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8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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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5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按公司條例關於股東選任董事,即股東會決議之一種,惟同條例第一百五十條所謂違背法令及章程,係僅指召集手續及決議方法而言,來電所述選舉舞弊,自不受該條期間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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