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7月21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03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鹽政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鹽專賣條例已廢止)所稱之用具,包括供販運或售賣私鹽之舟車騾馬在內(參照院解字第三五○九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