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副總理對於物價問題與發行公債的報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對於物價問題與發行公債的報告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副總理陳雲
1949年12月2日于北京市
(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发布于人民日报12月4日第4版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报

這次從十月中旬開始的幣價下跌和物價上漲,對於全國人民的損失,是很大的。尤其是對幾百萬解放軍和全國依靠工資生活的勞動人民。

這次幣價下跌,物價上漲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財政赤字龐大,因此而來的鈔票發行過多。

在大陸上,人民解放軍把國民黨殘匪打得鷄飛狗散,廣大地區已經獲得解放。這一方面,是令人非常興奮的。但是,隨着這個勝利而來的,是政府財政支出大大增加。軍政公敎人員已經超過了七百萬,估計明年還會增加。但是在今年的財政收入方面,遠趕不上支出的需要。經過長期戰爭的老解放區,直到今天還在以很大數量的糧食、物資支援前綫和新解放城市。在新解放區僅僅有一部分地方,開始徵收公糧。也因爲新解放區結束戰爭不久,土匪尚待肅清,鐵路修復不易,城鄉交流需要經過一個恢復過程,所以城市的稅收,也是很少的。這樣,就使政府的財政支出與收入之間,大大不相符。爲了彌補赤字,暫時不能不依靠發行鈔票。這是幣價下跌,物價大漲的根本原因。

應該說,財經主管人員,因爲經驗不足,工作中也有缺點的。例如:即使物價上漲是難於避免的,但應該盡力使其逐漸上升,而要避免在幾天之內的飛漲。京、津一帶的糧食儲運,應該增加,使投機奸商無從搗亂,而免得市民在那幾天中對糧食的恐惶不安。

今年只有一個月了,一九五〇年快要到來。明年度政府的財政收支情况如何?能否比今年好些?這是大家關心的問題。財委會已提出了一個「一九五〇年度的財政收支概算」的草案,薄一波同志對此將有說明。因爲許多地方在不久以前才解放,許多地區正待解放,我們還處在戰爭中,因此,概算所列的支出與收入,將來事實上定有若干變動。但大體說來,明年度政府的財政情况將是這樣:情况一定比今年好得多,但赤字仍舊很大。放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是:繼續單一地依靠增加發鈔來彌補赤字呢?還是找找別的較好的出路?

現在全國人民,對於解放軍的勝利,歡欣鼓舞,也理解到人民政府在解放戰爭中財政方面的困難。但是他們又這樣盼望着:希望政府即使在困難中,也要設法使金融物價比較地穩定些。這種希望是很可理解的。因爲人民在日寇、漢奸、國民黨反動統治之下,經過了十多年通貨膨脹的痛苦。考慮到人民這種希望,因此,在政府的財政措施上,不能單一依靠增發通貨,應該在別的方面,找找出路。爲此,政府正在努力整理稅收,增加收入,並且决定在政府機關和部隊中進行節約、生産。在節約和生産的方針下,已經很苦的軍政公敎人員的待遇,還不能提高;後方的部隊機關學校人員,應該儘可能進行生産,以自給一部分糧食和菜蔬;沒有直接戰鬥任務的部隊,在可能條件下,進行農、工業生産;一切可能節省的支出,統統加以節省。但是,所有這些,還不能大量减輕政府的財政負担。而且生産自給也不能立即生效。爲此,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提出了一個提案:提請中央人民政府發行一次公債。這種公債的購買與付還,都以折實計算。五年之內,保證承購人分期得到可靠的本息。也估計到目前全國經濟情况和人民的困難,公債的數量只定二萬萬分。這種公債的作用,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一部分。人民購買公債,在全國經濟困難情况下,也是一種負担。但是這種負担,比起因增發鈔票,幣價下跌所受的損失說來,是比較好的。因爲幣價下跌的結果,其下跌部分的幣值,是全部損失了的,購買了的公債,在一時算來是負担,但是究竟可以還本得息,不是一種損失。如果發行公債縮小赤字的結果,使明年的幣值與物價情况比今年改善,則非但對全國工資生活的勞動人民,和軍政公敎人員有好處;而且,對於工商業的正常經營,也是有益的。所以從全體人民的利益說來,發行公債比之多發鈔票要好些。

還須向政府委員會報告:即使發行了公債,縮小了明年財政赤字之後,明年的財政情况,仍是困難的。因爲發了公債之後,並未消滅赤字。並且赤字的數目,仍舊不小。尤其因爲解放戰爭的勝利,進展很快,新解放地區的軍政人員的增加,也很快,支出方面會迅速大量增加。但新解放地區的財政收入,則是緩慢與逐漸增加的。一般地說:新解放區從解放開始變成老解放區,需要一個不短的工作過程;新解放區的財政工作,也是這樣,在那裡要使財政收入上軌道,達到一九五〇年度概算所列的希望,是有許多困難的。尤其因爲我們許多財經主管人員,還缺少經驗。

所有今年的和明年的政府財政困難,其結果都必然成爲人民的困難和負担。但是,這個困難是勝利中的困難;這個負担,是勝利的負担。只有解放了全國,全部肅清國民黨反動軍隊,結束了戰爭之後,這個負担才能開始解除。解放全國的勝利,是已經不遠了。全國解放之後,雖然我們那時仍有很多困難,那時我們還需經過一個經濟建設的艱難過程,但那是屬於另一種困難。那時,我們國家的經濟和財政情况,將必然一年勝過一年。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