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73)台聞字第 15019 號函核定
-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十五日行政院新聞局(73)京影一字第 13124 號令發布
-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74)台聞字第 22260 號函核定修正
-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74)京影一字第 1649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 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80)銘影二字第 005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一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影一字第 000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影一字第 057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1、44 條條文及附表一、二、三、四、五
-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影一字第 207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6 條條文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新聞局(86)起影一字第 050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15、16、37 條條文;並刪除第 5、9、19 條條文;及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二十日行政院新聞局(86)維影二字第 11633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90)正影三字第 00431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新聞局(90)正影三字第 02885號令修正發布第 16 條條文
-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九日行政院新聞局(91)正影二字第 0910000017 號令刪除發布第 14 條條文
-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日行政院新聞局(91)新影三字第 091000603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影三字第 0960002208Z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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