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對私雇船渡人判 (崔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對私雇船渡人判
作者:崔釋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47》

洛水中橋破,絕往來渡,縣令楊忠以為時屬嚴寒,未可修造。遂私僱船舫,於津所渡人。百姓杜威等連狀舉忠幹濟。廉使以忠懦弱,不舉職事以邀名。科罪不伏。

三川朝市,六合樞機。冠蓋如雲,擁金錢之馬埒;軒車若水,赴鐵鎖之虹橋。遐邇所資,往來為要。不謂波湍溜激,柱朽梁摧。捉鳥鵲填河,空餘處所;驅黿鼉駕海,尚有規模。自合修營,豈宜停廢!楊忠佐光銅墨,境控圭廛。仙舸橫流,異林宗之共泛;漁船逗浦,非仲御之來遊。縱徇私情,恐乖公理;雖當冬月,況屬閒時。造橋用功,冀暫勞而永逸;渡船費力,但有損而無成。官橋自可官修,何關縣長;私船輒為私僱,便累宰君。郡人褒揚,將何稱首?廉察附請,即可甘心。以狀告知,庶無喧訴。

此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且作品于1931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