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定國是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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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國是詔 載湉 1898年6月11日 |
首都博物館展出詔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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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內閣奉上諭:數年以來,中外臣工講求時務,多主變法自强。邇者詔書數下,如開特科,裁冘兵,改武科制度,立大小學堂,皆經再三審定,籌之至熟,甫議施行。惟是風氣尚未大開,論說莫衷一是,或託於老成憂國,以為舊章必應墨守,新法必當擯除,衆喙嘵嘵,空言無補。試問今日時局如此,國勢如此,若仍以不練之兵,有限之餉,士無實學,工無良師,强弱相形,貧富懸絕,豈真能制梃以撻堅甲利兵乎?朕惟國是不定.則號令不行,極其流弊,必至門戶紛爭,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積習,於時政毫無裨益,即以中國大經大法而論,五帝三王不相沿襲,譬之冬裘夏葛,勢不兩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後中外大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采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專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說,總期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變之才。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會同妥速議奏,所有翰林院編檢、各部院司員、大門侍衞、候補候選道府州縣以下官、大員子弟、八旗世職、各省武職後裔,其願入學堂者,均准入學肄習,以期人材輩出,共濟時艱,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負朝廷諄諄告誡之至意。將此通諭知之。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