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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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祚王
[編集]百濟始祖溫祚王,其父,鄒牟,或云朱蒙。自北扶餘逃難,至卒本扶餘。扶餘王無子,只有三女子,見朱蒙,知非常人,以第二女妻之。未幾,扶餘王薨,朱蒙嗣位。生二子,長曰沸流,次曰溫祚。〈或云:「朱蒙到卒本,娶越郡女,生二子。」〉及朱蒙在北扶餘所生子,來為太子。沸流、溫祚,恐為太子所不容,遂與烏干、馬黎等十臣南行,百姓從之者,多。遂至漢山,登負兒嶽,望可居之地,沸流欲居於海濱。十臣諫曰:「惟此河南之地,北帶漢水,東據高岳,南望沃澤,西阻大海。其天險地利,難得之勢,作都於斯,不亦宜乎?」沸流不聽,分其民,歸彌鄒忽以居之。溫祚都河南慰禮城,以十臣為輔翼,國號十濟,是前漢成帝鴻嘉三年也。沸流以彌鄒,土濕水鹹,不得安居,歸見慰禮,都邑鼎定,人民安泰,遂慙悔而死,其臣民皆歸於慰禮。後以來時百姓樂從,改號百濟。其世系與高句麗,同出扶餘,故以扶餘為氏。〈一云:始祖沸流王,其父優台,北扶餘王解扶婁庶孫。母召西奴,卒本人延陁勃之女,始歸于優台,生子二人,長曰沸流,次曰溫祚。優台死,寡居于卒本。後朱蒙不容於扶餘,以前漢建昭二年,春二月,南奔至卒本,立都號高句麗,娶召西奴為妃。其於開[1]基創業,頗[2]有内助,故朱蒙寵接之特厚,待沸流等如己子。及朱蒙在扶餘所生禮氏子孺留來,立之爲太子,以至嗣位焉。於是,沸流謂弟溫祚曰:「始,大王避扶餘之難,逃歸至此,我母氏傾家財,助成邦業,其勤勞多矣。及大王厭世,國家屬於孺留,吾等徒在此,鬱鬱如疣贅,不如奉母氏,南遊卜地,別立國都。」遂與第弟率黨類,渡浿、帶二水,至彌鄒忽以居之。《北史》及《隋書》皆云:「東明之後有仇台,篤於仁信。初立國于帶方故地,漢遼東太守公孫度以女妻之,遂為東夷强國。」未知孰是。〉
元年,夏五月,立東明王廟。
二年,春正月,王謂群臣曰:「靺鞨[3]連我北境,其人勇而多詐,宜繕兵積穀,為拒守之計。」三月,王以族父乙音,有智識膽力,拜為右輔,委以兵馬之事。
三年,秋九月,靺鞨侵北境,王帥勁兵,急擊大敗之,賊生還者十一二。冬十月,雷。桃李華。
四年,春夏,旱,饑,疫。秋八月,遣使樂浪修好。
五[4]年,冬十月,巡撫北邊,獵獲神鹿。
六年,秋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八年,春二月,靺鞨賊兵[5]三千來圍慰禮城,王閉城門不出。經旬,賊糧盡而歸。王簡銳卒,追及大斧峴,一戰克之,殺虜五百餘人。秋七月,築馬首城,竪甁山柵。樂浪太守使告曰:「頃者,聘問結好,意同一家,今逼我疆,造立城柵,或者其有蠶食之謀乎?若不渝舊好,隳城破柵,則無所猜疑。苟或不然,請一戰以決勝負。」王報曰:「設險守國,古今常道,豈敢以此,有渝於和好?宜若執事之所不疑也。若執事恃强出師,則小國亦有以待之耳。」由是,與樂浪失和。
十年,秋九月,王出獵,獲神鹿,以送馬韓。冬十月,靺鞨寇北境。王遣兵二百,拒戰於昆彌川上。我軍敗績,依靑木山自保。王親帥精騎一百,出烽峴,救之。賊見之,卽退。
十一年,夏四月,樂浪使靺鞨襲破甁山柵,殺掠一百餘人。秋七月,設禿山、狗川兩柵,以塞樂浪之路。
十三年,春二月,王都老嫗化爲男。五虎入城。王母薨,年六十一歲。夏五月,王謂臣下曰:「國家東有樂浪,北有靺鞨。侵軼疆境,少有寧日。況今妖祥屢見,國母棄養,勢不自安,必將遷國。予昨出巡,觀漢水之南,土壤膏腴。宜都於彼,以圖久安之計。」秋七月,就漢山下,立柵,移慰禮城民戶。八月,遣使馬韓,告遷都。遂畵定疆場,北至浿河,南限熊川,西窮大海,東極走壤。九月,立城闕。
十四年,春正月,來[5]遷漢[5]山[5]都。二月,王巡撫部落,務勸農事。秋七月,築城漢江西北,分漢城民。
十五年,春正月,作新宮室,儉而不陋,華而不侈。
十七年,春,樂浪來侵,焚慰禮城。夏四月,立廟以祀國母。
十八年,冬十月,靺鞨掩至,王帥兵,逆戰於七重河,虜獲酋長素牟,送馬韓,其餘賊盡坑之。十一月,王欲襲樂浪牛頭山城,至臼谷,遇大雪,乃還。
二十年,春二月,王設大壇,親祠祀天地,異鳥五來翔。
二十二年,秋八月,築石頭、高木二城。九月,王帥騎兵一千,獵斧峴東,遇靺鞨賊,一戰破之,虜獲生口,分賜將士。
二十四年,秋七月,王作熊川柵。馬韓王遣使責讓曰:「王初渡河,無所容足,吾割東北一百里之地,安之,其待王不為不厚。宜思有以報之,今以國完民聚,謂莫與我敵,大設城池,侵犯我封疆,其如義何?」王慙,遂壞其柵。
二十五年,春二月,王宮井水暴溢。漢城人家馬生牛,一首二身。日者曰:「井水暴溢者,大王勃興之兆也,牛一首二身者,大王并鄰國之應也。」王聞之喜,遂有幷吞辰、馬之心。
二十六年,秋七月,王曰:「馬韓漸弱,上下離心,其勢不能久[6]。儻爲他所并,則脣亡齒寒,悔不可及。不如先人而取之,以免後艱。」冬十月,王出師,陽言田獵,潛襲馬韓,遂幷其國邑,唯圓山、錦峴二城固守不下。
二十七年,夏四月,二城降,移其民於漢山之北,馬韓遂滅。秋七月,築大豆山城。
二十八年,春二月,立元子多婁為太子,委以內外兵事。夏四月,隕霜害麥。
三十一年,春正月,分國內民戶,為南北部。夏四月,雹。五月,地震。六月,又震。
三十三年,春夏大旱。民饑相食,盜賊大起,王撫安之。秋八月,加置東西二部。
三十四年,冬十月,馬韓舊將周勤,據牛谷城叛。王躬帥兵五千,討之,周勤自經。腰斬其尸,幷誅其妻子。
三十六年,秋七月,築湯井城,分大豆城民戶,居之。八月,修葺圓山、錦峴二城,築古沙夫里城。
三十七年,春三月,雹大如雞子,鳥雀遇者死。夏四月,旱,至六月乃雨。漢水東北部落饑荒,亡入高句麗者一千餘戶,浿、帶之間,空無居人。
三十八年,春二月,王巡撫,東至走壤,北至浿河,五旬而返。三月,發使勸農桑,其以不急之事擾民者,皆除之。冬十月,王築大壇,祀[7]天地。
四十年,秋九月,靺鞨來攻述川城。冬十一月,又襲斧峴城,殺掠百餘人,王命勁騎二百,拒擊之。
四十一年,春正月,右輔乙音卒,拜北部解婁為右輔。解婁,本扶餘人也。神識淵奧[8],年過七十,膂[9]力不愆,故用之。二月,發漢水東北諸部落人年十五歲以上,修營慰禮城。
四十三年,秋八月,王田牙山之原五日。九月,鴻鴈百餘集王宮。日者曰:「鴻鴈民之象也,民之象也,將有遠人來投者乎!」冬十月,南沃沮仇頗解等二十餘家,至斧壤納款。王納之,安置漢山之西。
四十五年,春夏大旱,草木焦枯。冬十月,地震,傾倒人屋。
四十六年,春二月,王薨。
多婁王
[編集]多婁王,溫祚王之元子。器宇寬厚,有威望。溫祚王在位第二十八年,立為太子,至四十六年,王薨,繼位。
二年,春正月,王[5]謁始祖東明廟。二月,王祀天地於南壇。
三年,冬十月,東部屹于,與靺鞨戰於馬首山西,克之,殺獲甚衆。王喜,賞屹于馬十匹、租五百石。
四年,秋八月,高木城昆優,與靺鞨戰,大克,斬首二百餘級。九月,王田於橫岳下,連中雙鹿,衆人歎美之。
六年,春正月,立元子己婁為太子。大赦。二月,下令國南州郡,始作稻田。
七年,春二月,右輔解婁卒,年九十歲。以東部屹于為右輔。夏四月,東方有赤氣。秋九月,靺鞨攻陷馬首城,放火,燒百姓廬屋。冬十月,又襲甁山柵。
十年,冬十月,右輔屹于為左輔,北部眞會為右輔。十一月,地震聲如雷。
十一年,秋,穀不成,禁百姓私釀酒。冬十月,王巡撫東西兩部,貧不能自存者,給穀人二石。
二十一年,春二月,宮中太槐樹自枯。三月,左輔屹于卒,王哭之哀。
二十八年,春夏旱。慮囚,赦死罪。秋八月,靺鞨侵北鄙。
二十九年,春二月,王命東部,築牛谷城,以備靺鞨。
三十六年,冬十月,王拓地至娘子谷城。仍遣使新羅請會,不從。
三十七年,秋八月[5]王遣兵攻新羅蛙山城,不克,冬十月[5],移兵攻狗壤城。新羅發騎兵二千,逆擊走之。
三十九年,攻取蛙山城,留二百人,守之,尋為新羅所敗。
四十三年,遣兵侵新羅。
四十六年,夏五月戊午晦,日有食之。
四十七年,秋八月,遣將侵新羅。
四十八年,冬十月,又攻蛙山城,拔之。
四十九年,秋九月,蛙山城為新羅所復。
五十年,秋九月,王薨。
己婁王
[編集]己婁王,多婁王之元子。志識宏遠,不留心細事。多婁王在位第六年,立為太子,至五十年,王薨,繼位。
九年,春正月,遣兵侵新羅邊境。夏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微。
十一年,秋八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十三年,夏六月,地震,裂陷民屋,死者多。
十四年,春三月,大旱,無麥。夏六月,大風拔木。
十六年,夏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
十七年,秋八月,橫岳大石五,一時隕落。
二十一年,夏四月,二龍見漢江。
二十三年,秋八月,隕霜殺菽。冬十月,雨雹。
二十七年,王獵漢山,獲神鹿。
二十九年,遣使新羅請和。
三十一年,冬,無氷。
三十二年,春夏旱,年饑民相食。秋七月,靺鞨入牛谷,奪掠民口而歸。
三十五年,春三月,地震。冬十月,又震。
三十七年,遣使聘新羅。
四十年 夏四月 鸛巣于都城門上 六月 大雨浹旬 漢江水漲 漂毀民屋 秋七月 命有司補水損之田
四十九年,新羅為靺鞨所侵掠,移書請兵,王遣五將軍,救之。
五十二年,冬十一月,王薨。
蓋婁王
[編集]蓋婁王,己婁王之子,性恭順,有操行。己婁在位五十二年薨,卽位。
四年,夏四月,王獵漢山。
五年,春二月,築北漢山城。
十年,秋八月庚子,熒惑犯南斗(-一)。
二十八年 春正月丙申晦 日有食之 冬十月 新羅阿飡吉宣謀叛,事露來奔。羅王移書請之,不送。羅王怒,出師來伐。諸城堅壁,自守不出,羅兵絶糧而歸。
論曰:春秋時,莒僕來奔魯季文子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之逐鳥雀也。觀莒僕,不度於善而在於凶德,是以去之。」今吉宣亦姦賊之人,百濟王納而匿之,是謂掩賊為藏者也。由是,失鄰國之和,使民困於兵革之役,其不明,甚矣。
三十九年 王薨
肖古王
[編集]肖古王,〈一云素古。〉蓋婁王之子。蓋婁在位三十九年薨,嗣位。
二年,秋七月,潛師襲破新羅西鄙二城,虜獲男女一千而還。八月,羅王遣一吉湌興宣,領兵二萬,來侵國東諸城。羅王又親帥精騎八千繼之,掩至漢水。王度羅兵,衆不可敵,乃還前所掠。
五年,春三月丙寅晦,日有食之。冬十月,出兵侵新羅邊鄙。
二十一年,冬十月,無雲而雷。星孛于西北,二十日而滅。
二十二年,夏五月,王都井及漢水皆竭。
二十三年,春二月,重修宮室。出師攻新羅母山城。
二十四年,夏四月丙午朔,日有食之。秋七月,我軍與新羅戰於狗壤,敗北,死者五百餘人。
二十五年,秋八月,出兵襲新羅西境圓山鄕,進圍缶谷城。新羅將軍仇道,帥馬兵五百,拒之。我兵佯退,仇道追至蛙山,我兵反擊之,大克。
二十六年,秋九月,蚩尤旗見于角、亢。
三十四年,秋七月,地震。遣兵,侵新羅邊境。
三十九年,秋七月,出兵攻新羅腰車城,拔之,殺其城主薛夫。羅王奈解怒,命伊伐湌利音爲將,帥六部精兵,來攻我沙峴城。冬十月,星孛于東井。
四十年,秋七月,太白犯月。
四十三年,秋,蝗,旱,穀不順成,盜賊多起,王撫安之。
四十四年,冬十月,大風拔木。
四十五年,春二月,築赤峴、沙道二城,移東部民戶。冬十月,靺鞨來攻沙道城,不克,焚燒城門而遁。
四十六年,秋八月,國南蝗害穀,民饑。冬十一月,無氷。
四十七年,夏六月庚寅晦,日[10]有食之。
四十八年,秋七月,西部人荀[11]會獲白鹿,獻之。王以為瑞,賜穀一百石。
四十九年,秋九月,命北部眞果,領兵一千,襲取靺鞨石門城。冬十月,靺鞨以勁騎來侵。至于述川。王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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