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書/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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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士全書/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
卷上
卷下 

崑山 周夢顏安士氏述

「吾一十七世為士大夫身」[编辑]

〔發明〕篇中所言,皆帝君現身說法,故以「吾」字發其端。曰「一十七世」,特將吾身中亙古亙今、生生不壞之物,指示後人也。人惟生不知來,死不知去,便謂形神消滅,無復來生,所以肆行罔忌。帝君深懼此種自誤誤人,流毒不淺,故以自己之一十七世,曉然正告天下也。帝君既有一十七世,則吾儕皆有一十七世。由是將為善,思及身後之福,必果;將為不善,思及身後之福,必不果。人唯知道有來春,所以留著來春穀。人若知道有來生,自然修取來生福。識得此篇開端語,亦思過半矣。

人讀善書,每心粗氣浮,不能沈思默會。即如「吾」字、「身」字,未有不蒙籠混看者。若識得「吾」可為「身」,「身」不可為「吾」,方知「吾」是主人,「身」是客矣。主則曠劫長存,無生無死;客則改形易相,乍去乍來。譬如遠行之人,或乘舟坐轎,或躍馬驅車,種種更變,人無更變。舟車轎馬,身也;乘舟車轎馬者,吾也。又如人作戲,或扮帝王,或扮官吏,或扮乞兒,種種改易,人無改易。帝王官吏乞兒,身也;扮帝王官吏乞兒者,吾也。以一身言之,其能視聽者,身也;所以視聽者,吾也。身唯有生死,故目至老而漸昏,耳至老而漸塞。吾唯無生死,故目雖昏,而所以視者不昏;耳雖塞,而所以聽者不塞。若作視聽即吾,又是認賊為子。是故大人從其大體,身能為吾用;小人從其小體,吾反被身用也。

既可以十七世,即可以十七劫,即可以無量無邊劫;帝君之「吾」無窮,則吾輩之「吾」亦無窮矣。既可以士「身」,可以大夫「身」,即可以天龍八部、地獄鬼畜「身」,帝君之「身」無定,則吾輩之「身」亦無定矣。且托生既多,則宿世父母六親亦多,帝君宿緣既多,則吾輩宿緣亦多矣。然則「吾」者,主人也;「一十七世」,旦暮也;「為」者,機緣也;「士大夫」,傀儡也;「身」者,革囊也,誠難與俗人道也。

前世後世,猶之昨日來朝,吾生合下自有,並非佛家造出。譬如五臟六腑,本在病人自己腹中,奈何因其出諸醫人之口,竟視為藥籠中物乎?

人若無有後世,不受輪回,則世間便有多少不平事,即聖賢議論,亦有無徵不信者矣。且如孔子言仁者壽,力稱顏子之仁,而顏反夭矣;極惡盜蹠之不仁,而蹠偏壽矣。君子枉自為君子,小人樂得為小人,何以成其為造物?唯有前世後世以為銷算,而後善有所勸,惡有所懲,上帝不受混帳之名,孔子可免無稽之謗。大矣哉!一十七世之說也。

虛無寂滅之學,非吾儒所痛恨乎?既已恨之,不可身自蹈之。今之述佛理以勸世者,必曰:作善得福,作惡得禍;明有因果,幽有鬼神;已往者是前生,未來者為後世。步步據實,試問「虛無」二字,如何可加?而謗佛者,則以地獄天堂為荒誕,前世後世為渺茫,謂此身來無消息,去無蹤影。靜言思之,恰中虛無二字之病。學佛者之言曰:肉軀雖有敗壞,眞性原無生死。而謗佛者輒云:無有前生,無復後世。夫曰捨一身復受一身,則是雖寂而不寂,雖滅而不滅也;若其捨一身不復受一身,則是一寂而長寂,一滅而永滅也。平心自揣,試問「寂滅」二字,畢竟誰當受之?嗟乎!身若侏儒,而反譏防風氏為短小,亦已過矣。

以刀殺人,不過斬人肉軀;若言無有後世,直是斷人慧命。斬肉軀者,害止一生;斷慧命者,殺及世世。故知勸人改惡修善,猶是第二層工夫。先須辨明既有今世,必有來生,方是根本切要語。

無後世之語,出之兇惡小人,人皆輕而忽之,譬諸投鴆毒於臭食之中,啖者自少,故其為害淺;若出之正人君子,人必尊而信之,譬若置砒霜於膏粱之內,食者必多,故其為害深。苟能侃侃鑿鑿,唯以救世為心,不作以順為正之妾婦,則其陰功大矣。

吾輩一為書生,即有書生習氣。聞三世輪回,無論不信;即信,亦不肯出諸口。今悟一十七世之說,出自帝君寶訓,可明目張膽告人矣。何則?向惟不知有後世,所以屈指將來,光陰無幾;今悟肉軀雖死,眞性不亡,可知當身壽算,原來地久天長,是能易短命為長年者,此一十七世之說也。向惟不知有前生,故見天帝天仙、帝王卿相,不覺自顧渺小;今知六道輪回,互為高下,則夫豪貴之途,宿生何者不歷,是能等貧賤於富貴者,此一十七世之說也。向惟昧於宿因,故每逢失意,不免怨尤;今悟榮枯得失,皆宿業所招,則雖橫逆相加,亦可安然忍受,是能消忿怒為和平者,此一十七世之說也。向惟不達禍福,所以無惡不為;今知行善始足庇身,損人適以害己,則暗室屋漏之中,自存戰兢惕厲之想,是能化貪殘為良善者,此一十七世之說也。向惟不信因果,故見善人得禍、惡人得福,便謂天道難憑;今能參觀前世後世,則知福善禍淫,本是毫髮無爽,是能轉愚癡為智慧者,此一十七世之說也。識得此言眞意味,何勞讀盡五車書。

下附徵事二十二則俱出《文昌化書》

天賜興儒[编辑]

帝君曰:予方遊人間,至會稽山陰。見一隱者,即聖父。年五十許,焚香叩天祈嗣。時仲春丙夜,天文煥爛,張宿昭然在上,而隱者適姓張,予於是生焉。然予鄉剪髮文身,習為夷俗。予既成童,心甚不樂。乃尋冠履,自習禮文。儒服儒冠,自此而始。內外莫不以予為異。及其久也,從予者十有七八。一日,有耆舊謁予父,口誦唐虞大訓數篇。即成王顧命所陳者。曰:「中國有使人傳此。」予好之,就彼習焉,隨口記授無遺。於是願學者,從而習之,皆以予為師焉。

〔按〕孔子之生也,以聖母禱之於尼山;帝君之生也,以聖父祈之於蒼昊,誕生皆不凡矣。然孔子振木鐸於周之衰,而顯示微言於萬世;帝君揚文教於周之盛,而陰操黜陟於千秋,豈非為道不同,同歸於治者哉?

補袞和衷[编辑]

帝君曰:予在周成王時,姓張,名善勳。成王置予於言路。時雖盛明,而憂君憂國,未嘗少懈。方王少時,聽政於周公,後常懷不平。予恐左右得乘間也,每以君臣始終禍福幾微為戒。而諫草屢焚,人無見者。故公之東征,雖四國流言,召公不悅,而卒能保全者,予亦少有力焉。

〔按〕張氏本黃帝後裔。帝君降生,在周武王乙巳歲,其後示現,每多姓張。世傳二月初三日為聖誕者,止據帝君生於晉武帝太康八年之一世也。若論帝君多生以來,則自元旦以至除夕,何日而非聖誕耶?

惇睦親族[编辑]

帝君曰:予在京周十年,久違桑梓。一日,見周公《鴟梟》詩,惻然有感,因告老乞骸。既歸里,見族人多貧,遂興義莊。困乏者,周急之;疾病者,療治之;男女長成者,婚嫁之;子弟俊秀者,教養之。聞風者翕然相效,義莊滋廣。

〔按〕時帝君以岐黃之術濟人,經理義莊,皆帝君之子也。

初聞佛理[编辑]

帝君曰:予在朝時,聞方外之言曰:西方之國,是天竺國,非極樂國。有大聖人,是釋迦牟尼佛,非阿彌陀佛。不言而自化,無為而自理,以慈悲為主,以方便為門,以齋戒為常,以寂滅為樂,視死生如朝暮,等恩仇如夢覺,無憂喜悲憤之情。蓋知浮生不久,而求無生者也。予嘗慕之。及辭榮歸,道逢隱者,行歌於市,深契於衷。予乃下車拜懇。行歌子仰天而歎,指予以心印,授予以正訣,曰:「此西方聖人歸寂法也。子能念而習之,可度生死,證無量壽。若得到於彼岸,則可成正覺;如中道而廢,猶不失為神仙。」予受教後,塵緣既畢,百慮俱灰。時值仲秋,會集親朋,留頌而逝。頌載《化書》。

〔按〕或疑佛教自漢明帝時,方傳東土,帝君當日,何自而聞方外之言?然歷觀記載,乃知西周之時,此間已有佛法。周昭王二十六年四月初八,為釋迦如來降誕之辰,其時,但見日有重輪,五色祥光,入貫太微,遍照四方,宮殿震動,河井泛溢。王命太史蘇由筮之,得乾之九五,曰:「此西方聖人降誕之相。卻後千年,教法來此。」王命鐫石記之,置南郊祠前。出《周書異記》及《金湯編》。至穆王時,西極之國有化人來,入水火,貫金石,反山川,移城邑,穆王造中天臺以居之。出《列子》。故山西五臺山及終南山、蒼頡造書台、在秦地都城南二十里。檀臺山,在唐時玉華宮南。數處,皆有穆王所造佛寺古跡。而《列子•仲尼篇》亦引孔子之言曰:「吾聞西方有大聖人焉,不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孔子又有一書,名《三備卜經》,次篇幾章,亦言西方聖人事,唐敬宗時,猶見有人引及此書。又嘗考秦繆公時,扶風得一石像,繆公不識,置馬廄中。公驟得疾,夢天神謫譴。問諸侍臣,由余答曰:「臣聞周穆王時,有化人來,云是佛神,穆王信之,於終南山作中天臺,高千餘尺,址基現在。又於蒼頡台,造三會道場。君今所患,得毋此耶?」繆公曰:「近得一石人,衣冠非今所製,今在馬坊,將非此歟?」由余見之,駭曰:「是矣。」高麗、日本,昔年佛法未至時,土中有祥雲湧出,皆掘得阿育王塔。公迎置淨處,像忽放光,繆公以為瞋怒也,宰三牲祭之。時有善神,擎擲遠處,公大懼。以問由余,由余曰:「臣聞佛好清淨,不進酒肉,愛惜物命,如保赤子。君欲祠之,果餅而已。」公大悅,欲造佛像而無其人。由余曰:「昔穆王造寺之側,應有工匠。」遂於蒼頡台南村,得一老人名王安者,年已一百八十,自言曾於三會道場,見人造之,今年老不能,於是復於他村購得四人,造一銅像。公喜,於土臺上建重閣,高三百尺,以供養之。時號為高四台。出《天人感通記》,及《法苑珠林》。而揚雄、劉向尋覓藏書,往往見有佛經。然則孔子所語,及帝君所聞,有自來矣。惜教未東來,言之略耳。

情動入胎[编辑]

帝君曰:予既遷化,將往西方,適至洞庭君山,愛其勝境,因少留焉。予時上無君相臨制之威,下無骨肉繫累之念,超然物外,此樂何窮!久之,有二仙童,自天而下,以予為君山主宰,兼洞庭水治。一日見一婦人,年三十餘,呼號而來,祭且祝曰:「良人不幸,得罪於,竄死南荒,家鄉萬里,旅難歸。痛念堂有二親,身懷六甲,若山川神靈,察吾夫君,以忠獲罪,憐吾姑嫜,暮景無依,使得誕生一男,以續張氏,縱妾命不保,亦無憾焉。」予在雲路中,不勝其悲,涕泗從出。謹按:天人之身,無有涕泗。唯當命終之候,五衰相現,腋下始有微汗耳。帝君既有涕泗,尚在神道中可知。忽身墮婦懷,懵然無覺。久之,聞人語曰:「是男,是男。」予開目視之,身在浴盆中,蓋已生世矣。

〔按〕生死海中,一經耽染,便成墮落。苟非大修行人,未有獨往獨來,不迷眞性者。帝君宿生聞道,本欲為西方之行,特以一念戀著山水,遂被洞庭君山粘住。縱意中絕無作山靈河伯之想,不覺已墮血食之神矣。至於心憐張婦之禱,本一片善念,豈料遂為其子。然而情之所注,便墮其懷,迨見身在浴盆,即欲毅然跳出,不可得矣。帝君此際猶乃爾,何況茫茫業識人!

不愧孝友[编辑]

帝君曰:予皇考姓張,諱無忌,事周厲王,為保氏。時王恥聞過失,至於監謗。怒皇考諫諍,竄死番陽。時予尚幼,從母黃氏,迎喪,歸葬河朔。十歲就外學,名予曰忠嗣,追先志也。既冠,王父平子,字予曰仲。母氏慈祥明辨,篤於教訓。帝君自言母氏日誦觀經,晚年無疾坐化。益信此時已有佛法。值宣王即位,詔先朝臣子,死於非辜者,咸錄其後。予稟母命,詣京師,登肺石以自明。有詔復皇考官,諡曰「獻」。仍以予為保氏。予先有兄允思,不幸早世,母氏痛之,遂以次子楙陽承其後,以慰母心。王母趙氏終,王父尋亦不起。予以孫承子,服斬衰三年,哀毀聞於中外。時以孝友稱予字而不名。

〔按〕此即《詩》所謂張仲孝友也。帝君母夫人乃前日禱於君山之婦。未為母之時,帝君受其拜;既為母子後,彼復受帝君拜矣。然畢竟誰當拜,誰不當拜?是故觀於儒,而後知五倫之方;通乎釋,而後知五倫之圓。

殛罰淫神[编辑]

帝君曰:予既為諸山之王,在周朝末年。凡所部山川,水旱豐凶,妖祥功過,皆得治之。青黎山神,高魚生,悅部民孫滌女,拘其魂而亂之。可以拘其魂而亂之,亦可拘其魂而罪之矣。然則所謂銼燒舂磨,且無所施之說,豈非兒童之見?為鄰封白池龍神所察。予之,與女俱訊。既伏其辜,歸其魂,女乃蘇。鞭魚生背三百,黜之。而山下有故孝子吳宜肩,嘗為父刺血寫《棱伽經》四卷。觀此,則揚雄、劉向,所謂嘗見佛經之說,益有據矣。壽終三年,未有所受。予為保奏以代之,帝報曰可。自是大小之神,咸知敬畏。

〔按〕六天皆有欲念,但天福愈重,則欲事愈輕耳。山川之神,大抵罪福參半者多,悅女拘魂,理所有也。

降嗣赤帝[编辑]

帝君曰:予見秦任酷法,視民如草芥,乃飛章奏帝,願以化身,援天下於塗炭之中,斯民於和樂之地。奈何帝命,以予為赤帝子之後。玉音可畏,予不敢抗。俄有九天監生大神,逼予受生。於雲霄間,下視人間,見火秦之後,宮闕鼎新,漢帝方與戚姬晤語。監生謂予曰:「此即赤帝子也。」予縱目間,為監生所擠。此即中陰身矣,帝君特未知耳。墮於帝側戚姬之懷。凡人託生,必見父母會合。若是男胎,於父生瞋,於母生愛;若是女胎,反此。至於南洲生三洲,三洲生南洲,人間生天上,天上生人間,善道生惡道,惡道生善道,各有形相,詳載《藏經》,不能俱述。恍然而覺。帝以予神骨相似,舉動不凡,甚鍾愛予。晚年欲以予為太子,既不果。帝萬歲後,卒為呂氏所殺。予母之死,尤被酷毒。須知張良四皓,宿生亦必有怨。予深怨之,每思為率然大蛇名。之相,盡吞諸呂而後已也。後果化蛇,可見一切唯心造矣。

〔按〕予初讀佛書,見怨親平等,及怨從親起之說,心竊訝之。迨靜觀事理循環,乃知此種議論,非出世聖人不能道也。就戚夫人言,未有不以呂後為仇,高祖為恩者。然呂後之恨戚姬,皆由高祖之寵眷。迨寵眷漸深,至於欲易太子,而呂後之隱恨,遂不可復解矣。向使高祖當日,以等閒待之,不至若此寵眷,則戚夫人被禍,夫何至於此極也。然則呂後固戚之仇,而高祖亦豈得遂為恩耶?噫!此即怨從親起之說也。即此便是格物之學。夫怨也,而從親起,即欲不作平等觀,不可得已。

邛池化龍[编辑]

帝君曰:予自呂禍後,思報宿憤,不顧已往修積。雖諸呂死後,冥間備受苦楚,孽尚未清,然此時已共生於東海之濱,邛池邑矣。邑令呂牟,呂後之後身也。予母夫人亦生於彼,復為戚氏。以前生享福太過,故至此貧悴,所嫁張子,老而乏嗣,以芟刈為業。一日至野外,自傷無子,泣而禱天。乃相與割臂出血,瀝石凹中,且祝曰:「若此石下有動物生焉,亦遺體也。」予方感母氏心,不覺神識已經託彼。明日揭石視之,血化為蛇,金色寸長,余所為也。母收養逾年,頂上生角,腹下生足,能變化,每天欲雨,予為助之。身既長大,腹量寬廓,見羊豕犬馬,輒食之。邑令有良馬,呂產後身也,予拘而噬焉。令遂逮予父母入獄,限三日不得予,罪之以死。次日,予化儒生,謁令解之。令曰:「張老夫婦,家養妖蛇,食人六畜久矣,今又食吾馬。吾欲為民除害,而不肯放出,是彼自為妖也,必將戮之。」予曰:「物命相償,宿業所致。君欲為畜殺人,可乎?」令叱予使退。予曰:「君面有死氣,宜善自愛。」語畢,予隱形不現。左右皆以為妖。予乃奏天稱怨,陳前世母子無辜,死於諸呂,今欲報之。詞上而未報,乃不勝其憤,遂變化風雨,呼吸雲霧,復借海水,灌注城邑,周四十里皆陷,予乃身載父母而出焉。時孝宣之世,今所謂陷河者,是也。

〔按〕帝君雖以累世孝友,積功勵行,然畢竟是人天小果,未修出世大法。是以一生帝王家,忽然立腳不住。幸得後來遭遇釋迦,終成解脫耳。不然,怨怨相報,正無已時。所以菩薩苟欲救度眾生,必得先乘般若之船,而後可入生死之海也。

遇佛得度[编辑]

帝君曰:予以呂後怨懟奏帝,未報而擅行之,雖一時快意,然氣平即悔。翌日玉音薦降,以海神晁閎,劾予擅用海水,陷溺平民五百餘戶,以口計之,二千餘命,除予前身仇懟,八十幾人外,餘俱夭枉。帝命賜譴,以予為邛池龍,羈囚積水之下。連年旱虐,水復為泥,身既廣大,無穴可容,烈日上臨,內外熱惱,八萬四千諸鱗甲中,各生小蟲,咂齧不已,宛轉困苦,不計春秋。地獄一晝夜,人間五百年。一日晨涼,天光忽開,五色祥雲,浮空而過,中有瑞相,紺發螺旋,金容月瑩,現諸妙相,希有光明。山靈河伯,萬聖稽首,歡喜讚歎,聲動天地。復有天香,繚繞四合,天花紛墮,墮處生春。予乃耳目聰明,鼻觀通徹,心清口潤,聲音發揚,仰首哀號,乞垂救度。諸聖咸謂予曰:「此西方大聖正覺世尊釋迦文佛也。大丈夫當如此矣。今以教法,流行東土,汝既遭逢,宿業可脫。」予乃踴身入天光中,具陳往昔報應之理。世尊曰:「善哉!帝子。汝於向來,孝家忠國,作大饒益,特以人我之相,肆興殘害。汝今復有怨親之想,與瞋恚愚癡之念否?」予聞至理,心地開明,無人無我,諸念頓息。自顧其身,隨念消滅,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罪亡心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眞懺悔。復為男子,得灌頂智,予歸依焉。

〔按〕龍有胎、卵、濕、化四種,其間苦樂相去,不啻天淵。所以娑竭羅龍王云:「龍趣之中,或有享福如天神者,或有受苦如地獄者,或有等於人畜餓鬼者,各隨宿業受報。」昔世尊與無量菩薩說法,有一盲龍居熱水中,遍身鱗甲內,為小蟲所食,號呼望救。又有無量餓龍,淚下如雨,各問宿世因緣。佛為一一開導,令其受三歸五戒,而後諸龍得脫苦趣。詳《大集經•濟龍品》。信乎!佛為三界大師,四生慈父,光之所燭,能使盲視聾聞,跛行啞語也。帝君往昔,因聞歌有感,遂至下車投拜,則智慧靈根,植之者良厚。宜其面睹慈容,頓捐宿業也。

幽明交理[编辑]

帝君曰:予以先世有善政,天年甫盡,即生於順帝永和間,所謂張孝仲者,即予也。蓋猶不忘其故稱也。雖未登顯仕,然蒙上帝旨,俾予日應世務,夜治幽冥。凡人隱微之事,予皆知而籍之,以至靈鬼邪祟,無不預焉。

〔按〕太倉有人,曾見役於冥。每至丙夜,舉體僵冷,冥司授以一牌一杖。牌上皆列所拘人姓名,杖一入手,頃刻穿山入海,將所拘人負杖頭,雖至幾十,其輕如羽。一至天明,便與平人無異,心甚厭之,百計莫逃。有僧勸以出家,受菩薩戒。從之,而後其役遂絕。

流矢集體[编辑]

帝君曰:予以善功世修,漸復神職,而命債未償者,猶不吾置。復生於河朔。經云:宿世身骨,過於須彌山。所飲母乳,多於大海水。從鄧艾伐蜀時,予為行軍司馬,勸艾從間道出,省鋒鏑之禍。迨其深入,遇諸葛瞻。許以封王瑯琊。瞻不聽。至於交綏,瞻之中堅,予所當也,流矢遍集予體,瞻方就擒。予欲營救之,而予已創甚矣,蓋向者邛池未償之報也。

〔按〕楞嚴經》中,言殺業之報,縱使經於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為高下。然則邛池之報,尚屬瞬息間事耳,遂謂從此帳清無欠,恐猶未也。

隸掌桂籍[编辑]

帝君曰:上帝以予累世為儒,刻意墳典,命予掌天曹桂籍。凡士之鄉舉里選,大比制科,服色祿秩,封贈奏予,乃至二府進退,皆隸掌也。

〔按〕世俗若聞有人將為試官,則鑽營者多方結納,雖昏夜乞哀,弗恤也。然彼試官者,只操一方之柄,不能攬天下之權;止管一任之中,不能及三年之外。且典司小試者,不能參鄉會之權;執掌科名者,不能任銓選之務。即或黜陟由我,而亦有時不效。夤緣蓋若斯之難也。乃有一試官焉,至公至明,不病不老,不去任丁憂,不採擇門第,不必費錢財,不必仰情面。自縣試以至廷對,由典史以至台衡,無不經其進退予奪。而鑽營者,反不委心結納,投其所好,可謂明智乎哉!投其所好奈何?曰:仰學帝君而已矣,流通寶訓而已矣。

當來證果[编辑]

帝君曰:予從釋教,頓超不二法門,居清涼寶山,仍司民疾苦。時蜀患水災,人多飄蕩,又苦疫癘痼瘵癰疽之疾。予化里人,為作篙師,拯合溺者數千人。又化太醫生,親為診候,全活甚眾。會鷲峰古佛,為予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安樂不動地,遊戲三昧定慧王菩薩,釋迦梵證如來。」知帝君將來必成佛,則吾輩將來,亦必成佛矣。

〔按〕鷲峰古佛者,即靈鷲山釋迦如來也。釋迦為現在賢劫千佛中第四尊佛,而曰古者,以其既入涅槃也。安樂不動聖號,乃帝君將來成佛之稱,正不知尚當經歷若干恒沙劫,供養承事若干佛,而後得證此位也。豈曰現今即具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坐菩提樹而成正覺哉?帝君位次,尚在玉帝之下,夫以玉帝而望菩薩,猶遠之又遠,況帝君之於佛乎?若云現今即證斯果,則欲尊帝君而適以誣帝君矣。

附答問五則[编辑]

[問]輪回之說,現所固有,但出諸釋典,孔子未嘗明言耳。
[答]理之所在,便當信受,何論釋典,何論儒書。必待孔子之言而信,則孔子一生言語,得傳於後者,無幾矣。一部《論語》,不過一萬二千七百字,孔子所言者,止八千五百零三字。若因記載所無,便為儒者所弗道。則六經四子書中,孔子從無一言道及自己父母,將身為儒者,亦不當談及自己之親耶?況「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之說,即是輪回之理。《中庸》論誠,不曰物之始終,而曰物之終始;《周易》六十四卦,不終之以既濟,而終之以未濟,皆寓循環無窮之意。其不能如釋典之詳明者,只因入世聖人,不能洞見過去未來,及天上天下之事耳。《中庸》明明說,「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何足為病?桃李雖遇春始花,然萌芽初伏,即在葉未黃落之時;煖氣雖遇春始見,然一陽初動,已在冬至凝寒之候。世間萬事皆然,何獨於人而疑之。此亦格物之學。
[問]佛教之來,始於東漢,故輪回之說,多在漢後,唐虞三代時,未之前聞也。
[答]噫!可謂枉讀古人書矣。且而不聞鯀殛羽淵,其神化為黃熊乎?出《史記正義》,「熊」音乃平聲。不聞衛康叔,見夢於襄公之妾乎?出《史記》。不聞齊襄公所見大豕,從者以為公子彭生乎?出《左傳》。不聞杜伯現形,挾朱弓彤矢,以射周宣王乎?出《墨子傳》。不聞狐突遇太子於下國,老人報魏顆以結草乎?不聞二豎居晉侯膏肓之際,即向所殺之趙同趙括乎?俱《左傳》。不聞吳王殺公孫聖於胥山,太宰三呼之而三應乎?出《法苑珠林》。不聞越軍祭伍子胥,杯動酒盡乎?出《吳俗傳》。若是者,試問在漢明帝前,抑在漢明帝後乎?吳季子曰:「骨肉復歸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此言可以悟已。
[問]忠臣孝子,自當千古不磨。帝君七十餘化,固無足疑。至庸夫俗子,一死之後,魂魄散矣,安在曠劫長存?
[答]形有大小靈愚,性無大小靈愚。若一為庸夫,遂爾磨滅,則帝君邛池方化時,不過寸許小蛇耳,散莫易散於此,今日何以復有帝君?
[問]歷觀記載,信知三世之必有,但近見朱子《小學》,謂死者形既朽滅,神亦飄散,是以生疑耳。
[答]《小學》所引范文正公語,謂獨享富貴而不恤宗族,異日何以見祖宗於地下。此亦朱子之言乎?客曰:「亦朱子之言也。」答:「然則既已形滅神散,更有誰人羞見祖宗耶?且祖宗亦已散滅,誰復見此不恤宗族之人耶?前後所言,本相矛盾。此段文義,本於空谷大師《尚直編》。夫啖果者先除其核,食肉者務去其骨。子讀《小學》,何乃偏取其骨而食之,取其核而啖之乎?且堯舜周孔,儒宗之山斗也。然在《虞書》,則曰:『祖考來格。』周公告三王曰:『予仁若考,能事鬼神。』孔子則彈琴而晤文王,夢寐而親姬旦,明明皆以前人為不散滅也。謂先儒之言當信,則堯舜周孔愈當信。若謂堯舜周孔不足信,何有於先儒?況人死果若散滅,則先儒雖賢,今日亦在散滅之數。春秋二祭,可以不設,若現今尚行春秋二祭,則散滅之說,為後人者先不信奉矣,又何以服天下後世乎?孟子讀《武成》尚止取二三策,何況《小學》?」
[問]神明不滅,還復受生。既聞命矣。若謂以人化獸,以獸為人,吾不信也。
[答]形隨心變,一念仁慈,人天儕伍。一念兇惡,鬼畜胚胎。善惡既互為而不純,則人獸亦迭化而不恒。若云人定為人,獸定為獸,則初分人獸時,不亦偏枯之甚乎?

有人問一僧云:「人之體何以直行,獸之身何以橫走?」僧曰:「人之前世心直,故今世之身亦直;獸之前世心橫,故今世之身亦橫。」夫心直心橫,頃刻變異,其形則為人為獸,豈非顚倒無常者乎?又人唯有慚有愧,故人則有衣;獸唯無慚無愧,故獸獨無衣。又人唯有福,故隨冬夏而遞更裘葛;獸因無福,故歷寒暑而止此羽毛。又人於宿世,常發善語、慈和語、利益語、誠實語、尊信三寶語,故今世隨心所發,口中能歷歷道之;獸於前世,常作惡語、妄語、訐人隱私語、鬥構是非語、穢語、謗佛謗法語、不信因果語,故今世有口無言,縱饑渴垂斃,而不能索食,白刃刺心而不容置辯。此亦格物之學。

「未嘗虐民酷吏」[编辑]

〔發明〕此下至「上格蒼穹」,皆帝君自言十七世以來功行,以為訓人張本也。下六句,是有諸己而後求諸人。此一句,是無諸己而後非諸人。

民之稱吾也,如父母然,虐使之則不仁;吏之事吾也,如君長然,酷待之則非義。然所謂虐者,非必峻法嚴刑也。或徵取錢糧,而催科無術;或私加色目,而羨耗有餘;或凶荒不能速報;或民隱壅於上聞;或決獄無聽斷之明;或兩造多株連之累;或因小事而化為大事;或限今日而改至來朝。凡若此者,以帝君言之,則皆虐也。所謂酷者,非必恣情鞭撲也。或因小失,而誅求;或以過,誤而譴責;或任一時喜怒,而役使不均;或聽萋菲浮詞,而厚薄唯我;或出遠而多隨人役;或驅使而罔察饑寒。凡若此者,以帝君言之,則皆酷矣。噫!當權若不行方便,如入寶山空手回。一十七世以來,帝君所未嘗為者,獨此兩端乎哉!

下附徵事一則

酷虐改行[编辑]

帝君曰:蜀之牛鞞邑令,公孫武仲,治邑以廉,而待人不恕,左右小有過,輒笞之。蒞邑逾年,而胥吏無全膚,吏甚怨之。資水邑令,賴恩,性貪吝,以苞苴為常,日用飲食,皆取資於民,恣吏誅求,民甚苦之。予以二邑吏民,遭此荼毒,乃化為蜀郡丞長孫義,行於諸邑,觀風俗,劾武仲之虐吏,賴恩之酷民。二令叩頭乞免。予戒勵之,尋隱而不現。後知郡丞初無行邑事,二邑咸以為神。由是武仲改為忠恕,賴恩亦變為廉焉。

〔按〕帝君疾人酷虐如此,則己之於吏民可知矣。
讀蔣莘田先生《居官愼刑條》,可謂字字藥石。居官者當刻於內衙屏牆上,朝夕寓目,永作韋弦,陰功無量。

「救人之難」[编辑]

〔發明〕難有多端,約言之,不出七種:一水、二火、三官非、四盜賊、五刀兵、六饑饉、七疾疫也。在水火者,以拯拔為救;在官非者,以昭雪為救;在盜賊刀兵者,以脫離為救;在饑饉者,以財帛為救;在疾疫者,以醫藥為救。救均發於至誠。見人之難,如己之難,盡其智謀,竭其財力,使救之之念,十分圓滿而後已。難至而救,救之有形者也,孔子所謂「聽訟吾猶人」也。復有一法,使人自然無難,其功更有倍焉,則孔子所謂「使民無訟」矣。何則?人之患難,皆前業所致,今世不種苦因,來生自無苦果。若能勸人不造殺盜淫妄之業,則救人之難亦多矣。是故救難於已然,所救有限;救難於未然,其救無窮。救難於已然,凡夫之善行;救難於未然,菩薩之修持,二者並行不悖。

下附徵事二則

奇冤立判[编辑]

帝君曰:龜山之下,有何志清者,生二子,長曰無方,次曰良能。長男娶侯釜女,逾年,釜疾,女請歸寧,與夫偕往,而忘其所欲持歸之金環。正徘徊間,良能持環至,且言「母亦有疾,望兄亟歸。」兄遂囑弟送去,而自亟返省母。移時,嫂悔曰:「吾家不數里可到,何煩叔送。」於是良能亦返。而是夜侯家望女不至。明晨候於途,見女死而無首,釜遂物故。而釜家疑良能之逼嫂不從而殺也,乃控於所治。良能不勝刑,遂誣服,將就戮矣。時龜山神艾敏以冤來告,予察之。蓋其夜有強賊牛資,與妻毛氏有隙,路逢侯氏,劫而逼之,取侯之衣,與毛相易,毛與侯,年相若也,梟毛之首藏之,棄屍於道,而私攜侯氏歸,故人皆莫識。予為追毛之魂,附資之體,借資之口,吐毛之辭,自陳而得實。於是資戮於市,女歸於侯,而良能之冤始釋。

〔注〕肉眼但能見人之身,鬼神則能見人之心,故陽法有枉,而陰譴無逃。

除暴佑良[编辑]

帝君曰:北郭富室智全禮,仲春修祀,一室盡醉。暴客王才劫之,縛其男女九人,婢妾七人,唯全禮之妻與二女舜英、舜華未繫焉。二女抱母而泣。才欲逼之,幼女罵曰:「餓賊犯吾家,張神君知汝矣。」語畢,其家司命崔瑄與智之祖禰,告急於予。予立遣功曹輔興,領陰兵百人治之。全禮以下,繩皆自解。盡執其賊,聞於郡而誅之。

〔按〕王才所以敢於劫者,止因一室盡醉耳,一室所以盡醉者,必因全禮先自沈酣耳。向使主人惺然不亂,則家中大小,猶知警惕,何至自招外侮乎?甚矣,主人之不可不常惺惺也!人無正知正見,則六種劫功德賊,眼、耳、鼻、舌、身、意。各引其徒,色、聲、香、味、觸、法。自劫家寶矣,獨全禮乎哉!

「濟人之急」[编辑]

〔發明〕急與難不同,難以遭遇言,急以財帛言。世人以財為命,於資生也,莫急於衣食;於疾病也,莫急於醫藥;有子女者,則以婚嫁為急;遇死亡者,則以喪葬為急。必隨力隨勢周之,斯之謂濟。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又曰:「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誠明乎此,則急雖在人,不敢視為人之急,而直視為己之急矣。夫至同於己之急,此生生世世所以不急也。

陳幾亭曰:「諺稱富人為財主,言能主持財帛也。」家業雖不可廢,然須約己周人。今之多財者,皆役於財者也。能惜能用,方為財主;但惜不用,不過財奴。

《優婆塞戒經》云:「若以衣施,得上妙色;若以食施,得無上力;若以燈施,得淨妙眼;若以乘施,身受安樂;若以捨施,所須無乏。」

又云:「若給妻子奴婢衣食,有憐憫歡喜心,未來得無量福德;若見田倉中有鼠雀犯谷米,生憐憫歡喜心,亦得福無量。」

下附徵事一則

貧富富貧[编辑]

帝君曰:蜀帝初立,適歲大荒,而巴西尤甚。有富農羅密,積谷五千餘斛,閉而不糶。而義士許容,竭產賑貧,力不能繼,終夜炷香,祈天請佑。邑神來和孫以告。予奏上帝。有旨,取羅之穀雨之。予乃敕諭風神,發羅之屋,穀隨風旋,自空而下,各以色聚。邑中人皆飽,羅之所蓄,一日而盡。邑人感許之惠,往往酬還;幸羅之災,從而稱快。蜀帝以容為邑佐。聞之,自經

〔按〕所謂遊戲神通也。雨穀事,雖因帝君啟奏,然此種玩弄,天帝往往為之。姑錄盧至長者一事,以備參閱。
天竺國有盧至長者,巨富而吝,妻子奴婢,備受其苦。一日遇佳節,密取四文買酒食,至塚間啖之。而盧素不嗜酒,既醉,發為高歌。其歌曰:「吾今慶節會,暢飲大歡樂,過於毗沙門,即北方天王也,宮殿在須彌山之腰。亦勝天帝釋。」即忉利天王。帝釋聞之,笑曰:「此人所啖,不過四文,乃謂其樂過我,我當設法惱之。」即化為盧至,到其家曰:「吾昔薄待汝等,只因有慳吝鬼相隨耳。幸今出遊,脫離此鬼。今日各隨汝欲,可恣意取。」於是悉開庫藏賜之。又告曰:「此鬼貌甚類我,少頃必來,當驅出之,若放其入,吾復慳吝。」家人唯唯。俄而盧至醒歸,遂被守門者驅逐,急呼妻子,妻子亦各執杖驅出。盧至駭甚,哀訴親友,親友送之歸舍,妻子皆言:此是慳吝鬼,奈何信之。親友見家中盧至,固自在也,亦出罵曰:「汝誠慳吝鬼。」盧至有口難辯,遂借絹一端,將獻之王,而訴其冤。閽人不納,盧至大呼曰:「吾欲進貢,吾欲進貢。」王呼之來前。盧至將獻絹,兩腋忽自夾緊,乃盡平生力拔之,方能出諸肘間。帝釋忽令此絹,化成束草。盧至大慚。王笑曰:「吾不須絹,有冤,可速道之。」盧至含淚以訴。王敕兩盧至及妻子,同來訊對。見其聲音相貌,無不相同。令兩盧脫臂驗痣,莫辨。又令兩盧至各坐一處,密書生平至隱秘事,而字跡毫不可辨。王歎曰:「凡夫肉眼,如此易惑,吾當往問釋迦如來。」於是載兩盧至,同至祇洹。佛遂呼化盧至,帝釋於是忽復天帝形。王見帝釋,投身下拜,因遣眞盧至歸。盧至曰:「吾即歸家,財物已散。」帝釋曰:「汝肯布施,庫藏當無恙也。」盧至怒曰:「吾但信佛,不信帝釋。」世尊曰:「汝但歸家,帝釋之言不謬。」盧至歸,視庫藏毫無所損,大喜過望,由是漸行惠施,無復鄙吝之態。四文乃四小金錢。

「憫人之孤」[编辑]

〔發明〕痛哉!天下有煢煢無告,如孤兒弱息者乎。往昔父母無恙時,亦曾恩勤顧復,愛若掌珠;亦曾捧負提攜,恐其不壽。誰料中道喪殂,骨肉捐棄,此固九泉之下,所痛恨於無如何者也。嗟乎!人唯推己及人之念,最為平恕耳。假令吾之子女,零丁孤苦,忽有仁人君子,扶持而卵翼之,吾之感恩為何如者?或有兇暴惡人,淩虐而恥辱之,吾之飲恨又何如者?故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

少失父母,固為孤矣,推而論之,外無叔伯,內鮮兄弟,皆孤也。門衰薄,晚有兒息,皆孤也。又或宦遊服賈,寄跡他鄉,亦孤也。甚至道高毀來,德修謗興,亦孤也。孤之途既廣,憫之端亦多,舉帝君一則,可充其類。

下附徵事一則

慰友重泉[编辑]

帝君曰:師氏韋仲將,與予為同事,相知且久。死後無子,唯女五人,煢無依怙。予為備禮而嫁三人。其二幼者,寄膳於司諫高之量家,後納為然明、楙陽之婦。

〔注〕孤兒失所,猶可言也,孤女失所,尤當憫也。韋氏何幸,而獲此良友。
然明、楙陽,帝君二子也。後生於西晉,為謝東山之子,而唐相張九齡,宋相張齊賢、司馬光,皆其後身也。

「容人之過」[编辑]

〔發明〕孔子曰:「攻其惡,無攻人之惡。」又曰:「躬自厚而薄責於人。」聖賢千言萬語,無非欲人自求其過耳。自求其過,則時時反己,無暇責人矣。

人有有心之過,有無心之過。無心之過易恕,有心之過難容。然學者有志容人,偏要從彼有心處容起。有心者尚容,況無心乎?

事到必無可容處,而強欲容之,誠難事也,然而不可不強也。強之法奈何?一曰諒彼無知。天下大抵庸人多耳,奈何欲以聖賢責之?是不智原在吾也。二曰憐彼壽短。人在世間,無異白駒馳隙,過一日則少一日。如囚趨市,步步近死,奈何於此種人而不生憐憫?三曰是吾藥石。過之所在,自己不知,今見不賢,方能內省,是吾師矣,敢與較量?常作是想,則能容矣。是故未容之先,心常躁;既容之後,氣自平。心躁則荊棘滿前,即蟲蟻亦足礙路。氣平則城府不設,雖吳越皆可同舟。又不能容人,則必與之相角,求其無過而彼過愈多;苟能容人,則將使之自慚,不求無過而彼過自少。故曰:見人不是,諸惡之門;見己不是,諸善之門。

下附徵事一則

舉不避仇[编辑]

帝君曰:先人之死,為周厲王所竄。蓋出於南風成之譖,朝士悉知。終天之恨,予未之忘。後風成死,其子溫叔,才而且賢。韋師氏嘗謂予曰:「風成之子,好學無厭,語言可法,當今貴遊子弟中未有。」天道難知,不意風成有子如此。予時雖有不共戴天之隙,而聞其善行,心常慕悅。予既升大夫,保氏缺人,遂薦而舉之。卒善其職。

〔注〕鯀雖殛死,禹則嗣興。管、蔡為戮,周公王。帝君不以父故而使國家失良佐,賢士屈下僚,可謂善用其孝矣。
余讀《禮記》,則有曰:「父之仇,不與共戴天。」繼讀內典,則有曰:「一切怨仇,皆不得報。」兩說似乎相反,而實各有至理矣。吾儒據現在論,若不報父仇則忘親矣,此不共之心,所以為孝也。佛知過去未來事,見宿世父母,其數無量;與父母為仇者,其數無量;即父母中自相為仇者,其數亦無量,不與共戴天,安能一一相報?又況今日,多一仇殺,徒累父母增一怨對,所以覷破幻緣,隱忍不報,亦所以為孝也。且如武王伐紂,太公負戟從征,伯夷叩馬強諫,兩人豈不水火?然孟子曰:「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未嘗輕置優劣。儒釋異同之際,處處作如是觀,則愈讀佛書,而儒理愈精矣。帝君欲人廣行三教,正以此也。

「廣行陰騭,上格蒼穹。」[编辑]

爾雅作穹蒼

〔發明〕上文「未嘗虐民」五句,皆帝君所行之陰騭也,不勝枚舉,故以「廣行」二字概之。

「陰騭」,《洪範》蔡注訓「默定」,而於此句不切合,似當作「陰德」解。

「蒼穹」,天也,「蒼」言其色,「穹」言其高。若據曰天子身衣宮殿而言,則所謂「蒼」者,當是青琉璃色;據忉利天之形量言,則所謂「穹」者,實去地八萬四千由旬。

下附徵事二則

清河善政[编辑]

帝君曰:予既離惡道,遇佛之後。受形於趙國,為張禹之子,名勳,長為清河令,寬明自任,人不忍欺,待吏如僚友,視民如家人。吏有失謬者,正定之;馳慢者,勉勵之;魯莽者,教誨之;詭詐者,詰難之;爭財賄者,以義平之;爭禮法者,以情諭之;為賊者,使償其貲;傷人者,使庭拜其敵;初情可憫者,猶宥之;本心可恕者,猶出之。必詞窮心盡而後付之於法。若夫失出之罰,容惡之謗,予所不辭。為政五年,而雨暘以時;蝗疫不作,小民之禱頌興焉。

〔按〕漢世良吏多矣,有如帝君之視民如傷,慈祥惻怛者乎!乃考之史鑒,但見曲詆張禹,而後人之善政無聞,然則史鑒,果可盡信乎哉?

雪山大仙[编辑]

帝君曰:予在幽王朝,既以諫諍獲罪,時王以帝君諫諍,賜藥酒而歿。魂無所歸,哭於宮闈三日。王以為妖,命庭氏望聲射之。余乃長辭王國,一意西方。歷岷峨,背井絡,登飛越嶺。遙望西極一山,高廣百餘里,積雪凝寒,非塵境也。山在天竺界,近梵衍那國,玄奘法師曾到。山神白輝曰:「此名雪山,昔多寶如來,修行於此,八年得道,釋迦如來,曾在此山,六年修道。若多寶如來,則是賢劫以前之古佛,山神何由而知?蓋佛之名號,隨處不同。經言:一名號有無數佛,一佛有無數名號。然則多寶如來,當即指釋迦而言。盍留焉?」予從之。未幾,上帝有旨,以予為雪山大仙。

〔按〕帝君掌桂籍,列仙班,皆上格蒼穹之實,此特其一耳。
凡經上帝所用者,皆聽命於天者也。天既可以貴之,則亦可以賤之。獨修行出世人,或往生淨佛國土,或暫生色界禪天,則唯自去自來不由上帝之命。

「人能如我存心」[编辑]

〔發明〕先要看明「存心」二字,然後講到人能如我,又須先識心是何物,然後再講存與不存,如教人取寶,務要先知寶所。

人心道心之辨,吾儒千古以來,聖聖相傳之眞命脈也。道之大原出於天,不過依稀仿佛語,並非孔顏道脈之宗。而世儒有意謗佛,憑空造出釋氏本心,吾儒本天之說,戕賊自己心學淵源,獨讓鎮家之寶於釋氏,大可扼腕。乃無識小子,竟有從而和之者矣。安得有大聖賢,起而正其謬哉?

聖賢學問,不過要人求放心。但心既放矣,誰復求之?一放一求,似有兩心;若無兩心,何云求放?此處當研之又研,不可草草。

吾儒論心,到虛靈不昧,具眾理、應萬事之說,精醇極矣。但此意本出之《華嚴》、《楞嚴》諸解,孔、孟以後,周、程以前,儒家從無此語,朱子發之,不可謂非有功於儒矣。

晦庵十八歲,從劉屏山遊。屏山意其必留心舉業,搜其篋中,唯大慧禪師語錄一帙。見《尚直編》及《金湯編》。每同呂東萊、張南軒謁諸方禪老,與道謙禪師最善,屢有警發。謙師逝後,晦庵有祭文,載《宏教集》。故《學》、《庸》集注中,所論心性,略有近於禪者。晚年居小竹軒中,常誦佛經,有《齋居誦經詩》。謂晦庵為全然未知內典,過矣。魯公與孔子言而善,孔子稱之。公曰:「此非吾之言也,吾聞之於師也。」孔子曰:「君行道也,直心即是道。」然則愛晦庵者,正不必為晦庵諱也。

論心[编辑]

心不在內[编辑]

愚人皆以心為在內者,只因誤認五臟六腑之心,即是虛靈之體耳,不知一是有形之心,隨軀殼為生死者;一是無形之心,不隨軀殼為生死者。有形之心在內,無形之心不在內。若云同是一物,則堯舜與桀紂之心,天地懸隔者也,何以同犯心痛之病,一般診候,一般療治乎?然則服藥之心與善惡之心,判然兩物矣。

心不在外[编辑]

或疑有形者既不是心,必以能知能見者為心,然所知所見之物,盡在於外,足徵能知能見之心,亦在於外矣。嘗試瞑目返觀,但能對面而見其形,不能從眉根、眼底、面皮之內,以自見其形。譬如身在室外,故能但見室外之牆壁窗牖,不能從窗牖中隱隱窺見內面耳。曰:不然,知苦知痛者,亦汝心也。他人吃黃連,汝不道苦;蚊蟲汝膚,汝便呼痛,安得謂心在外矣。

心不在中間[编辑]

或疑既不在內,復不在外,定是或出或入,在中間矣。曰:不然。若有出入,即非中間;定一中間,應無出入。且汝以何者為中乎?若在皮內,依然是內;若在皮外,依然是外。更求其中,不過腠理間垢膩耳,豈汝心乎?

心非有在有不在[编辑]

或謂心不在焉,則視不見,聽不聞,食不知味;若視之而見,聽之而聞,食之而知味,此即心所在矣。然則心固有在有不在乎?曰:此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非心也。且如美女在前,便生愛染,此因眼色相對而成識也;說著酸梅,口涎自生,此因舌味相感而成識也;登高視下,兩股戰慄,此因身觸相迫而成識也。認為虛靈不昧之體,則毫釐千里矣。「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其謂此矣。

心含太虛[编辑]

《楞嚴經》,佛告阿難:「十方虛空,生汝心中,如片雲點於太虛裏。」

佛與阿難七處徵心,七問七答,盡破其妄,而後漸顯妙明眞心,令其廓然大悟,可謂深切著明也。

〔按〕「心」字既已含糊,則「存」字亦欠確切。如必欲言之,將錯就錯,且以「未嘗虐民」及「救人之難」等,為帝君之存心,仰而法之,可也。

「天必錫汝以福」[编辑]

〔發明〕上句「如我存心」,是因;此句「錫汝以福」,是果。「必」字,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毫髮無爽。非如窮措大所謂,上古天心可問,叔世天心不可問之說也。

「天」字,有就形體言者;有就主宰言者。就主宰言,則所謂天者,即皇皇上帝也。後儒諱言上帝,輒以「理」字代之,其言未始不是。然世人說著上帝,猶有畏懼之心,若止說一「理」字,誰人畏之。且如密室之中,有一美女在焉,入其室者,淫心勃發,忽有人曰:「室中已供玉皇聖像,彼女正在燒香。」此時雖極惡之人,亦惕然知懼,未必遂敢於玉皇像前,肆行無忌也;若但告之曰:「汝之所為,大非理之所宜。逆理,則得罪於名教,不可以為君子。」試問此人,當奮然勃然之時,果能聞之而頓息否?故知「天」字就主宰言,足以勸化學者,有功於儒教。若但就理言,徒開天下無忌憚之門,不可以為訓也。人人知畏懼,便是治天下之機;人人無忌憚,便是亂天下之機。況世間萬事萬物,何處不可說理,天固即是理,性亦即是理,天命之謂性,竟是理命之謂理,思之,不覺失笑。

象山先生六歲時,忽問天地何所窮際,思之,至於終夜不寐。今白髮老人,日在天之下,竟不知頭上所戴者為何天,則亦蠢然一血氣之倫而已。

伊川先生邵康節,指面前食桌曰:「此桌安在地上,不知天地安在何處?」康節極與論天地萬物之理,及六合之外。伊川驚歎曰:「生平唯周茂叔論至此。」見《聖學宗傳》。嗟乎!誰謂古之大儒,必不究心天上天下之事乎?朝菌雖不知晦朔,蟪蛄雖不知春秋,而晦朔與春秋,究何嘗廢哉?然則三界內,實有二十八天,何得不自附於濂溪康節之末,覓伊川其人者,而與之語哉?

天名[编辑]

欲界六天[编辑]

自大地水輪之下,至他化自在天,皆名欲界,以其猶有情欲也。自下至上,共有六天。一四王天。四大天王,分領四大部洲,去地四萬二千由旬,宮殿齊於日月。二忉利天。梵語忉利,此言三十三,中間為帝釋所居,八方各有四大臣輔之,合成其數,故名。非自下至上之三十三也。去地八萬四千由旬。三夜摩天。此天以上,為仙家所不知,故道書無此名色。四兜率天。五化樂天。六他化自在天。六天每過一劫,皆有火災壞之。其間壽命長短及宮殿城邑、身衣輕重等,詳載《藏經》,茲不繁舉。

〔按〕帝君所謂「天必錫汝以福」者,誰錫之?即忉利天王錫之也。儒家稱為皇皇上帝,道家或稱玉帝,或稱玉皇大天尊,佛家或稱三十三天王,或稱帝釋,或稱釋提桓因,其實一上帝也。威權統攝四大天王。

色界十八天[编辑]

由欲界而上,有色界焉,以其但有色身,而無男女之欲也。自下至上,共十八天。一梵眾天、二梵輔天、三大梵天、此三天,名為初禪,每過一劫,亦有火災壞之。四少光天、五無量光天、六光音天、此三天,名為二禪,每過七劫,則有水災壞之。七少淨天、八無量淨天、九遍淨天、此三天,名為三禪,每過六十四劫,則有風災壞之。十福生天、十一福愛天、十二廣果天、十三無想天、此四天,至下色究竟天,共九天,通名四禪,為三災所不及。十四無煩天、十五無熱天、十六善見天、十七善現天、十八色究竟天。此五天,又名五不還天。此十八天,皆修梵行,及禪定福樂,但其間大小深淺不同耳。

〔按〕色究竟天之上,有摩醯首羅、威權至尊,為娑婆世界之主,統攝萬億他化天、萬億化樂天、萬億兜率天、萬億夜摩天、萬億忉利天、萬億四王天、萬億日天子、萬億月天子,為欲界諸天所不得聞名,不得見形者也。

無色界四天[编辑]

由色界而上,復有四天。一空無邊天,二識無邊天,三無所有天,四非想非非想天,以其但有定果色,而無業果色,故通號之為無色界。

〔按〕此三界之極頂也,非想非非想天,壽至八萬四千大劫,然皆不了妙覺明心,故天福一盡,復入輪回。以佛眼觀之,總為未出世之凡夫也。
道家所謂三界,乃上中下界也,與此不同。

附問答二則[编辑]

[問]天者,至尊無對之名,總謂之天,可矣,安得有種種名色?
[答]人亦號萬物之靈,豈得總謂之人,竟無賢愚貴賤乎?經云:「具五戒者生人中,修十善者生天上。」然五戒十善各有淺深大小之別!故在人道者,其福不齊;在天道者,其福亦不齊也。
[問]二十八天,何天為凡,何天為聖?
[答]二天唯凡夫住,五天唯聖人住,其餘二十一天,則凡聖同居矣。二唯凡住者,一是初禪大梵天王,二是四禪中無想天人。何以故?蓋以大梵天王,不知六道眾生,皆因自己業力輪轉,但自恃高貴,謂唯我能生一切天地人物,遂起邪見;又無想天中,唯是外道修無想定,以生其中,受五百劫無心之報,自謂涅槃,受報畢已,必起邪見,來生地獄。五唯聖住者,從廣果天以上,無煩無熱等,五淨居天,唯是阿那含三果聖人所住也。其餘二十一天,凡聖同居者,例此可悉。

「於是訓於人曰」[编辑]

〔發明〕「於是」二字,若承「未嘗虐民」句來,則「訓」有止惡之意,為下「諸惡莫作」張本;若承「救人之難」六句來,則「訓」有勸善之意,為下「眾善奉行」張本。

帝君所以諄諄垂訓者,夫固以吾輩為人也,而果無愧於人乎?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辭讓之心,非人也。」以是言人,人亦難矣。萬物皆備,人何其尊;可帝可王,人何其貴;來無分文,去又空手,人何其貧;美味入喉,俄成糞穢,人何其賤;一一皆從胎中住過,人何其卑;啖盡水陸群生,人何其酷;外面飾以綾羅,中間滿腹矢溺,人何其偽;各各私一妻室,被其驅遣而甘心,人何其奴;漫指藏身之處以為家,人何其小;日裏皇皇仁義,夜來無醜不作,人何其羞;今日不保來朝,人何其脆;閻王一呼即去,人何其懦。《阿毗曇論》云:「人字有八義。」《樓炭正法經》云:「閻浮提人,種類差別,合有六千四百種。」然則人字,豈易識哉?

人說[编辑]

人種從光音天來[编辑]

《起世因本經》云:「劫初以來,一切人類皆從光音天降。乘空而行,不由母腹。迨食粳米之後,因有筋脈骨髓,成男女之相,淫欲從此生焉。」

〔按〕人為色界天之種,故塑天神之像,皆如人類。

人稟四大而生[编辑]

世間不過地水火風四種,人則稟其氣而成形焉。骨肉,地也;涕淚痰涎,水也;暖氣,火也;運動,風也。

〔按〕就五行論,則多金木而少風,然地可該金木,而少風,則不能運動矣。縱以五臟配五行,而五臟外之軀殼,似反少著落,故五行之說,不如四大之顚撲不破。

人為四生六道之一[编辑]

四生者,胎、卵、濕、化也。人類則皆胎生焉。六道者,天、人、修羅、地獄、鬼、畜也。人道則居其次焉。

〔按〕人非必定胎生,偶因業緣而胎生,亦非必定為人;偶因業緣而為人耳,所謂李四張三,墮地權時名姓;天宮地府,浮生瞬息家鄉也。

人有十時[编辑]

《法苑珠林》云:人有十時。一者膜時,二者泡時,三者皰時,四者肉團時,五者肢時,六者嬰孩時,七者童子時,八者少年時,九者壯盛時,十者衰老時。

〔按〕前五,以處胎時言;後五,以出胎後言。

人面如地形[编辑]

《起世因本經》云:南閻浮提,大七千由旬,北闊南狹,故此方人面,還似地形。

〔按〕北俱盧洲地形方,故人面亦方;東勝神洲地形圓,故人面亦圓;西牛貨洲形如半月,故其人面隆而腦後削。推而論之,鳥棲於木,故羽似木形;獸行於草,故毛如草狀。此亦格物之學。

人有六根六塵六識[编辑]

六根者,眼、耳、鼻、舌、身、意也;六塵者,色、聲、香、味、觸、法也;以眼觀色,以耳聽聲,根塵相對,而識存乎其中矣。

〔按〕同一六根也,凡夫用之,則為六情、為六入、為六受、為六愛、為六賊;若菩薩得之,則為六神通矣。不可悟天人以水為琉璃,餓鬼以水為膿血之理乎?

人須知十二因緣法[编辑]

《法華經》云:無明,緣行;無明者,宿生煩惱癡暗也;緣,猶生也;行,即所造之業,謂宿世因愚癡昏暗,所以造業也。行,緣識;識者,謂初起妄念,欲託母胎也。識,緣名色;名色者,謂初託胎後,諸根成形也。名色,緣六入;有此六根,將來必入六塵,故云六入。六入,緣觸;三四歲時,對塵無知,故僅名觸。觸,緣受;受者,五六歲後至十二三,能領納前境也。受,緣愛;愛者,從十四五至十八九,貪著聲色,即起愛心也。愛,緣取;取者,從二十歲後,貪欲轉盛,馳求不息也。取,緣有;三界謂之三有,既有善惡境界,來世復有生死。有,緣生;生者,未來之世,復當生於六道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老死者,謂未來之世,老而復死也。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按〕但知身為母之所生,而不知父亦有分者,童稚是也;但知身為天地父母所生,而不知因宿世業緣生者,庸眾是也。余最不喜天生聖人之說,如天果能生聖人,則當常生聖人,既已生堯舜,何為復生桀紂?若不能禁桀紂之不生,則亦不能保堯舜之必出,尚謂天地能生人乎?納妾者,多方求子而無子;私奔者,唯恐有胎而有胎,則生育亦不獨父母之故矣。

人壽有古延今促之異[编辑]

經云:增劫之時,從人壽十歲後,每過百年,各增一歲,如是增之又增,至八萬四千歲而止。自後每過百年,各減一歲,如是減之又減,至於十歲而極。十歲以還,又復增益,猶之日永日短,循環無已也。

〔按〕釋迦如來,人壽百歲時出,故成康之世,盈百者甚多,如武王九十三,文王九十七;唐虞之世,在文王前千餘年,又當增十餘歲,故禹壽一百有六,舜壽一百有十,堯壽一百十七。帝嚳在位七十年,壽可知矣。顓頊在位七十有八,視帝嚳復增矣;少昊在位八十四年,視顓頊復增矣;黃帝在位百年,視少昊復增矣;炎帝在位百四十年,視黃帝復增矣。伏羲前有因提紀、循蜚紀、敘命等紀,至人皇氏,不知幾十萬年,故人皇兄弟九人,合四萬五千六百年;至地皇天皇,又不知若干萬年,故兄弟各一萬八千歲。垂於史冊者,彰灼可考。後儒見幾萬歲之說,以為荒唐,盡行刪去,亦陋矣。當日作史者,垂此必非無本。孔子生衰周,猶及見史氏之闕文,豈唐虞以前之史臣,妄入無稽之語於正史耶?噫!目不見熊,而謂之三足鱉,非物之怪,乃學識未充也。若夫周昭王至今,又閱三千年,又當減三十歲,故目今年高者,類以七旬為上下。博覽群書,方知佛語有驗。韓昌黎《佛骨表》謂上古無佛而壽,後世有佛而夭,豈識正值減劫之際乎?

人壽八萬歲時,五百歲而婚嫁。周初之制,三十而有室,今則年未成童,便思少艾,總角稚子,口出穢語矣。

人身有古大今小之殊[编辑]

人壽當減劫時,每過百年,其身短一寸,千年則短一尺。釋迦如來出世時,人身皆長八尺。佛之化身,一丈六尺。今已過二千餘年,當短去二尺,故今世之人,大抵以六尺為上下。總之壽增,則其身隨時而大;壽減則其身隨時而小。至疾疫災後,壽命愈促,身形愈小,或二手,或三搩手,所可資食,稊稗為上;人發衣服,以為第一;資身之具,皆作刀杖之形。今婦人簪珥已有作刀斧形者。

〔按〕有人發隋唐以前古墓,有骨粗大,較今時人骨,長二尺許。嘗考《天人感通記》云:蜀都舊址,本在青城山上,今之成都,乃大海也。昔迦葉佛時,有人從西耳河邊回,舟過於此,見岸上有兔,引弓射之。不知兔乃海神也。大怒,遂踏翻其船,而壅沙成地焉。後至晉朝,有僧見地上多裂,掘之,得人骨船底。骨皆長三丈餘,以迦葉佛時,人壽皆二萬歲故也。又嘗讀《孔履記》:孔子之履,當今之官尺一尺三寸,則孔子之足非猶夫今人之足矣。又嘗讀《周禮》云:柯長三尺,博三寸,則昔人之手非猶夫今時之手矣。甚至服物器皿,凡在百年前者,必較大於今人,豈非身形漸小,物亦隨之而小乎?

人福有古重今輕之驗[编辑]

人惟有德,所以有福。壽減之後,一切皆減。其德漸,其福漸損。略言之,如七寶漸隱沒,五穀漸歉收,衣食漸艱難,容貌漸醜陋,資稟漸昏愚,精神漸衰弱,風俗漸驕慢,六親漸不和,賦役漸繁重,水火盜賊漸熾昌,佛法漸凋廢,善人漸衰殘,眞儒漸稀少,謗佛之人漸推崇,富人漸鄙吝。

〔按〕世俗文詞,有時不驗。若出之內典,則字字有徵。且如三代之時,皆用黃金白璧,動以百雙萬鎰為計,未嘗純用白金也。至於漢後,乃間用白金。桑宏羊至以白金鑄錢。而夜光之璧、照乘之珠,小國皆有,非若今時之罕見也。乃今之用低銀者,多和赤銅於內,是銀不足,而繼之以銅也。非七寶隱沒之驗何?古人所云百金,乃百錠金也。漢文帝云:百金乃十家中人之產。蘇子曰:興師十萬,日費千金。若一金,止作一兩,則漢代中人產,止有十兩之數,而一兵之資糧器械,每日止用銀一分矣,有是理乎?周時田百畝,止當今時二十二畝。此二十二畝之所入,上農夫可食九人。夫古人每食,必至斗米,一人終歲之糧,約今時七十余石,九人當有六百幾十石,是每畝可收米三十石也。余幼時所見聞,吾鄉尚見每畝收脫粟三、四石者,自康熙癸亥年後,凡從前收三石外者,皆不及三石之數矣。非五穀歉收之驗何?隆萬間,有人修崑山薦嚴禪寺,出其瓦間所塞稻束,猶唐朝故物,其穗長至尺余,計其所收,每畝必有十余石,今之稻穗,不滿四寸矣。古者國無十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漢唐盛時,尚可比昔年之「不足」,今則求為「急」,而不可得矣。非衣食艱難之驗何?古者王公之貴,下交巖穴;卿相之尊,勞不坐乘,今者甫膺一命,便藐視知交;而皂隸牧圉,有乘軒執蓋者矣。非風俗驕慢之驗何?古者高僧見天子不名,詔書必稱師。唐太宗敘三藏聖教,極意欽崇。玄奘法師示寂,高宗告左右曰:「朕失國寶矣」,輟朝五日。見《高僧傳》中宗景龍二年,敕高安令崔思亮,迎僧伽大師至京,帝及百僚,皆稱弟子。出《金湯編》及《統紀》高宗顯慶元年,敕天下僧尼,有犯國法者,以僧律治之,不得與民同科。出《唐書》宋眞宗朝,詔天下避誌公禪師之諱,止稱寶公。見《誌公禪師後行狀》,係張南軒父,忠獻公所撰。宋之太祖、太宗,眞、仁、高、孝,皆興隆大法,有時駕臨佛宇,有時問法禁中,為林間盛事。今則士流倨傲,多有見佛像不參,遇高僧不禮者矣。非佛法凋廢之驗何?孔顏立教,止貴躬行,不尚口舌,厚於自治,薄於責人。孟子距辟楊墨,出於萬不得已,譬如大黃巴豆,良醫偶一用之,非日日必需之物。今則白衣小子,止拾幾句謗佛常談,便自謂程朱復出;黃口兒童,但有一種誇大習氣,輒主張道學門庭矣。非眞儒稀少之驗何?即此數者,餘可例推。

人死有六驗[编辑]

欲知死後生處,但觀終時暖處。若從下先冷,暖氣歸頂上者,乃果位中人,必出生死;歸眉間額上者,生天道;歸心上者,生人道;若從上先冷,暖氣歸腹者,生鬼道;歸膝上者,生畜生道;歸足底者,生地獄道。

〔按〕人之宿世,或從天上來,或從人中來,或從異類中來,或從修羅、餓鬼、地獄中來,但察其相貌身形,語言動靜,亦可了了皆知。茲因文繁,不及詳載。

「昔于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编辑]

〔發明〕于公六句,乃帝君偶舉四則因果,為「欲廣福田」二語張本。「濟人救蟻」是順種福田,「治獄埋蛇」是逆種福田。

「治獄」,惡事也,而反興「駟馬之門」,何哉?蓋于公之官守,是治獄之官守,而于公之心地,非治獄之心地也。「駟馬之門」亦興於心地耳。

人命關天,獄詞最重,略失檢點,悔之無及。吾輩不幸而職司其事,便當刻刻小心,臨深履薄。恍若天地鬼神,瞋目而視我;罪人之父母妻子,呼號而望我。不可立意深文,不可誤聽左右,不可逼打成招,不可潦草塞責,不可恃聰明而臆斷,不可徇囑託而用嚴刑,不可逢迎上官之意,不可但據下吏之文;不可因他端而遷怒,不可乘酒醉而作威。苟非罪當情眞,不可動加鞭打;苟非人命大盜,不可輕繫囹圄;嚴反坐之條,以懲誣告;杜株連之累,以安善良。人犯隨到隨審,不使今日守候而復來朝;訟師隨訪隨,勿令構鬥兩家而復漁利。發其議和,所以釋其罪;假以顏色,所以盡其詞。清廉,美名也,當濟之以寬厚;靜鎮,大度也,當輔之以精勤。效蒲鞭之德政,則竹板務取其輕,而毛節必削。睹牢獄之堪憐,則禁子務懲其惡;而飲食宜時,甯於必死之中求其生,勿於可生之處任其死。其老於我者,常作伯叔想;等於我者,常作兄弟想;幼於我者,常作子侄想。上思何以資祖考,下念何以蔭兒孫。雖借此以度世可也,豈特興駟馬之門乎?

愼刑圖[编辑]

夾、收禁,更須愼之

─┐ 年老 ───┐      ├─┐ 人急 ──┐      ├─┐ 吾怒 ────┐     
五│       │      │四│      │      │五│        │     
 │ 年幼 ───┤      │ │      │      │ │ 吾醉 ────┤     
不│       │      │勿│ 人忿 ──┤      │且│        │     
 │ 人既打過 ─┼─ 不該打 │ │      ├─ 勿就打 │ │ 吾不能處分 ─┼─ 且緩打
該│       │      │就│ 人醉 ──┤      │緩│        │     
 │ 有病 ───┤      │ │      │      │ │ 吾疑 ────┤     
打│       │      │打│      │      │打│        │     
─┘ 廢疾 ───┘      ├─┘ 遠來 ──┘      ├─┘ 吾病 ────┘     
~~~~~~~~~~~~~~~~~~~~~~~~~~~~~~~~~~~~~~~~~~~~~
─┐ 生員 ──┐       ├─┐ 已拶 ──┐      ├─┐ 嚴寒酷暑 ─┐     
四│      │       │三│      │      │三│       │     
 │      │       │ │      │      │ │       │     
莫│ 出家人 ─┤       │莫│      │      │憐│       │     
 │      ├─ 莫輕打  │ │ 已夾 ──┼─ 莫又打 │ │ 令節佳辰 ─┼─ 憐不打
輕│ 上司人 ─┤ 輕,言忽  │又│      │      │不│       │     
 │      │  略容易, │ │      │      │ │       │     
打│      │  勿誤作  │打│      │      │打│       │     
─┘ 婦人 ──┘  輕重解。 ├─┘ 要枷 ──┘      ├─┘ 人方傷心 ─┘     
~~~~~~~~~~~~~~~~~~~~~~~~~~~~~~~~~~~~~~~~~~~~~
─┐  ┌─重杖───┐   ┌─┐ 尊長為卑幼─┐
四│  │      │   │三│       │
 │  ├─佐貳非刑─┤   │應│ 百姓為衙役─┤
禁│禁─┤      ├─打 │打│       ├─而打
 │  ├─捕役在家─┤   │不│ 工役鋪行為─┤
打│  │      │   │打│       │
─┘  └─傷命處──┘   └─┘ 私用之物──┘

徵事

決獄平恕[编辑]

《唐書》

唐貞觀元年,青州有謀反者,逮捕滿獄,詔薛仁師覆按之。仁師至,悉去枷杻,與飲食湯沐,止坐其魁首者數人。孫伏伽疑其平反過多。仁師曰:「凡治獄,當以仁恕為本,豈可自圖免罪,知其冤而不救耶?如有忤上意,縱以身徇之,亦所願也。」後敕使問,乃知平反者果枉。

〔按〕司寇龔芝麓疏云:「從來失出之罪,原輕於失入。今承問各官,引律未協,擬罪稍輕,即行參處。於是各官但顧自己之功名,不顧他人之性命,寧從重擬,而自安之道,在人之死矣。如承問各官,果係徇情枉法,其參處宜也;若止是擬罪稍輕,及平反欠當,宜概免參罰,庶刑官無瞻顧之憂,而獄情可幾明允。」仁哉先生!厥後必昌矣。

辨雪冤獄[编辑]

《金史》

劉肅仕金,有人盜內帑官羅及珠,盜未獲,遂連繫貨珠牙儈,及庫吏十一人,刑部議置重典,肅曰:「盜無正犯,殺之冤。」金主大怒,肅辯之愈力,囚得不死,後封邢國公。

〔按〕平反冤獄,人孰無心,但恐觸怒上官,見忌僚佐,是故欲言不敢耳。況乃批逆鱗,蹈虎尾,犯人主之怒乎?劉君其弗可及已。

三子皆貴[编辑]

《勸懲錄》

明盛吉,為廷尉,決獄無冤滯。每至冬定囚,妻執燭,吉持丹書,相對垂淚。妻語吉曰:「君為天下執法,不可濫入人罪,殃及子孫。」視事十二年,天下稱平恕。庭樹忽有白鵲來巢,乳子,人以為祥。後生三子皆貴。

〔按〕唐太宗謂侍臣曰:「古者用刑,君為之撤樂減膳。朕庭無常設之樂,然每因此,不啖酒肉。」居官者奈何不知?

不逮婦女[编辑]

《不可不可錄》

王克敬為兩浙鹽運使,溫州解鹽犯,內一婦人同解。王怒曰:「豈有逮婦人行千里外,與隸卒雜處者乎?自今婦女毋得逮。」遂著為令。

〔按〕王公一念之仁,所全婦女多矣。由此推之,不特婦人,即老病廢疾、僧尼道士、有體面人,概不可輕逮。

執法無後[编辑]

《功過格》

明季時高郵州徐某,歷官至郡守,清介執法,每差役違限一日,笞五板。有隸違六日,欲責三十。乞貸不可,竟死杖下。其子幼,聞之驚悸死;其妻慘痛,亦自經。徐解任歸,止一子,甚鍾愛。忽病,語其父曰:「有人追我。」頃之,曰:「有何大罪?殺我三口!」言訖而死,徐竟無後。

〔按〕廉官往往不享,大抵因執法者多耳。徐君當日,豈不自誇信賞必罰哉?卒之三人死,而子亦隨之矣。哀哉!

「竇氏濟人,高折五枝之桂。」[编辑]

〔發明〕濟亦多術矣,饑濟以食,寒以衣,病施以藥,窘助以財,暗予以燈,爭鬥勸其和解,愚癡導以智慧,皆濟也。念念有及物之仁,則不特富貴有其權,即貧賤亦有其力矣。

下附徵事四則

鬻田濟人[编辑]

《懿行錄》

明饒裳,豫章人也,途中見有鬻妻遠方,而泣別者,問其所需,棄田與之。歲大比,主司夢金甲神曰:「爾何不中棄田之子乎?」乃檢一遺卷,中第三名,即公也。及宴鹿鳴,乃知其故。三子景暉、景曜、景暐,相繼登第。

〔按〕田產資財,世人以之為命者也,而內典比之水中月、鏡中花、夢中寶,何哉?只因目前暫經收管,後來總帶不去耳。今之寫田房契者,必曰:「聽憑永遠管業。」嗟乎!產是主人身是客,主尚不能永保其客,客又安能長有其主耶?如必欲將所有帶去,亦有帶之之法,莫若作善布施,造人天福德之身,則安富尊榮,依然仍在。明乎此,則饒公之棄田也,乃其所以置產也。人能如此置產,即謂聽憑永遠管業,亦無不可。

免死得元[编辑]

《感應篇箋注》

河南潘解元,附二友入省鄉試。寓有神相,密語二友曰:「潘君將有大難,須急避之。」二友遂託言寓小,各贈二金,使另覓寓。潘隨借一小寓。夜於水次,見一婦投水。詢之,云:「夫買棉花織布,積若干匹,夫出門後,賣得四金,不意皆假銀也。夫歸必見責,故尋死耳。」潘急出袖中四金與之。歸寓乏用,寓主多出詬語,乃借宿於寺。寺僧夢諸神鼓吹下降,云:「試榜已定,奈解元近作損德事,上帝除名,尚未有代。」一神云:「此寺內潘生可。」一神云:「相當橫死,安可作元。」一神將二手摩其面云:「今非解元相乎?」僧默識之,厚加款待。試畢,往二友寓謝,相士一見大驚,曰:「公作何陰德,成此異相?今首魁多士矣。」榜發果然。

〔按〕作一善事,須是若決江河,沛然莫禦,方能成就。潘君若算到自己進場盤費,未有不廢然中止者,唯其但知有人,不知有己,所以費止四金,免一橫死,而復得元也。猶憶己巳年冬,余在澄江應小試,時有門斗朱君玉者,失去他人所寄之金,幾不欲生。余聞惻然,欲助其少許,苦於資糧告匱,不果。未幾,余即歸崑,迨文宗發長洲覆案,余已列在第二。然但有坐號而無姓名,人皆莫識。余遂以覆試不到除名,此時崑邑實無長洲案,有之者唯朱君玉。朱與余又不甚相識,初不知第二坐號即余也。向使當日不顧自己盤費,稍助其資,彼於感恩之下,必以覆案示余,余亦不至除名,復閱二年而始遇矣。蓋觀於潘而益愧云。

租得第[编辑]

彙纂《功過格》

華亭士李登瀛,家貧,僅田二畝。佃戶以疾荒其產,賣子償租。李知之,惻然曰:「爾以病故,不能治田,非汝咎也。我雖貧,尚能自存,奈何使爾父子離散?急取銀去贖爾子歸。」其人以主家不肯為慮。李曰:「我貧儒,且讓汝租;富家大室,亦知積德。我當為爾言之。」遂與同往,因得贖歸完聚。佃戶日夜禱祝。康熙甲子,李登賢書,乙丑聯捷。

〔按〕哀哉農也!終歲勤動,無時得暇;合家勞苦,無人得安;千倉萬倉之粟,皆從其肩上而來;千坑萬坑之糞,皆從其肩上而去;或忍饑而水,或帶病而力耕;背則日暴雨侵,腸則千回萬繞。一至秋成之候,田中所收,盡償租債;四壁依舊蕭然,八口仍無聊賴。非仁人君子,目擊而心傷者乎?昔諸景陽,聞佃戶死喪,必涕出助之;丁清惠公待佃戶如父子;陸平泉先生,凡遇壽誕,佃戶必免米若干,加爵則又免,得子得孫則又免,所以貧佃感恩,租稅反不虧空。彼錙銖必較者,一時自為得計,豈知冥冥中,復有操大算盤者,起而盡削其祿乎!觀於李君,則二畝之所收多矣。

逆旨害民[编辑]

《功過格》

淳熙初,司農少卿王曉,嘗以平旦,訪給事中林機。時機在省,其妻,曉侄女也,垂淚訴曰:「林氏滅矣。」驚問其故。曰:「天將曉,夢朱衣人持天符來,言上帝有敕,林機逆旨害民,特令滅門。遂驚寤,今猶仿佛在目也。」曉曰:「夢耳,何足患!」因留食。待林歸,從容叩近日所論奏。林曰:「蜀郡旱,有司奏請十萬石米賑濟,有旨如其請,機以為米數太多,蜀道難致,當酌實而後與,故封還敕黃,上諭宰相云:『西川往復萬里,更待查報,恐於事無及,姑與半可也。』只此一事耳。」妻泣告以夢,機不自安,尋以病歸,至福州卒,二子亦相繼夭,門戶遂絕。

〔按〕天為民而立君,君為民而設官。民者,國家之赤子,而社稷之根本也。縱使君言不當賑,而且猶當言賑;君言當濟以少,而臣猶當言多;君言賦額不可虧,而臣猶當議減。如此謀國,方為盡忠。其福及蒼生,正其流芳百世。雖壽考康寧,子孫榮盛,不足報其功也。苟或君言催科當緩,臣偏曰國用難濡;君言民已困而當通變,臣偏言額已定而難紛更。如此舉動,名為諂諛,名為逢迎,名為戀官而保妻子。其為民斂怨,正其為國招尤。雖身遭投竄,門戶滅絕,豈足償其罪哉?覆轍昭昭,前車不遠。

「救蟻中狀元之選」[编辑]

〔發明〕宋郊一事,人以其功小報大,輒疑之,不知此特以蟻視蟻、以狀元視狀元耳。若論究竟,則當日所救之蟻,不下數萬。後世感恩圖報者,亦不下數萬,豈一狀元可竟其福乎?若乎狀元,不過身外虛名耳,三寸氣斷,安在其為狀元也?反謂報之太奢,過矣。

竹橋渡蟻,救之於水也。然蟻之致死,不止於水。所救之法,亦不止竹橋。且如奴婢之殺蟻也,以湯火,其法,在理而諭之,勢以禁之而已;貓犬之殺蟻也,以誤啖聚蟻中之魚肉骨,其法,伺酒食既畢之後,作速掃地,使葷腥不沾於土而已;焚化紙帛之殺蟻也,多在暑月,其法,當掃一淨地,先以冷灰作基而已;點茶之殺蟻也,多在地上,其法,受之以盆而已;竈上之多蟻也,以近腥羶而穴其下,其法,宜於作竈時,純用石灰布地而已。舉一反三,在茲數者。

下附徵事二則

救蟻延齡[编辑]

《福報經》

佛世有一比丘,得六神通,見其小沙彌,七日當死,因教其歸省父母,至第八日來,蓋欲其死於家也。至八日果來。因入定察之,乃於歸路時,見有聚蟻穴孔,將為流水沖入,急脫袈裟擁之,蟻得不死故也。後壽至八十,證羅漢果。

〔按〕人之壽夭,有定有不定,顏淵之死,伯牛之亡,此受決定果也;文王之百歲,武王之九十,此受未定果也。天人之遇小五衰、大五衰,亦然。又以四天下言之,三洲多有未定果,唯北俱盧洲,則純受決定果。沙彌之益算,當屬未定果耳。

蟻王報德[编辑]

《古史談苑》

吳富陽董昭之,過錢塘江,見一蟻走於水中蘆上,欲救之入舟,舟中皆不可,乃以繩繫蘆於舟,蟻得至岸。夜夢烏衣人謝曰;「吾是蟻王,不愼墮江,蒙君濟拔。後有急難,可來告我。」歷十餘年,昭之以盜誣入獄,思及蟻王之夢,而欲告無由。一人曰:「何不於地上取兩三蟻,置掌中而告之。」董如其言,夜果夢烏衣者曰:「急投余杭山中,可免於難。」覺而逃之,遇赦得免。

〔按〕活活一龜,不識自己之生死;所存朽甲,反知他姓之吉凶。此種事理,雖聖人亦有所不知,而何惑乎蟻王之報德?

「埋蛇享宰相之榮」[编辑]

〔發明〕龍有四毒:有齧而死者,有觸而死者,有見而死者,有聞聲而死者。蛇亦如之。叔敖所遇之蛇,當是有見毒者耳。然據楚中人云,彼處兩頭蛇,至今尚有。身黃色,長尺許,其行可進可退,多如蚯蚓。見之初不為害,想別一種類耳,否則物類隨時變易,如上古禽獸能作人語,今則不能之類。

心中含毒者,多作蛇蠍蜈蚣,惟有慈心之人,毒不能害。不然,彼以毒來,吾亦以毒往,是一蛇之外,又添一蛇矣。吾縱不能化蛇,豈可反為蛇化乎?

蛇為害人之物,故埋之不使人見。苟充其類,則凡為人害者,皆可作蛇觀。除殘禁暴,是埋兩足之蛇;改往修來,並埋自心之蛇矣。

自「于公治獄」至此,乃帝君舉行善得福者示人耳。一人行善得福,則盡人皆然矣。譬如樹果,嘗一而甘,何須枝枝皆啖。

下附徵事二則

方便行殺[编辑]

《大寶積經》

然燈佛時,有五百賈人,入海採寶。內一惡人,善知兵法,恒為寇盜,欲盡殺五百人而取其寶。而五百人皆不退菩薩,殺之者得無量罪,當久墮大地獄。時彼眾中,有一導師,名曰大悲,預知其意,因私念言:若殺此一人,吾當自墮惡道;若不殺此人,則五百善人當受其害,而彼惡人仍世世墮於地獄;吾若明告眾人,又累五百人共發惡念,亦當受苦。於是生憐憫心,寧自受罪,而刺殺之。佛言:「導師,即吾身是;五百賈人,即賢劫中五百菩薩是。」

〔按〕此所謂見機得殺也。然必先有寧自受罪之心,而後可行此種方便。否則既欲貪其功,又欲辭其罪,此念已不可問矣,何福報之有?

斃蛇抵命[编辑]

《現果隨錄》

我邑故宗伯顧錫疇,在溫州,為副將賀君堯所殺。未幾,降乩於門人張調鼎家。曰:「吾前生誤殺一蛇,今蛇為賀君堯。前六月十六,已害我於江中。因果應受,可語我兩兒,勿事報仇。」張猶未聞公訃,急遣人至溫訪之。時太倉吳國傑在溫,宴公於江心寺,明晨報公被害。廣遣漁人覓屍,無有。夜夢公立水中曰:「我前世為天臺僧,擊斃一蛇,今抵其命。承君厚意,以前世為我徒孫故也。但向某灣尋之,即得矣。」如言復覓,果得屍。扶櫬歸崑葬焉。

〔按〕公前世為天臺僧,後世位至宗伯,且文章節義,俱卓卓可傳。然猶難免斃蛇之報,況來歷萬不及此者乎?世之殺蛇者,勿徒以叔敖為藉口也。

「欲廣福田須憑心地」[编辑]

〔發明〕此句乃一篇綱領,上述因果之事,此明因果之理。心地是因,福田是果。世儒不信因果,由於未能理會儒書耳。故論及余慶餘殃之說則信,談及因果即不信,猶之但能呼日,而不知其即為太陽也。

信因果者,其心常畏,畏則不敢為惡。不信因果者,其心常蕩,蕩則無所忌憚。一人畏而行一善,萬人即增萬善;一人蕩而造一惡,萬人即增萬惡。故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亂之道也。

福田心地圖[编辑]

                       佛───┐    ┌──廣置義井
                   ┌─┐     │    │      
   報恩田─父母師長和尚─┐    │ │ 法───┤ 方便─┼──建造橋樑
─┐            │    │二│     │    │      
三│            │    │ │ 僧───┤    └──平治險路
 │            │    │種│     │           
種│            │    │ │ 父母──┤    ┌──孝養父母
 │ 功德田─佛菩薩賢聖僧─┼─之類 │八│     ├─敬田─┤      
福│            │    │ │ 師僧──┘    └──恭敬三寶
 │            │    │福│                 
田│            │    │ │ 貧窮──┐    ┌──給事病人
─┘            │    │田│     │    │      
   貧窮田─饑餓困厄人畜─┘    │ │ 疾病──┼─悲田─┼──救濟貧窮
                   └─┘     │    │      
                       畜生──┘    └──設無遮會
                      │            ┌─多病
                      │        ┌─殺─┼─短命 
                      │        │   │
                      │       身│   ├─貧窮
─┐壽短 願他身死,殺害眾生,建造淫祠─┐ ├─┐     三├─盜─┼─共財不得自在
世│壽長 憐憫一切,戒殺放生,寧靜惜福─┤ │ │     惡│   │
 │                  │ │十│     業│   ├─妻不貞良
間│多病 惱害眾生,不卹病苦─┐    │ │ │      ├─淫─┴─得不隨意眷屬
 │少病 禮拜三寶,惠施醫藥─┴────┤ │惡├────┐ │
七│                  │ │ │十惡正報│ │    ┌─多被誹謗
 │醜陋 瞋恚鬥諍,遮佛光明,笑人醜陋─┤ │所│    │ ├─妄言─┼─為他所欺
事│端正 忍辱柔和,修造佛像,以食施人─┤ │ │即是三途│ │    │
 │                  │ │感│    │口│    ├─言無人受
不│無威德 他物生妒,不能修福─┐   │ │ │若生在人│四├─綺語─┼─語不明了
 │有威德 不懷嫉妒,誠信不欺─┴───┤故│正│    │惡│    │
齊│                  │ │ │中則如下│業├─兩舌─┼─眷屬乖離
 │卑賤 驕己淩人,負他財物,薄視僧尼─┤ │報│    │ │    ├─親族弊惡
皆│尊貴 信奉三寶,力行善事,處己謙和─┤ │ │文所感二│ │    │
 │                  │ │餘│    │ ├─惡罵─┼─常聞惡聲
由│貧窮 慳吝不施,常行竊盜─┬────┤ │ │種輕報耳│ │    └─言多諍訟
 │富饒 性喜惠施,不負他財─┘    │ │報├────┘ │
心│                  │ │ │      ├─貪─┬─心不知足
 │惡智 親近惡人,讚揚惡法,吝法不說─┤ │圖│     意│   ├─所求闕絕
造│善智 修習智慧,親近沙門,受持正法─┘ │ │     三│   │
─┘                    ├─┘     惡├─瞋─┬─人求長短
                      │       業│   ├─被他惱害 
                      │        │   │
                      │        └─癡─┬─生邪見家
                      │            └─其心諂曲
─┐  ┌──┬─┬────┐      │  ┌─────────┐
二│  │豪貴│ │禮事三寶├─┐    │  │         │
 │  │大富│ │布施  │ │    │  │顓愚──不教他  │
十│  │長壽│ │持戒  │ │    │  │瘖瘂──謗毀人  │
 │  │端正│ │忍辱  │ ├─ 八善│  │下使──負債不還 │
七│  │勤修│ │精進  │ │    │  │醜黑──遮佛光明 ├─ 十一惡
 │  │明達│ │智慧  │ │    │  │生麞鹿中─驚怖人 │
種│  │聲清│ │歌詠三寶│ │    │  │生在龍中─喜調戲 │
 │為人│潔淨│從│慈心  ├─┴┬ 中來│為人│身生惡瘡─鞭撻眾生├─ 故
善│  │不淨│ │豬───┼─┬┘   │  │人見歡喜─見人歡喜├┐
 │  │慳貪│ │狗   │ │    │  │常遭縣官─籠係眾生│└ 一善
惡│  │狠戾│ │羊   │ │    │  │短小──輕懱人  │
 │  │輕躁│ │獼猴  │ ├─ 七惡│  │醜陋──喜瞋恚  │
果│  │腥臭│ │魚鼈  │ │    │  │無知──不學問  │
 │  │含毒│ │蛇   │ │    │  │         │
報│  │無慈│ │虎狼──┼─┘    │  │         │
─┘  └──┴─┴────┘      │  └─────────┘

福田心地說[编辑]

有果無用[编辑]

錦繡滿箱,而所穿不過布素;金銀滿櫃,而適口僅免糟糠,可以安閒矣。必欲勞筋疲骨,可以快樂矣。但見終日愁眉,此有福而不能受用也;由於宿生布施之時,不能發至誠心、歡喜心耳;否則或因人之勸,而勉強一施耳;不然,或既施之後,旋生悔心耳。意本《彌勒所問經》。

有用無果[编辑]

蓽門圭竇之人,而常居人之華堂大廈;疏食菜羹之子,而輒啖人之海錯山珍。此有受用,而非其福也。由於宿生,自己不能布施,但知勸人作福耳,否則或見人布施,為之歡喜讚歎耳。

先富後貧[编辑]

《業報差別經》云:「若有眾生,因勸布施,後還追悔,以是因緣,先富後貧。」

先貧後富[编辑]

復有眾生,因勸少施,施已歡喜,生在人間,先貧後富。

勞而致富[编辑]

富有富之因,勞亦有勞之因。如經言:齋僧者,必得大富。此定理也。若使請僧到家,使僧奔走往來而後就食,則後世雖享大富,必以勞苦得之。

逸而得富[编辑]

若其送食至庵院,使眾僧安然得食,則其福報,必生天上人中,享自然之快樂。

貧而能施[编辑]

經又云:「復有眾生,必言眾生,不言人者,人止說得一件,眾生則該舉六道矣。先曾布施,不遇福田,流浪生死。在於人道,以不遇福田故,果報微劣,隨得隨盡,以習施故,雖處貧窮,而樂行施。」

富而不施[编辑]

復有眾生,未曾布施,遇善知識,暫一行施,值良福田,以田勝故,資生具足,先不習故,雖富而慳。

施多福少[编辑]

《菩薩本行經》云:「若有眾生,不能至心施,不能以恭敬心施,不能以歡喜心施,或貢高自大而施,或受施者,信邪倒見,譬如耕於薄地,下種雖多,所收甚少。」

施少福多[编辑]

又云:「若布施之時,能以歡喜心與,恭敬心與,清淨心與,不望報與,或所與者值菩薩聖僧,如彼良田下種,雖少,所收甚多。」

同憂異果[编辑]

《法苑珠林》云:「如有二人,一貧一富,見乞者來,俱懷憂悶,其有財者,懼有求索;其無財者,因己不能作福,而自憂惱。後來貧而愁者,生天人中。富而愁者,生餓鬼中。愁悶雖同,受報則異。」

異壽同果[编辑]

人壽數千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與人壽數十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其福等無有異。

為惡善終[编辑]

為惡而得善終者,今生之惡果未熟,前生之善果先熟也。昔有一人,七世殺羊,而不墮三途,過是以後,所殺之罪,一一償之。見《大藏一覽》。凡惡人得福,皆作是觀。

為善惡終[编辑]

為善而或惡終者,今生善果未熟,前生惡果先熟也。然又有見為惡終,而實非惡終者,如牧牛小兒,採華供佛,中路被牛觸死,其神即生忉利天。出《譬喻經》。獼猴見僧而喜,戲披袈娑,失足墜岸而死,其神即生天上是也。見《經律異相》。總之,因作善而死,未有不得善報,特一時肉眼不識耳。

身樂心不樂[编辑]

修福凡夫,今生事事如意,可謂身樂矣。然不知出世,未脫輪回,終不免三惡道之憂。

心樂身不樂[编辑]

羅漢已斷後有,可以永別三途,長辭六趣,心甚樂矣。若使未嘗修福,則其一切供養,亦不能如意。

大施小福[编辑]

《般若經》云:「若菩薩但捨財寶七珍,不發心成佛,救度一切眾生,雖經恒河沙劫,得福猶少。」非眞少也,特較之發心成佛,則為少耳。

小施大福[编辑]

經又云:「若菩薩布施時,能回向無上菩提,救度十方一切,雖少行施。獲福無量。」二則與前「施少福多」,各自一意。

心地至成佛,無以復加矣。福田至成佛,亦無以復加矣。

吾遇順境正當修福[编辑]

人遇順境,當自念曰:「吾家富足,宿生定從布施中來,今世愈當濟人利物。吾身無病,宿生定從慈悲中來,今世愈當戒殺放生。」譬諸燈焰明時,即當繼以膏油也。

吾遇逆境亦能植福[编辑]

若遇逆境,當自念曰:「吾之困厄,乃宿業所招,若能順受,債斯償矣。不特此也,吾若貧窮,常願天下皆富饒;吾若多病,常願天下皆康強;吾遇鬥諍,常願天下皆和諧;吾若昏愚,常願天下有智慧;吾若六根不具,常願天下皆得相好。」每逢一種患難,即願未來之世,救度此種患難之人,豈非煩惱即是菩提,毒藥翻成甘露哉?不知植福者,反此。

他人作善我能受福[编辑]

彼善未成,從而勸勉,是以勸導生福也。彼善既成,助其歡樂。是以隨喜生福也。揄揚其美,令人效法,是以讚歎生福也。推之天上天下,古往今來之善,無不可為吾造福者。所以普賢菩薩發十大願,其第五願則云:隨喜功德。上而諸佛菩薩,多生多劫所修之福,下而四生六道,一毫之善,無不讚歎隨喜。夫然後盡虛空界之福,皆其福也。其所以為普賢大士也。

他人作惡我亦受福[编辑]

惡事未成,力能勸止,福在吾矣。惡事既成,愁憂不樂,福在吾矣。惡未播揚,多方隱諱,福在吾矣。惡既播揚,用以垂戒,福在吾矣。惡及於吾,吾能忍受,福在吾矣。惡及於人,勸人忍受,福在吾矣。

下附徵事五則

五里銅盆[编辑]

《雜寶藏經》

拘留沙國,有惡生王,見一金貓,從園堂東北,入西南角,命掘之。得銅盆三重,滿中貯錢,五里內皆如是。王甚疑怪,問尊者迦旃延。答曰:「過去九十一劫前,有佛出世,號毗婆尸。即莊嚴劫千佛中,第九百九十八佛。其佛涅槃後,有比丘乞食,置缽於路,而告人曰:『若人以財,置此堅牢藏中,一切王、賊、水、火所不能奪。』時一貧人,聞而踴躍,適有賣薪錢三文,取以布施。去家五里,步步發歡喜心。到門欲入,復遙向僧頂禮發願。時貧人者,今王是也。」

〔按〕佛在舍衛國,有一婦人,至心施一缽飯,佛記其福甚多。其夫心中自疑,以為豈有一飯而福如是者。佛呼而問曰:「汝見尼拘陀樹高幾許耶?」答曰:「高四、五里,每歲下實數萬斛。」又問其核大小。答曰:「僅如芥子。」此樹天竺國有。佛言:「地是無心之物,下一芥子種,尚能每歲收數萬斛果,何況人是有心之物,能至誠奉一缽飯與如來耶?」夫婦二人,遂心開意解。末世薄福人,眼孔甚小,聞五里銅盆之說,安知不作缽飯之疑耶?

一月布施[编辑]

《法苑珠林》

舍衛國有一貧家,施一穗蒲萄於比丘,比丘曰:「汝已一月施矣。」貧人曰:「吾止一穗耳,何言一月?」比丘曰:「此一穗蒲萄,一月前已有布施之念,念念不斷,非一月何?」

〔按〕布施之事,或可偶斷,布施之心,不可暫斷,必其念念相續,方能培植菩提種子。
庵院盞飯,利人最多,使彼不覺不知,日日供養三寶。

指上植福[编辑]

《譬喻經》

昔有長者,名阿鳩留,不信有後世,一日經過險道,三四日不見水草,適欲餓死。遇一樹神,告之饑渴。樹神即於指端,化出飲食,濟其同伴。長者即問:「尊神有何福德,指能如是。」神言:「吾於迦葉佛時,本一貧人,恒於城門磨鏡,見沙門乞食,必舉右指,示其有齋之處。如是非一,故今生受用,皆賴此指。」長者心悟,大修布施,日飯多僧。後生第二天,為散華天人。

〔按〕無智之人,有財不能作福;有智之人,無財亦能作福。能學樹神之指,則他人之財,皆可為吾用矣。指示於人,福田從手而廣;讚歎勸勉,福田從口而廣;奔走效力,福田從足而廣。自顧吾之耳、目、手、足,無不可作福者,大矣哉!佛法之利人也。凡夫豈有此智慧乎?

身小聲宏[编辑]

《賢愚因緣經》

波斯匿王,引兵過祇洹,聞一比丘誦經,其音甚妙,稽首白佛,願得相見,施十萬錢。佛言:「當先與錢,然後可見。王若先見,決不施錢。」王遂施之。見此比丘,形極醜惡,倍復短小,果生悔心。問佛因緣,佛言:「迦葉佛涅槃後,爾時有王,起一塔廟。四臣督工,其一懈怠,國王責之。臣遂憤曰:『此塔太大,何時當成?』由此怨言,五百世中,形極短小。工既成後,隨施一寶鈴於塔,故五百世音聲極妙。」

〔按〕六根所造之因,善惡迭用,故其所受之果,苦樂互沾。昔有人宿海上山內,見一人光焰非常,面貌端正,以天樂自娛,獨其口似豬口。問其故,乃宿生修福之人,止因坐犯口過,常言穢褻語耳。籲,可畏哉!

十粒除貧[编辑]

《法苑珠林》

隋終南山釋普安,聖僧也。所至輻輳,競欲設齋。一日至大萬村,有田遺生者,家徒壁立,四女衣不蔽形。長女名華嚴,年已二十,自顧毫無他物,止有粗布二尺,痛念赤貧,無由作福,仰屋而悲,偶見梁上孔隙中,有亂禾一團,取下視之,得黃粟十粒,磨去枇糠,並前粗布,擬欲施僧。而又自顧無衣,不能出門,乃於黑夜,匍匐而往。以布遙擲僧房,而以十粒粟親手放飯桶內,默祝云:「吾以前世慳貪,乃受苦報,今於佛前,求哀懺悔,以此微物,供養眾僧。若吾貧窮業報,從今已盡,願甑中所炊之飯,皆變黃色。」乃掩淚而返。明晨見甑中所炊五石米飯,其色盡黃。既而察知其故,眾共嗟歎。於是好義者,各以財物濟之,而是女遂出家學道。

〔按〕雖尺布粒粟耳,而在田氏女,則為竭盡施矣。宿生之業,安得不從此而亦竭耶?

「行時時之方便,作種種之陰功。」[编辑]

〔發明〕下文逐事勸勉,此乃撮總提綱,皆培植心地事。時時種種,拆開不得;方便陰功,亦拆開不得。

方便之行,而欲時時無間;陰功之作,而欲種種無遺。以世情言之,必不可得之數也;若通以佛法,竟絕無難事。視其力之所能,則勇往為之;力所不能,唯有先發宏願,俟之他生後世而已。

論發願[编辑]

世間善願[编辑]

若在朝廷,願君恩周海宇;若在草野,願人永享太平。見人父子,願其慈孝;見人兄弟,願其友恭。自得飲食,願天下之饑者皆飽滿;自得衣裳,願天下之寒者皆溫燠。越歷市廛,願在在家盈戶足;經行阡陌,願年年雨順風調。見人渡江河,願其無風波之患;見人越險阻,願其無蛇虎之傷。遇貧窮,願其富厚;聞疾苦,願其康強。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如是念念不絕,何難以四海為一家,合萬物為一體乎?

〔按〕此特世間之善願耳。何則?以其唯知有一生,而不知有多生也。但患今世力之不及,而不知他生後世,有願必遂也。且其所願,止在人道,而不能及天仙、地獄、鬼、畜也。不僅如是,縱令所願事事如意,六道皆蒙其惠,亦不過人天小果,未能拔去一切生死之根也。是故大智慧人,不可不發出世宏願。

出世宏願[编辑]

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按〕此菩薩四宏誓願也,每句中包無量妙義。人能體會四語,使行、住、坐、臥中念念不絕,是亦菩薩而已矣。
經云:「修行不發菩提心,譬如耕田不下種,縱刻刻發世間善願,經於恒沙劫,不如暫時一發菩提心也。」

附證

三童發願[编辑]

《阿闍世經》

過去無央數劫前,有佛出世,號一切度如來。時有豪貴家三小兒,各以一珠供佛,一兒曰:「吾欲如佛右面北丘。」一兒曰:「吾欲如佛左面比丘。」一兒曰:「吾欲如中央之佛。」佛言:「發願如佛者,即吾身是。發願如左比丘者,即舍利弗是,發願如右比丘者,即目連是。」

號同古佛[编辑]

《涅槃經》

世尊於無量無邊恒河沙劫前,聞古釋迦文佛說《涅槃經》,自賣其身,遍求香華,用以供佛,因得聞《涅槃經》中一偈,乃發願云:「願我來世成佛,亦同此號。」是故今日如來,亦號釋迦文。

發願先度[编辑]

《金剛經解》

世尊又於無數劫前,作忍辱仙人。在山中坐,遇國王出獵,問獸何往。仙人自念,若實告,則害獸,不實告,則妄語,沈吟未對。國王怒,斫去一臂。又問,如初。復斫去一臂。因發願云:「異時我成佛,當先度之,勿使世人效彼為惡。」後釋迦成道,首度憍陳如比丘,即當時國王也。

四十八願[编辑]

《大阿彌陀經》

阿彌陀佛於那由他劫前,為法藏比丘,發四十八種大願,謂「我若成佛時,當得清淨寶刹,妙麗莊嚴。十方眾生,有願生吾國,稱我名號者,臨命終時,吾當遣化佛菩薩迎之,使彼蓮華化生,得不退轉。」是故今人若能一心念佛,無不往生極樂國者。

有願易度[编辑]

《經律異相》

佛世有一聚落,恣行邪見,不從佛教,乃遣目連往,則傾心向化。佛言:「此輩與目連有緣,往劫目連為樵夫,見山中無數聚蜂,飛來欲螫,因戒曰:『汝等皆有佛性,莫興毒害,吾若成道,當度汝等。』由是蜂皆散去,今日此處人,即當日之聚蜂也。因發度彼之念,故今世一往即化。」

發心即勝二乘[编辑]

《智度論》

有一六通羅漢,隨一沙彌於後,負衣缽囊。沙彌心中自念云:「吾當勤求佛果。」羅漢即取衣缽囊自負,使其前行。少頃,沙彌又念:「佛道久遠難成,不如求聲聞果,早自解脫。」羅漢復以囊置其肩上,令其在後。如是再三。沙彌曰:「和尚老悖,何故使吾忽後忽前。」羅漢曰:「吾非老悖,汝前發心求佛,是菩薩中人,位在吾上,自當負囊隨汝。汝又忽慕聲聞,無復度人之念,位在吾下,自當負囊隨我。」沙彌大驚,遂堅意勤求佛果。

〔按〕《優婆塞戒經》云:「若有人發菩提心,諸天皆大驚喜,以為吾今已得天人之師。」夫但言發心,則未嘗修證可知,然已勝羅漢者,以其有願必遂也。譬如初生太子,雖在繦褓之中,然耄年公卿,亦當恭敬禮拜。

「利物利人」[编辑]

〔發明〕利物,功足以及物;利人,功足以及人。利及人、物,方不虛生浪死。

「利」字,是極不好字面,又是極好字面。非有兩意也。用之以自為,則私;用之以濟世,則公矣。

下附徵事三則

碎碑刻碑[编辑]

《感應篇注》

孫思邈以龍宮方,歷試皆驗,編入《千金方》中,刻碑傳世。有人多印方本,因擊碎其碑,欲以市利,被雷震死。又一人從而再刻之,夢思邈語曰:「汝命無子,因刻《千金方》,當得貴子。」已而果然。

〔按〕碎碑者唯知自利,刻碑者但思利人,究竟自利者何嘗利,利人者何嘗不利乎?

潛消弊政[编辑]

《皇明通鑒》

宣德間,嘗遣太監到西洋求寶,所費不貲,死者無算。天順時,有上言再遣者,因命兵部項忠,查檢往冊。時劉大夏為郎中,先至庫,匿之,吏無可查,其事遂寢。後項以失冊責吏,劉笑曰:「此弊政也。縱使冊在,猶當毀之,以除其根,尚追問其有無耶?」項悚謝曰:「公陰德動天,此位當屬公矣。」後果官太保、大司馬,子孫屢代貴顯。

〔按〕充劉公所為,則世間一應有害於人之文字,皆當毀滅,而小說、春方、謗佛之書,為尤甚。

小常平倉[编辑]

《勸懲錄》

張乖崖知成都,夢紫府眞君招之,語未久,忽報云「西門黃兼濟至」,乃幅巾道人也。眞君接禮甚恭。明旦,遣人請至,宛如夢所見。詢之,對曰:「初無善事,惟麥熟時,以錢三百緡收糴,至明年禾麥未熟,小民艱食之時,糶一般升斗價值,在吾初無所損,而小民得濟危急,如是而已。」張公喟然興歎,命吏扶於座而拜之。

〔按〕平倉事,處處皆可仿之,一方沾惠,四境效行矣。

「修善修福」[编辑]

〔發明〕世人之所蓄積,有人奪得去,吾帶不去者;有人奪不去,吾亦帶不去者;又有我帶得去,人奪不去者。金銀財寶、家舍田園,此人奪得去,吾帶不去者也。博學鴻才、技藝智巧,此人奪不去,吾亦帶不去者也。若夫吾帶得去,人奪不去者,唯有修善與福耳。修善到極處,能使七祖超升、百神擁護;修福到極處,能使火不能焚,水不能漂。善者福之基,福者善之應。

但修福而不修慧,每因享福而造業。但修慧而不修福,又慮薄福而少資。昔迦葉佛時,有兄弟二人,共為沙門。兄持戒坐禪,一心求道,而不布施。弟則修福而常破戒。後釋迦成佛時,兄已得羅漢果,然因未曾修福,食嘗不飽。弟因破戒,生在象中,然余福尚多,雖作畜生,為王所愛,眞珠纓絡,常掛其身,食邑至數百戶。故曰:「修福不修慧,象身掛纓絡。修慧不修福,羅漢應供薄。」唯佛稱兩足尊,以其福、慧具足耳。

下附徵事三則

廣置義田[编辑]

《懿行錄》

明華亭顧正心,字仲修,父中立,仕至廣西參議。正心好行其德,嘗捐銀十萬四千七百兩,買義田四萬八百畝,散華、青兩縣之供役者,賦役賴以不困。時代巡蒞松,除夕禁爆,有市民犯禁,誤繫正心於獄。見獄中之寒者,給以衣;饑者,給以粟;罪可贖者,代為完納,囹圄幾為一空。又捐貲修葺獄室,往往施恩於不報之地。後兩臺上其事,欽授光祿署丞,從祀鄉賢。

〔按〕范氏義田,流芳千古,然止及同姓,未必及異姓,田止以百計,未必至四萬有餘。顧君所為,何其邁前人而傑出乎!據其福報,此時定在六欲天宮,飛行自在,享受無極之樂矣。

獨成勝舉[编辑]

明湖州徐汝輝,富而好施。時杭州重建戒壇,所費不貲,布、按兩司,召富民勸募,汝輝願獨力任之,憲長楊繼宗問故,汝輝曰:「人有子不肖,雖有所積,必屬他人,何如幹此勝事,後世漸漸享用乎?況財為怨藪,吾子無財亦無怨藪,未始非愛之也。」遂以白金千錠獻,兩司共歎其明達,特設席後堂,邀同僚宴之,復以彩帳親送之歸。聞者無不欽慕。

〔按〕《大寶積經》云:「吾不捨財,財將捨我;我今當捨,令作堅財。」徐君已作堅財矣。

樂施不倦[编辑]

浙人面述

明末浙江史某,好善樂施,尤喜齋僧。時有寺僧大成,募盞飯供眾,道經史家門首。史若見飯少,必以己飯足之。如是歷有年所,毫無厭心。一日夫人坐草,見大成步入房中,眾駭異,索之無有。俄而產婦生男,急遣人蹤跡之,而僧已於是日回首矣。遂以大成名之,幼甚聰慧,茹胎齋。及長,文譽日隆,至順治間,大魁天下。

〔按〕但行善而不信佛,其所修福,識者目為第三世之怨。何則?以彼第二世享福時,必然造孽,至第三世,決受苦報也。史君原從佛法中來,故雖遇榮華而不昧。

「正直代天行化」[编辑]

〔發明〕正者,無邪;直者,無曲;固天之所以為天也。匹夫而能正直,即是順天之化,豈必居位臨民?若欲代天行之,非操有為之權,與得為之勢不可。

代天行化,即是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參。一種人,著力在「行」字,一「行」字中,便有經營謀畫,因時制宜作用。下「慈祥為國」句,則代天行化,似但就卿相言。

在世聰明正直,歿後必為神明,此一定之理。就世俗言,則為超升;若明眼觀之,乃是墮落;以世俗但見第二世,不能見第三世耳。蓋既為神明,必享血食,一享血食,則墮地獄、畜生,直瞬息間事。須於代天行化時,覷破為神之險,汲汲求生淨土,以端其向,時時發宏誓願,以固其基,乃可免於失足之累。

日望人之為善者,天也;唯恐人之為惡者,亦天也。愚人但見蒼蒼者天,謂是輕清之氣,豈知實有主宰,如四王忉利之日考人間善惡乎?代之烏容已乎?

下附徵事一則

檢校善惡[编辑]

《立世阿毗曇論》

帝釋、天王,將至善法堂上,諸天圍繞恭敬。入堂,帝釋升師子座,左右各坐十六天王,其餘諸天,依次而坐。有二太子,一名旃檀,二名修毗羅,是忉利天二大將軍,又坐三十二天王左右。四大天王,依四門坐。時四天王,將世間善惡,奏聞帝釋。若世人受持五戒、八戒及恭敬父母、沙門、師長,布施修福者多,帝釋遂喜,以為將來生天者多,阿修羅少。否則愁憂不樂,故於每月六齋、十齋日,遣飛天神將,巡遊世間,廣察善惡。

〔按〕世俗謂玉帝有時降臨者,此謬也。天人視下界,汚穢異常,離地百由旬外,則臭而難近,所巡察者,特有福鬼神耳。然賞善罰惡,自無纖毫之謬。至於夜摩、兜率以上,其天轉貴,並不理世間之俗務矣。

「慈祥為國救民」[编辑]

〔發明〕民者,國之本。本固而後國安,是救民,即所以愛國,愛國即所以忠君也。上句概訓世人,此句獨戒有位者。

世人皆稱官府為老爺,何也?蓋聲聲喚醒其為民父母也。父母唯其疾之憂。賦役繁重,民之疾也;盜賊滋多,民之疾也;水旱不時,民之疾也;豪強炙剝、巧吏作奸,民之疾也。有一疾,即有一救之之法。必須盡吾之心,竭吾之力,而後上不負君親,下不負百姓,中不負所學也。則非先使心地慈祥不可也。

下附徵事二則

設法救民[编辑]

《皇明通紀》

明宣宗朝,南直隸巡撫周文襄公忱,愛民如子,理財無出其右。初下車,即問民疾苦,深以蘇、松賦重為憂。乃於大有之年,用官鈔糴米,儲積以備賑濟。宣德八年冬,奏濟農倉法。命下,遂與蘇州太守況鍾、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協謀力行。蘇州得米三十萬石,並松、常二州分貯於各縣。其明年,江南旱,蘇、松饑民凡三百余萬,盡發猶不足。忱復思廣為之備。先是,各府秋糧當輸者,糧長里胥,多厚取於民,而不即輸官,逃負者累歲。忱乃於水次置場,擇人總收發運。細民徑自送官,不入里胥手,所費已減三分之一。又三府當運糧一百萬石,貯南京倉,以給北京軍職月俸;解送等費,每石約費六斗。忱與鍾等謀,曰:「彼能南京受俸,獨不可於此受乎?若此處給之,既免勞民,且省費六十萬石,以入濟農倉,農無患矣。」鍾等稱善。於是,請於朝而行之。而蘇州一府,已得米四十萬石,又加以平糴所儲,凡六十余萬石。忱曰:「不獨濟農,凡運輸有欠失者,亦於此給借賠納,秋成如數還官。若民夫修築圩岸,開浚河道,竟計口以給之。」朝廷皆從其議。明年,江南又大旱,令諸郡大發濟農倉賑之。由是田無禾,而民不知饑,前後活人百余萬。正統元年,忱別定「南畿官田斗則」,蘇州一府,遂減秋糧八十余萬石,他州有差。蘇、松三百年來,屈指澤及於民之多者,必認公為第一。而公自視欿然,和易近物,好施出於天性。方外衲子,有所建造,必向公募緣,公從無一拒,或有出於望外者,然公之財用益豐。江南依為福星者,二十餘年。民生其間,何其幸也!

帝君示敕[编辑]

太倉黃建安,諱立德。見蘇、松困於浮賦,日憂思,每晨興禮佛,必叩天禱告,求豁兩郡浮糧,又具呈當事,不遺餘力。人皆笑之。庚寅秋病,入冬漸劇,至十一月晦,已水不沾唇者數日。其夜五鼓,忽夢帝君傳至丹陛,諭曰:「汝數久當告終,因志切減糧,延爾壽算。」遂口授一誥敕。凡三次傳誦,而後記憶。開目驚視,方知身在床褥,而精神忽覺健旺,舊病頓若捐除。乃急起盥手,挑燈磨墨,時家中為送建安之亡妹節母出殯,獨留一老嫗守門,忽見經月臥病之家主,端坐燈前書寫,不勝錯愕。天明後,其表弟郭雉先,同孔爾忠,來問疾,見之,亦復大駭。遂乘肩輿,往鄉送殯,與賓朋酬酢,奔走街衢,毫無倦容,飲食亦忽然如舊。相知者無不以為美談。時建安已七十有七,乃謝絕世事,長齋學佛。又數年,無疾而逝。

〔按〕讀「帝君誥敕」,其略云:「咨爾立德,藐焉煢獨。泡影頹齡,發心為三百年積困思甦,願普億萬戶窮簷樂利,奚啻蜉蝣之撼泰華,精衛之塞溟滄?雖然,九仞一簣,進由吾往。天地之道,至誠無息,聖賢之功,有進無退。庶幾黽勉,無怠初心。」觀此,則知浮糧一事,原在人為,如人上山,各自努力。

「忠主」[编辑]

〔發明〕「忠」字,從心,則非貌為恭敬可知。故捍災禦患,忠也;陳善閉邪,亦忠也;奔走後先,忠也;以人事君,亦忠也。若夫君可亦可,君否亦否;民有疾苦,而不上聞;君有恩膏,而不下降;以催科為奉法,以刻竅為精明;此正孟子所謂「吾君不能」者也。烏乎忠?

「主」不獨君也,凡吏之於官府,奴之於家長,皆是也。姑錄義僕二人,聊為志感。

下附徵事二則

鞠躬盡瘁[编辑]

田叔禾《阿寄傳》

明淳安徐氏,兄弟析產,伯一馬,仲一牛,季寡婦,得一阿寄,寄年五十餘矣。寡婦泣曰:「馬可乘,牛可耕,老僕徒費吾菜羹。」寄曰:「主謂吾不若牛馬耶?」乃為畫策營生。寡婦悉簪珥,得十二金。寄入山販漆,期年而三其息。又二十年,致產數萬金。為主母嫁三女,又延師教兩郎君,皆娶名家女,賚聘累千金,又援例入太學。見徐氏之族,雖幼必拜,生平未嘗睇視主母。女使雖小,未嘗並立。及病,且死,盡出其巨細帳目,以奉主母曰:「兩郎君可世守之,老奴牛馬之報盡矣。」視其私居,無寸絲粒粟。一妻一子,衣特蔽體而已。

〔按〕如此存心,如此循分,如此謀畫,雖大賢何以加之?乃竟得之村鄙小民,異矣!

主為畫像[编辑]

《功過格》

順治初年,青陽吳六房之僕吳毛,持戒修善,念佛不絕。值左氏兵渡江,舉家避出,獨吳代主守宅,被賊七槍而死。其弟來看,又復醒曰:「我有宿業,當受豬身七次,因齋戒力,以七槍散怨,從此徑往西方矣。」後其主恍惚見彼,前後幢幡,曲躬告曰:「吾吳毛也。緣到天界,偶過此。」言訖不見,主為畫其像,而敬禮焉。

〔按〕以七槍易七豬,所謂重報輕受也,結其前案也。以念佛而往生,所謂轉凡入聖也,基其後果也。

「孝親」[编辑]

〔發明〕甚矣!孝之難言也。《詩》曰:「欲報之德,昊天罔極。」我之所以致於親者,其能勝於天乎?古今勸孝書,所在多有,姑述其罕見罕聞者。

人而不知有後世,不信有因果,是猶盲而無見,聾而不聞,眞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也。何則?自己不知後世,則亦不知親有後世,而所以欲致其愛敬者,暫矣。自己不信因果,則亦不知親有因果,而所以欲去其苦患者,小矣。余見母雞之伏雛,而嘗惕然自凜也。方其舒翼而護子也,子母甚相愛也,曾幾何時,而次第被殺,子母各不相顧矣。吾輩為人,亦復如是。父子夫妻,方其聚首時,則難割難捨,一到生死分途,則疾病不能相代,罪業亦不能相代。甚有冥間方萬苦千愁,而陽世正歡呼暢飲者矣。錦衾徒在,欲扇枕以無從;雙鯉空陳,臥寒冰而何用?古人云:「孝子不忍死其親,正以吾親實未嘗死耳。」豈特虛設此想乎?

佛言:「父母之恩,世莫能報。假令左肩擔父,右肩擔母,大小便利,隨之而下,亦不能報。又使盡世間珍,供養父母,經恒沙劫,亦不能報。」由是觀之,然則佛門之所以報親者,必有道矣。

下附徵事六則

五母悲哀[编辑]

《五母子經》

昔有沙彌,年七歲,出家得道,自識宿命,因歎曰:「吾之一身,累五母悲惱。為第一世母子時,鄰家亦生,我獨短命,母見鄰子長成,即生悲惱。為第二母子時,我復早夭,母若見人乳兒,即生悲惱。為第三母子時,十歲即亡,母見他兒飲食類吾,即生悲惱。為第四母子時,未娶而死,母見同輩娶婦,即生悲惱。今當第五世,七歲出家,我母憶念,復生悲惱。五母聚會,各說其子,咸增哀苦。吾念生死輪回如此,當勤精進修道。」

〔按〕父母一生精血,大半為人子耗盡。而懷胎十月,乳哺三年,以及推燥就濕之苦,則為母者尤甚。自顧不肖形骸,遺累於親者甚多,報答於親者甚少。吾從無量劫來,所飲母乳,多於大海之水;大小便利,汙及於親者,多於大海之水;甚至生而不壽,累親哭泣,所出目淚,亦多於大海之水。凡此皆因生死輪回,展轉投胎之故也。縱使世世盡孝,得親歡心,終不若不累其親之為愈矣。孔子謂聽訟猶人,必使無訟;不其然乎?

舉國孝養[编辑]

《雜寶藏經》

無量劫前,有一惡國,名曰棄老,彼王國法,年老即逐。有大臣最孝,密作地室藏之,盡心供養。一日有天神,手提二蛇,問國王言:「能辨二蛇雌雄,保汝國安,不然,吾當滅汝。」王甚憂慮,遍訪在廷,無有識者。大臣私問其父,父言:「置彼細軟物上,其性躁者是雄,性柔者是雌。」即以其言答天神。天神復問:「誰於睡者,名之為寤?誰於寤者,名之為睡?」大臣問父,父曰:「此謂比丘。較之凡夫,名之為寤;比諸羅漢,名之為睡。」天神指王大象,問若干重,眾復惘然。臣歸問父,父言:「置象船上,看船入水若干,而稱大石,以齊其水痕,便知斤兩。」天神又問:「何以使一掬水,多於大海?」臣父傳言:「若能具至誠心,以一掬水,奉施佛僧,及父母困厄病人,受福無窮。海水雖多,不過一劫。」天神化作餓人,連骸拄骨,而來問言:「世有餓人,更慘於我否?」眾莫能對。父言:「人若慳貪、嫉妒,後世墮餓鬼中,百千萬歲,不聞水漿之名,舉動骨節火燃。如此饑火,當勝汝百千萬倍。」天神又化一人,手腳杻械,項復枷鎖,身中出火,舉體焦爛,而來問曰:「世有更苦於我者否?」臣父言:「人若不孝父母,逆害師長,誹謗三寶,後世墮地獄中,一日一夜,萬死萬生,當慘於今百千萬倍。」天神化一女人,端正無比,而來問曰:「世有更美於我者否?」臣父言:「人若敬信三寶,孝順父母,好施忍辱,精進持戒,得生天上,端正殊特,過於汝身百千萬倍。以汝較之,如瞎獼猴。」天神以一旃檀木,四面方正者,問曰:「誰為根,誰為末?」臣父言:「放著水中,根自在下,末自在上。」天神又以二白馬形色無異者,問曰:「誰母?誰子?」臣父言:「與草令食,若是母者,必讓草與子。」如是數問,一一答之。天神大喜,許以擁護國土。時王大悅,而問臣曰:「汝自知耶?或教汝耶?」臣具以實告,王乃迎養其父,尊之為師。大臣言:「王當普告天下,不許棄老。有不孝者,加以大罪。」而後惡法遂除,人知孝養。

〔按〕佛言:「爾時父者,則我身是;爾時大臣,舍利弗是;爾時王者,阿闍世是;爾時天神,阿難是也。」

異香遠聞[编辑]

《法苑珠林》

唐慈州刺史王千石,性仁孝,以沈謹稱,尤精內典。貞觀六年,丁父憂,哀毀過節。負土成墳,廬墓左,每夜必誦經,以資冥福。其處恒聞擊磬音,甚清徹,異香遙聞數里。

〔按〕新死之人,神識昏迷,前途不見光明,舉目全無伴侶;七七日內,恐怖周慞,其苦無量,時時望陽世作福救拔。所以孝子慈孫,不但欲使父母之形骸得所,並欲使父母之神識得所,譬諸桃李之核,其生生不已者,仁也。今人但知附身附棺,必誠必信,而於父母之神識,反不使之安放得所,豈非護其殼而棄其仁乎?

出家報父[编辑]

《緇門崇行錄》

唐謝某,父以漁為業,墮水死,念父殺業甚多,必生惡趣,遂剃髮為僧,法名師備,苦志修持,行頭陀行。一日攜眾出嶺,傷足流血,忽然大悟。後夢父來謝云:「荷子出家,了明心地,已得生天,故來報耳。」

〔按〕《賢愚因緣經》云:「如百盲人,有一明醫,能治其目,一時明見。又有百人,應挑眼,一人有力,能救其罪,令不失目。此之二人,福雖無量,猶不如聽人出家,及自出家,其德宏大。然則子能出家,父母生天,又何疑乎?」

修懺遇母[编辑]

《夢溪筆談》

宋朱壽昌,刑部侍郎朱巽之子,其母劉氏。壽昌七歲,父守雍,出其母嫁民間。及長,哀慕不已。乃解官訪母,遍走四方,備歷艱苦。刺血書《水懺》一部,印施流通,晝夜誦持不輟。後行次同州,忽然會遇,相持大哭,感動行路。遂迎歸孝養,復出為司農少卿,士大夫為之傳者甚眾。

〔按〕刺血書懺,晝夜誦持,何等精誠!宜其忽然會遇也。乃《小學》所引,反將此事略過,何哉?

樹德資親[编辑]

《感應篇廣疏》

福建林承美,幼喪父,其母守節撫養。承美旦暮號泣,患莫能報。一禪師告云:「孝子思親,痛泣無益,當求所以報之之道。」語云:「作善親有益,作惡親有憂。子欲報親,惟有戒殺放生,廣積陰德,乃可報耳。」承美省悟,誓戒殺放生,廣修善事,後享年九十有六,科第甲於閩中。

〔按〕世有善用其孝者,有不善用其孝者。吾盡其誠,能使親實受其惠,此善用其孝者也。吾盡其誠,不能使親實受其惠,此不善用其孝也。若云哭泣盡哀,即名為孝,縱使兩目湧淚,若決江河,於親何益?若云麻在身,即名為孝,任汝積麻成山,坐臥其內,於親何益?夫衰麻哭泣,原人子必不容已之情,然欲使生我劬勞之父母,得沾實惠,則在彼而不在此矣。

「敬兄」[编辑]

〔發明〕兄弟之間,形骸雖異,然以父母觀之,其愛同也。故彼此睽離,未有不傷親之心者。人能互相友愛,則悌也,而孝存乎中矣。但言敬兄,不及弟,省文也。

手足之誼,每傷於婦人。婦人之賢者雖有,而不肖者甚多,惟其見小不見大,知己不知人,故爭端易起。無如世間男子,偏信婦人,兄弟雖萬語千言,安能及妻妾之一訴乎?所以極剛之夫,遇妻而柔;極勇之夫,遇妻而怯;極智之夫,遇妻而昏;極貴之夫,遇妻而奴;極果斷之夫,遇妻而不決;極鄙吝之夫,遇妻而慷慨;極倨傲之夫,遇妻而低頭;極方正之夫,遇妻而諂媚。雖以君父之尊,不能強其忠、孝,獨有閨中一婦,左提右挈而有餘。可憐哉!五濁惡世之兄弟也。安得家家有賢妯娌,使之式相好,無相尤也。

下附徵事二則

愛敬交至[编辑]

《感應篇解》

明趙彥霄,與兄彥雲,同十二年,彥雲遊浪廢業,遂求析箸,甫五年,而兄產蕩盡。霄乃置酒語兄曰:「弟初無分意,以兄不節,敬為兄守先業之半,尚可供朝夕。請歸,仍主家政。」即取分契焚之,付以管鑰,且代兄盡償諸。兄慚,受而改轍。次年,彥霄父子,同登進士。

〔按〕臨財之際,兄弟尤易參商。所以為親用財,則互相推諉;分親所有,則彼此爭競也。善哉!《功過格》云:「人子當養生送死時,應作譬如父母少生一子想。當析產受業時,應作譬如父母多生一子想。」觀趙君所為,何嘗有財產之見在其意中哉!

至性感人[编辑]

《功過格》

歸安嚴溪亭鳳,天性孝友,與同邑施翊之,乘舟。施訴兄分產不均,公頻蹙曰:「吾兄懦,吾正苦之,使得如令兄之力,可以盡奪吾田,吾復何憂。」因揮淚不已,翊之惻然感悟。蓋相之,與翊之,兄弟也,皆以知州致仕,因田產而成隙者,累年矣。自是兄弟交讓,終身無間言。

〔按〕嚴公之致仕也,兄貧且老,迎養於家,每賓客,必兄執爵,公執箸隨後。一日進箸稍遲,兄怒,批其頰,公欣然受之,終席盡歡。酒罷,送兄入臥。次旦,天未明,隨至榻前候問。未幾兄卒,哭葬盡禮。公之事兄若此,知其對施之言,字字由中而發矣。

「信友」[编辑]

〔發明〕據字義言,則多人為朋,少人為友。然此處不必強分,凡同朝、同類、同窗、同事者,皆可為友。信即不欺之謂,非獨指踐言一端。是故謀事不忠,非信也;負人財物,非信也;面譽背毀,非信也;緩急不周,非信也;知過不規,非信也。絕其不信之端,所謂信者,在是矣。

下附徵事二則

千里赴約[编辑]

《史林》

卓恕,還會稽,辭太傅諸葛恪,恪問何日復來,恕言某日。至日,恪宴客,停不飲食,欲以待恕。客皆曰:「會稽建康,相去千里,道阻江湖,安能必來?」俄而,恕至,一座盡驚。

〔按〕此特信中之一耳,然能不爽千里之約,信何如之?

度友全信[编辑]

《梁高僧傳》

漢洛陽僧世高,安息國王太子也。幼以至孝聞,賦性聰慧,博極群書,精天文、醫理,即鳥獸之音,無不辨之。自言前世出家時,有同學友好瞋,諫而不改,許以今世相度。時值靈帝之末,乃振錫江南,度昔年同學。行至?亭湖廟,此廟素著靈異,商旅往來,能分風上下,禱祀者不絕。高未至時,神從虛空先告廟祝曰:「某舟有沙門,可請上來。」廟祝如其言。高同舟者三十餘人皆隨往,神曰:「吾昔在外國,與師學道,今為此廟之神。周回千里,皆吾所治。以宿生布施故,享福甚多。以瞋恚故,墮此神報。吾命且盡於旦夕,以禱祀多殺,恐墮地獄,願師救吾。吾有絹千匹,並雜玩、寶物,可為我營修佛事。」高請相見。神曰:「我形甚醜,眾人必懼。」高曰:「無妨,眾不怪也。」神從床後出頭,乃是大蟒,不知尾之長短。至高膝邊,高向之持咒數遍,囑咐數聲。蟒悲淚如雨,身形即隱。高取絹物辭去,即為建造東寺,以資冥福。未幾,有一少年,跪而謝高,倏然不見。高曰:「此即拱□亭廟神也,得離惡形矣。」後有人於大澤中,見一死蟒,身長數里。即今潯陽郡蛇村也。

〔按〕水陸神祇,若受葷血禱祀,未有不墮地獄者。世俗不知,一遇疾病,輒問卜求神,肆行殺害,徒累病人,雪上加霜,從苦入苦。此正所謂呼諸魍魎,請乞福佑,欲冀延年,終不能得者也。東嶽聖帝,於唐以前,亦曾偶用葷祭,故急求元珪禪師授戒,事在唐《高僧傳》。況其他乎?此亦信中之一耳,然能不爽前世之約,信何如之?

「或奉眞朝斗」[编辑]

〔發明〕眞者,天仙之謂;斗者,列宿之名。嘗記人之善惡,註人之生死,安得不敬奉朝禮乎?若欲原其最初,則天仙在前,斗宿居後。蓋劫初未有眾星,梵王帝釋,因驢唇大仙之請,而後安置二十八宿於四門也。斗為西門第五宿,屬斗宿者,當以粳米花和蜜祭之。

《樓炭正法經》云:「大星周圍七百里,中星四百八十里,小星一百二十里,中有天人居住。」世俗乃謂隕星僅如拳石,甚至畫七豬之形於斗母下,褻亦甚矣。

眞人斗母,宿生皆從尊敬三寶、修行十善而來,故能享飛行宮殿,照臨下土。乃今之奉道者,往往反謗佛法,安在其能奉眞朝斗也?

漢魏以前,稱佛為天尊,稱僧為道士,稱道士為祭酒。自北魏寇謙之,竊天尊與道士之號,而後佛不稱天尊,比丘不稱道士,其後祭酒之名,沿為大司成矣。

下附徵事二則

七星救焚[编辑]

《勸懲集》

常熟奚浦錢氏,聚族而居。有小四房者,素奉斗,姑媳孀居。正德丙寅,其房旁失火,延燒三晝夜。恍惚見朱衣者七人,於簷前舉袖一麾,火光隨滅,四面皆成灰燼。

〔按〕《普門品》云:「設入大火,火不能燒。」即此可信。

禮斗免盜[编辑]

淩子正述

句容嚴近山,康熙初年,客荊襄,遇道人教以禮斗,嚴遂篤信奉行,精誠三載。一日在江邊行,已昏黑,遇大盜,嚴懼,乃持斗母心咒,未幾,若有黑雲籠罩其船。嚴遂得脫,而餘舟皆被其害。

〔按〕有謂斗母即觀音大士,此謬也。菩薩雖隨類化身,然皆韜光不露。若既明識其為觀音,而又列玉皇之下,顚倒甚已。或云,乃摩利支天,未知是否?

下載附錄二則

道藏源流[编辑]

道家無所謂藏也,唯有《道德》五千言為眞耳。嘗考《元都目錄》,皆後人妄取《藝文志》書名,矯注八百八十四卷,名之為道藏也。至於歷朝偽撰者,又不一而足。略言之,如前漢王袤,造《洞元經》;後漢張陵,造《靈寶經》及《章醮》等書四十卷;吳時葛孝先,造《上清經》;晉道士王浮,造《三皇經》;齊道士陳顯明,造《六十四眞步虛品經》;梁陶宏景,造《太清經》。後周武時,有華州道士張賓,詔授本州刺史,長安道士張子順,選得開府,扶風進士馬翼,雍州別駕李通等四人,於天和五年,在故城內守眞寺,抄覽佛經,造道家偽經一千餘卷。裝潢者,乃萬年縣人索皎。隋大業末年,有五通觀道士輔惠祥,私改《涅槃經》為《長安經》,為尚書衛文升所奏,敕令戮於金光門外。麟德元年,西京道士郭行眞、東明觀道士李榮、會聖觀道士田仁惠等,又將從前偽撰經,重加修改,私取佛經添換在內。故有「三界」、「六道」、「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三十七助道品」、「大小法門」、及「優婆塞」、「優婆夷」等語,此正孔子所謂「『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者」也?不然,道家極其分量,不過為天為仙而止,安得有菩薩修行之法耶?

道藏摘語[编辑]

道藏《法輪經》云:「天尊誡敕道士云:若見佛圖,思念無量,當願一切,普入法門。」《太上清淨經》云:「若見沙門,當願一切,明解法度,得道如佛。」《老子升元經》云:「道士設齋供,若比丘、比丘尼來,當推為上座。」《符子》云:「老氏之師,名釋迦文佛。」《靈寶消魔安志經》云:「道以齋為先,勤行當作佛。今改為勤行登金闕。」《上品大戒經》云:「施佛塔廟,得千倍報;布施沙門,得百倍報。」《老子大權菩薩經》云:「老子是迦葉菩薩,化遊震旦。」

〔按〕舊時祭醮,皆有鹿脯、清酒,今並改為乾棗、香水。

「或拜佛念經」[编辑]

〔發明〕佛者,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名之為佛。自心中人人有覺,則自心中人人有佛矣。若云泥塑木雕,方名為佛,則是愚夫愚婦之佛也;若云降禍降福,斯名為佛,是又唐宋諸儒之佛矣。愚夫愚婦終日言佛,而佛實未嘗敬;唐宋諸儒終日謗佛,而佛實未嘗毀者,以其皆不知有佛也。

佛為三界大師,即諸天諸仙,梵王帝釋,猶當恭敬禮拜,而況具縛凡夫乎?

禮一佛,即當觀想禮無數佛;禮現在佛,即當觀想禮過去、未來佛;要使十方三世微塵數如來前,一一皆有我身修供養,方為善拜佛者。

諸佛經典,與世間之善書不同,一則但知謀及身家,一則直欲救人慧命;一則止能談議現在,一則直欲福利多生。世間若無佛經,則天上天下,皆如長夜。所以《勝天王經》云:「若法師所行之處,善男子,善女子,宜刺血灑地,令塵不起。」如是供養,未足為多也。

念經能解其義,復能如說修行,固為上也;若不能解其義,但存敬慕之心,亦得無量福報,譬之兒童服藥,雖未諳其方,卻能除病。

下附佛法淵源

阿難結集[编辑]

《法苑珠林》

世尊入涅槃後,將結四十九年所說法,人天大集。阿難升高座,披如來衣。大梵天王,持七寶蓋,覆阿難上。天帝釋,進七寶案,至阿難前。羅侯阿修羅王,執七寶香爐,在阿難前。他化天王,進七寶幾。魔王波旬,持七寶拂,授與阿難;仍與帝釋,夾侍左右。四大天王,侍高座四腳。結集既成,阿闍世王寫得五本,梵王寫三本,帝釋寫七本,婆竭羅龍王寫八萬本,皆以金銀七寶印,印之。

〔按〕佛言:「此閻浮洲,三十二國,閻浮提共有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萬小國。是諸眾生,並有大根,可流行遺教。東弗婆提,二百六十國;西瞿耶尼,一百三十國,亦可並行遺教。自余天下,眾生薄福,不堪聞教。指北俱盧洲。

此土聞經[编辑]

漢《法本內傳》

漢明帝遣蔡愔、秦景、王遵等十八人,至天竺國,得梵僧摩騰、竺法蘭及佛經、圖像還。帝問:「法王出世,何以教不及此?」騰曰:「天竺乃大千世界之中,諸佛出世,皆在於此,餘處略偏,佛故不出。然百千年後,皆有聖人傳教往化。」時帝大悅。永平十四年正月朔旦,五嶽諸山道士褚善信等六百九十人,上表,請與梵僧較試優劣。帝敕尚書令宋庠,於此月十五日,大集白馬寺。南門設立三壇,道士將道經三百六十九卷,置於西壇;二十七家諸子書二百三十五卷,置於中壇;奠食百神,置於東壇。明帝設行殿,在寺門道西,置佛舍利及經。道士皆以荻火繞壇,臨經涕泣,曰:「人主信邪,道風衰替。敢延經義在壇,以火驗其眞偽。」便放火燒經,並成灰燼,種種咒術,皆不能驗,道士相顧失色。太傅張衍曰:「卿今既無一驗,宜從佛剃髮矣。」褚善信等,慚不能答。佛之舍利,放五色光,上空如蓋,覆日映眾,得未曾有。摩騰禪師踴身高飛,神化自在。法蘭師為眾說法,開化未聞。時司空劉峻,後宮陰夫人,及道士呂惠通等共千餘人,並求出家,帝皆許之。遂建十寺,廣興佛法。至今洛陽尚有燔經台遺跡。

〔按〕晉建安中,丁德愼為凝陰令。有北界婦人,忽作外國語,觀者如市。遂索紙筆,作外國書,俄成五紙,投筆教人讀,人皆莫識。有數歲兒,偶在婦旁,婦即指曰:「此兒能讀。」小兒得書,即以外國語讀之,觀者驚愕。德愼遣吏齎書,詣許下寺,以示梵僧,僧驚曰:「斯乃佛經中語也,此土偶亡數行,正憂道遠難得。」遂留寫之。

下附徵事六則

得免驢胎[编辑]

《法句喻經》

昔有天帝釋,五德離身,自知命盡,當生陶家,受驢胞胎,甚大愁憂。自念三界之中,濟人苦厄,唯有佛耳。馳往佛所,稽首伏地,至心歸依佛法聖眾。未起之間,其命忽終,便入驢胎。時驢踐壞其家壞器,其主打之,尋時傷胎,其神得入故身,復為天帝。佛言:「善哉!能於隕命之際,歸命三尊。」遂為說法,得須陀洹道。

〔按〕《涅槃經》云:「雖得梵天之身,乃至生非想非非想天,命終之時,還墮三惡道中。」

得免豬胎[编辑]

《折伏羅漢經》

忉利天宮,有一天人,壽命垂盡,五種衰相已現。自知命終之後,當生鳩夷那渴國,疥癩母豬腹中作豚,愁懼不知所為。有一天人告曰:「今佛在此,為母說法,何不往求?」即到佛所,稽顙投誠。佛授以三歸依,遂如佛教,精誠七日,天人壽盡,下生維耶離國,作長者子。

〔按〕大富貴人臨終,欲捨官爵財寶,田宅妻孥,如割身肉,其苦無量。天人壽終,亦復如是,《正法念經》云:「若先世有偷盜業,爾時見諸天女,奪其所著莊嚴之具,奉余天子。若先世有妄語業,諸天女等,聞其所說,生顚倒解,謂其惡罵。若先世以酒施持戒人,或破戒而自飲酒,臨終迷亂,失其正念,墮於地獄。若先世有殺生業,壽命短促,疾速命終。若先世有邪淫業,見諸天女,皆悉捨己,共余天子,互相娛樂。是則名為五衰相也。」

經救全城[编辑]

《法苑珠林》

晉劉度,平原人也。其鄉有千餘家,俱奉佛法,供養僧尼。值北虜有逃人,多匿城內。虜主大怒,將屠此城。劉率城內大小,盡誦觀世音菩薩。未幾,虜見天上有物墜下,入其庭中,繞於屋柱,視之,乃《觀音普門品》也。虜心大喜,此城由是得釋。

〔按〕平時既知植福,臨難又能哀懇,虜之回心也,固宜。

枷鎖自脫[编辑]

同前

晉河內竇傳,永和中,為并州刺史高昌部曲。被呂護所虜,及其同伴六七人,共閉一獄,克日當殺。傳乃專心念觀世音菩薩,凡三日三夜不懈,枷鎖漸寬,忽然自脫。心雖竊喜,然念同伴尚多,不忍獨去。仍復至心兼禱同伴。俄而諸人枷鎖,以次得脫,遂開戶走出,踰城夜遁。走四、五里,隱於榛中。天明,人馬四出追捕,縱火燒野,唯傳所隱畝許之地,人火俱不至。

〔按〕此所謂「念彼觀音力,釋然得解脫」也。至於入水而不溺,入火而不焚,種種靈驗,見於他書者,不可具述。

僧作天王[编辑]

《唐高僧傳》

隋相州釋元景,姓石,滄洲人也。仰慕大乘,禮誦不輟,後臥病三日。告侍者曰:「吾欲見彌勒佛,云何乃作夜摩天王?」又自云:「賓客極多,事須看視。」眾問之,曰:「非爾所知也。有天眾來迎耳。」遂異香盈室,奄然而逝,時大業二年六月也。遺命葬紫柏河極深處。三日後觀之,水中突起一高墳,而河遂分為兩道云。

〔按〕發光地菩薩,每現作夜摩天王,然則吾烏乎測師?

盲者得視[编辑]

《北史》

後周時張元,字孝始,年十六,其祖喪明。三年,元晝夜禮佛,以祈福佑。一日讀《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語,遂請七僧,然七燈,七日七夜轉讀《藥師經》,且拜且泣曰:「天人師乎!元為孫不孝,使祖喪明,今以燈光普施法界,願元代暗,使祖目明。」如是殷勤,經於七日。其夜夢一老翁以金鎞刮其祖目,謂元曰:「勿憂,三日後,乃即明耳。」元夢中喜踴而寤,遍告家人,越三日,祖目果明。

〔按〕善醫病者,莫如對證發藥。失明之故,多由宿生謗佛、謗法,故欲救生盲,須是點金剛正眼。《大集經》云:「若有眾生,於過去世,或毀於法,或謗聖人。於說法者,或作障礙;或抄寫經法,洗脫文字;或損壞他法,或暗藏他法,由此業緣,今得盲報。」又《付法藏經》云:「障人出家,必墮惡道。惡道罪畢,得生人中,生盲無目。」張孝始可謂對證發藥者矣。

「報答四恩」[编辑]

〔發明〕四恩者:一父,二母,三如來,四說法師也。父與母,生育我之形骸;如來法師,長養我之智慧;皆恩之極重而難報者。《觀佛相海經》云:「有恩不報,是阿鼻因。」然則報答之事,可忽乎哉?

報答父母之恩,唯有盡勞盡養,得親之心,引導父母以出世之法而已。報答師長之恩,唯有依教奉行,四事供養而已。至於如來之恩,尤難言報,唯有發菩提心,立宏誓願,仰學菩薩而已。蓮大師云:「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楞嚴經》云:「將此深心奉塵刹,是則名為報佛恩。」

下附徵事三則

禮塔度親[编辑]

《緇門崇行錄》

唐范某,母王氏,素不信三寶,范諫不聽。遂依慶修律師出家,號子鄰。後歸,母已沒三載。因詣嶽廟,志心誦《法華經》。誓見嶽帝,求母生處。夢嶽帝告曰:「汝母禁獄,現受諸苦,可往鄮山,禮阿育王塔,庶可免也。」鄰即詣塔,泣拜久之。忽聞其母謝曰:「承汝之力,得生忉利天矣。」

〔按〕阿育王者,佛涅槃後一百年,所出之鐵輪王,王一閻浮提者也,能役使鬼神。將如來八萬四千舍利,造八萬四千塔。每有一億人處,方置一塔。此方見於記載者,凡十九處,此特其一耳。

誠感父骨[编辑]

《高僧傳》

後周李氏子,長安貴胄里人,唐宗室也。七歲出家,法名道丕。十九值駕幸洛,長安焚蕩,乃負母入華山。時穀湧貴,丕自辟穀,惟乞食供母。母問食否,必曰:「已齋。」母曰:「汝父霍山戰沒,骨暴霜露,能收取歸葬乎?」遂往霍山,拾白骨聚一處,晝夜誦經,懺父殺業,且祝曰:「群骨之中,有動轉者,即父遺骸也。」一心持誦,目不暫捨。數日間,有骷髏從骨聚中躍出,搖曳良久。丕擗踴抱持,齎歸見母。是夜,母夢夫歸,明晨骨至。後應詔入京,名播朝野。

〔按〕孝有二,有世間孝,有出世間孝,師蓋兼而有之矣。若夫道紀荷親而講演,法雲居喪而毀瘠,鑒宗醫父病而兩股皆,智聚丁母憂而三年泣血,如斯之類,罄竹難書。倘謂辭親出家,父母遂可不必奉養,豈識孝名為戒之義乎?

酬恩護法[编辑]

《金湯編》

宋呂蒙正,字聖功,太宗時,舉進士第一,累官參知政事,封許國公。方公之微也,嘗寄跡僧寮,得安意書史。後執政十年,郊祀俸給皆不請,帝問其故,對以私恩未報。詰之,以實對,帝曰:「僧中有若人耶?」賜紫袍以旌之。所得恩俸,悉與寺僧,以酬宿德。公於晨興禮佛,必祝曰:「不信佛者,莫生吾家。願子孫世世食祿,護持三寶。」後從子夷簡,封申國公,每遇元日,拜家廟後,即叩禮廣慧禪師。申公之子公著,亦封申國公,於天衣禪師亦如之。左丞好問,於圓照禪師,亦如之。左丞之子用中,於佛照禪師亦如之。世世貴顯奉佛,果符公願。

〔按〕經言:「諸佛之恩,過於父母。」夫父母之恩,至深重也,反謂佛恩過之,何哉?蓋父母之恩,止於一世;諸佛之恩,盡未來劫。父母之恩,但養色身;諸佛之恩,濟人慧命。又父母訓誨,不過導以名利,若或誤用,反能造業;諸佛菩薩,能示以究竟法門,苟從其教,疾出輪回。父母若遇逆子,便發瞋恨;諸佛菩薩,雖遇謗佛謗法之人,悲憫無已。不特此也,父母愛其子,原望養生送死;至諸佛菩薩,毫無希望,雖度盡眾生,初無能度之想。故世間第一負恩之事,無如謗佛,呂公不願此種來為子孫,識亦卓矣。

「廣行三教」[编辑]

〔發明〕三教聖人,皆具救世之念,但門庭施設不同耳。儒用入世之事,佛行出世之法,道則似乎出世,而實未嘗出世者也。孔顏雖聖,然欲藉以卻鬼驅妖,則迂;佛道雖尊,然欲用以開科取士,則誕;此三教所以有不得不分之勢也。

人非一途可化,故聖教必分為三,譬如三大良醫,一精內科,一精外科,一精幼科,術雖不同,而其去病則一也;若三人共習一業,所救必不能廣。故曰:「為善不同,同歸於治。」

余閱貴州《銅仁府志》,知向來本名銅人,因其地有銅人山,故名。後改人為仁,而地與山,俱更其舊。山在巨浸中,其下皆水。曾有一年大旱,見山下盡空,但有三大銅人,頭頂此山,巋然直立,而三人恰是三教服式。竊思此山,乃開闢時物,尚無三教名色,而銅像又非人力所鑄。始知三教門庭,本天造地設,合下當有。況帝君德位,超乎人類之上,豈不知孔顏大道,已如日月經天,而必欲牽合釋、道,以之訓士子乎?又考南閻浮提,名雖一洲,其中國土甚多,每一國土,各有聖賢持世立教,如孔子、老子者,不計其數,但各國姓名不同耳。至於書法,亦有六十四種。今儒者所讀,不過舉業之書,此外所見,能有幾何?所以三藏十二部之文,龍宮秘笈之語,不唯不見,見之反加排斥,以為苟不如此,便不似儒道。不特宣之於口,並著之於書,無不曲肆詆毀,一片意必固我之私,習成黨同伐異之套。至考其旦晝所為,幽獨所念,無非爭名逐利,欺世害人;甚至夤緣奔走,賭博樗蒲,無所不至。凡吾儒正心誠意之學,濟世安民之道,全然不講,但損儒門之望,何增學術之光?帝君示以廣行三教,可作午夜之鐘矣。

人能學孔子,釋迦必喜;人能學釋迦,孔子亦必喜。若必欲從我教而善,則悅;不從吾教而善,即不悅,則是奴投主、兵投將之法而已。豈三教聖人乎?

「廣行」二字,以心言,不以跡言。人能修仁慕義,即是行儒道,不必青衿墨綬,而後為士也。人能見性明心,即是行佛道,不必圓頂方袍,而後為僧也。

拘儒聞「廣」字,必嫌學問之雜,不知雜亦有辨,如天理而雜以人欲,王道而雜以霸術,米粟而雜以糠枇,此決不可雜者也。至於三教所言,皆有益身心之務。山不辭土壤,故能成其大;滄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奈何亦患其雜耶?一家之中,有食有衣,有財有寶,有僕婢田園,可謂雜極矣。然苟不如此,其家必不能富。若論腹中所食,則為飯為糜,為羹為炙,為醯、醢、鹽、梅,亦可謂雜極矣。然苟不如此,其人必不能肥。何獨於三教而疑之?

論廣行之益[编辑]

助揚王化[编辑]

國家所恃以為治者,不過賞、罰二端。明刑弼教,儒術之所以當廣行也。然賞罰所能及者,不過千百中之一耳。若欲究其幽獨之所為,念慮之所動,則雖家設一孔子,戶置一皋陶,而有所不能。故世人畏王法,恒不如畏天譴,蓋王法可逃,而天譴不可逃也。能廣行釋、道二教,使因果之說,昌明於世,則世人方寸之間,自然有所畏憚,比之孔子作《春秋》,其功不在下矣。

〔按〕劉宋文帝謂何尚之曰:「范泰、謝靈運嘗言六經本在濟俗,若求性靈眞要,則必以佛理為指南,使率土皆感佛化,朕則坐致太平矣。」尚之曰:「渡江以來,王導、周顗、庾亮、謝安、戴逵、許珣、王蒙、郗超、王坦之、臣高祖兄弟,莫不歸依。夫百家之鄉,一人持五戒,則一人行善;十人持五戒,則十人行善。行一善則去一惡,去一惡則息一刑。一刑息於家,萬刑息於國,陛下所謂坐致太平者是也。後儒以佛為諱,徒欲藉『君子小人』四字,以佐賞罰之所不及,吾見其術之疏矣。」

培植眞儒[编辑]

吾輩有志學孔孟,當學其大本領處,如學無常師,吾道一貫,無意必固我,是孔子之大本領也。發明克復忠恕之理,是顏、曾之大本領也。仲尼之學,專務治己,故曰:「默而識之」,「夫我不暇」,「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垂訓不一。孟子之時,雖有楊、墨,孟子辭而辟之,是猶揖讓之變為征誅,非可人人效顰也。無如後人於仲尼躬行之道,畏難苟安;一聞能距楊、墨,即是聖人之徒,便踴躍鼓掌,捨難趨易,反恨當今之世,無楊、墨可辟;構求稍可牽合者,即以楊、墨例之。於是移其說於釋道,但從事於講學,而所以自治者疏矣。則何如存聖賢大公之心,但盡其在我,無事黨同伐異之為得也。

〔按〕佛之五戒,仿佛儒之五常,但當交相讚,不當交相毀。世俗不察,聞慈悲之說,出於佛氏,必反乎其說,而吾儒之仁,於斯而喪。聞盜淫之戒,出於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儒之義,於是而亡。聞妄言之禁,出於佛氏,必反乎其禁,而吾儒之忠信,於此而滅。豈非欲衛道,而反害道耶?昔有學者,以佛教之害,問象山先生,先生曰:「試問害在何處?今之害道者,正在此種閑言語。」

潛消禍亂[编辑]

茫茫宇宙,不無出類拔萃之英雄,用之於正,則為良、勃、平、何;用之於邪,則為莽、卓、懿、操。自製科一設,使彼垂髫之時,即從事於翰墨,年復一年,不覺鬢斑齒落,而其中奸雄之喪氣,豪猾之灰心者,多矣。又有一種才智傑出,功名不足動其心者,則以叢林收之,使之暮鼓晨鐘,東參西訪,等富貴於浮雲,視死生如夢幻。以跋扈跳梁之材,為念佛參禪之用,而潛消夫禍亂之源者,又不知幾千萬萬矣,豈曰區區小補乎?

〔按〕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何懼乎?懼身後之惡名也,然此猶盛世之事也。若後世之亂賊,並不畏此虛名矣。豈惟亂賊,即號為識字者,亦毫不知有《春秋》矣。惟示以人命無常,死後受報,不忠不孝之人,化作畜生、餓鬼。乃知用盡奸心詭計,付之一空;他生萬苦千愁,皆我自造。回思虎鬥、龍爭,圖王創霸之謀,不覺冰消瓦解。嗟乎!自有佛法以來,不知令多少亂臣賊子寒心,多少巨慝豪強落膽,使民日遷善而不知誰之為者。余於如來之大教見之矣。

下附徵事一則

毀教現果[编辑]

出《魏書》

北魏司徒崔浩,博聞強記,才智過人,太武帝甚寵任之,而獨不信佛,勸帝毀教滅僧。見妻郭氏誦經,怒而焚之。崔頤、崔模,其弟也,深信三寶,見佛像,雖糞壤中必拜。浩笑而斥之。後浩以國書事,觸怒太武,囚之檻車,送於城南,拷掠極其慘酷。更使衛士數十人,溲溺其上,哀聲嗷嗷,聞於道路。自古宰執戮辱,未有如浩者。崔氏之族無少長,皆棄市,惟模與頤,以志向不合,獨得免焉。

〔按〕太武滅法之後,有沙門曇始者,振錫詣闕,帝遣斬之,無傷。帝怒,抽佩刀自斬之,亦不傷。投之虎檻,虎皆怖伏。乃復以天師寇謙之,至其所,虎遂咆哮欲噬。帝始驚悟,延之殿上,再拜悔罪,許以復教。見《北山錄》嗟乎!三教聖人,無非欲化人為善耳,豈願各立門庭,長較短哉?秦始皇惑李斯之計,焚書坑儒,卒之身死沙邱,李斯赤族。漢之桓、靈,唐之昭、宣,惑於宦官嬖幸,盡誅天下名士,而助者殺身,主者亡國。俱見《資治通鑒》魏太武惑於崔浩,毀寺焚經,不四三年,崔浩赤族。魏太武父子皆不得死。出《魏書》周武帝惑於衛元嵩而滅法,不四、五年,元嵩貶死,武帝忽遇惡疾,遍體糜爛,年三十六而崩,末路醜惡,所不忍言。出《周書》唐武宗信趙歸眞、李德裕,毀天下佛寺,不一年,歸眞被誅,德裕竄死,武宗三十二而夭,身無繼嗣。出《唐書》五季之君,莫賢於周世宗,然不知佛法,遂至毀像鑄錢,故不六年,而社稷殞滅。出《通鑒》究竟秦廢儒後,未及三十年而儒教復興。漢唐禁錮後,未及數年而士林漸盛。魏廢教後七年而即復,周廢教後六年而即復,唐廢教後,不一年而即復,豈非仰口唾天,反汙其面乎?李斯、崔浩最為滅儒、滅釋之首,故其受現報尤為慘酷。宋徽宗雖改天下寺院為道觀,然未至滅法,故身雖被辱,而國祚復延。此皆前事之彰灼可考者。伏願普天之下,皆仰體廣行三教之意,儒者為儒,釋者為釋,道者為道,戮力同心,共襄治化,彼此無相詆毀,是則天下生靈之厚幸已。

附問答二則[编辑]

[問]僧徒不耕不蠶,安受供養,但能耗費衣食耳,何所利益乎?
[答]世之不耕而食者多矣,豈獨僧人?向使此輩不出家,能保其不衣食乎?能保衣食之必出於耕乎?況在俗之人,一身而外,尚有妻子僮僕,所費更倍於本人,豈若僧徒之一瓢一缽,到處家風乎?夫貂騷、狐鼠,貴重之冠也;錦繡龍文,貴重之衣也;山珍海錯,貴重之食也;其服用之人,諒皆不耕而食者也。試問此服用者,僧乎?俗乎?在俗者,為愛妾之梳妝,不惜珠圍翠繞;為梨園之服用,動需玉帶、金冠;或開賭博之場,而連宵徹夜;或結淫朋之黨,而酌酒烹鮮;此種游手游食之輩,不勝車載斗量,奈何不此之務去,而獨歸咎於僧人乎?豈庸惡陋劣之徒,當任其錦衣玉食,而見性明心之士,反不許其疏水簞瓢乎?多見其黨同伐異,方寸不平矣。
[問]古之為民者四,今之為民者六。農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安得不貧且盜乎?
[答]食粟者少,則粟不售而傷農;用器者少,則器不售而傷工。是農之所利,正賴食粟者之多;工之所利,正賴用器者之多也。且試問食粟、用器之人,徒手需索乎?抑出錢貿易乎?若徒手需索,則食粟、用器者,誠患其多矣。若出錢貿易,亦患其多,則富商大賈,日售千金之貨者,其父母妻子從門隙中窺見,皆當啼哭。此乃迂腐不知世務之談,何足掛齒。

「濟急如濟涸轍之魚,救危如救密羅之雀」[编辑]

〔發明〕「危急」二字,所該甚廣,與前「救人之難」二句同意,但前係帝君自言,此則帝君勸世也。

「如」字有兩義,一則直指所救濟之事,一則極形欲救濟之心。 

下附徵事四則

免難濟厄[编辑]

《法苑珠林》

晉太元中,京兆有張崇者,素奉佛法。苻堅既敗,長安百姓有千余家,將南走歸晉,為鎮戍所獲,欲盡殺男子而虜其女人。時崇亦已被縛,械其手足,埋下體於土中,明日將馳馬射之,以為娛樂。崇自分必死,唯至心念觀世音菩薩,夜半械忽自破,身從土中湧出,遂乘夜逃遁。然腳已痛甚,乃復稱大士名,至心禮拜,以一石置前,發誓願言:「吾欲過江東,訴此怨於晉帝,盡救今日被虜婦人。若得如願,此石當分為二。」祝已,投石於地,石果裂開。崇至京師白其事,帝悉加撫循。已略賣者,皆贖歸焉。

〔按〕未能自度,而先欲度人者,菩薩發心。崇既心乎大士之心,宜其禱之而輒應也。

遙救堂崩[编辑]

《唐高僧傳》

周京師大追遠寺,沙門僧實,俗姓程,咸陽人也,素有道德。一日正午,忽登樓鳴鐘甚急,命眾僧各備香火。香至,眾問故,實曰:「此刻江南某寺,有講堂欲崩,將壓死千人,可各齊心念觀世音菩薩以救之。」由是經聲佛號,響徹禪林。後數日,江南報至,云是日午刻,揚州講堂內說法,聽者盈千。忽聞西北異種香煙,及梵音經唄,從講堂北門而入,直出南門,眾皆駭異,尋聲走出,聽其所之。人方走盡,堂已崩摧,無一傷者。梁主聞之,三度詔請不至。以保定三年七月十八日示寂,哀動朝野。

〔按〕一念之誠,能使香煙梵唄,瞬息達於千里之遠,可以悟一切惟心之說矣。安在修福薦亡者,不可瞬息通於冥府;念佛往生者,不可瞬息至於西方乎?

免官救吏[编辑]

《宋史》

宋紹興中,廬陵周必大,監臨安和劑局,失火,延燒民房。典守吏當論死。周問吏:「假令火是官失,應得何罪?」曰:「不過革職耳。」必大遂自誣服,罷官,吏得免死。必大歸謁婦翁,翁以其失官也,慍之。時值大雪,童子掃於庭,忽憶昨夜曾夢掃雪迎宰相,因留而善遇之。後必大中博學宏辭科,歷官至宰相,封益國公。

〔按〕自己之罪,世俗猶將嫁賣於人,況以他人之罪,而反肯引諸己,且以之失官乎?宰相之度,誠未可測也。

贖罪得子[编辑]

《懿行錄》

明廣平張繡,家貧無子,置一空壇,積錢十年,而壇始滿。有鄰人生三子,犯徒,擬賣其妻。繡懼妻去而三子失所也,遂傾所積錢贖之,猶不足,夫人復以一簪湊其數。是夕夢神抱一佳兒送之,遂生子國彥,官刑部尚書。孫我續、我繩,俱官藩臬。

〔按〕愛人之子,遂自得貴子,然則害人之子者,可知已。

「矜孤恤寡」[编辑]

〔發明〕孤則無父,寡則喪夫,皆孱弱可欺者。此而不矜不恤,正所謂無惻隱之心者也,尚可為人乎?

吾力所不能及者,但當存矜恤之念;吾力所苟能及者,務當盡矜恤之實。矜恤不必定費錢財,且如示以所不知,教以所不能,戒其所不可,甚至為其排難解紛,申冤雪枉皆矜恤也。

下附徵事三則

矜恤交至[编辑]

《言行錄》

宋范文正公知越州,有孫居中者,卒於官,子幼家貧,難以歸里。公以俸錢為其具舟,且遣吏送之歸,並作詩一絕,授之吏曰:「過關津,但以吾詩示之。」詩云:「十口相依泛巨川,來時暖熱去淒然;關津不用詢名氏,此是孤兒寡婦船。」由是全家得以達里。

〔按〕孤寡之人,往往受欺,扶弱鋤強,全賴仁者。

為主存孤[编辑]

《懿行錄》

明李崧者,龔氏乳媼之夫也。媼死,所乳兒錫爵,五歲而孤,家奴欲殺之而有其產。崧夜負而逃,及城門,門閉。崧跪而號,掌門者憐而出之。走雪中五日夜,依兒外家沈氏。沈見其撫兒有恩,深感之。故其僮僕,皆得奴使,時殘杯冷羹,不得與,然卒不願。兒後成進士,念崧不置,而崧短衣力作,如窮時。錫爵命子孫世世祀之,弗替。

〔按〕欲報崧恩,當修福事薦之,方得沾惠。如徒曰祭之而已,則其得享與否,未可必也。無如世俗所知,不過如此。譬如兒童,當忿怒時,極其分量,不過啼哭而止,一哭之外,豈復有他長哉?

逼孀現報[编辑]

彙纂《功過格》

崇禎末,吳江民張士柏,妻陳氏,少寡而艾。士柏兄士松,謀鬻於里豪徐洪為妾。度其志不可奪,乃設計擄入舟中,陳號慟,凜不可犯。陳之父俊訟於縣,縣令章日炌,寢閣不行。再訟之直指路振飛,徐洪又賄某宦,飾詞以進,反坐陳以罵夫律,繫之獄中。陳飲泣,絕粒者三日。適司李至,聞其冤,率之見直指,泣訴而即自刎。路公隨下堂揖之,許以雪冤,目乃瞑。即日拜疏上聞,士松、徐洪,立斃杖下,諸凶輕重抵罪。縣令貶斥,至郡辭任,滿船鬼聲,次日遂死。某宦受賄囑託者,猝病瘖瘂,終身不能言。

〔按〕此事有記傳挽歌,皆歎其償報之速。

「敬老憐貧」[编辑]

〔發明〕老者,人所不能免,而亦最可傷者也。頭則鬢斑齒落,體則骨露皮連;筋如索,背如弓,種種不堪回首。視又昏,聽又重,時時坐起須人。故見之者,但當生敬心,不當生厭心,若其厭而不敬,老將轉盼到汝矣;若其敬而不厭,老亦不復到汝矣。

傷哉貧也!人皆美衣豐食,而彼獨饑寒;人皆適意快心,而彼獨困苦。雖貧乏之由,亦所自致,然使力可濟而不濟,不將使後人復憐後人耶?

周其乏困,憐之於目前;勸其布施,憐之於身後。

下附徵事二則

牛殺三人[编辑]

《法句喻經》

佛世有賈客,名弗迦沙。因入羅閱城,於城門內,被一牛抵殺。牛主怖懼,速賣其牛。買者牽牛飲水,牛從後復抵殺之。其家怒而殺牛,遂賣其肉。有一農人,買其頭去,偶息樹下,以頭掛在樹上。須臾繩斷頭落,亦被其角刺殺。時瓶沙王以事問佛,佛言:「往昔有賈客三人,借居老母房舍。應與其值,而三人以老母孤獨無能,伺其出外潛去。母尋追之,三人罵曰:『我前已與,云何復索?』老母無可如何,但咒恨徹骨,願我後來相值,定當殺之。爾時老母者,今牸牛是也。三賈客者,弗迦沙等三人是也。」

〔按〕此乃老而貧者也。既欺其老,復欺其貧,弗迦沙等三人之謂矣。因緣會遇時,不償復何待?

鬼能止焚[编辑]

其親面述

杭州袁午葵,諱滋,生平好施予。適三藩亂,浙中被擄之婦甚眾,袁曾傾囊贖之。又多刻經驗良方,及格言因果勸世。康熙五年,袁有婢烹茶,藏熱炭於木桶,火性未熄,而桶在樓上床旁,人跡罕至。袁雖有女臥病在間壁,莫之知也。時病女忽見亡老嫗,白晝現形,以指甲刺其面,大恐,厲聲疾呼,於是家人爭赴,乃見桶已成灰,床亦半焦。即刻有燎原之勢,因並力救之而熄。蓋亡嫗之初來也,已六旬矣,袁以彼無子,慰留之。居數年,其夫亦來就養,袁又畜之,夫婦甚感其恩。其歿也,皆及八旬。識者皆謂現形以報德云。

〔按〕此亦老而貧者也。既惜其老,復慰其貧,使彼夫婦皆得其所,陰功不已大乎?

「措衣食周道路之饑寒」[编辑]

〔發明〕饑寒而在道路,則與居家之窘乏者殊矣。苟非羈旅之人,貲糧告匱,即遇患難之事,緩急無門;彼於衣食,誠有得之則生,弗得則死之勢。苟能有以周之,則我之所費有限,而彼之沾惠無窮矣。

下附徵事二則

餓夫酬德[编辑]

《左傳》

晉趙宣子,田於首山,見翳桑之下有餓者,知其三日不食,乃食之。食焉,而捨其半,問之,曰:「欲以遺老母耳。」使盡之,而更贈以簞食與肉。後靈公欲殺宣子,伏甲而鬥於門內。宣子幾被戮,忽有介士,倒戈而救之出。因問其故,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或有識之者,曰:「此靈輒也。」

〔按〕一飯之恩,可以免死。綈袍之戀,足以延生。孰謂措衣食者,僅周道路之饑寒哉?

速得貴子[编辑]

《功過格》

馮琢庵父,生平好善。隆冬晨出,路遇一人,倒臥雪中,捫之,半僵矣。解裘衣之,與以飲食。周恤備至。未幾,夢東嶽帝曰:「汝本無子,以救活人命,出於至誠,上帝特命韓琦來為爾子。」後生琢庵,遂名琦。少年穎發,二十入中秘,三十六陪點相位。

〔按〕吾邑向有同善會,給錢而外,每冬復買舊棉胎,以贈隆冬之無棉者。其始也,浙中袁午葵倡之,其後午葵還浙,踵而行之者,唯高子甸九輩,數人而已。

「施棺槨免屍骸之暴露」[编辑]

〔發明〕皮包血肉骨纏筋,顚倒凡夫認作身。到死方知非是我,空留穢狀示他人。此凡有形軀者之通病也。人或不幸而蕭然四壁,殯殮無貲,或隔三朝、五朝,或當六月、七月,種種腐敗情形,眞有不可聞,不可見者。此而施之以棺槨,掩其急欲自掩之形骸,豈獨死者有知,為之銜結耶?

推掩屍骸之念,凡係恐人見聞之事,皆當代為包荒矣。

下附徵事二則

掩骸現果[编辑]

《功過格》

元會稽唐玨,家貧授徒。歲戊寅,元將發趙氏陵寢,至斷殘肢體,棄諸莽間。唐聞痛憤,乃變其家貲,得數金,飲里中少年皆醉,而密告掩趙氏遺骸,眾從之。事訖,唐之義聲籍甚。明年乙卯正月十七日,忽坐隕,良久得甦。云至一殿,上有冕旒者,降揖曰:「謝君掩骸,當有以報。君賦命甚薄,貧無妻子,今忠義動天,帝命錫君伉儷,子三人,田三頃。」因拜謝出,遂覺。會稽有袁俊齋至,初下車,為子求師,有以唐薦者。袁知其有此舉,禮敬特加。代為經理姻事,娶得國公之女,食故國公負郭田,所費一一皆自袁出。後果生三子,皆如神言。

〔按〕崇寧三年,詔諸州縣,擇高曠不毛之地,置漏澤園,凡寺觀寄留骸骨,悉瘞其中。仍置僧舍,以為追薦之所。洪武中,亦曾敕行此事,著為令。余又見姑蘇城內西北隅,造石室二間,牢固無比,中央各開一牖,僅容徑尺,為納骨地。而又各顏其牖,以別僧、俗、男、女,名之為普同塔。苟有仁人君子,能仿而行之,陰功甚大。

作子酬恩[编辑]

《功過格》

尚霖為巫山令,有邑尉李鑄,病亡。霖捐貲送其母,並其骸骨歸河東。又訪士族,嫁其女。一日夢尉如生,拜且泣曰:「公本無子,感公恩,已為力請於帝,令某得為公嗣矣。」是月,霖妻果孕,明年解官歸。又夢尉曰:「吾明日當生。」翌旦果然,因名曰穎。孝友敦篤,官至寺丞。

〔按〕所謂子償父債也。李鑄前生,亦必修德,故得以報恩,而仍享富貴。不然茫茫業海中,自顧且不暇矣。

「家富提攜親戚」[编辑]

〔發明〕富者當自念曰:「同是人也,彼何其貧,吾何其富,必吾之宿生,稍知植福,而彼則未能耳。假使宿生未嘗作善,吾今安得如此受用?」然當享福之時,又當作修福之計。譬如食果,當留其種於來年,亦如點燈,當資其膏於未熄也。

世俗稱富為從容者,以其緩急可通,無窘迫之狀耳。彼守財之虜,惟恐親戚纏擾,先做窘乏之容,使人難以啟齒;以為財多則有之,以為從容則未也。《莊嚴論》云:「知足第一富。」《優婆塞戒經》云:「若多財寶,不能布施,亦名貧窮。」旨哉言乎!

下附徵事二則

菜羹得名[编辑]

《宋史》

宋太宗朝,張泌為史館,家多食客。一日上問曰:「卿何食客之多也?」泌曰:「臣親舊多客郡下,貧乏絕糧,臣俸有餘,常過臣飯,亦不過菜羹已耳。」一日上遣人伺其食時,突入,取客食去,果粗飯菜羹,上嘉之,因號為張菜羹。

〔按〕晏子一狐裘三十年,豚肩不掩豆,而三黨皆被其恩。范文正公以貧終其身,而親族之待以舉火者幾百餘家。故知欲提攜親戚,宜先從自己之節儉始。

大愉快事[编辑]

《過功格》

羅惟德任甯國時,一日謁劉寅,喜動顏色,曰:「今日有一大愉快事。」寅問之,羅曰:「適有貧族十餘人,以饑荒故,遠來相告,余以向所積俸銀盡散之,舉家之人,無一阻我,是以快耳。」

〔按〕《景行錄》云:「富貴之家,有窮親戚往來,便是忠厚有福氣象。」今人反以之為恥,以之為厭,何其陋哉!

「歲饑賑濟鄰朋」[编辑]

〔發明〕救荒之策,有施於已然者,有施於未然者。請蠲國賦、截留漕米、勸募設粥、嚴禁糴客,此施於已然者也。開泛河渠、高築圩岸、務本節用、儲粟裕農、募民開墾、嚴禁張宰牛,此施於未然者也。救之於未饑,則用物少而所濟廣,民得營生,官無闕賦。若至饑饉已成,流殍滿道,而後議蠲議賑,則所濟有限,而死亡者多矣。獨言「鄰朋」,舉小見大也。

水旱災荒,原從慳貪、鄙吝所致,蓋眾業所感也。若用其心於賑濟,則未來之饑荒亦免矣。

《經》云:「人壽三十歲時,有饑饉災至。凡七年七月七日夜無雨,大地寸草不生,白骨遍野。盡閻浮提,所存不過萬人,留之以為當來人種。」《婆沙論》云:「人若能以一摶之食,發大悲心布施餓者,於當來世決不遇饑饉之災,此種救荒,尤屬泯然無跡。」

下附徵事五則

因荒釀禍[编辑]

《隋書》

隋末,馬邑大饑。太守王仁恭堅閉倉廒,不務賑濟。劉武周宣言曰:「今百姓饑荒,僵屍載道,王君如此坐視,豈是民之父母?」因椎牛誓眾曰:「吾輩不能甘心待死,官倉之粟,皆百姓脂膏,公等可隨吾取之,以延旦夕。」眾許諾。乃謀殺王仁恭,開倉賑濟。由是遠近鄰邑,無不回應。

〔按〕武周之意,不過欲號召饑民,藉以倡亂耳。然釀成之者,皆仁恭也。昔趙清獻知越州,適吳越大旱,公不待民饑,早為規畫,撫循備至,而後民情為之帖然。彼全軀保妻子之臣,烏足語此?

增價免饑[编辑]

《荒政備覽》

宋范文正公知杭州,適歲荒,斗粟至百二十文,民甚患之。公反增至一百八十,且多出榜文,備述本州粟少,不惜重價收糴,遍處傳播,同列不知所為。越數日,四方之商賈爭至,米遂不賤而自賤,民甚賴之。

〔按〕此亦凶歲大興工役,修造佛宇、橋梁之意也。人第知年穀不登,息工罷役耳,豈知小民一無所事,適所以速之死乎?惟工役一興,則富室之錢穀,隱然散佈小民之家,無損於富戶,有益於貧民矣。

種豆代穀[编辑]

《文獻通考》

宋程向知徐州,久雨穀壞。向度水涸時,耕種無及,乃募富家,得豆數千石,貸民使布水田中。水未盡涸,而甲已拆矣。是年穀雖未登,而民不至饑者,皆豆之惠也。

〔按〕嘗閱《四友齋叢說》,載一備荒之策。謂當取各府、州、縣贓罰銀兩,盡數糴穀,其犯軍流以下者,許其以穀贖罪。若一處遇水旱之災,聽其於無災處,通融借貸,候來年豐熟補還。則百姓可免流亡,朝廷可無顧慮。此種善政,正當急急舉行,唯願好善者告之當事耳。

抗疏救遼[编辑]

《瑣闈管見》

嘉靖末,遼陽大饑,軍民相食。兵部侍郎王某,疏請賑饑,議將二萬石粟,陸運至山海關,解費之銀,每萬計八千兩,地方深以為苦。時崑山許伯雲為給事,謂遼人命在旦夕,若用陸運,則曠日而騷擾,不如暫弛海禁,用漕艘沿海以往,則可揚帆速至。於是抗疏極言,且謂海運倘有疏虞,請以一家為質,而後朝廷始從其請。於是將原議漕石,並天津倉糧,共添至十余萬石,星夜航海,赴遼,遼人歡呼動地,全活甚多。至今其地,猶廟祠焉。

〔按〕以痛哭流涕之誠,而救蹈湯赴火之急,宜其片牘甫陳,而恩膏隨播也。卓哉!許君。其澤溥已。

自諱其德[编辑]

見《周子愉筆記》

明崇禎時,常熟進士蔣畹仙,偶寓崑山同年周明遠家。是年大荒,夫妻父子不能相顧。時有郭姓者,將賣其妻,而礙手中所抱之子,既而曰:「各自逃生矣。」遂置其子於道旁。蔣公惻然,曰:「奈何以口腹故,頃刻離散一家。」問需錢幾何,曰:「一十五千。」蔣立湊囊資,止可十千,復向明遠貸五千以足其數。明遠曰:「世間善事,當與人同,君不恥獨為君子耶?」亦捐五千贈之。妻得不賣,子亦保全。後其人薄有家業,率子叩謝,蔣公不令至前,且諱言其事。

〔按〕明遠公,即子愉弟之祖也,與蔣先生最稱莫逆。余見子愉弟,書蔣氏三代之懿行甚悉,因摘錄數條,列於篇末「百福駢臻」三語下,茲不多述。

「斗稱須要公平,不可輕出重入」[编辑]

〔發明〕不用手,不用口,偏要用稱與斗。以手與口,皆有心。有心,即有我不若。斗稱之無我而公平也。公平,則當輕而輕,當重而重,忘乎其為出入矣。虞帝巡方,必同度量;周王肇位,首察權衡。非公平之是尚,而不可輕重於其間乎?

言斗則升與斛在其中,言稱則丈與尺在其中;言輕重,則多寡、大小、長短、精粗,皆在其中矣。

斗稱公平,不當徒求之斗稱,須從方寸間,日以公平自,到工夫純熟,度量寬宏,則或施於斗,或施於稱,自無不公平矣。

下附徵事三則

遭譴不悟[编辑]

《文昌化書》

帝君曰:「蜀郡之民多機變,巧於求利。東郭黎永正,本工輪輿,厭其作重而貨遲,乃改業治斗、斛,尋又治權衡。逾年人有以深斗、重稱為囑者,倍取其值而與之。又能作空中接絲之稱,折底隆梁之斗。其術愈精,其用愈廣,其孽愈重。予乃遣里域神段彥,於其夢中撻之,寤而未悔。復又使其兩目廢明。年未四十,妻棄而他之,二子生而亦盲,苦態萬狀。然彼捨此,別無生理,於是以手代目,揣摩廣狹,臆度長短,以應人求。左手五指,朝傷暮殘,膿血甫乾,尋復被苦。至於指節零落,不能執持,然後行乞於市,自道其罪,三年而死。二子亦相繼餓殍。由是用其斗稱者少戢焉。」

〔按〕紹興有人,僦居蘇郡,巧作烊銀罐,偷銀。康熙丙子年初三日,正作此器,忽有人揭去其頂上屋瓦,彼伸手掩之,雷忽劈去其半臂。身雖未死,然不能舉一物。故器用之稍涉於欺者,皆有干於造物者也。

作牛示罰[编辑]

《冥報拾遺》

唐雍州萬年縣元某,妻謝氏,有女嫁回龍村人來阿照。謝氏亡於永徽之末,龍朔元年八月,託夢於女曰:「我生時作小斗酤酒,取值太多,今坐此罪,於北山下人家作牛。近又賣於法界寺旁夏侯師家耕田,非常辛苦,幸贖我出。」女寤,泣告其夫。次年正月,適有法界寺尼至,訪知其詳,乃備價至其家贖之。牛見女遂泣。女盡心豢養。京師王侯妃媵聞其事,召去見之,賜以錢帛。

〔按〕小斗與人,市井常態,而受罰遂至於此。然則今之採取奸利,及強買人物者,蓋亦危矣。

幹蠱裕後[编辑]

《感應篇圖說》

明揚州有富人,開南貨店。臨終時,以一稱付子,曰:「此吾起家物也。」問之,曰:「稱乃烏木合成,中藏水銀,稱出則注水銀於頭,人見認為重,而不知反輕,稱入則注水銀於尾,人見以為輕,而不知反重,是以富耳。」子心訝之而不敢言。父死,即將此稱燒毀。煙中有物上升,如龍蛇狀。未幾,二子皆死。因歎天道無知,因果顚倒。一日,夢至一所,有官府坐堂上,諭之曰:「汝父命合富耳,不係乎稱。上帝正以其用心不公,故遣破、耗二星,以敗汝家,家敗之後,當繼以火。今爾能蓋父之愆,作事公平,故特將二星取回,將以賢子,光爾之後。但當力行善事,毋得怨尤。」覺而大悟,為善益堅。後果生二子,皆成進士。

〔按〕吉凶之理,相為倚伏,但非肉眼所能知耳。而果報則纖毫不爽也。昔姑蘇尹某,工於刀筆,其門如市。後生一子,貌甚秀,穎悟絕倫。因自悔前非,不寫狀詞。未幾,子忽雙瞽,尹大恚恨,復代人寫。不一年,子目復明。於是遂謂天道無知,絕不信福善禍淫之理矣。其子名明廷,中順治己丑進士。不數載,因赴任,中途遇亂兵,全家被害,無一存者。

「奴婢待之寬恕豈宜備責苛求」[编辑]

〔發明〕君不見賣奴婢時,母子相別之情形乎?慈母肝腸寸裂,出於萬不得已,於是揮涕而囑之曰:「父母貧,累汝矣,勉之哉!善事家主。主若呼汝高聲應,主若教汝側耳聽,同輩之中無爭競。汝身肌膚是我肉,當年珍愛如珠玉,不想今朝離別如此速,我若有錢定把兒身贖。從今且自愛,無或遭鞭撲。」叮嚀猶未已,兩下皆大哭。痛哉!此種情形也。念及於此,方矜恤之不暇,忍備責苛求乎?

《經》言:「一切世人,視其奴僕,當有五事。一者,先周知其饑渴寒暑,然後驅使。二者,有病當為療治。三者,不得妄用鞭撻,當問虛實,然後責治。可恕者恕,不可恕者,訓治之。四者,若有纖小私財,不得奪之。五者,給與物件,當用平等,勿得偏曲。」

天下至愚至苦者,奴婢也。惟其愚,故賦性健忘,七顚八倒;惟其苦,故面目可憎,語言無味,且其出言粗率,往往唐突主人,而又自以為是,紛紛強辯不已。凡此皆自取鞭撲之道也。然以如是之人,而必欲備責苛求,則主人亦欠聰明,亦少度量矣。惟願仁人長者,寬之恕之,常作自己之兒女想。當笞撻者,且加呵責;當呵責者,且作勸勉;則自己之精神不費,奴僕之肢體不傷。不特享現在之令名,且可作將來之家法矣。

下附徵事四則

死無奴婢[编辑]

《法苑珠林》

北齊仕人梁某,家甚富,將死,告妻子曰:「吾生平所愛奴馬,必以為殉。」及死,家人以囊盛土壓奴,殺之。馬猶未殺。至第四日,奴忽甦曰:「死至冥府,在門外經一宿。明旦,見亡主枷鎖而入,謂余曰:『我謂死後得用奴婢,故遺言喚汝。不圖今日各自受苦,全不相關。當白官放汝。』言畢而入。奴從屏外窺之,見官問守衛人曰:『昨壓脂多少?』對曰:『八斗』。官曰:『可押去,速壓一石六斗來。』主被牽出,竟不能言。明日見主人有喜色。官曰:『得脂乎?』對曰:『不得。』官問故。對曰:『彼家請僧禮誦,每聞經唄聲,鐵梁輒斷,故不得耳。』主因白官放奴,且寄語家人曰:『賴汝等追福,獲免大苦,然猶未能盡脫,更為吾多造經像,庶可免也。自今以後,切莫殺生設祭,不惟不得食,徒然增罪苦。』」

〔按〕身後之不得復認奴婢,猶罷官後之不得復用衙役。為其誦經則能獲福,為其殺生則能致禍,理固然耳。

小奴為崇[编辑]

《感應篇圖說》

洪州司馬王簡易,得腹疾,中有一塊,隨氣上下。既絕復甦,謂其妻曰:「吾到冥司,為小奴所訟。因吾約束太過,以至隕命耳。今腹中塊,即小奴也。查簿尚有五年陽壽,故得放回。」妻曰:「小奴何敢如是?」簡易曰:「世間有貴賤,冥府則一也。」越五年,果以塊發而逝。

〔按〕尊卑貴賤,猶之南北東西,夫妻父子,不過暫時名目,初非究竟稱謂。東鄰以吾為西,就東鄰言耳,若西鄰則以為東矣。父以吾為子,就父觀之耳,若子觀則以為父矣。黃泉路,既不聞繞膝兒孫,則鬼門關,豈尚有隨身僕婢乎?

難忍能忍[编辑]

《勸懲集》

明司徒馬森,父年四十始得子。方五歲,眉目如畫,愛之若寶。一日婢偶抱出門,失手跌傷左額而死。封翁見之,即呼婢奔竄,自抱死兒入。婦驚痛,撞封翁倒者數四。尋婢撻之,去矣。婢走匿母家,言其故,父母俱感泣,日夜祝天,願公早生貴子。次年,遂生森,左額赤痕宛然。

〔按〕婢媵之過,孰有大於殺其子者;寬婢之罪,孰有大於縱其去者。殺吾暮年所得之令子,而反縱其逃匿,使吾並失此婢;此種設心,其子縱不當為司徒,其父已代為植福矣。然則為子女鞭撻奴婢者,不適所以折其福壽乎?

悍婦產蛇[编辑]

先大人筆記

崇禎初,嘉定有耿賣麵者,其婦素悍,淩虐女婢,甚為不堪。庚辰年春,懷妊將產,兩日不下。有王姓收生嫗,最能……原缺二十一行,每行二十字。下澆風,獨有太倉、崑山、嘉定、崇明、松江幾處,有子孫軍之說。一經投靠,便如叛逆之人,沒入功臣家為奴婢,永不出頭。不唯世其為僕,且復例之以軍,使其後人,永不得為良家子女。何其酷也!獨不思為家主者,現受父母重恩,猶不能及身孝養;今為僕者,不過得此些須身價,直欲使其與天同休,豈不上干天地之和,幽觸鬼神之怒乎?夫人雖有良賤,所生子女,一般珍惜。獨到有名分之家,則其婚其嫁,總不自由,或女貌有姿色,而家主強逼之以通房,或主母有妒心,而牙嫗逢迎之以遠賣,致使抱憤、抱慚,含冤莫訴。其存其沒,家莫聞知,此有子女之慘也。設或家富無子,則一生苦撐財產,家主如同籍沒,公然據為己有。甚至家人之女婿,略有貲蓄,便謂伊岳是我家奴,從此藉端索詐,而世僕之禍,延及外姓矣。又不特此也,有世僕即有冒認世僕者。目睹土豪勢宦,窺見懦弱之民,有產業田房,或豔妻艾女,即統僕駕船,如擒盜一般,劈空鎖歸,送官懲治。誣其叛主、弑主,且出遠年之偽契,以實之。由是吏徇囑託,官通情面,見此題目甚大,遂謂名分攸關,竟斷偽契為眞,叛主是實。使煢煢懦弱之人,有屈難伸,無門可訴。爾乃量其家計,逼以贖身。可憐無知赤子,惟恐留毒在後,多方揭債典衣,仰人說合。豈知收銀既訖,究竟不還其券,但付執照一紙。於是從前之偽契,得此執照而反眞,冒認之虛詞,有此贖身而無辨矣。果然不隔三年、五年,仍舊喚之服役,此時若竟聽其自然,恐曩日之金錢枉費,將欲顧恤體面,則家中之囊括已空。甚有一詐再詐,直至孑然一身而後止者。

此眞衣冠之大盜,名教之虎狼。止因未除世僕之刁風,所以生此無窮之貽累。夫賣一兩而贖一兩,在彼一生之屈節,已付東流。若出一倍而索數倍,在我片念之貪婪,殊傷天理。奈何同此錢財,家主用以買僕,則三兩、五兩重於泰山,奴隸用以贖身,縱累百盈千,輕如草芥乎?伏願當代仁人君子大發慈心,鳴諸當道,諭以私屬不得稱軍,僕人不當以世。凡係投靠之人,總以及身而止,且飭婚嫁者,不得收其財禮,贖身者不許過其原銀。倘以上世之叛僕為詞,即以現今之索詐而論。取遵依於各屬,勒碑石於通衢。不唯使千萬家之祖父,可以無累於後人;千萬家之子孫,可以不尤其祖父。且可使千萬家之良善,可免劈空誣陷之災;千萬家之女郎,可免強暴失身之辱。從此大姓之子孫,各各安分自守,不萌邪僻之念,不取非義之財,所以培植其宗祧者,不更厚乎?

《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卷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