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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廢止六法全書 (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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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38年(1949年)4月10日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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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收錄於《立報》

按上海《立報》(英文名“Lih Pao”,自稱小型報,小報大辦,取大報重視內外嚴肅新聞、小報版式小語言淺近之長,捨大報內容繁複、小報重視娛樂之短,取捨稿件精煉內容縮減篇幅,1946年8月16日轉由時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農工部副部長、國民政府(行政院)社會部組織訓練司司長、社會部京滬辦事處特派員、國民黨上海特別市工運黨團指導委員會副書記、上海工人福利委員會(工福會乃前者對外公開名義,其經費列入上海市社會局預算)主任委員、上海市護工總隊總隊長陸京士任立報舘社長,轉爲事實上其官辦的,而仍自稱民間的,宣稱是勞工的報紙)第六〇八九(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一版(參見Internet Archive或抗日战争与近代中日关系文献数据平台)報道錄入。《立報》刊登的「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關於「北平中共電台」(指北平新華廣播電臺)九日廣播「中共當局」(指華北人民政府)於四月一日起廢止南京政府六法全書及一切其他法律的報道的版本,與其它「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版本相比,除刪去末尾「因此等法律『旨在保障封建地主,洋行大闆(華北人民政府原文用詞是「買辦」),官僚資本,幷剝奪平民之利益』。」一節外,在格式、標點、文字、字形選用等方面也有細微不同。

【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北平中共電台九日廣播:中共當局於四月一日起,廢止南京政府所核定之六法全書,及一切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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