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界務專條附章
| ← | 中法續議界務專條 | 中法界務專條附章 大清國、大法民主國 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1895年6月20日 |
| 本附章於1896年8月7日(光緒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北京換約。 |
兩國前派勘明中國與北圻邊界末段,自紅江至湄江,現已竣事,經
大清國大皇帝欽差全權大臣管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和碩慶親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軍機大臣吏部左侍郞徐;
大法民主國大伯理璽天德欽差全權大臣賞給佩帶四等榮光寶星黑山國自主大星日國嘎羅斯第三大星義國冠冕大星出使中國全權大臣施;
各執所奉全權文憑互相校閱,均屬妥協,並代各本國將光緒十三年五月初六日一千八百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互訂續議界務專條更正修全,除兩國委員互立畫押之節略、界圖各件均行定准外,彼此商定辦法,開列於左:
一、滇越邊界,第二段自丁字處起至戊字處止,界綫改繪如下:
界綫自丁字處起,向東北至漫美止,又自漫美向東至清水河之南納止,漫美歸越南,猛峝上村、猛峝山、猛峝中村、猛峝下村各地歸中國。
二、滇越邊界,第五段自龍膊寨起至黑江止,界綫改繪如下:
自龍膊寨,雲南、越南第五段界綫溯龍膊河至紅崖河入龍膊河之處,卽圖上甲字處爲止。自甲字處,向西北偏北,順分水嶺至平河發源處。又順平河、木起河至木起河注打保河之處,又順打保河至打保河注南拱河之處,又順南拱河至南拱河注南那河之處爲止。又界綫溯八寶河至八寶河與廣思河合流之處,又溯廣思河,卽順分水嶺以至南辣比與南辣河相注之處,又順南辣河至南辣河注黑江之處,又從黑江中心至南馬河(卽南納河)爲止。
三、滇越邊界,自黑江與南馬河相注之處起至湄江止,繪定如下:
自南馬河注黑江之處界綫,順南馬河至河源處止,又向西南,又向西,順分水嶺至南杆河、南烏江兩水發源處。又自南烏江發源處,界綫順南烏江與南腊河並各支河中間之分水嶺,其西邊之漫乃、倚邦、易武、六大茶山等處歸中國,其東邊之猛烏、烏得、化邦哈當賀聯盟猛地各處歸越南。又界綫以南北向、東南向至南峨河發源處,又順分水嶺以西北偏西向,繞南峨河及注南腊河南岸諸水發源之山,以至南腊河注湄江,在於猛搿西北之處而止。其猛莽、猛潤之地歸中國。至八鹽泉〈一名垻發砦〉之地,仍歸越南。
四、將來兩國各派官員前往,遵照勘界委員所繪簽押各圖,及此次界務附章所載,會同辦理,安設界牌事宜。
五、中法兩國前立勘界各件,除由現議更改外,其餘仍應一體遵守。至此次專條附章並光緒十三年五月初六日續議界務專條,現由大清國大皇帝批准,俟大法民主國大伯理璽天德批准後,卽在中國京都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