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013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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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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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下我說這「汉」字還有一個讀法,苟才便問:「讀作甚麼?」我道:「俗寫的『雞』字,是『又』字旁加一個『鳥』字;此刻借他這『又』字,替代了『奚』字,這個字就可以讀作『溪』字。」苟才道:「好!有這個變化,我先吃了。」繼之道:「我再讀一個字出來,你可要再吃一杯?」我道:「這個自然。」繼之道:「照俗寫的『觀』字算,這個就是『灌』字。」我吃了一杯。苟才道:「怎麼這個字有那許多變化?奇極了!呀,有了!我也另讀一個字,你也吃一杯,好麼?」我道:「好,好!」苟才道:「俗寫的『對』字,也是又字旁,把『又』字替代了『丵』字,是一個……呀!這是個甚麼字?……呸!這個不是字,沒有這個字,我自己罰一杯。」說著,「咕嘟」的又乾了一杯。固修道:「這個字竟是一字三音,不知照這樣的字還有麼?」我道:「還有一個『卩』字。這個字本來是古文的『節』字,此刻世俗上,可也有好幾個音,並且每一個音有一個用處:書舖子裡拿他代『部』字,銅鐵鋪裡拿他代『磅』字,木行裡拿他代『根』字。」士圖道:「代『部』字,自然是單寫一個偏旁的緣故,怎麼拿他代起『磅』字、『根』字來呢?」我道:「『磅』字,他們起先圖省筆,寫個『邦』字去代,久而久之,連這『邦』字也單寫個偏旁了;至於『根』字,更是奇怪,起先也是單寫個偏旁,寫成一個『艮』字,久而久之,把那一撇一捺也省了,帶草寫的就變了這麼一個字。」說到這裡,忽聽得苟才把桌子一拍道:「有了!」眾人都嚇了一跳,忙問道:「有了甚麼?」苟才道:「這個『卩』字,號房裡掛號的號簿,還拿他代老爺的『爺』字呢。我想叫認得古文的人去看號簿,他還不懂老卩是甚麼東西呢!」說的眾人都笑了。

  此時又該輪到苟才掣酒籌,他拿起筒兒來亂搖了一陣道:「可要再抽一個自飲三杯的?」說罷,掣了一根看時,卻是「則必饜酒肉而後反」,下注「合席一杯完令」。我道:「這一句完令雖然是好,卻有一點不合。」苟才道:「我們都是既醉且飽的了,為甚麼不合?」我道:「那做酒令的借著《孟子》的話罵我們,當我們是叫化子呢。」說得眾人又笑了。繼之道:「這酒籌一共有六十根,怎麼就偏偏掣了完令這根呢?」固修道:「本來酒也夠了,可以收令了,我倒說這根掣得好呢。不然,六十根都掣了,不知要吃到甚麼時候呢。」我道:「然而只掣得七『節』,也未免太少。」我伯父道:「這酒籌怎麼是一節一節的?」繼之笑道:「他要借著木行裡的『根』字,讀作古音呢。這個還好,不要將來過『節』的時候,你卻寫了個古文,叫銅鐵鋪裡的人看起來,我們都要過『磅』呢。」說的眾人又是一場好笑。一面大家乾了門面杯,吃過飯,散坐一會,士圖、固修先辭去了;我也辭了伯父,同繼之兩個步行回去。

  我把今日在關上的事,告訴了繼之。繼之道:「這個只得慢慢查察去,一時哪裡就查得出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問道:「我有一件事,懷疑了許久,要問大哥,不知怎樣,得到見面的時候就忘記了;今天同席遇了酈士圖,又想起來了。我好幾次在路上碰見過那位江寧太守,見他坐在轎子裡,總是打磕睡的。這個人的精神,怎麼這麼壞法?」繼之道:「你說他磕睡麼?他在那裡死了一大半呢!」我聽了,越發覺得詫異,忙問:「何以死了一大半?」繼之道:「此刻這位總督大帥,最恨的是吃鴉片煙,大凡有煙癮的人,不要叫他知道;他要是知道了,現任的撤任,有差的撤差,那不曾有差事的,更不要望求得著差事。只有這一位太守,煙癮大的了不得,他卻又有本事瞞得過。大帥每天起來,先見藩臺,第二個客就是江寧府。他一早在家先過足了癮,才上衙門;見了下來,煙癮又大發了,所以坐在轎子裡,就同死了一般。回到衙門,轎子一直擡到二堂,四五個丫頭,把他扶了出來,坐在醉翁椅上,擡到上房裡去。他的兩三個姨太太,早預備好了,在床上下了帳子,兩三個人先在裡面吃煙,吃的煙霧騰天的,把他扶到裡面,把煙燻他,一面還吸了煙噴他。照這樣鬧法,總要鬧到二十幾分鐘時候,他方才回了過來,有氣力自己吸煙呢。」

  我道:「這又奇了!那位大帥見客的時候,或者可以有一定;然而回公事的話,不能沒有多少,比方這一天公事回的多,或者上頭問話多,那就不能不耽擱時候了,那煙癮不要發作麼?」繼之道:「這就難說了。據世俗的話,都說他官運亨通,不應該壞事的,所以他的煙癮,就猶如懂人事的一般,碰了公事多的那一天,時候耽擱久了,那煙癮也來得遲些,總是他運氣好之故。依我看來,哪裡是甚麼運氣不運氣,那煙癮一半是真的,有一半是假的。他回公事的時候,如果工夫耽擱久了,那癮未嘗不發作,只因他懾於大帥的威嚴,恐怕露出馬腳來,前程就保不住了,只好勉強支持,也未嘗支持不住;等到退了出來,坐上轎子,那時候是惟我獨尊的了,任憑怎樣發作,也不要緊了,他就不肯去支持,憑得他癱軟下來,回到家去,好歹有人伏伺。至於回到家去,要把煙燻、拿煙噴的話,我看更是故作偃蹇的了。」

  我笑道:「大哥這話,才是『如見其肺肝焉』呢。這位大帥既然那麼恨鴉片煙,為甚麼不禁了他?」繼之道:「從前也商量過來,說是加重煙土煙膏的稅,伸一個不禁自禁之法:後來不知怎樣,就沉了下來,再也不提起了。依我看上去,一省兩省禁,也不中用,必得要奏明立案,通國一齊禁了才好。」我道:「通國都禁,談何容易!」繼之道:「其實不難,只要立定了案,凡係吃煙的人,都要抽他的吃煙稅,給他注了煙冊,另外編成一份煙戶;凡係煙戶的人,非但不准他考試、出仕,並且不准他做大行商店。那吃煙的人,自然不久就斷絕了。我還有一句最有把握的話:大凡政事,最怕的是擾民;只有這禁煙一項,正不妨拿出強硬手段去禁他,就是騷擾他點,也不要緊。那些鴉片鬼,任是怎樣激怒他,他也造不起反來,究竟吃煙槍不能作洋槍用,煙泡不能作大炮用。就是刻薄得他死了,也不足惜;而且多死一個鴉片鬼,世上便少一個傳染惡疾的人。如此說來,非但死不足惜,而且還是早死為佳呢。怎奈此時官場中人,十居其九是吃煙的,那一個肯建這個政策作法自斃呢?時候不早了,睡罷,明天再談。」

  一宿無話,次日一早,繼之到關上去了。此時我想著要寄家信,拿出銀子來,秤了一百兩,打算要寄回去。又想買點南京的土貨,順便寄去。吃過午飯,就到街上去買。順著腳步走去,走到了城隍廟裡,隨意遊玩。忽見有兩名督轅的親兵,叱喝而來;後面跟著一頂洋藍呢中轎,上著轎簾,想來裡面坐的,定是一位女太太。那兩名親兵,走到大殿上,把燒香的人趕開,那轎子就在廊下停住。旁邊一個老媽子過來,把轎簾揭下,扶出一位花枝招展的美人,打扮得珠圍翠繞,錦簇花團,蓮步姍姍的走上殿去。我一眼瞥見他襟頭下掛著核桃大的一顆水晶球,心下暗吃一驚道:「莫非繼之失的龍珠表,到了他手裡麼?」忽又回想道:「這是有得賣的東西,雖不知他是甚麼人,然而看他那舉動闊綽,自然他也是買來的,何必一定是繼之那個呢。」一面想著,只見他上到殿上,拈香膜拜。我忽然又想起,龍珠表雖是有一般的,但是那黑銅表墜不是常有的東西。可惜離的遠,看他不清楚,怎樣能夠走近他身邊一看就好。躊躇了一會,想起女子入廟燒香,一定要拜觀音菩薩的,何妨去碰他一碰。想著,就走到旁邊的觀音殿去等他。等了許久,還不見來,以為他去了,仍舊走出來,恰好迎面同他遇著。留神一看,不禁又吃了一驚,他穿的是白灰色的衣裳,滾的是月白邊,那一顆水晶球似的東西雖然已經藏在襟底,那一根鏈條兒還搭在外面,分明直顯出一顆杏仁大的黑表墜來。這東西有九分九是繼之的失贓了。但是他是甚麼人,總要設法先打聽著了,才可以再查探是甚麼人賣給他的。遂想了個法子,走到正殿上,同香火道人買了些香燭,胡亂燒了香;又隨意取過籤筒來,搖了幾搖,搖出一根籤來,看了號碼,又到香火道人那裡去買籤,故意多給他幾文錢,問他討一碗茶來吃,略略同他談兩句,乘機就問他方才燒香的女子是甚麼人。香火道人道:「聽說是制臺衙門裡面甚麼人的內眷,我也不知道底細。他每月總來燒幾回香的。」我聽了,仍是茫無頭緒的,敷衍了兩句就走了,不覺悶悶不樂。我雖然不是奉西教的,然而向來也不拜偶像。今天破了我的成例,不過為的是打聽這件事;誰知例是破了,事情卻打聽不出來。當面見了真贓,勢不能不打聽個明白,站在廟門外面,呆呆的想法子。

  只見他的轎子已經出來了。恰好有個馬夫牽著一匹馬走過,我便賃了他騎上了,遠遠的跟著那轎子去,要看他住在那裡。誰知他並不回家,又到一個甚麼觀音廟裡燒香去了。我好不懊惱!不便再進去碰他,只騎了馬在左近地方跑了一會。等的我心也焦了,他方才出來,我又遠遠的跟著。他卻又到一個關神廟去燒香。我不覺發煩起來,要想不跟他了,卻又捨不得當面錯過,只得按轡徐行,走將過去。只見同他做開路神的兩名督轅親兵,一個蹲在廟門外面,一個從裡面走出來,嘴裡打著湖南口音說:「噲!伙計,不要氣了,大王廟是要到明天去了。」一個道:「我們找個茶舖子歇歇罷,嘴裡燥得很響。」一個道:「不必罷。這裡菩薩少,就要走了,等回去了我們再歇。」我聽了這話,就走到街頭等了一會,果然見他坐著轎子出來了。我再遠遠的跟著他,轉彎抹角,走了不少的路,走到一條街上,遠遠的看見他那轎子擡進一家門裡去,那兩名親兵就一直的去了。我放開轡頭,走到他那門口一看,只見一塊朱紅漆牌子,上刻著「汪公館」三個大字。我撥轉馬頭要回去,卻已經不認得路了。我到南京雖說有了些日子,卻不甚出門;南京城裡地方又大,那裡認得許多,只得叫馬夫在前面引著走。心裡原想順路買東西,因為天上起了一片黑雲,恐怕要下雨,只得急急的回去。

  今天做了他半天的跟班,才知道他是一個姓汪的內眷,累得我東西也買不成功。但不知他帶的東西,到底是繼之的失贓不是。如果是的,還不枉這一次的做跟班;要是不是的,那可真冤枉了。想了一會,拿起筆來,先寫好了一封家信,打算明天買了東西,一齊寄去。誰知這一夜就下起個傾盆大雨來,一連三四天,不曾住點。到第五天,雨小了些,我就出去買東西。打算買了回來,封包好了,到關上去問繼之,有便人帶去沒有;有的最好,要是沒有,只好交信局寄去的了。回到家時,恰好繼之已經回來了,我便同他商量,他答應了代我托人帶去。當下,我便把前幾天在城隍廟遇見那女子燒香的話,一五一十的告訴了繼之。繼之聽了,凝神想了一想道:「哦!是了,我明白了。這會好得那個家賊就要走了。」

  正是:迷離倘仿疑團事,打破都從一語中。未知繼之明白了甚麼,那家賊又是誰人,且待下回再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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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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