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97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97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7年5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8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88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
行政機關對於吸食煙毒人犯於移送司法機關裁判前,實施禁戒斷癮者,非刑法第八十八條第三項所謂禁戒處分之執行,不得由檢察官聲請免其刑之執行(參照院解字第三八八七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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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7年5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389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88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
行政機關對於吸食煙毒人犯於移送司法機關裁判前,實施禁戒斷癮者,非刑法第八十八條第三項所謂禁戒處分之執行,不得由檢察官聲請免其刑之執行(參照院解字第三八八七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