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特赦确实已經改恶从善的蔣介石集团和伪滿洲国的战爭罪犯的建議 (1960年)
外观
| 国务院关于特赦确实已經改恶从善的蔣介石集团和伪滿洲国的战爭罪犯的建議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60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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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
自去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公布后,先后释放了蔣介石集团和伪滿洲国的战爭罪犯33名。經过一年来的考察,已被释放的战爭罪犯,一般都能够接受群众监督,服从管理,积極劳动,努力学習,繼續改造自己,思想認識有所提高。在特赦令公布后,尙在关押的多数战爭罪犯,也能够进一步認識党的惩办和寬大相結合、劳动改造和思想敎育相結合的政策的伟大意义,加紧劳动和学習,要求加速对于自己的改造。最近公安部对在押的战爭罪犯进行了全面审查,其中表現好的較前增多,幷且有些人确实已經有改恶从善的表現。为此,国务院認为,按照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的規定,再特赦一批确实改恶从善的蔣介石集团和伪滿洲国的战爭罪犯是适宜的。以上建議,提請人大常委会审議决定。
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196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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