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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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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62年10月12日
(1962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签署,1963年3月25日生效) 原始文檔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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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深信本着无产阶級国际主义的精神,根据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和互諒互让的原則,通过友好协商,正式划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間的边界,旣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也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人民的兄弟般的传統友誼和合作事业;为此,决定締結本条約,幷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特派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議主席尤睦佳·泽登巴尔。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閱全权証书,认为妥善后,議定下列各条: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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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双方同意,两国边界綫的走向叙述如下:

一、从中蒙边界西端起点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的奎屯山(塔本波格大烏拉)4050米高地起,界綫沿着額尔齐斯河(哈尔額尔齐斯河)和科布多河之間的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正干分水岭而行,經过标高为4355米的友誼峰、布的烏哈那斯大坂(波斯塔盖因大坂)、标高为3622.4米的阿拉齐則里根烏拉、曼迪万大坂(布土哈那逊大坂)、索米因大坂、塔黑拉根大坂(塔黑勒特大坂)、3386.8米高地、霍米因大坂、3181.2米高地、扎嘎苏亭大坂、伊赫土龙尼大坂、苏姆代里根大坂、3501.4米高地、标高为3943.2米的溫都尔海尔汗山、烏尔莫盖提大坂(依尔莫盖特大坂)和3326.4米高地,到3291.9米高地。

二、从3291.9米高地起,界綫沿哈拉尔次河(哈尔額尔齐斯河)和加馬特河之間的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支脉分水岭向东南,經过标高为3161.4米的克騰阿尔峽烏拉,到吾土布拉克大坂,然后沿呼衣提河(哈布察勒布拉克果勒)和吾土布拉克河之間的分水岭,向东北轉东到2295.6米高地正北約0.08公里处的一点,再以直綫向正子午綫东北56度42分的方向到加馬特河,然后順該河而下,到一条道路过河处,再沿河南岸的道路到加馬特河,然后順加馬特河到該河和吾土布拉克河的汇合处,再沿山脊大体东南而上,到2761.2米高地,然后沿加馬特河和新金沟(新薩拉)之間的分水岭,大体向东南而下,經2225.5米高地,到新金沟(新薩拉)和交尔特河的汇合处,再順交尔特河而下,到該河和大杜尔公河(巴嘎杜尔公河)的汇合处,然后沿大杜尔公河(巴嘎杜尔公河)和小杜尔公河(伊赫杜尔公河)之間的分水岭,大体向东經3029.5米高地到3215.1米高地,再沿东岔河(庫尔木图河)和交尔特河之間的分水岭,大体向东北到标高为3574.6米的奧夫琴烏拉,然后沿山脊向东偏南,經过3086.8米高地,在巴特拉夏河(沙尔哈馬尔河)和从西面流入該河的一个无名支流的汇合处以南0.4公里处穿过巴特拉夏河(沙尔哈馬尔河),再沿山梁大体向东北而上,到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的3056.8米高地,然后沿东岔河(庫尔木图河)和沙格塞河之間的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正干分水岭大体向东,經庫尔木图大坂(伊赫大坂),轉向东南,到3039.9米高地以西約0.7公里的山脊上的一点,再沿山脊向西南經2936.0米高地,轉南偏东行約1.5公里,穿过克孜勒克牙河(布尔克土亚斯哈尔河),然后沿山梁大体向东南到2998.2米高地。

三、从2998.2米高地起,界綫沿着額尔齐斯河(哈尔額尔齐斯河)和沙格塞河之間的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正干分水岭而行,經过沙烏晋索拉大坂(土尔根諾林大坂)、3743.1米高地、土尔干大坂、3626.4米高地、标高为2875.2米的忙代恰大坂(哈亚尔特大坂)、3879.4米高地和3594.8米高地,到哈亚尔特大坂(无名大坂),再沿分水岭向东南行約1.6公里,然后沿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支脉山脊向西南到3194.7米高地,再沿山梁而下到一个小湖西岸,然后沿着湖的西岸穿过一条河向南沿山梁而上,到3206.8米高地(3206.0米高地),然后沿山脊向南行,到标高为3199.0米的无名大坂,再沿額尔齐斯河(哈尔額尔齐斯河)和布颜果勒之間的阿尔泰山脉(蒙古阿尔泰山脉)正干分水岭而行,經过艾里斯廷大坂、齐格尔台大坂、阿尔善土大坂、加勒格札尕契大坂(甘次木德内大坂)和3272.8米高地,到标高为3869.7米的都新烏拉山頂。

四、从标高为3869.7米的都新烏拉山頂起,界綫沿着青格里河和布尔根河的分水岭而行,經过达拉大坂(布尔根大坂)、母子大坂(哈拉諾林大坂)、3622.0米高地、土尔干大坂、庫母达苏大坂(比尔赫查希尔特大坂)、衣里斯廷大坂、3185.9米高地、开尔根敖包(伊赫吉尔嘎朗金大坂)、标高为3308.2米的阿斯嘎特哈尔烏拉、标高为3423.2米的紐楚古尼烏拉、3326.0米高地、3264.9米高地和3221米高地,到标高为3042.8米的卡增大坂。

五、从标高为3042.8米的卡增大坂起,界綫以直綫到3127.4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2712.7米的哈孜尔其山(哈孜尔其少布格尔),然后朝着叶忍其山頂峰的方向以直綫到崩布特河(卡拉盖特河)上的一点,再溯該河而上,到該河和可可賽沟(查干楚魯特果勒)的汇合处,然后溯可可賽沟(查干楚魯特果勒)而上,到一条道路过該沟处,再沿該道路向东南到两条道路的分岔处,然后沿西面的一条道路到两条道路的分岔处,再沿东面的道路到两条道路的分岔处,然后沿东面的道路向南到两条道路的分岔处,再沿西面的道路到三条道路的分岔处,然后以直綫向西南行約1.6公里,到1727.0米高地,再以直綫到1496.4米高地,然后沿道路向西南到两条道路的分岔处,再沿东面的一条道路向西南到标高为1460.4米的布勒科特拜山頂(标高为1458.6米的灰申哈尔陶勒盖山頂)北偏东約1.1公里处,然后向南偏西到布勒科特拜山頂(灰申哈尔陶勒盖山頂),再以直綫向西偏南到大沙尔布拉克泉,然后順大沙尔布拉克泉水到布勒科特拜山頂(灰申哈尔陶勒盖山頂)西偏南約1.15公里处,再大体向东南,到苏哈依特泉(1399.8米高地西偏南約2.1公里的一个无名泉)东北約0.2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向东南穿过布尔根河,到标高为1192.0米的紅山头(标高为1187.0米的西赫烏兰陶勒盖)。

六、从标高为1192.0米的紅山头(标高为1187.0米的西赫烏兰陶勒盖)起,界綫沿山脊向南偏东到1670.0米高地(古龙呼呼特西北的小山头),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294.0米(1302.6米)的諾火依多罗黑因烏兰陶勒盖,再以直綫到都木巴敖包(冬德音敖包),然后以直綫到頓巴斯套泉(夏海特音烏苏),再以直綫到1194.0米高地(1187.0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1304.0米高地以东約0.2公里处(苏尔哈尔),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527.0米的騰木哈拉(标高为1520.2米的騰木哈拉烏拉)。

七、从标高为1527.0米的騰木哈拉(标高为1520.2米的騰木哈拉烏拉)起,界綫以直綫向东南到两条道路的会合处,再沿向东南的道路到1690.0米高地(1682.3米高地)以北約2.5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向南到1690.0米高地(1682.3米高地),再以直綫到2043.0米高地(2046.7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2543.0米高地(2540.2米高地),再以直綫向东偏北行約2.6公里穿过胡居尔特沟到两条道路会合处,然后沿道路向东偏南穿过小松树沟(納林哈尔盖特果勒),再沿該路向东偏南到該路穿过小松树沟(納林哈尔盖特果勒)东面的无名支流处,然后溯这一支流行約0.2公里到一个无名泉,再以直綫向东南到2614.0高地(阿拉特烏兰烏拉)西偏北約0.9公里的一个无名泉,然后以直綫向南偏西到3229.0米高地(标高为3287.2米的冬赫格尔或阿同敖包东北約2.5公里的一个石峰),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3290.0米的阿同敖包(标高为3287.2米的冬赫格尔或阿同敖包)。

八、从标高为3290.0米的阿同敖包(标高为3287.2米的冬赫格尔或阿同敖包)起,界綫沿山脊向东南行約2.1公里,到3252.0米高地(无名高地),再大体向东經过3025.0米高地(3035.9米高地)、3102.0米高地(3095.8米高地)、2717.0米高地(2708.0米高地)、2921.0米高地(2912.2米高地)和2184.0米高地(标高为2200.1米的托嘎勒欽哈尔),到塔克尔巴斯套泉(塔克尔布拉克)以东約1公里处,再轉向东北到小哈甫提克山西北端的1185米高地(烏兰胡少的西端),然后大体向东南經小哈甫提克山的苏勒哈尔,到1919.0米高地(标高为1931.9米的南金哈尔),再向北轉东偏南到2020.1米高地(标高为2029.2米的呼黑阿尔根少布格尔),再以直綫到1787.0米高地(标高为1773.8米的溫格勒次格音包恩德格尔),然后以直綫到1643.0米高地(1655.8米高地),再以直綫到1770.0米高地(1765.0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1835.8米高地,再以直綫到烏兰伯衣琴德烏苏泉东北約0.35公里的道路上的一点,然后以直綫到2429.0米高地(2429.9米高地)西北約3.9公里的一个高地,再以直綫到2429.0米高地(2429.9米高地),然后蜿蜒向东,經2918.5米高地和2597.8米高地,到2597.8米高地东偏南約6.4公里的一个高地(2338.7米高地)。

九、从上述高地(2338.7米高地)起,界綫大体向东,經呼洪得雷山的1554.3米高地、1426.4米高地、1741.6米高地、2151.0米高地、2081.7米高地和2081.7米高地东偏南約2.5公里的一个高地(2036.0米高地),到标高为2553.7米的呼呼溫都尔烏拉,然后大体向东南行,經过2219.3米高地和沙雷山(塔黑因沙尔努魯)的2430.3米高地(2430.0米高地)和标高为2531.7米的桑代哲布山、塔黑因烏珠尔大坂,到标高为2392.0米的果赫烏拉,再向东南到海来山(海来努魯)的2063.8米高地,然后大体向东南到1417.6米高地(标高为1417.6米的麦黑尔呼伦)西偏南0.3公里的山頂,再沿山脊向东北到1417.6米高地,然后以直綫經老爷庙水泉(戈壁紅因烏苏布拉克),再以直綫到882.8米高地(标高为882.8米的包尔基奧特陶勒盖),然后大体向东南,經992.0米高地(991.4米高地)和1007.0米高地(标高为1007.8米的扎金呼伦陶勒盖),到1036.0米高地(标高为1034米的哈布察盖特音哈布察林溫都尔),再沿苏海廷山蜿蜒向东南到923.0米高地东南約1.9公里处(标高为1034米的哈布察盖特音哈布察林溫都尔东南約6.8公里处),然后轉东偏北到1344.0米高地(在1422.1米高地东南約4.3公里处),再向东南行約2公里,轉南偏西經1009.0米高地(桑德盖烏兰),到813.0米高地(804.3米高地)西偏南約5.2公里的干沟中的一点,然后向东偏南到809.0米高地东南約8.6公里处(845米高地南偏东約4.3公里处),再以直綫到标高为658.0米(651.8米)的艾来苏土沙衣林阿拉烏兰陶勒盖,然后以直綫到762.0米高地(760.7米高地),再以直綫經792.0米高地(800.3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710.0米高地(706.2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749.4米(745.4米)的沙尔烏哈根宗哈拉陶勒盖,然后以直綫到达拉英布拉克(納林陶来因布拉克),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044米的达兰图勒塔格(1034.6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456.0米(1456.6米)的塔拉音默尔特新溫都尔敖包,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654.0米(1654.5米)的哈尔欣巴潤烏蒙敖包。

十、从标高为1654.0米(1654.5米)的哈尔欣巴潤烏蒙敖包起,界綫以直綫到1285.2米高地,再以直綫到納林色布斯台布拉克和蒙方哨所房屋之間的一点,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380.6米的納林色布斯台溫都尔敖包,再以直綫到沙拉音烏拉(1121.3米高地),然后以直綫經过1215.8米高地和1141.3米高地,到标高为1217.9米的道格諾古尔敖包,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225.4米的道格新古尔班溫都尔敖包(古尔班烏納格德烏林敖包),然后以直綫到呼仁包木呼都克(阿达克包木呼都克),再沿公路北行約0.7公里,到公路和一条小路分岔处,然后以直綫到1000.5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030米的查干烏拉,然后以直綫到烏兰泉吉高地(1067.8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122.6米的塔林古恩(查干陶勒盖敖包)。

十一、从标高为1122.6米的塔林古恩(查干陶勒盖敖包)起,界綫以直綫到标高为1243.2米的馬恩特音希勒(艾勒斯图呼特林敖包),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337米的阿拉格烏拉,然后以直綫到阿拉格泉吉(在1273.1米高地北偏东約1.5公里处),再以直綫到賽吉(在1344.0米高地东偏南約1.6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372米的伊赫洪古尔吉烏拉,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395米的呼和毛日特烏拉,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204米的沙拉陶勒盖敖包,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117.0米的都热烏拉(扎租哈拉敖包),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057.9米的阿門布尔嘎孙乃敖包,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061米的海輝古恩(翁欽敖包)。

十二、从标高为1061米的海輝古恩(翁欽敖包)起,界綫以直綫到标高为880米的呼伦勃索克敖包以北約2.4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858.3米高地,再以直綫到855.0米高地西偏南約3公里的一条干沟中的一点,然后以直綫到793.0米高地(803.3米高地西南約0.7公里的一个山头),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010.7米的珠苏古尔班敖包(珠新古内敖包)。

十三、从标高为1010.7的珠苏古尔班敖包(珠新古内敖包)起,界綫以直綫到阿拉嘎烏兰敖包,再大体向东北,分别以直綫經过沙尔德勒敖包东北約0.3公里的一个敖包(胡日查哈尔德勒音烏布尔烏兰陶勒盖敖包)、敖勒斯台敖包、阿門套日音敖包、标高为993.2米的哈尔德勒敖包、查干布格台敖包、呼仁查布敖包、包尔呼舒(标高为948.0米的扎格音扎赫音敖包)、标高为942.9米的黑拉音哈尔陶勒盖(标高为944.4米的哈尔陶勒盖敖包)、标高为958.2米的綏尼格敖包、查干敖包烏拉(那林布拉克敖包)、干珠尔古恩乃呼都克、希林查干呼舒敖包(标高为862.8米的呼达金查干呼舒乃敖包)和标高为906米的諾尔音古恩烏兰特格音敖包(烏兰特格音敖包),到标高为995.1米的毛敦敖包(标高为995.4米的毛敦敖包乃敖包)。

十四、从标高为995.1米的毛敦敖包(标高为995.4米的毛敦敖包乃敖包)起,界綫以直綫經过包尔呼舒(在标高为1071米的呼查烏拉南偏西約7.8公里处)的两口井,再以直綫到1006.0米高地(标高为1071.1米的呼查烏拉南偏西約2.4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以直綫到吉其音古尔班查干敖包(泽尔德阿茲拉金新查干敖包乃敖包),再以直綫到陶高古尔班哲尔德海日(1095.2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呼和呼舒(在1072.7米标高点东南約2.6公里处),再以直綫向东南行約2公里,然后以直綫到1163.1米高地(1165.8米高地东南約1.6公里的一个高地),再以直綫到道布昭浩尧尔呼都克(道布昭烏苏)南偏西約0.6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希騰海(在道布昭烏苏东偏北約2.8公里处),再向东行約1.4公里,然后向东北到1233.8米高地西南約1.7公里的一个敖包(呼图勒呼都克敖包),再以直綫到新烏苏乃呼仁敖包(标高为1196.6米的包尔呼舒敖包),然后以直綫經阿尔嘎順呼都克,到迈罕呼和(1158.9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浩尧尔呼都克两口井之間的一点,然后大体向东到图門烏力吉敖包(标高为1151.3米),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234.0米的額尔敦敖包。

十五、从标高为1234.0米的額尔敦敖包起,界綫以直綫到該敖包以东約7.3公里的一个高地,再以直綫到1448米高地(标高为1423.1米的索伦塔黑勒嘎特敖包)西北約1.1公里的一个高地,然后以直綫到1448米高地(索伦塔黑勒嘎特敖包),再以直綫向东北到伊赫查干努如(在1403.0米高地东南約2.95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以直綫到古舍(1334.2米高地)西偏南約2公里的一个小山头,再以直綫到古舍西南敖包(标高为1341.8米的楚龙敖包),然后以直綫到古舍(1334.2米高地),再以直綫經阿尔德尔苏呼都克,到烏兰陶勒盖呼都克西偏北約1.35公里的一点,然后以直綫行約1.85公里,到阿勒格音和尔車(在烏兰陶勒盖呼都克北偏东約1.1公里处),再以直綫到哈尔陶勒盖(在1213.2米高地北偏东約1.4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查干諾尔音多尔博勒金呼仍(在1213.2米高地东北約2.6公里处),再以直綫到本巴台音敖包(1202米高地东南約2.1公里的查干諾尔敖包)。

十六、从本巴台音敖包(查干諾尔敖包)起,界綫以直綫穿过本巴台音陶伊若木(查干諾尔)到都木达土什敖包(标高为1196.1米的冬德山德敖包),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249.0米的古尔班巴彥敖包烏拉(1240.6米高地),然后以直綫經那尔特(那尔特敖包),到标高为1337.2米的沙拉敖包(标高为1328.4米的察尔烏拉音塔黑勒嘎特敖包),再以直綫到努其根花(在1221.3米高地南偏西約1.9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哲尔根特呼舒东北約0.8公里(1139.0米高地东偏南約3.8公里)的小路上的一点,再以直綫到1085.0米高地西偏南約0.6公里处(标高为1094.4米的查干敖包),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161.8米的阿给特敖包(标高为1163.5米的阿给特哈尔敖包),再以直綫到1042.0米标高点以西約0.6公里处(986.6米高地南偏东約3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1072.8米高地东偏南約2.1公里处),再以直綫到哈德特音敖包(在1072.8米高地东北約2.8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哈德特音布拉克西北的敖包(1065.8米高地东南約4.1公里处),再以直綫向东北行約3.2公里,到一个无名敖包(在1084.3米标高点南偏东約3.3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塔林額尔敦超格特(标高为1158.4米的額尔敦超格特敖包)。

十七、从塔林額尔敦超格特(标高为1158.4米的額尔敦超格特敖包)起,界綫大体向东北,經过1207.0米高地东北約1.8公里的一个无名敖包(毛敦格音沙尔托伊日木巴伦回特塔林敖包),到标高为985.0米的阿尔善特音敖包(1036.3米高地东南約3.8公里的一个无名敖包),再以直綫到烏兰溫都尔(麦汗烏哈格音敖包),然后以直綫到978.7米标高点西偏北約2.5公里处(982.3米标高点东偏北約3.6公里处),再向东偏北轉东北到967.7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954.4米高地,再大体向北偏西轉西北到标高为1109.9米的包音包尔(比魯特呼都克音屋母諾德林敖包),然后大体向西北到1089.2米高地东偏南約3.2公里处,沿一条大路的东面边缘向西北到呼布林呼都克(阿尔善特呼都克)西北1.4公里处,离路以直綫經过1114.1米标高点,到嘎松呼都克东偏南約2.5公里处,再大体向北偏东,經过1084.0米高地(哈沙特呼都克)和哈尔德勒音呼都克,到烏兰查布(1012.7米高地),然后沿一条大路的东面边缘大体向北偏东到巴彥陶勒盖(1093.2米高地),再离路大体向东偏北,到馬尼特音花东北約2公里处(1141.1米高地东南約4.2公里处),然后大体向东偏南,到标高为1068米(1067.6米)的汗布音哈尔德勒,再大体向东北到标高为1022.6米的洪特格尔。

十八、从标高为1022.6米的洪特格尔起,界綫大体向东南經奧頓契洛敖包烏拉(标高为1185.7米的奧頓契洛敖包)和希尔嘎拉(1319.7米高地),到标高为1316.0米的沙尔嘎拉少布格尔,再大体向东轉东偏南經过1324.6米高地西南約5.2公里处(标高为1324.4米的阿尔欽),到1221.0米高地(1218.4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1315米高地(1314.8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偏南到巴彥呼舒(在标高为1296.6米的吉尔嘎朗图花敖包西偏北約4公里处)。

十九、从巴彥呼舒(在标高为1296.6米的吉尔嘎朗图花敖包西偏北約4公里处)起,界綫大体向东北,經标高为1119.0米的烏兰敖包(1222.0米高地),到毛盖特敖包(阿尔毛登格音烏兰敖包),然后以直綫到1388.0米高地(1412.0米高地西南約1.1公里的无名敖包),再以直綫到1411.0米高地(1412.0米高地)东南約0.4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437.0米的奧伦敖包(标高为1436.1米的貝尔和努如内奧伦敖包),再蜿蜒向东北,經过1440.7米高地,到标高为1500.1米的溫多尔馬安特,然后以直綫到1381.0米高地(1412.1米高地西南約2.4公里处),再以直綫到杭给力格布拉克(杭给力布拉克),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488.0米的吉力格勒(1484.4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548.0米的布敦陶勒盖(1544.2米高地西面的一个山头),然后向东到1544.2米高地,再以直綫到1525.0米高地(标高为1576.6米的阿查西偏北約7公里的一个无名敖包),然后以直綫到呼格尼音陶勒盖(标高为1476.9米的呼格尼音包尔陶勒盖),再以直綫到呼格尼音布拉克以南約0.3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539.0米的烏兰敖包(标高为1544米的沙赞特),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574.0米(1572.2米)的喇嘛特音都希。

二十、从标高为1574.0米(1572.2米)的喇嘛特音都希起,界綫以直綫向北偏东行約5公里,到巴潤斯木黑(标高为1538.6米的烏花陶勒盖)南偏东約5.5公里处,再以直綫向北偏东到巴潤斯木黑(标高1538.6米的烏花陶勒盖)东偏北約2.5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469.0米的塔林花敖包(在标高为1524.4米的斯木黑北偏东約1.3公里处),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567.1米的亚干陶勒盖,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599.5米的僧吉特音哈尔溫多尔(僧吉特音溫多尔)南偏东約1.7公里的一个小山头,再向东南到1461.0米高地(标高为1507.0米的巴彥烏尔根南偏东約1.3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以直綫到1442.0米高地(1460.1米高地西南約2.5公里的一个小山头),再大体向东到1510.5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433.0米的台吉音敖包(在1600.1米高地南偏东約4.1公里一个小山头),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336.0米的烏达根德勒(标高为1335.7米的珠恩巴彥門德),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1290.0米的浩力包陶勒盖(标高为1289.5米的巴潤浩力包烏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464.0米的巴潤芒努尔(标高为1462.2米的巴潤毛格农),然后以直綫向东北到1292.4米高地(1291.9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1280.2米的綏和查干(都木本),然后大体向东北轉东偏北經过1189.8米高地南偏西約1公里处,再蜿蜒向东到标高为1232米的喇嘛海音敖包(喇欽王达特山)。

二十一、从标高为1232米的喇嘛海音敖包(喇欽王达特山)起,界綫向东偏北再蜿蜒向东北,經过三个无名山头,到沙尔溫多尔(980.1米高地),然后向东北到标高为928.3的必其格特陶勒盖,再以直綫向东行約1.6公里,然后大体向北偏西行約6.8公里,再蜿蜒到标高为910.2米的敖希格音烏拉以东約3公里处,再大体向北偏东到763.8米标高点东偏南約2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790.3米高地,再以直綫到烏兰敖日崩(塔林芒哈),然后以直綫到干其硝池西南約1公里处,再以直綫穿过干其硝池的中心,到干其硝池东北約1.1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884.7米高地西偏南約4.8公里的无名小湖的西岸,再以直綫向东穿过該湖,向东偏北到巴彥毛敦查干陶勒盖(巴潤沙尔花)西北約1.5公里处,然后蜿蜒向北偏西轉东北到冬特花,再沿山梁向东偏南到标高为978.4米的哈木哈格特音布敦(珠恩包尔勒吉),然后以直綫經过伊赫哈德特(952.9特米高地)以西約5.6公里的一个湖的北面,到一个沙窝(达瓦扎布沙窝)南面的一点,再以直綫到伊赫哈德特(952.9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古恩芒哈沙窝以北、蒙方伊黑艾里哨所房屋以南的一点,再以直綫到和布敦陶勒盖(906.8米高地)东南約4.4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大体向北偏东經过巴嘎努和特(894.4米高地东南約2公里的一个山头)、伊赫努和特(881.6米高地东南約1.7公里的一个山头)和869.6米高地,到都拉嘎道布格(886.3米高地),再以直綫到938米高地。

二十二、从938米高地起,界綫蜿蜒向东偏北到942.2米高地,然后沿山梁大体向东南行,經敖尼呼图勒(961.8米高地),到烏日土沟音額合(986.6米高地),再沿山梁蜿蜒向东北經963.9米高地,到沙尔尼格(1004米高地),然后蜿蜒向东北經934.0米高地和967.2高地东南約0.9公里的一个山头,到标高为1112.0米的浩勒特烏拉东偏南約0.8公里的一个小山头,再蜿蜒向东偏北經1017.5米高地东偏南約2.3公里的山梁,然后大体向东偏南到927.4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932米的沙尔恩格尔(陶申陶勒盖),然后以直綫到額尔木特(845.5米高地),再向东北然后蜿蜒向向东偏南經945.6米高地,到冬查干(1014.0米高地西偏南約1.5公里的一个山头),再大体向东到1034.5米高地西偏南約0.9公里的一个无名山头,然后沿山梁向西北到969.8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北經1047.9米高地到标高为1096.3米的沙帕烏拉(納姆吉勒烏拉),然后大体向东偏北轉东南到1123.0米高地,再向南偏东沿山梁到1114.2米高地以北約1.3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蜿蜒向东北到1030.7米高地,再大体向东南到1089.0米高地,然后沿山梁蜿蜒經过1142.7米高地和1185.4米高地,到托盖河(布彥河)和从南面来的一条支流的汇合处。

二十三、从托盖河(布彥河)和从南面来的一条支流的汇合处起,界綫以直綫到1111.2米高地,再以直綫到1082.6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向东行約3.1公里,到一个无名山头,再沿山梁大体向东南轉东偏北到1309.5米高地,然后大体向东偏北穿过戈特河到1319.6米高地,再沿着戈特河和納凌河(嘎勒达斯台因河)之間的分水岭大体向东南,經过花台音敖包(1400.1米高地),到1470.8米高地(标高为1470米的溫都尔敖瑞音敖包)东北約1.9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沿着以烏尔浑河为一方、納凌河(嘎勒达斯台因河)和第四布仁塔本薩拉河(布仁河的西岔河)为另一方的分水岭,經过哈勒金敖瑞音敖包(标高为1377米的毛敦扎明查干大坂敖包)和标高为1492.4米的哈勒金敖瑞(巴彥赫尔烏拉),到标高为1503.0米的博格达山(索約尔济烏拉)的山頂。

二十四、从标高为1503.0米的博格达山(索約尔济烏拉)的山頂起,界綫沿山脊向北偏东到两条道路会合处,再沿向北的道路到两条道路的分岔处,然后沿东面的道路,到1309.6米高地西北約2.4公里处,离开道路向西北順无名河而下,到該河和第二布仁塔本薩拉河(布仁河的东岔河)的汇合处,再順河而下,到大路过河处,然后沿大路蜿蜒向北到該路穿过努木尔根河处(霍尔青沃勒姆),再以直綫向西偏北行約0.3公里,然后以直綫向西北行約1.4公里到努木尔根敖包(1242米高地西南約2公里的一个敖包),再以直綫到1232.9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1280.4米高地,再以直綫到1228.6米高地。

二十五、从1228.6米高地起,界綫向北偏西到一条无名河,然后溯河而上,到1249.6米高地东北約1.3公里处,再离河大体向西北,在1213.7米高地东北約1.7公里处穿过納林河,然后蜿蜒向北偏东到阿木尔特烏拉,再以直綫到納嘎特山,然后以直綫到哈德特烏拉,再以直綫到1174.8米高地东北約1.4公里的胡得日尔河,然后順河而下,到該河和努木尔根河的汇合处,再順努木尔根河而下,到該河和哈拉哈河的汇合处,然后順哈拉哈河而下,到877.8米高地北偏西約3.1公里处,再离河大体向北偏东,到哈拉特烏拉音敖包(标高为1013.5米的巴潤溫都尔东南約3.35公里的一个山头),然后以直綫向西偏北到988.9米高地以东約0.6公里的小山头,再以直綫到艾里斯烏拉音敖包(在899.7米高地东北約1.2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973.0米的达尔罕烏拉(呼拉德烏拉),再以直綫到諾門罕布尔得敖包(在761.2米高地东偏北約4.5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希林呼都克东南0.1公里的一个敖包(希林呼都克音敖包),再以直綫經过706.2米高地到哈拉哈河,然后順哈拉哈河而下,到該河和西拉尔金河分岔处,再順西拉尔金河而下,到該河北岸的589.0米标高点以西約0.2公里处,然后离河以直綫穿过烏尔逊河,到該河西岸的标高为591.2米的毛呼尔敖包(烏兰冈嘎敖包),再以直綫向西南到585.9米标高点以西約2.65公里处的貝尔湖岸,然后穿过貝尔湖,到585.9米标高点东北約0.95公里的貝尔湖岸,再以直綫向西南行1.2公里,到585.9米标高点西偏北約0.5公里处,然后以直綫到希林敖包音洪浩尔(在602.0米高地东偏南約3.9公里处)。

二十六、从希林敖包音洪浩尔(在602.0米高地东偏南約3.9公里处)起,界綫以直綫向西北,到616.2米标高点北偏东約2公里处(毛敦哈沙特音毛敦特木德格),再以直綫到标高为598.4米的阿拉杜拉音毛敦特木德格(阿尔布拉克音毛敦特木德格),然后以直綫向西偏北轉西偏南到633.6米标高点东南約2.9公里处,再以直綫到571.5米高地南偏东約2.4公里处,然后以直綫經过霍勒德尔斯呼都克(阿尔布拉格音呼都克)两口井中間的一点,再以直綫到634.0米高地,然后以直綫到622.6米高地,再以直綫到标高为627.0米的音欽(音欽敖包),然后以直綫到哈沙特敖包(698.2米高地),再以直綫到667.3米标高点东北約2.4公里的克魯伦河,然后溯河而上,到浩尔海特布拉克西南約1.15公里处,离河以直綫到标高为641.8米的浩尔海特敖包(溫德根特音陶海),再以直綫到标高为764.7米的布尔和热烏拉(布尔和热音敖包),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827.8米的扎日阿烏拉(扎拉格音敖包),再以直綫到标高为862.9米的哈如勒敖包(哈布次盖特音敖包),然后以直綫到标高为810.8米的沙巴尔特敖包(沙巴尔特布拉格音敖包),再以直綫經过721.5米高地,标高为864.2米的大松山(朝諾特烏拉)和775.0米标高点,到标高为764.3米的希日音敖包(希尔欽尼敖尔根勒),然后以直綫到塔尔根諾尔(塔尔根查干諾尔)东北的中蒙边界东端終点645.5米标高点(标高为645.0米的塔尔巴根达呼敖包)。

本条所述的两国全部边界綫,标明在本条約所附的比例尺为一百万分之一的中文和蒙文地图上。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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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双方同意:

一、凡是以河流为界的地段,以干流的河道中心綫为界;如果界河的干流改道,除双方另有协議外,原界綫维持不变。

界河中的河水由双方共同使用,使用河水的办法,由双方有关当局另行协商确定。

二、界河中的島屿和沙洲,靠近中方一岸的屬于中国,靠近蒙方一岸的屬于蒙古,位于干流河道正中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归屬;在勘界后新出现的島屿和沙洲,也按这一原則解决。

三、凡是两国边界上的騎綫井和騎綫泉,为双方共有,由双方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管理和使用井和泉的办法,由双方有关当局另行协商确定。

四、凡是以道路为界的地段,道路为双方共有,由双方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管理和使用界路的办法,由双方有关当局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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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双方同意:

一、本条約生效后,即成立中蒙联合勘界委員会,根据本条約第一条的規定,具体勘定两国全部边界、树立界标,然后起草关于两国边界的議定书幷繪制边界地图,詳細載明全部边界綫的走向和界标的位置。

二、本条第一款所述的議定书和边界地图,經双方政府代表签字生效后,即成为本条約的附件,联合勘界委員会繪制的边界地图将代替本条約所附的地图。

三、上述議定书和边界地图签字后,中蒙联合勘界委員会的任务即吿終止。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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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約須經双方批准,批准书应尽速在烏兰巴托互換。

本条約自互換批准书之日起生效。

本条約签訂前的一切有关两国边界的文件及其附图,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于1962年11月17日签訂的会談記要外,自本条約生效之日起即行失效。

本条約于1962年12月26日在北京签訂,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蒙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权代表
周恩来

(签字)

蒙古人民共和国
全权代表
尤睦佳·泽登巴尔

(签字)

  1. 这个条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一九六三年三月八日批准,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于一九六三年二月四日批准。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双方在烏兰巴托互换批准书,条約随即生效。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签署的条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公有领域
若对方签约国家国内法规定在该国家境内享有官方作品著作权,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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