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酒後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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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酒後時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2

〈甲為公酒後時,為主司所詰。辭曰:「酒材不足。」〉

酒以成禮,國之大經,祭祀賓客,咸賴其用。甲惟賤伍,掌我斯職,不率其度,旋聞後時。水泉必香,無傳清苦;火齊不作,幾空賢聖。主司方詰,甲乃有詞,酒材不供,鼎書難議。明庶折獄,君子攸存,噬嗑論刑,恐貽遇毒。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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