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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廢止六法全書 (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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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38年(1949年)4月10日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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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收錄於《新聞報 (上海)》

按上海《新聞報》(參見馬光仁刊登於《新闻研究资料》1986年总33期的《战后国民党对申、新两报的控制》及其主編的《上海新闻史(一八五〇—一九四九)》第十一章第一節第三點《对申、新两报的控制》,1945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部以《申報》《新聞報》在上海淪陷期间爲日僞服務爲由,擬定《管理〈申報〉〈新聞報〉辦法》《〈申報〉〈新聞報〉報務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設立對其負責的最高權力機關報務管理委員會接管經營兩報,擬定其成員名單,如指定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通訊社社長萧同茲爲《新聞報》報務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許孝炎爲副主任委員,任命程滄波爲指導員,詹文滸爲總經理,趙敏恆爲總編輯,錢永銘爲發行人等;半年指導期滿後,1946年3月國民黨方面擬定《改組〈申報〉〈新聞報〉辦法》,逐步以私人名義收購相當數量股份,內定新股東占據董事會多數,改組董事會,再任命報社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如聘陳布雷爲兩報名譽總主筆,任命程滄波爲《新聞報》社长,趙敏恆爲總編輯、詹文滸爲總經理等,兩報在南京設辦事處,重要宣傳都按南京來電進行,主要負責人幾乎每周六都輪流去南京向國民黨方面匯報接受指示,事實上成爲國民黨幹部主辦的報紙)第一萬八千六百二十九號(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二版(參見Internet Archive)報道錄入。《新聞報》刊登的「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關於「北平中共電台」(指北平新華廣播電臺)九日廣播「中共當局」(指華北人民政府)於四月一日起廢止南京政府六法全書及一切其他法律的報道的版本,與其它「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版本相比,在格式、標點、文字、字形選用等方面有細微不同。

〔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北平中共電臺九日廣播:中共當局於四月一日起廢止南京政府所核定之六法全書及一切其他法律。因此等法律「在保障封建地主、洋行大闆、官僚資本、並剝奪平民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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