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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社会党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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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社会党宣言
193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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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这个民族到了今天,其前途只有两条路:其一是真正的复兴;其一是真正的衰亡。先就衰亡来说罢,自清末以至现在,在表面上好像在那里时时刻刻挣扎着以抵抗这个衰亡的趋势;但实际上抵抗的效力却远不及落下的力量。所以到了今天,从国民经济上看,从国际地位来看,从政府纲纪上看,从民众道德上看,都未见得高出于四五十年以前。我们固然知道一个大民族有他的悠久历史与广大地域,决不会一旦即致灭亡。但历史上却亦不乏这种先例。就是无论你民族如何大,只须你长久不能统一,长久在内战之中,你就会逐渐为外族所吸收了。中国这几年可谓毫不振作,毫无觉悟。我们且把这近三十年的历史作一个回顾。

当清末的时候,一方面由于中国人的昏聩糊涂,他方面亦由于外国的有计划的侵略,遂结成所谓不平等条约。把中国自身的发展遂束缚着了。不但束缚,并且愈陷愈深起来了。在那个时候有识之士以为照这样下去必致于瓜分。所以在清末的时候最足以惊心动魄的便是所谓瓜分论。其实在当时却并非全属杞人忧天。假使欧洲自身不起变化,这个可能性未见得就会消灭。因为要挽救危亡,于是乃起了革新运动。从此中国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必须救国的意思。这个意思几乎普遍于全国。但一谈到救国便须有救国的方法。救国是人人所同的,而救国方法则各人所见不同了。所以从表面上看来,这多少年的混乱与争斗好像是救国方法的互相争斗。平心而论,无论何人当其初动念想救国的时候未尝不有些清明平旦之气。但到了后来因为愈争斗便愈横决;愈活动便愈私欲发达。以致外族的压迫每深进一次,国人对于救国的自觉虽愈感得切要些,然却因此引起内部的纷争亦愈烈一层。其故由于外族的压迫还没有到唤起民族自觉的程度。所以内部的纷争每加烈一层,而外来的侵略又随之深入一步。直到现在,差不多已将达一个“转机”时期。这个转机不是别的:就是中华民族或则从此陷入永劫不复的深渊,或则即从此抬头而能渐渐卓然自立于世界各国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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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且就复兴的方面来说,所谓转机的关键就在以敌人的大炮把我们中华民族的老态轰去,使我们顿时恢复了少年时代的心情。这便是民族的返老还童。就心理学上讲,以个人论,往往在重大刺激或重大压迫之下,其心理可以突然变化。且其变化亦未尝不可是幼年光景的再现。须知惟有少年或青年心理方有胆量。有些明白的人们都在那里提倡民族自信力与民族自信心;但苟没有少年性情,外患一压,便使得自信心减少。庚子一役于中国在精神上的损害实在很大,就是把自信心丧失了,现在虽渐渐恢复,但依然流于浪漫。因此我们以为中华民族的复生必在如何对付那个重大刺激。现在这个客观条件的刺激是已具备了。只是希望所产生的心理变化,却须看我们的努力如何了!说到这里,且容我插一段无直接关系的话。

我们以为中国所以糟到今天完全是由于士大夫阶级的道德破产。中国有五千年的历史,但所有的统治阶级却并不是士大夫。士大夫始终处于辅佐的地位,不过这辅佐却与治乱很有关系。所以中国的历史虽都是一治一乱之局,然而其治大概都由于士大夫。但自海通以来,中国的情势必须跟着世界潮流。这种治国的旧法应该完全结束了。旧法虽然结束,士大夫阶级的人们却没有接受新法的资格。在上文已说过,无论何人,当其初动念想救国的时候,未尝不有清明之气,但这个清明之气经过了许多的磨折,便只剩了实际利害与个人私欲。所以中国人们直接间接与政治有关系的,降至今日,其道德破产已成了公认的事实。这一班人,无论是握军权的也罢,经手财政的也罢,作官吏的也罢,甚至于读书与教书的也罢,都免不了下列的毛病:(一)取巧;(二)嫉妒;(三)伪善;(四)营私;(五)玩手段;(六)虚骄;(七)工趋避;(八)不负责任等等。要而言之,几乎很少有人是坦白,赤诚,勇往,与忘我的。换一句话来说,就是只有好像老人一样,富于阅历,多心机多瞻顾,多自私,而不像少年人,多热血,少顾忌,无计较。因此我们以为民族的返老还童是不能专属望于士大夫这一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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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这句话却不以阶级为立场。从狭义上说,即是不主张排斥任何阶级(假定阶级这二字是可用的)。老实说,士大夫一类的人亦有其长处。不过自从欧风东渐以后,把士大夫讲气节讲理学的优点完全丧失了,这真是一件最可痛心的事。我们相信民族观念是人类中最强的。阶级观念决不能与之相抗。无论是已往的历史,抑是目前的事象,凡民族利害一达到高度无不立刻冲破了阶级的界限。日本人压迫我们到这种天地,虽平日在对抗中的资本家与劳工,平日在仇视中的人民与军队,亦都不由得不联合一气,从事于抵抗。所以民族观念是深中于人心而较阶级为强。因为民族观念固由于种族本能而生,却依然有深切利害的背[景)。例如日本的无产阶级在这一次事变中很希望能随着他们代表帝国主义的军阀而得解决生活问题。

倘使他们真笃守马克思的遗教,果然想先自革命,则他们是否能得有确实的好处恐怕亦未敢自信。所以马克思想以阶级作大的横断而有以打破民族国家的纵断,实是一种迷梦。实际上已经屡次试验了。只有民族的纵断而能冲破阶级的横断,却未有阶级的横断而能推翻民族的结合。即以苏俄论,他的成功处不在阶级斗争的国际化,却只在社会主义的民族化。换言之,即以民族持为一体,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于内部实行集产主义的生产法。对外则更与帝国主义无稍异。以俄国现在的办法,愈证明民族观念是强于阶级观念。所以我们不是以阶级为立场而来说话。关于民族一层我将于下段再论之。

我们既不站在阶级的观点,但又承认士大夫的普遍的道德破产,则论者必疑我们逢着了困难。其实历史所昭示于我们的却近在目前:决不是无路可走。当马占山在最初于黑省对日本打了几个胜仗,全国的人无不慷慨输将;十九路军血战兼旬,屡败敌人,几乎没有一个人不愿牺牲一切以相助。从这两点上看来,中国的民族自觉心,即所谓民族意识,确是在那里拾起头了。中国前途的一线出路亦就在这个有民族自觉心的民众。所存的问题只是:如何把这有民族自觉心的民众组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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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以民众为立场,乃是注重在民众心坎中的真正要求。所以我们既无须排斥任何阶级,亦须联络任何阶级。以凡阶级为立场的必是以争斗为目的。以流行的时髦话来说,这是以“恨的哲学”为出发点。我们虽不必高揭“爱的哲学”为标语。然而却必须以全力排斥这个恨的哲学。须知以恨为出发点,想排斥他人,想打倒他人,其结果必更引起他人的排斥;于是恨乃更甚。好像火上加油一样,决不能以油来灭火。所以由恨为立场,其结果决得不着和协与平安。

我们相信以民族作出发点,其中无论如何利害错(综),然总可以寻得出一个一致点。在这一点上好像卢骚(J.J.Rousseau)在二百年以前已经见到了。他以为一个人,苟其是成年了,对于他自求多福之道必是由自己见之方为真切。如其人人都能自求多福,则必可有一个共同的涂<途>径。这就是说:把各人利害不同私益互相抵消以去,而尚余有个公益。这个公益却是一切私益的基础。没有了这个公益,则各人的私益亦必无所附丽。例如中国人是世居于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倘使国土被人侵略了,则无论工人,农民乃至于官吏兵士,虽个人因地位而有特殊的利害,然受这个侵略的影响则是共同的。一国的土地虽丧失一隅,而在未丧失的地方人民则立刻都受了影响。所以一切的私人个别利益都是“上层建筑”(此是马克思唯物史观上的术语,现在借用一下),而必须有一个公同利益作其“下层建筑”。这虽是卢骚的议论,然而于此却可藉此证明民意就是力量。所以我们相信只有民众关于自己切身的共同利害而发出此心坎中的真正要求方才是力量。无论你有千军万马,这个力量是不能摧残的。往往有人把古语“水能载舟亦能复《覆〉舟”来比喻民心,想来亦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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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能使中华民族复兴?我们以为必须有下列条件:

A)有一个极大的智慧;

B)是全民心坎中的要求;

C)有由渐而扩大的信用;

D)有最后而决不轻易使用的实力。

所谓大的智慧,不是指一个人的头脑。到了今天,无论任何经验丰富学识充足的人,亦决不能凭一个人的脑力足以应付这个难局了。所以必须集合无数人的智慧而形成一个极大的智慧。其中有固定的原则,有全盘的计划;有统一的配置;有分层的步骤;且有修改的余地。尤其要包括各方面:例如政治制度,经济政策,教育方针等等。这个大智慧必须是在理论上可称为比较上最圆满的学理,在实际上可称为比较上最合需要的方法。换言之,即不仅是创立一种新制度,想出一种新计划,而且必须有一个新哲学。倒过来说,不仅必是有一个空汛的理论,而且必须是一个具有一百二十分科学性的方案。老实说,从这二十余年的经验来看,必使我们恍然大悟,知道数十年以来所有国人言之有故持之成理的救国方案与主义都是浮光掠影之谈,经不起一再推敲。所以我们敢说这个大的智慧始终未曾形成。以往所有的几乎可以说都是庸医乱投药。医而不自知其庸已是可怜;乃竟至惹起包医的争斗更是不堪了。总之,这个最合需要的大智慧未出以前,愈是乱投药,换言之,即愈是你创一个主义,他起一个运动,势必使国家愈纷纠,人民愈疲倦,以致于更难有起色。所以我们首先最不赞成的便是那些盲动;而愿把我们的区区精力先作一个小小的引子,俾全国知识界得共同从事于这个大智慧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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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当中却包含有许多的问题,必须加以讨论。我们现在首先要讨论的就是“民主政治”。我们固然知道政治制度无不以经济为基础,现在亦并非离了经济而单讲政治,不过为便利起见先提出而已。要讨论这个民主问题不能不联带述及国人对于民主政治的观念。在辛亥革命前后,似乎在论坛上的政治主张已趋向中国非行民治不可的样子了。迨后来国会成立,几度令人失望。加以最近国民会议的选举,在这些实例上遂致有许多人对于民主政治的实施不能无所怀疑。国民党公然主张训政,虽是侮辱全民的人格,然却亦有一部人听了不觉得有甚么逆耳,则其故可以长思。因此我们以为民主政治在中国确是十二分重大的问题。我们不能专凭感情说话。否则你只能得一部分人的满意,而不能得着另一部分人的同情。

我们的意思既不同于无条件主张民主政治的人们,却亦决不同于主张中国不适于民主政治的人们。细加分析起来,这其中却由于有一个大误会。先就反对民主政治来说,其持论不外乎两点。第一点是中国人民知识能力不够实行宪政。第二点是世界各国中,多有趋向于专政的样子,可见这个非民治的趋向已是世界共同的潮流。为国际间互相争强起见,自不能不亦采取这个态度。我们对于这两点都可加以强有力的驳论。

就中国人民知识能力不及格来说,倘使为事实,则必是全国的人民都如此。决不能有一部分人民被训,另一部分人民能训。被训的人民因为没有毕业,所以必须被训。试问能训的人民又于何时毕业过呢?何以同一人民一入党籍便显分能训与被训呢?可见训政之说真不值一驳。所以即主张中国人民程度不够,势必亦得不着训政的结论。倘训政说不能成立,则我们对于人民程度一层原不必计较。换言之,即无论如何,终不能不向民主政治而趋,便是了。说明得明白一些,即我们可以不管人民的程度,总得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使民主政治为之实现。我说这句话不包含建立一个不合人民程度的民治制度。须知我们的意思只是主张民主政治仅仅是一个原则。按照这个原则而实施于中国,当然必须看人民的程度而定其可以实现的量度。就是说:能实现到百分固然是好;若使不能,则九十九分亦好;再不能,便降至九十八分亦未尝不好。照这样下去,纵使降至五十分或四十分,却都不能说不是民主政治。明白了这一点,则人民程度便不生问题。换言之,即只能作为实施时酌量的根据,而绝对不能作为反对或延缓的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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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况人民程度如其是不够实行民主政治。则必定亦不能由专政而得获福利。为甚么呢?我们固然在历史上看见不少的圣君贤相,以一个人的能力,握行政的大权。而把国家弄得到富强之域。须知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中国既改了共和以后,贤明的人若是能起来秉政,以大权为人民谋福利,则人民至少必须真正认识这个人的价值。苟人民能辩别贤不肖,以从事于推举与信任,则不啻说人民已有实行民主政治的资格了。所以在人民程度不够的时候而主张专政,这是徒然为枭雄造机会。因为无论如何,所能起来的执行政者必定流于窃国祸民。可见以人民程度不够为理由而反对民主政治,势必供奸人利用,以致于政治更形败坏。

现在的讨论又可移到第二点了。老实说,当一个国家在紧急的时候自然容不得发言盈庭日中不决的事情出现。我们亦承认普通的民主政治诚有效率迟缓与力量分歧的弊病。但我们却须回头一看战时的各国政府的组织。例如英国的战时内阁,不但是各党混合,并是头数很少。这样的战时政府很能集中全国力量;做起事来亦非常敏活与迅速。所以效率是很高的。但我们却不能说这种政府是反乎民主政治的原则。我们反而可以说这样的政府所以能集中权力正由于根据民治主义的真正精神。不然,便流于专制了。可见政权的集中,换言之,即行政效率的加高,实在与民主政治根本上不相冲突。所以我说这其中是由于有一个误会。这就是把政权的集中与敏活认为与民主精神不相符合。其实稍有知识便可剖释。至于说世界的潮流,如赤俄的共产党专政与意国的棒喝团专政,好像民主主义是不时髦了。在我们看来却亦可用上述的眼光来解释之。我们承认这个世界上的各国,因为经济情形愈趋愈失其自然,所以几乎都有紧急状态陈于他们自己的目前。他们为了解决自身的困难起见,不得不要求有个强有力的政府。俄国之所以有共产党专政,在我们看来,是和英国之所以有混合内阁一样。意大利之所以有棒喝团专政,亦是正和俄国之所以有共产党专政一样。同是应他们的紧急需要。可见凡是处于紧要的时代,当局的权限自不能不求其统一与集中与敏活。这是事实使然,但在这个多事之秋,自然各国都有他的危险与困难。所以从容论道的民主政治不能不有变化,乃是理所当然,势所必至,原无足怪。但却不可认为这是与民治原则相违背。因此我们亦承认确有这样的世界潮流,不过不是政治制度的自身有何不足之点,乃只由于时势的要来。且须知这个时势的要求,在各国,因为他的历史不同与环境不同,不可以一概而论。所以民主政治的原则是不动摇的;各国得依他的环境情势与时代要求而设法变化之,以得适应。

经此一解释,读者便可明白第二种理由的反民治论是由于误会而生。而所以产生此误会的事实却不可抹煞。我们现在愿根据这个事实,仍依照民主政治的原则,来提出一种“修正的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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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修正民主政治其实乃真是真正的民主政治。至于普通所谓民主政治却是根据民主政治原则而生有偏弊的政治制度。我们为便利起见,名为“修正的”,而其实只是去其偏枯,救其过甚。

须知民主政治的精神在使国家的实际意思即完全等于人民的共同意思。所以没有一个民主国家不在宪法上规定民意发出的所在,即所谓民意机关。但不幸民意机关往往为党派所冒名顶替。以致所代表的不是人民的公意,却是党派的意思。这是任何民主国家所最易犯的现象。原来照卢骚所说,最好没有党派方可以选举表示公意,在近代国家已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现在所须注意的不是求办到没有党派,乃只是必须求办到虽有党派而于重要关头仍不能压倒人民的公意,换言之,即必须求办到人民公意仍能于党派意见中脱颖而出。按党派的原理来说,只有两党轮替秉政,是最理想的形式。无如国家政事到了紧急的状态,政策却没有两大类的分别。而党派的活动又不能因为政策的要求一致即趋于不分。所以愈是小党纷立的国家,各党所主张愈少相异之点。总之,从民主政治的精神来说,政党的存在本不是原则上的。换言之,即只是出于运用民主政治时一种不得已的情势。在这个情势上固然以两党轮流当国为正态,然却亦是可遇而不可求。即只可依情势的自然而推演以成,决不能勉强用人力以致之。这样看来,岂非民主政治本身即含有一种流弊么?我们不像一班迷信民主政治的人们,对于这一点却很愿意不为掩饰。这便是我们所以提议修正的缘故。

我们所想出的修正的拟案是甚么?首先可说的便是:必须建立一种政治制度在原则上完全合乎民主政治的精神;在实施上必须使党派的纵操作用不能有所凭藉。于是,这种政制在平时不拘两党或多党都能运用,即假定无党亦可运用;而在紧急时候立刻可以集中全民的意思与力量,不分党派。我们相信这样的制度不是不能创造的。倘使成立,则民主政治的弊病便减去殆尽了。并且说得极端一些,在这种制度下,万一只有一党,表面上或许有点类似一党专政,而实际上却依然是民意政治。因为这个硕果仅存的党必定是真正民意的表示。所以我们心目中的修正的民主政治在一方面固是既打破多党的纷争,又防止一党的专擅;而在他方面却对于多党或一党的事实上存在亦未尝矫柔造作加以不容许。总之,修正之道只在一方面须遵从其自然,而他方面须设法矫正其过甚。至于详细的内容则暂缓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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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议修正民主政治却不仅有见于党派捭阖之有碍于国家大计一端,实在又觉得普通民主政治太把人性的差异忽视了。老实说,一个国家的形成乃是一个异质的结合(heterogeneousunity),而不是同质的结合。所以其中的人才各有不同。此不同的人才又各与国家的职司相当。以浅显的例来说,如工程师是因为他的天性近于此道而始学习成功的;但国家社会却正需用这一门技术。所以一方面是人性本来不同;而他方面是国家的职司本亦有种种。首先见及此点是古代大哲柏拉图。他在理想国(The:Republic)中详述此理。无奈后来反为近世初期的“平等”思想所埋没。我们以为仍须对于这一点用近代科学的眼光来补充之。换言之,即必须取近代科学上关于人性差异的研究与关于社会组织互相关联的研究来证明此说。

以各种个人的差异与社会的各种职司相当,可从横的与纵的两方面来观察之。先说横的方面,这便是以个人的专长而发挥总体的异质结合。人们最初只知道人性与择业有关;职业与全体相配而已,但近世的科学发达到所有的知识都成为专门的;所有的技能都成为特长的了。所以国家政治的事情已不是具有常识的人所能应付措置了。政治上用专门家虽始于市政,然而却已逐渐推广及于全部。近世的政治一天一天向着借重专门家知识的路走去已是无可讳言的。不过我们还觉得未能满意。我们主张不仅是借重专门家的知识;并且必须使专门家占有地位,这个地位是不为党派作用所左右,或政潮所冲动。这样的主张不仅在于使政务各部都由专门知识来处理,并且亦在于使政务的大部分因为由专家设计,便可比较上成为坚实稳定,不致于时常发生无谓的变化。这一点是和上述对于民主政治的修正同其命意。总之,我们于行政总希望能尽量办到专门化,稳定化,敏活化,与统一化;但必须在不违背民主政治的原则之下。用比喻来说,我们固然不愿因噎而废食,同时却亦不愿因食致噎。就是不愿以求行政之顺利而流于专政,但决不愿因开放民意而使行政停滞且招纷乱。在这个兼顾之中我们求得一个一举两得之路:即注重专门家是已。须知此后的国家政务一天一天趋于专门。非有专门技能与知识不足担任。这乃是趋势所使然。顺着这个趋势而再推进一步,便可把政务的各部变为专门学科,其内人物亦必是专门家。这便是政务各部的专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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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从纵的方面来说,照科学所讲,人的智力是有先天的不齐:有人智力高,便宜于用脑;有人智力低,便宜于用手。我们的意思却不须依照这个定命的不平等论。须知智力的等差以外,尚有兴趣的分别。有人对于读书起兴趣;另有人对于耕田有兴趣。经济学者往往把劳工认为“乐在其外”。这实是近代机械文明的流弊,而决不是劳动的本态。我们相信苟能把机械的生产法加以改良,必可恢复劳工的乐趣。从这一点上说,我们不承认耕田是一件苦事,而读书是一事<件>乐事。其所以在现社会中耕田不及读书的缘故,不在于耕田与读书自身有何上下,乃只由于社会制度所使然。假定仅就耕田与读书自身而论,不顾及其社会的报酬状态,则两者纯可说是兴趣的不同。这句话不过举例而已。这种境况当然不是可一跃而跻的。不过我们专就对于政治一点,似即在现在亦可适用。例如有人,终年在乡里,当然对于乡政特别有兴趣。如其不使这种人来与闻乡政,而使奔走国事的人们来担任之,必是不得好结果。所以反之,一国的政事亦不可交给专心乡政的人们来讨论。因此我们主张被选者的资格可以分类。就是乡村镇的被选者,其资格只须住在那个地方对于他们自身有关切与兴趣就够了;不必再加甚么条件。县的被选者便可稍异于乡村镇。因为担任县政的人所需要的知识便与乡村不同。例如乡村镇可以人人都有被选权,而县的被选则不能不限于那些对于县政有能力的人们。这些有被选权的亦多宽不定:有一县有权者较多,有一县则较少,这就是可以的。总之,县的被选者与省的被选者以及中央被选者须各编成册,都依其资格定之。

其资格如何规定呢?当然只好以经验与学历为标准。或者更可用测验再甄别之。最后还须俟本人的更正。这样的程序,即先调查,再测验,又更正,自是比较上繁重。不过我们希望国人要破除一个先入之见:这个就是以为选举必须取其简便易行。我们以为选举是一切政治的根本。倘使根本不清,则一切皆无办法。中国自有选举以来,始终没有人真正尊重他。总是想利用或操纵。甚至于引用英法美德的事例,以为凡选举都离不了金钱。我们以为国家机关的产生只有两个方式:即选举与世袭。世袭的方式是为君主。中国既非君主国,当然只有出于选举一途。所以选举在民主政治上绝对不可免的。明白了这一点,便可知道我们只可改良选举而不可轻视选举。并且我们以为中国政治所以弄到这步天地决不是因为选举制度不好,实只是因为二十年来从未有真正的办过一次选举。详言之,即不论政府或选民或当选者,没有一方面是真有诚心对于选举的。因此我们相信倘有一个机会能使中国人民对于选举有诚心,有认识,得实行;则必可有法免去那些为人所诟病的弊病。所以第一步应得把藐视选举的心先去掉。必须使人人养成一种习惯即对于选举觉得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天职与权利。他人若侵犯我的选举权或褫夺之便和侵占我的财产妻子一样。这样观念的养成固然大部分有待于公民训练的教育,然而亦与制度有关。即必使选民所投的那一票可以发生影响,例如蒋政府下的国民会议,差不多都是写好了几百票填在匮中。自然有许多人不愿去投,因为明知他这一票是不生影响的。所以只须防止这一类的操纵与破坏,而听投票者自行竞争,则纵使一票之微,必定亦有了价值。根据这个理由,我们提出这个分类的被选资格法。

总之,我们亦知道调查选举的程序如此,本此一件难事。但总以为中国苟要施行新政,则三件大事—一清查人口,清丈地亩与编定选册——是绝对不可因此困难即可有些马马虎虎的。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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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根据上述的两点可以说把民主政治略加修正,而这个修正却是使民主政治由空想的而趋于科学的。因此不妨即名日科学的民主政治,用以别于十八世纪民约论派的基于平等原理的民主政治。

说到行政求其敏活,自然政权不能不求其统一。有人便怀疑起来了:以为若无平衡抵制之力势必流于专制。我们亦见到此。所以主张行政愈趋于集中,则司法非十分独立不可。原来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在近代已稍稍变化了。虽则变化了,而其原来命意在于平衡与钳制则依然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们以为由立法而监督行政往往把行政的稳固化与计划化减低了,便不如以司法来任此钳制的作用。须知我们怕行政的专擅无非是怕他侵犯人民自由,而人民生命财产等自由权的保障则当诉之于司法。在中国这种情形之下,有人主张设监察院,仿照前清的御史制度。我们以为照近世法治国的原理来讲,这种只有参奏权的御史制度是不能相容的。因此便不能不特别注重于行政诉讼。关于行政诉讼应得在各法院中另设一庭,即于民庭刑庭以外另有行政诉讼庭。这样的主张和所谓平政院完全不同。因为平政院仍是行政范围以内,不能有独立之权。并且在现在的中国确有一个大问题横呈在我们面前:就是官吏的贪墨。差不多已弄到中国的官吏没有一个人不是贪赃舞弊的了。这实在是中华民族衰老的征候,亦真是一个极大的污点。须知旧俄帝国之亡即亡于官吏因贿赂而腐化;而新俄共产国家之兴亦即在党人中究以能奉公洁已者居多数。国民党之所以为全国所吐弃,亦正是由于其党员自身的贪墨以及招纳无数的弄钱的官僚。最可笑的是廉洁政府之呼声愈高而贪赃收贿之程度亦立刻飞涨百倍。所以苟不能把这个弊病彻底铲除,则无论何派组织政府亦必等于建筑高楼于沙漠之上。因此我们以为这是中国当前的一个大问题。而这个问题若求解决又舍诉之于司法没有别的径途。

照这样说岂不是把立法与行政列在一边,又把司法列在另一边么?把平衡与钳制之道专委托于司法么?此处自然又牵涉到立法的问题了。原来在三权分立说初起的时候却未曾料到后来的推演必至于立法与行政愈趋愈密。内阁制的产生就是为了沟通这两部而应运以生的。但我们以为立法与行政固是必须打通,然而却亦不可把行政完全依靠于立法。因此主张这两部的关系还得有相当的限制。例如不信任投票是内阁更换的方法。我们既不愿把行政完全投到立法的怀抱中,则对于不信任投票的制度当然不能采用。再如弹劾亦是立法所以左右行政的一个把柄。我们既不愿有不信任投票以致行政随立法而时时变迁,则当然亦不必不愿有弹劾的制度。总之,我们在精神上赞成平衡与钳制之原则;但以为宜由司法任之;至于行政与立法虽可合一,然仍须有相当制限。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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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论完便应得论到经济。老实说,居今日中国,那一个不知道造产(即增加生产)是一百二十分重要。但以何方法(即制度或途径)能造产,则却大足绞干我们的脑汁。为甚么呢?即率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走资本制度的路,恐怕是绝对无希望了。在这一点上我们敢说一句乾脆的话:即中国不但不应走资本制度的路,并且亦很难走上这条路去。现在即请稍稍加以说明。中国资本制度已否成立有许多人在那里作无谓的争论。今天不是问中国的资本制度建立了与否,乃只是问此后开发产业能否由资本的方式来推进。因为纵使在都市大埠已有了资本的形式,然而总是没有发达,不能与各国抗衡,则无可讳言。所以中国已否成立资本制度的讨论与现在所要研究的问题无关。英国的柯尔(G.D.H.Cole)说:有人以为人类最大祸害,第一是贫穷,第二是奴役,而他则以为贫穷是征候,奴役是疾病。所谓奴役就是不平等。照他的意思,是以为贫穷由不平等而生,不是因为贫穷而方有不平等。但我们在此处则以为各国的情形或有不同。以中国目前的情形而论,恰与之相反。实在是患寡而甚于不均。亦可以说,是急则治标,须知疾病真是贫穷。所以中国的唯一无二的问题是如何增加国家民族的富力。或则有人说,倘使国内能去掉各种妨碍,则产业自然便可发达。到了今天已证明这句话未必可靠。因为国内种种障碍尚可假定有去掉的一天,而国际的势力断乎不容你一踢而就倒翻。所以想不藉国家的力量而听人民各自企业必不能与外来的压迫相抵抗。因此我们看到顺自然的趋势,走资本主义这一条走<路>是不能得有符合我们希望的结果。就是说,仿照欧美资本先进国家的样子,顺着现在的状态再进一步,变成一个产业革命,这件事是不容易的,并且亦未必很好。翻过来,以为前途绝望,非先打倒四围的帝国主义不可,这一种办法亦是幼稚得可笑。但可以总结一句:就是想增加生产必须由民族自己努力。甚么利用外资,甚么联合无产者的国际,这都是有害而无益的。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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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苦闷之中,而俄国的有计划的经济颇给予以刺激。俄国自承他现在的办法还是一种过渡。但不站在俄国的立场上看来,却有若干点足为经济学上的一个极大转向。老实说,在经济思想上,以前立在个人主义与放任状态上的经济学已早不切于当今的世界了。无如好像中国人都知道旧式建筑的房子不切实用,但却没有机会把他完全拆毁而另建筑新的。俄国的情形正好像无端起了大火;既把房屋烧了,则自然不必再建筑旧式的了。所以俄国给予我们的教训不是思想上的新趋向,而乃是在实行上指示许多的实施方法与经验。我们以为这个有计划的经济之实施在经验上与方法上是人类早可宝贵的一件事,至于他们那些理论,阶级斗争,唯物史观啊,完全不相干。

这个在某一种意义之下就是所谓集产主义(Collectiuism)。亦就是所谓国家社会主义(State socialism)。在此似乎有一个名辞<词>的争论:就是国家社会主义与国家资本主义之区别。老实说,学者对于名辞<词>不免有所爱憎。假如真正无所容心,则这个区别便可不立。不过另有一点须得声明。即人们往往把人类的经济就各种主义而划分。好像有一个资本主义的经济而与社会主义的经济截然不同。其实在实际上就本来没有纯粹的资本主义。任何机械生产的社会中本杂有手工生产。在资本制度中合作社居然可以存在,并且可以发达。自有资本主义以来即附带有社会政策。社会政策的堆积苟依一定的方向便可成为社会主义。凡此种种足见实际的经济状态无不是复杂的与混合的。明白了这一点,便可知道所谓国家社会主义只是在原有的混合经济上再增加一方面,而并不能办到国家社会主义的清一色。不过我们却主张原来由自然演化而成的混合经济依然是根据于放任原则,所以是不切于我们今天的需要。我们必须把原有自然的混合经济而一变为全盘计划的混合经济。其要点可述之如下:

我们根据大量增加生产的需要,按出有效的方法,而把国家资本的经济与私营的经济以及合作的经济制定一个相当的比例,在统一计划之下进行。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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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上述的话来看,我们所主张的即是把国家社会主义的要素加入中国的经济中。怎样加入呢?第一是必须把一个民族在国际上对外作一个经济单位。换言之,即一个国家必须办到完全自给;至于仍有不得已时所需要的外国货品则必须由国家代为采办。于是国家可以酌定何种需要何种不需要。藉此则外国的倾销政策(或译音为屯并<吞并>政策)乃可免除了。第二是必须把全国的经济由国家来通盘计划,定一个统一的发展方法。换言之,即国家必有一个统筹全国经济的计划权。第三是必须国家以公道与平和的方法吸收或移转一大部分私人经济的社会生产上剩余价值而由国家用于再生产。这三点可简括之如下:(1)国际贸易管理权;(2)一切产业通盘计划权;(3)吸收一部分社会生产余剩价值以充国家资本权。这三种权应得赋予于国家。关于国家操对外贸易权一点在目前的中国自然是很难办的。但我们的意思却不在以此而为排外的根据。我们相信国际经济还是于相当的限度内仍必须建筑在合作的基础上。中国若始终以完全仇视外国的心理,把他们一律认为帝国主义者,则非谋产生一个世界革命,中国不能翻身。不过使各国(或许日本在例外)了解世界经济必须合作,亦不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我们一方面极力设法把国家弄成一个对外贸易的唯一枢纽,他方面却仍可不完全违反世界经济的互助与合作的背境<景>。从此点上讲,我们所主张的对外贸易由国家办理是和打倒帝国主义的意义并不相同,不可误会。我们所谓国家社会主义即指此意。在现在的中国最先要设法解决的问题就是贫穷,则我们相信只有采取这样的国家社会主义方是办法。因为这种主义的凭藉便是民族主义,以为族的团成一体来作一切的根据。其所以与共产主义不相同的地方亦就在共产主义以阶级为立场,而这个主义即以民族为分野。我们亦知道共产主义于发展经济上较现行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优。因为资本主义的国家究竟以经济托于人民,国家只在旁边,任保护之责而已。共产主义则可把经济与政治冶于一炉。所以不是经济自行发展,而国家加以助力;乃直是一个东西在那里生长。换言之,即政治完全与经济合一,只成了一个发展而已。这样自然于发展上更为强有力。但我们所不满足的就是因为注重于阶级的缘故,把国内的一部分原气牺牲了,同时又想求那不可必得的国际上同等阶级的联合。这样一来,在一方面把民族的团结性完全打破;在他方面徒然引起其他民族的畏惧。所以俄国的办法在本国是牺牲太大,殊不值得;在国际是徒然起疑忌,毫无益处。可见在经济的改造上以民族为出发点与以阶级为依凭却须看情形而定。熟知俄国历史的人必能见到这一点。俄国利用阶级来发生革命,后来的建设却仍走回到民族的路上走了。总之,中国的情形很与俄国不同。想以阶级为立场而翻造经济,其难必倍于以民族作根据的重整经济。并且以阶级而破坏民族的固结尤有弊害。关于此点便是我们所以毅然决然反对共产主义的缘故了。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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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还有两点是我所要反对的。第一是一切生产工具收归国有以后,势必都变为官营。第二是一切生产工具属于社会以后则私产制度必是废除了。现在先从第一点讨论起。

民主国家的主权属于全民,但全民不能个个自己执行政事,于是必有官员以组织政府。在经济方面,所谓一切生产工具属于社会公有亦正与这个情形相等。因为社会全体不能个个人都去管理,势必即由这个代表社会全体的政府去担任。所以共产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是一样的。倘使一国没有很多的廉洁的公务人员,则这个国家休想能实现国营的企业。在俄国的情形似乎是共产党员在那里担负这个职务。而在中国则向来是官营事业的腐败数倍于私营事业。所以这种主义下所附带的官僚政治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东西。英国大哲罗素(B.Russel1)游历俄国,远在五年计划开始以前,但他却早就见到这一点。他说这样把产业管理权集中于国家势必产生“官僚政治”(Bureaueracy)。虽则我们亦知道官僚政治不一定是坏的。不过在积弊已深的中国却绝对不可再火上加油了。因此我们对于孙中山的国有论始终有些怀疑。证以国民党当国的成绩,更没有人再敢主张这种国家资本主义了。这固然是共产主义的弱点,却亦未尝不是我们所提倡的国家社会主义的难题。倘使此难题不得解决,则国家社会主义之遗害岂非亦与共产主义相等么?我尝对人说,共产主义在经济上确是开了一个新天地,即把放任的经济变为计划的经济;但在政治上,即在权力的分配上,却并未曾有何新贡献。因为他依然不能对于自由与权力(Freedom and authority)之间作有巧妙的调和。罗素说这种制度是有亏于自由,这确是不刊之言。所以我们一方面因为增加生产的需要太急切,所以不能不主张国家社会主义;而他方面又不能不设法防止官僚政治。

我们自认在这一点上或许是我们在思想上的新贡献了。老实说,有计划的经济实在是人类的一条新路,有百利而无一害;所可惜的只在于执行的人们恐怕要流于专制,以致妨害大家的自由权。现在倘能把自由亦设法参纳于其中,真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制度了。侧重于自由的有所谓行会的社会主义(即基尔特社会主义Guild socialism),这种社会主义在产业已发达的国家自是可行。惟中国尚不足以语此。不但因为中国是农业国,工业还极不发达;并且中国的同行公会等职业团体却是比较上保守性质很浓,对于开发实业不能有所推进。经过多少年的变化,可算已证明“业治论”在今天的中国还是谈不到。不过这种主张却大有优点。因此我们以为宜酌取其精神之一部分,以加入于“计划的经济”之中。

详言之,即国家对于产业只有全盘计划之权,至于经营管理的公务人员不妨即为所委托的同行公会的“行员”(Guildsmen)。换言之,即国家依自定的大计划而从事于开发或整理各项产业,但不需有大批官吏为之经管,仅托付于职业团体的各行公会便可以了。至于如何委托,如何分配其利益,如何监督,如何奖励,这是细目的问题,现在尚谈不到。今天只能决定这个大体的方向而已。我们所要说的亦只是这个大体的趋向。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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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关于私产的存废,我们以为这是与生产工具有关的。大约生产技术的工具愈幼稚便是愈不社会化。凡不社会化的便是属于私有。所以现代的人类学家很少有赞成穆尔刚(Morgan)的古代社会的。须知古代社会是共产的,这假说业已动摇了。据今所知,原始人类的生产器具大概是私有的。所以私产虽不能说是根于人类天性,却至少可以说决不是资本制度所创造,换言之,既不是与资本社会俱始。将来万一有废止的一天,至少亦必须视生产的工具发达到了绝对不能由个人处理的地步。所以居今日而谈废止私产真是不明经济发展的历程。罗素于最近的新著(Scientificoutlook)中述及科学上新发明的应用及于人类的住,食,与家庭,以致日常生活完全变了样子。例如以前是家家自己烧饭;现在都可不必。因此便牵及房屋的式样:就是每家都不必有厨房了。此种举例还是自其浅者言之。倘使人类因为科学发明的大进步而竟至于不食生物,专用化学品来注射,则私产的需要必更减少到极度了。所以私产的存废不是问题;而真问题乃在如何利用科学的发明以逐渐减轻私产的需要。根据这一点便知道对于私产是不能用革命手段来废止的。俄国之所以翻然改途而采用新经济政策便是个证明。现在科学的应用尚未充分,生产的工具还十分幼稚,而竟要咀咒私产,真是妄人妄谈。我们以为这是有心之士的责任,即应得以全力攻之。

所以我们不妨即主张承认私产的存在。须知资本制度所以发生及其所以演成现在的畸形,其故不是由于私产制度,而实由于放任状态。质言之,即有了私产再加以放任,乃始有资本主义。所以至多只能说资本主义由私产而演出,却决不能说有私产则资本主义必随之而来。明白了这个界限便可知道资本制度的摇动不必完全连累及私产的存在。而况我们在上文已说过,经济的历程在实际上总是混杂的。即在社会主义的国家中亦正不妨有私产。这是我们所以承认他的理由。

此外尚有一点就是私产的保留足以奖励人们从事于生产的努力。最近俄国对于工作效率特别高的工人给以特别工资,而同时又奖励人民的储蓄。这些都是利用人类遗传下来对于私产的心理。并且俄国在前几年因为政府强制征收农产以致农人不愿多种,遂演成食料恐慌。这个又正是反面的好例。总之,人类于其自己所手造之品不无爱护宝贵之心,而想自己受用。可见私产之用处亦很大。只看你如何处置:若是处置得当,则私产不但不是弊害,而反是利益。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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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虽承认私产,却亦未尝不知其有弊。我们以为其弊害不在私产自身,而在其偏枯。近来有一个很好的教训:就是欧洲有许多的小国,他们虽是比较上落后的国家,其产业居然亦非常发达,但他们都鉴于各先进国的弊病,却不期然而另开拓了一条新道路。这个新路就是所谓产业普遍化。为了行文方便起见,曾有人名之曰普产主义。其普遍化的方法,例如在农业,则划定耕作单位,把佃农变为自耕农;于是大农变为小农,人人都有土地了。在工业上,更可分给工人以股票,则工人便尽为股东。这样的办法虽是一种社会政策。但与普通为了资本家保护其权利的社会政策大异其趣。这完全是国家的一贯方针。本了这个方针,用了各式各种的社会政策,累积起来以求达到目的,这便是所谓普产主义。我们发见有许多国家,有鉴于资本主义的流弊,已不知不觉走了这一条路。而这个路却颇足予我们以参考。于是我们遂主张关于私产一方面应将采用这样的普化方式。

但这样的产业普化必须有国家公有的财产方可有所调剂。所以并不是纯粹的私产普遍化。公产的作用有二,都是根据产业的性质而成。就是说有若干产业不宜归于私有。万一私有了,便致不能普化。这便是说,若要私产而不致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则有若干种产业必须归于公有。此外尚有许多产业是资本大而利息轻的,倘使由私人来办,则人人必都愿办那些成本轻而获利厚的,以致于这种产业便无人去创办。但为一群的福利起见,却又是不可缺少的。所以这一类的产业必须属于公有。因为公家的企业,无论由国家抑由地方,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照这样来说,可见在私产方面我们主张办到普遍化,但并不是只存普遍化的私产。换言之,即在私产以外必须有公产。这个主张和上文所述的混合经济是相通的。

至于所谓普遍化就是指人人以劳力所得由本人保有之。而所谓保有即指本人能使用,能出让,能享受,他人不能侵犯而言。并不限于管理与经营的方法。例如一亩田,属于一个农人,因为他能耕种,而他人不能抢夺。但这个农人若听其荒废而不耕,则国家便有权干涉他——或没收之。可见“所有权”之观念到了近代已没有了绝对性。因为一个人既是社会中的一分子,他的财产自然亦必是社会的财产之一部分。他若处置其财产而竟违反社会全体的公益,则他虽直接对付其所有,而实即间接对付社会。因此社会不能不加过问,所以个人对于财产的自由处置权,换言之,即所有权必须以不妨害社会公益为限。又如一个股票,凡持票都可向公司发言,参加公司的议决。然而却不能提议解散公司,各把股款领回即分头归家。所以财产尽可私有,但并不因私有,而失却公家的干涉权。明白了这个道理,便知道私有财产是与上文所述的社会主义不相冲突的了。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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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私产有密切的就是农业。俄国虽宣布一切土地属于国有;农人耕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在此我们须把使用与所有两个观念略加分析,则必可见这纯是一个名词的争论,在实际上毫无意义。前清的地契上又何尝不是属于皇帝而由人民使用。在实际上使用与所有并无分别。俄国的农民不仅可以出卖其田地,并且即在集合农场亦可自由退出,只须有人出相当的价钱来顶受。这和股票的买卖以及商店的出盘受盘一样。可见凡使用权而能固定便可买卖;但一经买卖即无异于所有权了。这仅是名词的区别,与实际上不相干。所以我们以为与其主张土地国有而农人有使用权,反不如主张土地私有而国家有全盘整理权与支配权并公用征收权。因为这两句话是一个意义。我们并不反对这个精神,只以为用我们的言语来表示更切确些罢了。

说到国家如何支配土地,自然第一个标准是田地的所有应该以实际耕种者为限;第二个标准是田地的多少应该以实际耕种者自力所能及为限。由第一而言,是变佃农为自耕农,即所谓耕者有其田便是。从反面来说,乃是废除坐食的地主阶级。这种办法在许多国家早已实行了。大家都知道罗马尼亚有此法。其实此一类的办法还有多种。不过不是用暴力行之罢了。由第二而言,是免除雇农,既农工或长工。现在中国的赤色区域所行的“均田制”亦是对于此事而生,不过这种无赔偿的夺田亦有背于公道。这一点是比较上困难的,因为即在俄国迄今尚有所谓“富农”(此乃指使用他人帮同耕田而言)存在。但我们亦未尝不可斟酌各地的特别情形设法依平和与公道之原则间接化除之。

以上所言仍是一个抽象的原则;至于实施的时候,各地方情形不同,断难有一律的办法。要之,在未开垦的边陲既是土地广大,则当然可以酌采俄国的集合农场的办法;而在已开垦的内地,还以规定耕作单位,听其个别经营为宜。这是关于经营方面的话。须知经营与所有不一定有必然的关系。尽可个别所有而仍不妨合作经营。至于如何合作又须看各地情形而定了。

不过中国的农业问题不仅是分配问题而实另外有一个重要点:即是应用科学技术于农业生产的问题。例如改良种子,改良副业,兴办水利等等,在在都是根本之图不可忽略。关于此点完全属于技术专门,我们于此容不多述。

此外,尚有一个农业金融的问题。我们以为这确是一个最紧急的。现在一般农村的困苦全在金融枯窘。所以首先非解决这个问题不可。关于这一方面,恐怕合作社是一个最好的法子。须知改良种子等科学技术的应用亦非依赖于此不可。因此农业银行与合作社的设立实在是解决农业问题的总枢纽。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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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农业问题之次,我们要说一说工业。老实说,中国本是农业国,所以对于农业的整理应该比工业更切要。我们以为除了若于重工业与国防有关系的以外,工业的开发应该与农业联合。这就是说除了已有的工业应加保护使其发展以外,国家创办新工业必须先立一个通盘计划。这个计划在性质上大可类似俄国的几个五年计划。先调查主要的工业有若干种为必需品;然后根据这个需要定出开发的步骤。其中有关于国防的当然须以全力提前赶办。至于其他须以性质分类。例如凡系独占性质的当归国家或地方来开办。又如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之轻工业则不妨奖励人民自办。至于与农业有关,亦宜统筹兴办。于是我们的主张可约分三点:

(一)全国工业必须在一大计划下,分期兴办;

(二)工业区域务必与农业调和,使两者互助,以致都市与田园无极大分别;

(三)在大计划中的各种工业,视其性质,以定那一件归国家创办,与那一件由人民开发而由国家奖励与扶助之。

此外如与工业有关系的交通,不屑说是应该以经济为本位。计划全国的铁路与汽车道以及航空事业;以经济与国防为标准而定开办的先后。凡此都是技术方面的话,自有待于专门研究。将来我们当有详细讨论;现在在区区一短段中自不愿多论。

不过工业问题还包有一个劳动问题,似乎亦可一加讨论。我们还是深信科学管理法的;以为惟有改善劳工的生活,提高他们的体力与知力,并加以训练,方可以使生产的效率提高。所以长期的工作,徒增疲乏,于效率无补。因此在现在要生产大量提高的时候固然不可贼戕劳工,然而亦不可太把劳工引坏了。如养成怠工的习惯等是绝对要不得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劳工运动务必慎重。须知劳工享受的改善当以其效率为正比例。就是生产效率愈增高则工人生活愈可改善。效率倘是逐渐增高,则工人生活亦宜应逐渐改良。并应该仿照俄国的生产竞赛的办法,规定工作单位,由团体或个人首先做完便可得奖。此说完全以生产为本位,和所谓温情主义根本不同。其不同之点即在温情主义只是给一些小惠于劳工,而并不承认其人格。我们主张于一方面防止劳工的堕落以致生产低落;而于他方面却非提高劳工的人格不可。如何以承认劳工的人格呢?第一便是承认罢工权。按理而论,工作本是一种契约;结约中的一方倘有不满意当然可以提议修改;修改而不能成立又当然可以毁约。所以罢工权的存在是不能否认的。但不得扰乱秩序罢了。第二是团体承顾权,即劳工以团体而向工厂缔结劳动条件之契约。换言之,即工厂招工由工会承包,而不对于工人个人发生直接接洽。这样则工厂方面便不能任意挑剔工人,亦不能随意进退工人了。不过关于工会的组织,国家须有规定,以防止工会自身的流于专制。换言之,即国家必须制定一个以民治主义为精神的工会法,用以监督各工会。第三是所谓工厂立宪制。这种制度是好像把一个工厂等于一个国家,内中设有一个会议,由工人选出代表,议决一切厂政。德国曾试办过。我们以为未经训练的工人遽然来议厂政是不行的。所以此制不是由一条法令便可举办。而必须先择国立的工厂中一二处来试办,以树模范。这三点都是关于劳工人格的制度;无论如何必须使其逐渐实现。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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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工业有密切关系的便是租税制度。须知租税不可仅为国库收入计,原来各国为实行社会政策起见大都利用租税,于是有所谓租税政策。查中国所有租税只顾搜刮国民精力,丝毫无一定原则。倘使现行租税制度不完全改变,则中国国民经济决无发展之望。所以我们以为今日应确立一定政策把所有租税彻底改正一番。此项政策原则大致包括有下列各项:

第一、租税必须合于经济学上租税原则;

第二、租税必须能藉此以达到社会的经济公平;

第三、租税必须不妨碍企业的发展;

第四、租税必须兼能吸取私有产业的剩余价值以归公有,为再生产之用。

关于征收方法,我们以为中国的租税倘能涓滴归公,为数必亦可观。故除租税自身应改正外,征收方法的改变实为唯一切要。我们主张统一征收机关;不分租税的性质是属中央抑属于地方,亦不论租税的类别,凡可以统归一机关征收的不妨即归一处办理。这样便可减少大批冗员。于是除了关税等以外,如所得税,营业税,土地税等等都可统办。规定百分之若干归中央;百分之若干归地方。如此则地方亦不得自由增税。便可把全国的租税列在一个统一计划下与一个统一计算中了。至于征收人员的养成则宜另立专门学校。不仅注意专门的技术,并且须有[艰]苦卓绝的操行。同时又想严定单行法规,专对于经手财务的官吏有贪赃舞弊而设。

此外在经济方面可说的话尚多,不过不必在本篇中一气说完。因此我们且换一个论点。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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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论到教育方面,现在的教育亦和经济一样,其弊病就在于放任状态。因为如此,所以有最显著的缺点三端。第一是好像在个人主义下的经济竞争一样,只知大批制造,而不预计将来的销场如何。现在的学校总是在那里制造毕业生,尤其是所谓“大学”的。至于制造了毕业生出世了以后,对于社会有何用处,则毫不过问。第二亦是好像商品一样,出甚么价便买得〔甚)么货。所以没有钱的人便受不到良好教育。但有钱的人未必个个聪明,可有造就;而没有钱的人亦未必个个愚鲁,不堪造就。因此,所造就的未必是好的;有资质的又未能造就。第三是退一步讲,纵能免上述两点,而所有教材亦仍是不切于中国现在的需要。这可名曰古董的制造。换言之,即制造废物。从第一点上说,是数量的漫无标准与分配的毫无比例;从第二点上说,是教育受财产制度的支配不能使人各尽其才;从第三点上说,是教授的内容不适应于现时立国造产的急切要求。根据这三点,我们便有一个改革案。其精神尤在把教育认为是造成民族团结之唯一方法与再造国民经济之最好途径。

我们的意思是必须办到人人都受教育;受教育的结果是把他变成民族国家的总动员之一;于是每人都是生产者。换言之,即我们的目的是把全国的人每个都要变成军事动员之一与生产动员之一。这样才是教育的成功;不然,说一句干脆的话,简直不必要教育了。因为现在的教育只是制造消费者,只是制造文人。这些文弱的消费者在民族的生存上简直是赘疣。

但大家须知长期的动员决不限于能力的技艺,而必尚有道德的条件。有一个朋友曾说过一句话,这话却足以代表我们的意思。他说:在现在的中国应以三个标准而测验教育的成功与否。第一是看所教出来的人是否能开枪;第二是看是否能做工或种田;第三是看是否能与人合作。反之,倘其人第一无军国民的能力;第二无生产能力;第三处于一群中动辄闹意见,则这样的人便是教育的大失败。这个朋友的一番话是与我们所见相同。现在中国人不仅体格不胜军事之训练,与技能不是生产的,并在行为方面素来缺乏合群的良好习惯。所谓中国人无三人以上的团体,虽是一句骂人的话,却亦含有真理。因此我们的教育标准必须注重三点:(一)军事训练的普遍化;(二)生产能力的普遍化;(三)共同生活的新道德习惯的创造与养成。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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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的第一点所谓必须人人都受教育就是指强迫教育的实施。第二点所谓不受经济的限制就是指免费的实行。近来已有许多国家不仅小学完全免费,并且中学亦办到免费了。但以为宜多设专门学校,而这些专门学校亦须有相当的免费办法。至于大学为造就高深学术的人才而设,当然不必人人都入,所以无免费的必要。仅设有奖学金足以使有天才者不致因经济而失机会就够了。第三点所谓生产技能的普遍化就是说把所有的小中各级学校都与其所在地的产业发生联络,使所有学生同时为生产的实习,且于毕业后得有生产技能。第四点所谓军事训练的普遍化其目的在养成民族自觉心与军人生活的习惯。就养成民族自觉心而言,公民教育必须与军事教育合一。务使人人就主动方面都成为良好的公民,作国家主人;而从受动方面,都成为良好的军人,服从命令。换言之,即养成国人有参政的能力同时有服从的习惯。就军人生活而言,不仅是对于物质方面,要养成习苦耐劳,造成一个强健的身体;并且在精神方面还须培植勇敢、牺牲、服从、奉公、守法等的道德。但现行的军人却有无数恶风,当然必须把现在军队风纪完全改变了以后,方能谈到以事训练普遍于全国学校。因为这种办法不仅是预备对外可以一战;并且对内亦可永绝军阀的产生。学校的军事训练与民团等自卫组织亦可打成一气。平时是一个自卫的工具;有事即可一呼而集,用以为对外之助。第五点所谓共同生活的习惯的养成是指另造一种生活态度而言。大凡一个新制度要用旧人物来运用总是不行。因为他们的机体上已印就了旧日生活态度的痕迹,而这些态度是不合于新制度的。所以凡要一个新制度能确立起来必须要设法造成人民有一种新的生活习惯。我们虽不相信那种严格的唯物史观,以为必须境况先变然后人的性质方可稍稍改易,但却亦主张造成一种新生活态度必须有新环境。不过所谓环境不必是整个儿的社会;只须把学校办得和所谓“新村”一样,亦足以供其新生活的实习了。我相信苟能造成新的学校制度,自然亦可以把旧日生活习惯改掉了。所以教育的目的不只在授以技能,乃兼在造成新人。

以上所述是关于我们对于教育的主张,但仍可把其要义归纳如下:我们的教育必定是有计划的教育;所谓“有计划的”是指政治经济等统隶于一个计划之下,从政治言,可以说是有计划的政治制度与运用;从经济言,可以说是有计划的经济分配与发展;所以从教育言,当然是有计划的教育方针与施设。但在此处所谓有计划的却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教育制度自身而言,就是说教育依那个大计划而定;另一个意思是主张教育乃系贯彻大计划的工具。须知教育是造人的;则可换言之,必须依我们的计划来造人但同时又必须造出人来实现那个计划。可见教育的重要乃远在政治经济以上。教育的实施有待于政治制度经济情状的助力,而最后政治的成功与经济的改造却必又有待于教育的收效。这便是我们所以重视教育的缘故了。

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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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教育相关的是思想问题,我们以为第一宜仿欧洲各国的通例,办到学术独立。所谓学术独立不仅须以法令规定,并且于事实上养成自由讨论的风气。尤重要的是学术机关自己维持秩序,不受外力干涉。倘能如此则思思〈想〉自由在学术界已可谓完全成立了。第二是言论自由的问题,这个本属于民权范围。中国二十年来亦颇有人疚心于自由权无保障,所以有人曾主张甚么人身保护状。我们亦有见于此,总觉得对于自由权而仅谈到空汛的原则是不够用的。惟中国的情形与欧美不同;不能专抄他们的先例即得解决。因此我们以为应得按照中国情形规定保护人民各种自由权的单行法。这单行法是实施法,至于原则当然列入于宪法中。普通有所谓“非依法律不得制限”一句话,足见只有法律限制自由,而从没有以法律保护自由。我们以为应该在保护中寓有限制,而不可随时立法漫加制限。这一点却亦与思想自由有密切的关系。

或有人以为思想与言论太开放了,势必致国论纷纭,使政治不能顺利进行。我们亦知道议论纷杂足以低减行政的效率。但以为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察。国家的政治求其敏捷与效率高只在于行政系统是否如身之使臂,臂之使腕。而对于社会上的舆论并无关系。并且社会上舆论愈发达,行政反可得其助力。因为既许可言论自由以后,反对政府的思想固然可以发表,而赞助政府的言论更可以发表。因为真正民治的政府,他的基础是坐在产生政府的大多数公民的同情上,其政治的设施又适合大多数人民生活实际的需要所以言论愈自由政府愈能得舆论的赞助。“要知道赞助政府的言论”这决不是专靠政府自己所制造的宣传。倘使不许言论自由,而政府一味宣传,决不会生何等效力。所以从这一点上可见政治上效率的提高与社会上自由的开放不但无抵触与矛盾并却正相助相成。因为我们虽则很爱护政治的效率,但我们却更爱护思想的自由。以为无政治的效率则行政失其意义,但倘无思想的自由,则国家失其灵魂。所以思想自由是人民的根本。纵使两者即有冲突,我们亦断乎不可牺牲自由而迁就效率,像俄国那样的办法,必须先经过一个阶级的专政,把人民所有的自由暂行牺牲,而以为将来或可有一个自由天国出现。我们则以为国家是一个民族全体的公器,断不容那一个阶级来霸据一时,而牺牲其他的自由,倘事实上有此,则宜努力打破。于理论上更不可认为应该。所以我们主张为政治效率增高起见,政府权力当然宜于集中,但集中的限度是以行政为界,断不容侵犯到社会上去。把人民的自由亦受管辖。国民党的所为正与此相反。他们对于社会无往而不用压迫。但对于行政却不求其集中。任何土豪,任何官僚,只须一旦加入彼党,则割据自若,不奉命自若。自由行动自若。所以他们的党是分裂的,他们的政权是分裂的。而他们对于党外却是压迫的。说一句可怜又可笑的话,他们因为对内分裂所以必是对外压迫。我们的意思以为必须做到恰正与他们相反:即政权务求其统一,行政务求其集中,而社会务使其自由,思想务听其解放。因为我们知道他们的办法是古今中外最坏的办法,而这个相反的路是人类达到幸福的最良塗途径。

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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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的话尚有多端,现在不必详述。读者看见了我们一番话以后,或许有一个疑问:就是好像我们认□中国是一片平地,由我们爱种甚么花草在上头就种了下去一样,而忘却了中国现存的一切障碍。其实我们又何尝不知道中国的现状决不像平地,乃正是满地荆棘,非彻底的铲除了这些荆棘不足以言种植。中国现在为建设上最大的障碍自然是军阀与土匪。所以军队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前提。

因为历年内战的结果,使中国人对于军事及军队大都不免有轻忽或厌恶的心理。但经过这一次日本对华侵略事件以后,我想大家心理应得改变。这却给我们以对于军事问题的一线光明。老实说,今天的中国决不是“废兵论”所能解决。前十年有许多人大倡废兵论,到了现在必恍然大悟,知立国于今日世界非军事无以自存。各职业的人尤应与军人融洽联络视同一体,则终止内战,改进军政,并不是没有办法,亦不是困难到一百二十分的事。我们一方面要大大的提倡对外的军备,提高军人的人格,使他们有一条光明的路可走。他方面须以全国的力量反对内战,同时大减常备军额。至于维持秩序则当由人民自办民团。专为自卫之用。苟民团能普通,则土匪自可绝迹。而同时亦可消除军阀。总之,对于军队问题必须好像导河一样:一万浚导,一方堤防。积时稍久,便可自然上轨道。既入轨道以后,便可按照我们的国防计划完全改组。说到此,则可知我们所应努力的是(一)如何使现在祸国殃民的军队变为救国卫国保民的工具;(二)如何制定一个国防大计以与经济计划教育方针打成一片。

关于国防计划不是此处所应说明。关于处置不上轨道的军队其实并无秘诀:只须把编制权教练权调遣权统一于国家;把军队的驻扎与地方行政完全划分为二;把所有军费由中央统一支给;把军人的地位由法律来确定之,即规定服役资格与奉给,以便递升;把军人的活动由法律严加制限,例如不得兼任任何官吏,不得对于政治问题发表任何通电与谈话等,就可以了。总之:我们的意思是以为专从消极方面收拾现在的军队是不行的,而必须另有国防计划在积极方面足以指示一条新的出路于军人方可。至于减少常备兵,把他们化为农人(或工人)亦是很有办法的。其详似乎可以不必在此处多说。

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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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虽不免有涉零星,然而却仍是在一个统一的原则之下。根据总原则乃有整全的计划。现在且说一说总原则以为结论。

我们感得人类文化有三个要素是不可缺一的。就是进步,公平与自由。为求进步则不能不讲效率。倘若不然,则人类必常留于贫困疾病的状态。所以人类必须求文化增加的“进步”乃是因为背后有所逼迫使然。但有时为了进步而致有亏于公平,即平等。就是把这一部分的人供给那一部分的人的牺牲。进步得了而公平未得,这不是最高的理想。然而又有时因为得有公平而反失却自由。罗素在他的到自由之诸路上述及艺术与科学在各种社会主义下的情形。他说:在资本主义下亦未见得不如社会主义。这真不愧为尊重客观的言论。老实说,各国的情形不同,未可一概而论。本有自由的国家,其所急需的当然是公平。本有进步的国家亦然。中国在今日各方面都感大大不足。不过比较上还是贫乏为最大之患。其次即为外患。我们应得尤其注重进步,换言之,重视效率。所以必须有一个全体的计划,把政治经济教育军备冶于一炉,对于中华民族所以生存与发展之道作一个大大的推进。于是使政治经济教育军事合成一个大效率。但这样办法之中,却又须切切铭记:不可有亏于公平与自由。换言之,即必须在不丧失公平与自由之范围内来提高效率,促进进步。因为没有自由,则国家便常在变态中;纵有效率得不得真进步。没有公平尤是一种社会的病态。我们所求是在正态中的进步,而不求那些变态的效率。决不希望有所谓一治一乱之局。那种治就为乱的因。正态的进步乃是所谓长治。须知长知惟依常轨始可得之。所以决不能抹煞公平与自由而专求效率并且亦惟于平和中可以求得。中国数十年来因为政治不良,主张革命。其结果革命以后又继以革命,乃演成所谓循环革命与连继革命。而国家元气,民族精神却都于此耗尽了。我们以为非打破这个循环的连续的革命之趋势则中国永无希望。因此主张此后有计划的改革必须在一方面是取消旧的,而同时在他方面是建立新的。所谓新的决不是指政权而言。乃是立刻敷设一条新路,以便全体民族人人都能循此向着一个目标而竞走。如果全国大家都有一个目标,共同努力,则决不会引起内部的纷争。现在大弊在于包办(说的确切些,乃是包而不办)。须知包办是制造二次革命的原因。国民党以革命起家,却天天在那里制造第二次革命。这真是愚笨到可怜的程度了。所以要免除继起的革命则于新制度中必须有公平与自由。这便是我们所以虽注重进步而绝对不肯对于公平自由有些放松的缘故。不但必须兼顾公平与自由,并且须使公平与自由各能发展到高度方可。换一句话,就是在不妨碍效率的范围内须使公平与自由发展至最高度。如俄国在法律上规定不平等,这种制度实在比资本制度的法律上规定平等而实际不平等还要有弊病。但他们为贯彻其主张起见,亦未尝没有苦心。不过我们以为不必十分牺牲公平与自由,亦未尝没有贯彻计划的可能,尤其是在中国的情形之下。所以我们主张这三个要素须得并重;务使其各不相妨。

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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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的话虽已冗长,然仍不过是我们所要说的话中百分之一而已。有许多话自然是记者一人的口吻,不能算完全代表我们。但大部分的意思却是我们公〈共〉同的。总之,我们于政治是把根据效率的科学与个性差别的科学以与站在平等原理上的民治主义调和为一;于经济是把易于造产的集产主义与宜于分配的普产主义以及侧重自治的行会主义调和为一;于教育是把淑世主义与自由主义调和为一;然后三方面再综合之,成一整个儿的。现在更把我们公〈共》同议决作为此后言论的根据的几条列在下面。

(甲)总则

一、以国家力量使民族有一体之自觉,社会尽协合之机能,个人得自由之发展;并对外取得平等地位,—改善国际关系,期达永久平和。

二、基于(一)确定平等基础(二)保持个性自由(三)力求效能增进三点,建立关于政治经济教育之整个计划。

(乙)政治

△原则

三、以民主政治为根本原则,依国情充量实现之。

四、国家政事重在效率,贵乎敏活切实;社会文化欲其发展,当任其自由歧异;以此为集中与开放之分界。

五、政治制度中使专门家占有地位,以减少党派操纵与捭阖之作用。

△制度要点

六、国民代表会议行使国家主权。由全体公民每若干万选出代表一名组织之。其职权为(一)选举宪法起草委员与修正案起草委员;(二)表决宪法与宪法修正案;(三)表决政府所提之各种定期建设计划大纲如经济建设等。

七、中央议会为一院制。其选举法为直选选举。其职权为(一)立法;(二)议决预算决算。

八、中央行政院由中央议会选出行政委员若干名组织之。其任期与中央议会议员相同。互选委员长一人,对外代表国家,对内公布法令。余分任各部政务。

九、实行司法独立。法官须超出一切党派,并须有严格保障。

十、行政诉讼隶归司法范围,广设法庭,俾得人民对于行政处分受害所有救济,其检察官亦得自行检举起诉。

十一、设立全国经济议会,由各种从事于生产之职业团体,推举代表组织之。为全国经济计划之咨询与建设机关。

十二、各级政府(乡县省中央)组织与选举法,以宪法规定其大纲。

十三、各级议会之选举以普选为原则;被选举权以人民之能力资格为标准而定,但其当选名额分配,须依社会生活各方面之情形规定各类技能团体(如工程学会、农学会、经济学会、会计学会等)以及各种专门学术家技能家职业家务得分取得最低限度之代表.

十四、设立审计院审核各级政府之决算。

十五、确立文官考试制度以分科考试登庸之;并励行保障法与惩戒法。

十六、凡关于宣战媾和以及借款之条约缔结必先得中央议会之同意;但变更领土须得国民代表会议之认可。

十七、宪法上规定人民身体言论结社集会信仰等自由权,除扰害公安外不加制限。并规定任何立法与此相背者无效。

十八、政府为执行行政及司法行政职务,使人民或财政政字衍〕产受不当之损害由国家赔偿之。

△行政要点

十九、为社会经济发展及文化分布之便利计,得更定省区县区等。

二十、国家财政严格用预算制度与决算制度。

二十一、财政管理与支付由个别机关掌管之。

二十二、对于各友邦另立平等之新条约,以代旧日一切有损国权之条约。

二十三、减少常备兵额,化兵为农工,给予土地或职业;并试行征兵制度。

二十四、设立中央军政机关,以统一制度编制训练并调遣全国军队。

二十五、依国防计划定驻兵地点:并扩充兵工厂使军事制造与普通工业有相当联络。

二十六、国家规定条例优待军人,但现役军人,于军职外不得兼任何官职;军人一切行动应对于普通法庭负责;对于政治不得以通电或宣言或公开谈话发表其意见。

二十七、除中央政府依宪规定许可外,任何军人不得宣布戒严。

二十八、另定官吏纳贿舞弊之单行法,以加重刑罚为其要点。

二十九、奖励人民自卫组织之民团;并另定治匪条例,以加重刑罚为要点。

(丙)经济

△原则

三十、为个人谋生存之安全并改进其智能与境况计,确认私有财产。

三十一、为社会谋公共幸福并发展民族经济与调剂私人经济计,确立公有财产。

三十二、不论公有与私有全国经济须在国家制定之统一计划下由国家与私人各分别担任而贯彻之。

三十三、依国家计划使私有财产渐趋于平衡与普遍,俾得人人有产,而无贫富悬殊之象。

三十四、国家为造产之效率增加及国防作用计,得以公道原则平和方法移转或吸收私人生产或其余值,以为民族经济扩充之资本。

三十五、谋民族经济在世界经济上取得平等地位并得辅助之,并促进世界经济问题之解决。

△政策要点

△关于农业

三十六、国家对于全国土地有支配权与整理权及公用征收权。

三十七、农业区务使能与工业区联合,俾农人得兼为工人。

三十八,规定耕作单位。

三十九、依法律与公道使佃农变为自耕农。并以公道与平和方法化余工农。

四十、 普遍设立农业贷款银行,并补助与奖励农业合作社之建立。

四十一、大兴与农业有关之水利等。

四十二、以科学方法改良种子与耕作器具以及种植方法并改良融业。

四十三、提倡或奖励畜牧与造林。

△关于工业

四十四、国家于全盘经济计划中,依社会之需要,规定工业开发之程序。

四十五、依工业之性质定公有私有之分别;凡天然富源与公用事业如矿业电力铁路等,以公有为原则,但已归私有者得议价收回之。

四十六、各项企业依计划所定得招致国内外商家参加,其首先投资者许以减税或减轻运费等优待权。

四十七、由国家就交通发展状况依农林牧矿所在地势,在全盘工业计划上制定各种制造业之分配。

四十八、奖励特种国货之制造,并保护技巧之手工业,由国家与以补助或保证其贷款之利息。

四十九、原料品免除运输捐税。

△关于劳工

五十、设立劳动保险。对于工人死伤疾病失业以国家力量救济之。

五十一、承认工人对于雇主有团体缔约权。

五十二、承认工人有罢工权;但不得扰乱秩序。

五十三、提高工人知识能力品行以渐达于工厂立宪制度。

五十四、以生产效率为标准定分红制度,得分给股票于劳动者。

五十五、以各地生活指数为最低工资标准。

五十六、设立调解机关以劳资双方与代表消费之第三者组织之:以执行强制调解。

五十七、另定完善之工厂法,注重工人福利。

△关于租税

五十八、根据租税原理与社会政策,废除恶税,重订税制。

五十九、所得税、遗产税、土地税等采累进制。

六十、力谋征收机关之单一化,以统一机关征收各税,以比例分解中央与地方。

六十一、关税力谋完全自主,并办到入口贸易由国家办理。

六十二、划一币制,统一国库,并统一纸币发行权。

六十三、由国家设对外贸易银行并置对外贸易准备金。

六十四、依全国人口分布与经济状况分区以定银行设立之数目;过此得限制之。

六十五、设立调节物价之机关并限制投机事业。凡民食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尤须使其价格各地无甚高下。

△关于交通

六十六、依农林牧矿之天然产地及海岸河流为根据筹建全国平均发达之铁路路线。于最短期间先成干线及在边陲之环线。其分线支线得招商承办。

六十七、整理内河航路,制定保护航业办法,并收回内河外人航权。

六十八、收回外人沿航权,并补助或创办远洋航业。

六十九、提倡或兴办大规模航空事业;平时供人民交通,有事时得充军用。

△关于人口

七十、平衡与调节各地人口之密度,实行内地移民。

七十一、垦荒殖边。以国营农场或集合农场法创办之。

七十二、根据淑种学原理于教育卫生以外,更以刑事政策汰除不良人种;并设法予人民以节制生育之便利。

(丁)教育

△原则

七十三、发扬民族文化,普及国民。

七十四、增进人民生产能力。

七十五、励行公民训练。

七十六、养成共同生活之道德习惯。

七十七、提高贡献于人类之学术研究。

七十八、保障思想自由与学术独立。

七十九、使人民不因财产限制而失其受教育之平等机会。

△方案要点

八十、实行强迫教育,以县为单位,分区实施,分期推行,并缩短年限。

八十一、设立工作学校,养成就各地方需要上人民之生活技能。

八十二、使各级学校分别与农村或工厂联络,实施个人生产技能与同共〈同〉生产习惯之训练。

八十三、实施公民训练,养成国民对于国家负责之观念。

八十四、中等以上学校严格实施军事训练,使军人生活之优点为之普及。

八十五、以社会教育方式,对于男女成年人实施民众成人教育。

八十六、设立托儿所,就农村与城市分别实施之。

八十七、设立分区之教育视导制度。

八十八、设立感化院,对于不良少年施以特别感化教育。

八十九、各学校教学活动励行团体竞争法,以矫专用个人竞争法之弊,使共同生活与个性发展有所并重。

九十、中小学校以及托儿所成人教育平民教育等一律免费。膳宿书籍全由国家或地方供给。

九十一、多设专门学校,专门学校与大学不论国立私立均由国家就所需用之人才与社会各业之需要指定各科学额之比例与人数;超过限制者国家得禁止之。

九十二、大学设奖学金制度,使家贫者仍有求得高等学识之机会。

九十三、为全国平均发达起见,中等以上之各学校须视人口密度与地方需要分开设立之。私立学校亦同一办理。

九十四、各种学校教员实行按若干年为一级之进级增薪制,并予养老金。

九十五、设立专攻高深学术之研究院,颁布学位法,以提高中国对于世界文化之贡献。

九十六、规定国外留学办法,限制资格。

九十七、改师范学校为教育专门学校,养成健全师资,俾有领袖社会与建设工作之道德知识与能力。

九十八、划出一部分教育行政权限由教育会执行之。

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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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各条虽是我们的主张,但我们并不愿立刻定为金科玉律不加讨论而就遽然加之于国家。我们只是把他认为一个讨论的基础。老实说,中国到了这样的地步了,那一个人不该应牺牲成见,放弃自己的历史,抛开局部的利害么?所以我们之所为,依然只是在唤起国论。使大家平心静气,从理性的指示与良心的左右而求出一个可以走的道路。凡是有诚心的倘蒙赐教,不论全部赞成或一部赞成,亦不论全部反对或一部反对,更不论以往的立场是甚么,我们都愿虚衷承受。但讨论的结果若认为我们所见到的确可算是一条新路,则大家便可不问以往而共同起来集中力量向着这一条路走了;到了那时,我们亦无所用其谦执,愿为努力者之一。我们的区区之意就在于此。

(民国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写完)

这部作品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或者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發表,1996年1月1日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匿名、別名、法人、非法人单位作品發表起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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