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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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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決議案
又名: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制定机关: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
1949年9月27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紀念刊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

四個決議案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

一、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定於北平。自卽日起,改名北平爲北京。

二、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採用公元。今年爲一九四九年。

三、全體一致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爲國歌。

四、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爲紅地五星旗,象徵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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