曰:「其赦長死罪,廢,勿王;徙處蜀郡嚴道邛郵。」盡誅所與謀者。載長以輜車,令縣以次傳之。
袁盎諫曰:「上素驕淮南王,弗為置嚴傅、相,以故至此。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霧露病死,陛下有殺弟之名,奈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復之。」
淮南王果憤恚不食死。縣傳至雍,雍令發封,以死聞。上哭甚悲,謂袁盎曰「吾不聽公言,卒亡淮南王!今為奈何?」盎曰:「獨斬丞相、御史以謝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諸縣傳送淮南王不發封饋侍者,皆棄市;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置守塚三十戶。
匈奴單于遣漢書曰:「前時,皇帝言和親事,稱書意,合歡。漢邊吏侵侮右賢王;右賢王不請,聽後義盧侯難支等計,與漢吏相距。絕二主之約,離兄弟之親,故罰右賢王,使之西求月氏擊之。以天之福,吏卒良,馬力強,以夷滅月氏,盡斬殺、降下,定之;樓蘭、烏孫、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國,皆已為匈奴,諸引弓之民並為一家,北州以定。願寢兵,休士卒,養馬,除前事,復故約,以安邊民。皇帝即不欲匈奴近塞,則且詔吏民遠舍。」帝報書曰:「單于欲除前事,復故約,朕甚嘉之。此古聖王之志也。漢與匈奴約為兄弟,所以遺單于甚厚;倍約、離兄弟之親者,常在匈奴。然右賢王事已在赦前,單于勿深誅!單于若稱書意,明告諸吏,使無負約,有信,敬如單于書。」
後頃之,冒頓死,子稽粥立,號曰老上單于。老上單于初立,帝復遣宗室女翁主為單于閼氏,使宦者燕人中行說傅翁主。說不欲行,漢強使之。說曰:「必我也,為漢患者!」中行說既至,因降單于,單于甚親幸之。
初,匈奴好漢繒絮、食物。中行說曰:「匈奴人眾不能當漢之一郡,然所以強者,以衣食異,無仰於漢也。今單于變俗,好漢物;漢物不過什二,則匈奴盡歸於漢矣。」其得漢繒絮,以馳草棘中,衣胯皆裂敝,以示不如旃裘之完善也;得漢食物,皆去之,以示不如湩酪之便美也。於是說教單于左右疏記,以計課其人眾、畜牧。其遺漢書牘及印封,皆令長大,倨傲其辭,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
漢使或訾笑匈奴俗無禮義者,中行說輒窮漢使曰:「匈奴約束徑,易行;君臣簡,可久;一國之政,猶一體也。故匈奴雖亂,必立宗種。今中國雖雲有禮義,及親屬益疏則相殺奪,以至易姓,皆從此類也。嗟!土室之人,顧無多辭,喋喋占占!顧漢所輸匈奴繒絮、米薛,令其量中,必善美而已矣,何以言為乎!且所給,備、善,則已;不備、苦惡,則候秋熟,以騎馳蹂而稼穡耳!」
梁太傅賈誼上疏曰:「臣竊惟今之事勢,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可為長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難遍以疏舉。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然,因謂之安;方今之勢,何以異此!陛下何不壹令臣得孰數之於前,因陳治安之策,試詳擇焉!使為治,勞智慮,苦身體,乏鐘、鼓之樂,勿為可也。樂與今同,而加之諸侯軌道,兵革不動,匈奴賓服,百姓素樸,生為明帝,沒為明神,名譽之美垂於無窮,使顧成之廟稱為太宗,上配太祖,與漢亡極,立經陳紀,為萬世法。雖有愚幼、不肖之嗣,猶得蒙業而安。以陛下之明達,因使少知治體者得佐下風,致此非難也。
「夫樹國固必相疑之勢,下數被其殃,上數爽其憂,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今或親弟謀為東帝,親兄之子西鄉而擊,今吳又見告矣。天子春秋鼎盛,行義未過,德澤有加焉,猶尚如是;況莫大諸侯,權力且十此者虖!
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國之王幼弱未壯,漢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數年之後,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氣方剛;漢之傅、相稱病而賜罷,彼自丞、尉以上遍置私人。如此,有異淮南、濟北之為邪?此時而欲為治安,雖堯、舜不治。
黃帝曰:『日中必{艸□},操刀必割!』今令此道順而全安甚易,不肯蚤為,已乃墮骨肉之屬而抗剄之,豈有異秦之季世虖!其異姓負強而動者,漢已幸而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是跡而動,既有征矣,其勢盡又復然。殃禍之變,未知所移,明帝處之尚不能以安,後世將如之何!
「臣竊跡前事,大抵強者先反。長沙乃二萬五千戶耳,功少而最完,勢疏而最忠,非獨性異人也,亦形勢然也。曩令樊、酈、絳、灌據數十城而王,今雖以殘亡可也;令信、越之倫列為徹侯而居,雖至今存可也。然則天下之大計可知已:欲諸王之皆忠附,則莫若令如長沙王;欲臣子勿菹醢,則莫若令如樊、酈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輻湊並進而歸命天子。割地定製,令齊、趙、楚各為若干國,使悼惠王、幽王、元王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其分地眾而子孫少者,建以為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舉使君之;一寸之地,一人之眾,天子亡所利焉,誠以定治而已。如此,則臥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當時大治,後世誦聖。陛下誰憚而久不為此!
「天下之勢方病大腫,一脛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平居不可屈伸,一二指慉,身慮亡聊。失今不治,必為錮疾,後雖有扁鵲,不能為已。病非徒腫也。又苦□炙盭。元王之子,帝之從弟也;今之王者,從弟之子也。惠王之子,親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親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權以逼天子,臣故曰非徒病腫也,又苦□炙盭。可痛哭者,此病是也。
「天下之勢方倒懸。凡天子者,天下之首。何也?上也。蠻夷者,天下之足。何也?下也。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而漢歲致金絮采繒以奉之。足反居上,首顧居下,倒縣如此,莫之能解,猶為國有人乎?可為流涕者此也。今不獵猛敵而獵田彘,不搏反寇而搏畜菟,玩細娛而不圖大患,德可遠加而直數百里外,威令不伸,可為流涕者此也。
「今庶人屋壁得為帝服,倡優下賤得為後飾;且帝之身自衣皁綈,而富民牆屋被文繡;天子之後以緣其領,庶人孽妾以緣其履;此臣所謂舛也。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亡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亡饑,不可得也;饑寒切於民之肌膚,欲其亡為奸邪,不可得也。可為長太息者此也。
「商君遺禮義,棄仁恩,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借父櫌鉏,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抱哺其子,與公並居;婦姑不相說,則反脣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獸者亡幾耳。今其遺見餘俗,猶尚未改,棄禮誼,捐廉恥日甚,可謂月異而歲不同矣。逐利不耳,慮非顧行也;今其甚者殺父兄矣。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之間以為大故,至於俗流失,世壞敗,因恬而不知怪,慮不動於耳目,以為是適然耳。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俗吏之所務,在於刀筆、筐篋而不知大體。陛下又不自憂,竊為陛下惜之!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此業壹定,世世常安,而後有所持循矣;若夫經制不定,是猶渡江河亡維楫,中流而遇風波,船必覆矣。可為長太息者此也。
「夏、殷、周為天子皆數十世,秦為天子二世而亡。人性不甚相遠也,何三代之君有道之長而秦無道之暴也?其故可知也。古之王者,太子乃生,固舉以禮,有司齊肅端冕,見之南郊,過闕則下,過廟則趨,故自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孩提有識,三公、三少明孝仁禮義以道習之,逐去邪人,不使見惡行,於是皆選天下之端士、孝悌博聞有道術者以衛翼之,使與太子居處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見正事,聞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後皆正人也。夫習與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猶生長於齊不能不齊言也;習與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猶生長於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孔子曰:『少成若天性,習貫如自然。』習與智長,故切而不愧;化與心成,故中道若性。夫三代之所以長久者,以其輔翼太子有此具也。及秦而不然,使趙高傅胡亥而教之獄,所習者非斬、劓人,則夷人之三族也。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忠諫者謂之誹謗,深計者謂之妖言,其視殺人若艾草菅然。豈惟胡亥之性惡哉?彼其所以道之者非其理故也。鄙諺曰:『前車覆,後車誡。』秦世之所以亟絕者,其轍跡可見也;然而不避,是後車又將覆也。天下之命,縣於太子,太子之善,在於早諭教與選左右。夫心未濫而先諭都,則化易成也;開於道術智誼之指,則教之力也;若其服習積貫,則左右而已。夫胡、粵之人,生而同聲,嗜欲不異;及其長而成俗,累數譯而不能相通,有雖死而不相為者,則教習然也。臣故曰選左右、早諭教最急。夫教得而左右正,則太子正矣,太子正而天下定矣。《書》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此時務也。
「凡人之智,能見已然,不能見將然。夫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是故法之所為用易見而禮之所為生難知也。若夫慶賞以勸善,刑罰以懲惡,先王執此之政,堅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時;據此之公,無私如天地,豈顧不用哉?然而曰禮雲、禮雲者,貴絕惡於未萌而起教於微眇,使民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毋訟乎!』為人主計者,莫如先審取舍,取舍之極定於內而安危之萌應於外矣。秦王之欲尊宗廟而安子孫,與湯、武同。然而湯、武廣大其德行,六七百歲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餘歲則大敗。此亡他故矣:湯、武之定取舍審而秦王之定取舍不審矣。夫天下,大器也;今人之置器,置諸安處則安,置諸危處則危。天下之情,與器無以異,在天子之所置之。湯、武置天下於仁、義、禮、樂,累子孫數十世,此天下所共聞也;秦王置天下於法令、刑罰,禍幾及身,子孫誅絕,此天下之所共見也。是非其明效大驗邪!人之言曰:『聽言之道,必以其事觀之,則言者莫敢妄言。』今或言禮誼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罰,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觀之也!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故陛九級上,廉遠地,則堂高;陛無級,廉近地,則堂卑。高者難攀,卑者易陵,理勢然也。故古者聖王制為等列,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延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
「里諺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諭也。鼠近於器,尚憚不投,恐傷其器,況於貴臣之近主乎!廉恥節禮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芻者有罰,所以為主上豫遠不敬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貴,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禮之也,古天子之所謂伯父、伯舅也;而令與眾庶同黥、劓、髡、刖、笞、傌、棄市之法,然則堂不無陛虖!被戮辱者不泰迫虖!廉恥不行,大臣無乃握重權、大官而有徒隸無恥之心虖!夫望夷之事,二世見當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習也。臣聞之:履雖鮮不加於枕,冠雖敝不以苴履。夫嘗已在貴寵之位,天子改容而禮貌之矣,吏民嘗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過,帝令廢之可也,退之可也,賜之死可也,滅之可也;若夫束縛之,系媟之,輸之司寇,編之徒官,司寇小吏詈罵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眾庶見也。夫卑賤者習知尊貴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尊尊、貴貴之化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謂不廉,曰簠簋不飾』;坐污穢淫亂、男女無別者,不曰污穢,曰『帷薄不修』;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罷軟,曰『下官不職』。故貴大臣定有其罪矣,猶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遷就而為之諱也。故其在大譴、大何之域者,聞譴、何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請室而請罪耳,上不執縛系引而行也;其有中罪者,聞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頸盭而加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捽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過耳,吾遇子有禮矣。』遇之有禮,故群臣自熹;嬰以廉恥,故人矜節行。上設廉恥、禮義以遇其臣不以節行報其上者,則非人類也。故化成俗定,則為人臣者皆顧行而忘利,守節而伏義,故可以托不御之權,可以寄六尺之孤,此厲廉恥、行禮誼之所致也,主上何喪焉!此之不為而顧彼之久行,故曰可為長太息者此也。」
誼以絳侯前逮系獄,卒無事,故以此譏上。上深納其言,養臣下有節,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
太宗孝文皇帝中七年(戊辰,公元前一七三年)
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罳災。
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聞而病之。
太宗孝文皇帝中八年(己巳,公元前一七二年)
夏,封淮南厲王子安等四人為列侯。賈誼知上必將復王之也,上疏諫曰:「淮南王之悖逆無道,天下孰不知其罪!陛下幸而赦遷之,自疾而死,天下孰以王死之不噹!今奉尊罪人之子,適足以負謗於天下耳。此人少壯,豈能忘其父哉!白公勝所為父報仇者,大父與叔父也。白公為亂,非欲取國代主,發忿快志,剡手以沖仇人之匈,固為俱靡而已。淮南雖小,黥布嘗用之矣,漢存,特幸耳。夫擅仇人足以危漢之資,於策不便。予之眾,積之財,此非有子胥、白公報於廣都之中,即疑有專諸、荊軻起於兩柱之間,所謂假賊兵,為虎翼者也。願陛下少留計!」上弗聽。
有長星出於東方。
太宗孝文皇帝中九年(庚午,公元前一七一年)
春,大旱。
太宗孝文皇帝中十年(辛未,公元前一七零年)
冬,上行幸甘泉。
將軍薄昭殺漢使者。帝不忍加誅,使公卿從之飲酒。欲令自引分,昭不肯;使群臣喪服往哭之,乃自殺。
臣光曰:李德裕以為:「漢文帝誅薄昭,斷則明矣,於義則未安也。秦康送晉文,興如存之感;況太后尚存,唯一弟薄昭,斷之不疑,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臣愚以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無所不行,則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夫薄昭雖素稱長者,文帝不為置賢師傅而用之典兵;驕而犯上,至於殺漢使者,非有恃而然乎!若又從而赦之,則與成、哀之世何異哉!魏文帝嘗稱漢文帝之美,而不取其殺薄昭,曰:「舅後之家,但當養育以恩而不當假藉以權,既觸罪法,又不得不害。」譏文帝之始不防閒昭也,斯言得之矣。然則欲慰母心者,將慎之於始乎!
起玄黓涒灘,盡柔兆閹茂,凡十五年。
太宗孝文皇帝下前十一年(壬申,公元前一六九年)
冬,十一月,上行幸代。
春,正月,自代還。
夏,六月,梁懷王揖薨,無子。賈誼復上疏曰:「陛下即不定製,如今之勢,不過一傳、再傳,諸侯猶且人恣而不制,豪植而大強,漢法不得行矣。陛下所以為籓扞及皇太子之所恃者,唯淮陽、代二國耳。代,北邊匈奴,與強敵為鄰,能自完則足矣;而淮陽之比大諸侯,廑如黑子之著面,適足以餌大國,而不足以有所禁御。方今制在陛下,制國而令子適足以為餌,豈可謂工哉!臣之愚計,願舉淮南地以益淮陽,而為梁王立後,割淮陽北邊二、三列城與東郡以益梁。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陽。梁起於新郪而北著之河,淮陽包陳而南揵之江,則大諸侯之有異心者破膽而不敢謀。梁足以扞齊、趙,淮陽足以禁吳、楚,陛下高枕,終無山東之憂矣,此二世之利也。當今恬然,適遇諸侯之皆少;數歲之後,陛下且見之矣。夫秦日夜苦心勞力以除六國之禍;今陛下力制天下,頤指如意,高拱以成六國之禍,難以言智,苟身無事,畜亂,宿祝,孰視而不定;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將使不寧,不可謂仁。」帝於是從誼計,徙淮陽王武為梁王,北界泰山,西至高陽,得大縣四十餘城。後歲餘,賈誼亦死,死時年三十三矣。徙城陽王喜為淮南王。
匈奴寇狄道。
時匈奴數為邊患,太子家令穎川晁錯上言兵事曰:「《兵法》曰:『有必勝之將,無必勝之民。』由此觀之,安邊境,立功名,在於良將,不可不擇也。
臣又聞,用兵臨戰合刃之急者三:一曰得地形,二曰卒服習,三曰器用利。兵法:步兵、車騎、弓弩、長戟、矛鋋、劍楯之地,各有所宜;不得其宜者,或十不當一。士不選練,卒不服習,起居不精,動靜不集,趨利弗及,避難不畢,前擊後解,與金鼓之指相失,此不習勒卒之過也,百不當十。兵不完利,與空手同;甲不堅密,與袒裼同;弩不可以及遠,與短兵同;射不能中,與無矢同;中不能入,與無鏃同;此將不省兵之禍也,五不當一。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敵也;卒不可用,以其將予敵也;將不知兵,以其主予敵也;君不擇將,以其國予敵也。』四者,兵之至要也。
臣又聞:小大異形,強弱異勢,險易異備。夫卑身以事強,小國之形也;合小以攻大,敵國之形也;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形也。今匈奴地形、技藝與中國異,上下山阪,出入溪澗,中國之馬弗與也;險道傾仄,且馳且射,中國之騎弗與也;風雨罷勞,饑渴不困,中國之人弗與也;此匈奴之長技也。若夫平原、易地、輕車、突騎,則匈奴之眾易撓亂也;勁弩、長戟、射疏、及遠,則匈奴之弓弗能格也;堅甲、利刃,長短相雜,游弩往來,什伍俱前,則匈奴之兵弗能當也;材官騶發,矢道同的,則匈奴之革笥、木薦弗能支也;下馬地斗,劍戟相接,去就相薄,則匈奴之足弗能給也;此中國之長技也。以此觀之,匈奴之長技三,中國之長技五。陛下又興數十萬之眾以誅數萬之匈奴,眾寡之計,以一擊十之術也。
雖然,兵,兇器;戰,危事也。故以大為小,以強為弱,在俛仰之間耳。夫以人之死爭勝,跌而不振,則悔之無及也。帝王之道,出於萬全。今降胡、義渠、蠻夷之屬來歸誼者,其眾數千,飲食、長技與匈奴同。可賜之堅甲、絮衣、勁弓、利矢,益以邊郡之良騎,令明將能知其習俗、和輯其心者,以陛下之明約將之。即有險阻,以此當之;平地通道,則以輕車、材官制之;兩軍相為表里,各用其長技,衡加之以眾,此萬全之術也。」
帝嘉之,賜錯書,寵答焉。錯又上言曰:「臣聞秦起兵而攻胡、粵者,非以衛邊地而救民死也,貪戾而欲廣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亂。且夫起兵而不知其勢,戰則為人禽,屯則卒積死。夫胡、貉之人,其性耐寒;揚、粵之人,其性耐暑。秦之戍卒不耐其水土,戍者死於邊,輸者僨於道。秦民見行,如往棄市,因以謫發之,名曰『謫戍』;先發吏有謫及贅婿、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閭取其左。發之不順,行者憤怨,有萬死之害而亡銖兩之報,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復,天下明知禍烈及己也。陳勝行戍,至於大澤,為天下先倡,天下從之如流水者,秦以威劫而行之之敝也。
胡人衣食之業,不著於地,其勢易以擾亂邊境,往來轉徙,時至時去。此胡人之生業,而中國之所以離南□也。今胡人數轉牧、行獵於塞下,以候備塞之卒,卒少則入。陛下不救,則邊民絕望而有降敵之心;救之,少發則不足,多發,遠縣才至,則胡又已去。聚而不罷,為費甚大;罷之,則胡復入。如此連年,則中國貧苦而民不安矣。陛下幸憂邊境,遣將吏發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今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以便為之高城深塹;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毋下千家。先為室屋,具田器,乃募民,免罪,拜爵,復其家,予冬夏衣、稟食,能自給而止。塞下之民,祿利不厚,不可使久居危難之地。胡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以其半予之,縣官為贖。其民如是,則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非以德上也,欲全親戚而利其財也;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地勢而心畏胡者功相萬也。以陛下之時,徙民實邊,使遠方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無系虜之患;利施後世,名稱聖明,其與秦之行怨民,相去遠矣。」
上從其言,募民徙塞下。
錯復言:「陛下幸募民徙以實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輸將之費益寡,甚大惠也。下吏誠能稱厚惠,奉明法,存恤所徙之老弱,善遇其壯士,和輯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樂而不思故鄉,則貧民相慕而勸往矣。臣聞古之徙民者,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然後營邑、立城、制里、割宅,先為築室家,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輕去故鄉而勸之新邑也。為置醫、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有昏,生死相恤,墳墓相從,種樹畜長,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樂其處而有長居之心也。
臣又聞古之制邊縣以備敵也,使五家為伍,伍有長;十長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連,連有假五百;十連一邑,邑有假候。皆擇其邑之賢材有護、習地形、知民心者。居則習民於射法,出則教民於應敵。故卒伍成於內,則軍政定於外。服習以成,勿令遷徙,幼則同游,長則共事。夜戰聲相知,則足以相救;晝戰目相見,則足以相識;歡愛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而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前死不還踵矣。所徙之民非壯有材者,但費衣糧,不可用也;雖有材力,不得良吏,猶亡功也。
陛下絕匈奴不與和親,臣竊意其冬來南也;壹大治,則終身創矣。欲立威者,始於折膠;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去,後未易服也。」
錯為人峭直刻深,以其辯得幸太子,太子家號曰「智囊」。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二年(癸酉,公元前一六八年)
冬,十二月,河決酸棗,東潰金堤,東郡大興卒塞之。
春,三月,除關,無用傳。
晁錯言於上曰:「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減湯、禹,加以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餘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饑之於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製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於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民者,在上所以牧之;民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
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百□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帝從之,令民入粟邊,拜爵各以多少級數為差。
錯復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於萬民,民愈勤農,大富樂矣。」
上復從其言,詔曰:「道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饑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將何以功焉!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三年(甲戌,公元前一六七年)
春,二月,甲寅,詔日;「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供祭服;其具禮儀。」
初,秦時祝官有祕祝,即有災祥,輒移過於下。夏,詔曰:「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祕祝之官移過於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弗取。其除之!」
齊太倉令淳於意有罪,當刑,詔獄逮系長安。其少女緹縈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繇也。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天子憐悲其意,五月,詔曰:「《詩》曰:『愷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記逃,有年而免。具為令!」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請定律曰:「諸當髡者為城旦、舂;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而復有笞罪皆棄市。罪人獄已決為城旦、舂者,各有歲數以免。」制曰:「可。」是時,上既躬修玄默,而將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訐之俗易。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浸息。風流篤厚,禁罔疏闊,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焉。
六月,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四年(乙亥,公元前一六六年)
冬,匈奴老上單于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殺北地都尉卬,虜人民畜產甚多;遂至彭陽,使奇兵入燒回中宮,候騎至雍甘泉。帝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張武為將軍,發車千乘、騎卒十萬軍長安旁,以備胡寇;而拜昌侯盧卿為上郡將軍,甯侯魏□為北地將軍,隆慮侯周灶為隴西將軍,屯三郡。上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董赤、內史欒布皆為將軍,擊匈奴。單于留塞內月餘,乃去。漢逐出塞即還,不能有所殺。
上輦過郎署,問郎署長馮唐曰:「父家安在?」對曰:「臣大父趙人,父徙代。」上曰:「吾居代時,吾尚食監高祛數為我言趙將李齊之賢,戰於巨鹿下。今吾每飯意未嘗不在巨鹿也。父知之乎?」唐對曰:「尚不如廉頗、李牧之為將也。」上搏髀曰:「嗟乎!吾獨不得廉頗、李牧為將!吾豈憂匈奴哉!」唐曰:「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讓曰:「公奈何眾辱我,獨無間處乎!」唐謝曰:「鄙人不知忌諱。」上方以胡寇為意,乃卒復問唐曰:「公何以知吾不能用廉頗、李牧也?」唐對曰:「臣聞上古王者之遣將也,跪而推轂,曰:『閫以內者,寡人制之;閫以外者,將軍制之。』軍功爵賞皆決於外,歸而奏之,此非虛言也。臣大父言:李牧為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饗士;賞賜決於外,不從中覆也。委任而責成功,故李牧乃得盡其智能;選車千三百乘,彀騎萬三千,百金之士十萬,是以北逐單于,破東胡,滅澹林,西抑強秦,南支韓、魏。當是之時,趙幾霸。其後會趙王遷立,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令顏聚代之;是以兵破士北,為秦所禽滅。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其軍市租盡以饗士卒,私養錢五日一椎牛,自饗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甚眾。夫士卒盡家人子,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幕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為陛下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上說。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春,詔廣增諸祀壇場、珪幣,且曰:「吾聞祠官祝釐,皆歸福於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饗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無有所祈!」
是歲,河間文王辟強薨。
初,丞相張蒼以為漢得水德,魯人公孫臣以為漢當土德,其應,黃龍見;蒼以為非是,罷之。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五年(丙子,公元前一六五年)
春,黃龍見成紀。帝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申明土德,草改歷、服色事。張蒼由此自絀。
夏,四月,上始幸雍,郊見五帝,赦天下。
九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太子家令晁錯對策高第,擢為中大夫。錯又上言宜削諸侯及法令可更定者書凡三十篇。上雖不盡聽,然奇其材。
是歲,齊文王則、河間哀王福皆薨,無子,國除。
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於是作渭陽五帝廟。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六年(丁丑,公元前一六四年)
夏,四月,上郊祀上帝於渭陽五帝廟。於是貴新垣平至上大夫,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作《王制》,謀議巡狩、封禪事。又於長門道北立五帝壇。
徙淮南王喜復為城陽王,又分齊為六國;丙寅,立齊悼惠王子在者六人:楊虛侯將閭為齊王,安都侯志為濟北王,武成侯賢為菑川王,白石侯雄渠為膠東王,平昌侯卬為膠西王,扐侯辟光為濟南王。淮南厲王子在者三人:阜陵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
秋,九月,新垣平使人持玉杯上書闕下獻之。平言上曰:「闕下有寶玉氣來者。」已,視之,果有獻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壽」。平又言:「臣侯日再中。」居頃之,日卻,復中。於是始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酺。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決,通於泗,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其出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
太宗孝文皇帝下後元年(戊寅,公元前一六三年)
冬,十月,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諧詐也」;下吏治,誅夷平。是後,上亦怠於改正、服、鬼神之事,而渭陽、長門五帝,使祠官領,以時致禮,不往焉。
春,三月,孝惠皇后張氏薨。詔曰:「間者數年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乃天道有不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何以致此?將百官之奉養或廢,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與?細大之義,吾未得其中,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無有所隱!」
太宗孝文皇帝下二年(己卯,公元前一六二年)
夏,上行幸雍棫陽宮。
六月,代孝王參薨。
匈奴連歲入邊,殺略人民、畜產甚多;雲中、遼東最甚,郡萬餘人。上患之,乃使使遺匈奴書。單于亦使當戶報謝,復與匈奴和親。
八月,戊戌,丞相張蒼免。帝以皇后弟竇廣國賢,有行,欲相之,曰:「恐天下以吾私廣國,久念不可。」而高帝時大臣,餘見無可者。御史大夫梁國申屠嘉,故以材官蹶張從高帝,封關內侯;庚午,以嘉為丞相,封故安侯。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愛幸,賞賜累巨萬。帝嘗燕飲通家,其寵幸無比。嘉嘗入朝,而通居上旁,有怠慢之禮,嘉奏事畢,因言曰:「陛下幸愛群臣,則富貴之;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通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上;上曰:「汝第往,吾今使人召若。」通詣丞相,免冠、徒跣,頓首謝嘉。嘉坐自如,弗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吏!今行斬之!」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上度丞相已困通,使使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此吾弄臣,君釋之!」鄧通既至,為上泣曰:「丞相幾殺臣!」
太宗孝文皇帝下三年(庚辰,公元前一六一年)
春,二月,上行幸代。
是歲,匈奴老上單于死,子軍臣單于立。
太宗孝文皇帝下四年(辛巳,公元前一六零年)
夏,四月,丙寅晦,日有食之。五月,赦天下。
上行幸雍。
太宗孝文皇帝下五年(壬午,公元前一五九年)
春,正月,上行幸隴西;三月,行幸雍;秋,七月,行幸代。
太宗孝文皇帝下六年(癸未,公元前一五八年)
冬,匈奴三萬騎入上郡,三萬騎入雲中,所殺略甚眾,烽火通於甘泉、長安。以中大夫令免為車騎將軍,屯飛狐;故楚相蘇意為將軍,屯句注;將軍張武屯北地;河內太守周亞夫為將軍,次細柳;宗正劉禮為將軍,次霸上,祝茲侯徐厲為將軍,次棘門;以備胡。
上自勞軍,至霸上及棘門軍,直馳入,將以下騎送迎。已而之細柳軍,軍士吏被甲,銳兵刃,彀弓弩持滿,天子先驅至,不得入。先驅曰:「天子且至!」軍門都尉曰;「將軍令曰:『軍中聞將軍令,不聞天子之詔!』」居無何,上至,又不得入。於是上乃使使持節詔將軍:「吾欲入營勞軍。」亞夫乃傳言「開壁門」。壁門士請車騎曰:「將軍約:軍中不得驅馳。」於是天子乃按轡徐行。至營,將軍亞夫持兵揖曰:「介冑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天子為動,改容,式車,使人稱謝:「皇帝敬勞將軍。」成禮而去。既出軍門,群臣皆驚。上曰:「嗟乎,此真將軍矣!曩者霸上、棘門軍若兒戲耳,其將固可襲而虜也。至於亞夫,可得而犯耶!」稱善者久之。月餘,漢後至邊,匈奴亦遠塞,漢兵亦罷。乃拜周亞夫為中尉。
夏,四月,大旱,蝗。令諸侯無入貢;弛山澤,減諸服御,損郎吏員;發倉庾以振民;民得賣爵。
太宗孝文皇帝下七年(甲申,公元前一五七年)
夏,六月,已亥,帝崩於未央宮。遺詔曰:「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有不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鹹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在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以罹寒暑之數,哀人父子,傷長老之志,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謂天下何!朕獲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於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餘年矣。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於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復供養於高廟,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跣;絰帶毋過三寸;毋布車及兵器;毋發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毋得擅哭臨;已下棺,服大功十五日,小功十四日,纖七日,釋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歸夫以下至少使。」乙巳,葬霸陵。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馳以利民。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安寧,家給人足,後世鮮能及之。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
是歲,長沙王吳著薨,無子,國除。
初,高祖賢文王芮,制誥御史:「長沙王忠,其令著令。」至孝惠、高後時,封芮庶子二人為列侯,傳國數世絕。
孝景皇帝上
太宗孝文皇帝下元年(乙酉,公元前一五六年)
冬,十月,丞相嘉等奏:「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制曰:「可。」
夏,四月,乙卯,赦天下。
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復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稅一。
初,文帝除肉刑,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斬右止者又當死;斬左止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是歲,下詔曰:「加笞、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以太中大夫周仁為郎中令,張歐為廷尉,楚元王子平陸侯禮為宗正,中大夫晁錯為左內史。仁始為太子舍人,以廉謹得幸。張歐亦事帝於太子宮,雖治刑名家,為人長者,帝由是重之,用為九卿。歐為吏未嘗言按人,專以誠長者處官;官屬以為長者,亦不敢大欺。
太宗孝文皇帝下二年(丙戌,公元前一五五年)
冬,十二月,有星孛於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甲寅,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餘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薄氏崩。
六月,丞相申屠嘉薨。時內史晁錯數請間言事,輒聽,寵幸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疾錯。錯為內史,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也。嘉聞錯穿宗廟垣,為奏,請誅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上。至朝,嘉請誅內史錯。上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耎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為之,錯無罪。」丞相嘉謝。罷朝,嘉謂長史曰:「吾悔不先斬錯乃請之,為錯所賣。」至舍,因嘔血而死。錯以此愈貴。
秋,與匈奴和親。
八月,丁未,以御史大夫開封侯陶青為丞相。丁巳,以內史晁錯為御史大夫。
彗星出東北。
秋,衡山雨雹,大者五寸,深者二尺。
熒惑逆行守北辰,月出北辰間;歲星逆行天廷中。
梁孝王以竇太后少子故,有寵,王四十餘城,居天下膏腴地。賞賜不可勝道,府庫金錢且百巨萬,珠玉寶器多於京師。築東苑,方三百餘里,廣睢陽城七十里,大治宮室,為覆道,自宮連屬於平台三十餘里。招延四方豪俊之士,如吳人枚乘、嚴忌,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蜀人司馬相如之屬皆從之游。每入朝,上使使持節以乘輿駟馬迎梁王於關下。既至,寵幸無比,入則侍上同輦,出則同車,射獵上林中。因上疏請留,且半歲。梁侍中、郎、謁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門,與漢宦官無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