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國佐不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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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孫滿對楚子 齊國佐不辱命
成公二年
左傳
楚歸晉知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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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從師,入自丘輿,擊馬陘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甗、玉磬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

  賓媚人致賂,人不可。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之封內,盡東其畝。」對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1]若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東其畝。』[2]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

  「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敷政優優,百祿是遒。』[3]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

  「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于敝邑,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撓敗。吾子惠徼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

[编辑] 註釋

  1. 《詩經》大雅‧既醉篇。
  2. 《詩經》小雅‧信南山篇。
  3. 《詩經》商頌‧長發篇。

從︰追逐。丘輿︰齊國城邑。馬陘︰齊國城邑,距齊都臨淄咫尺之遙。賓媚人︰齊國大夫。紀︰國名,位於山東省壽光縣,為齊國所滅。甗︰古代蒸鍋,分開蒸、煮兩層。磬︰以玉石做的樂器。地︰指魯、衛兩國土地,為齊國所佔領。客︰指晉軍。蕭同叔子︰蕭國國君同叔的女兒,為齊頃公之母。封︰疆域。盡東其畝︰謂把齊國田畝之間的道路、溝渠全改成東西向,以便晉軍東進。吾子︰如說「您先生」。大命︰州牧向諸侯所發的命令。王命︰謂天子是以孝治天下的。物︰勘查。四王︰指禹、湯、文王、武王。王也︰謂以王道得天下。五伯︰指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史稱「春秋五霸」。不腆敝賦,以犒從者︰謙詞,言齊國尚有老弱之兵可拒晉軍。震︰聲威。橈︰枉屈。徼︰要求。泯︰滅。收合餘燼,背城借一︰謂齊國聚合殘餘之兵,與晉軍決一死戰。幸︰僥幸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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