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廢止六法全書 (鐵報)
外观
| 中共廢止六法全書 中華民國38年(1949年)4月10日于上海市 |
按上海《鐵報》(小報,1945年10月10日復刊後,由中國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委員毛子佩任發行人)復刊第一一九七號(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十日,星期日)第一版報道錄入。《鐵報》刊登的「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關於「北平中共電台」(指北平新華廣播電臺)九日廣播「中共當局」(指華北人民政府)於四月一日起廢止南京政府六法全書及一切其他法律的報道的版本,與其它「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版本相比,在格式、標點、文字、字形選用等方面有細微不同。 |
(合衆社舊金山九日電)北平中共電台九日廣播,中共當局於四月一日起廢止南京政府所核定之六法全書及一切其他法律。因此等法律「旨在保障封建地主,洋行大闆,官僚資本,幷剝奪平民之利益。」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49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45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