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明通鑑/卷04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纪三十七起重光大渊献,尽阏逢摄提格,凡四年。

孝宗敬皇帝

弘治四年

春,正月,癸未,以修省,罢上元节假。

已丑,大祀南郊。

辛卯,停庆成宴。

是月,户部尚书李敏致仕。

时敏有疾在告,上遣医视疗,已,复力请,诏乘传归,未抵家卒。赠太子少保,谥恭靖。

敏生平笃于行谊,所得祥悉以分昆弟故人。里居时,筑室紫云山麓。聚书数千卷,与学者讲习,及巡抚大同,疏籍之于官,赐名紫云书院。掌户部,力请革皇庄,时不能用。继以论救姜绾与中官相恶,遂不得行其志云。

敏罢逾月,进户部侍郎叶淇为本部尚书。

二月,已巳,敕法司曰:“曩因天变示谴,敕天下诸司市录重囚。矜疑放遣者数十百人。朕以为宽之于终,孰若慎之于始!嗣后两京三法司及天下问刑官,务存心仁恕,持法公平,详审其情罪所当,毋姑息,毋苛刻,毋傅致于一时,冀不坐于他日,庶协古人钦恤之训焉。”

是月,召南佥都御史白昂为都御史,以屠滽罢也。

三月,逮两广总督秦纮。

先是纮在镇,劾总兵安远侯柳景贪暴不法,诏逮景下狱。景讦纮,勘无左证,法司当景死。景连姻周太后家,有奥援,讦纮不已,乃并逮纮。连鞫,卒无罪,诏宥景死,夺爵闲住,而纮亦坐罢。尚书王恕请留纮,不纳。

纮自成化末,被诬为尹旻党谪官,上即位,以恕荐督漕运,寻督两广军务,在制府二年,多所饬治。时中官、武臣镇两广者,率纵私人扰商贾,干预公事,贼杀无辜,又交通土官为奸利,前督臣宋旻、屠滽,噤不敢言。纮至,辄疏于朝,请申条禁,镇守官益衔之。

会田州之乱,遣兵安定,方议讨平黎、猺,剿山后之贼,而逮治之命已下。纮部署军事毕,从容就道,仪卫驺从仍如开府仪。逾岭,囚服就系。语官校曰:“两广蛮夷杂处,总制体尊,逮就拘执,恐损国威。既逾岭,真囚矣。”人皆服其知礼。

夏,四月,乙丑,遣司礼太监韦泰同法司录囚。

辛未,太白昼见。

是月,以礼部公廨火,尚书耿裕、侍郎倪岳、周经被劾下狱。已,释之,停其俸。【考异】事见《明史·裕传》,据《七卿表》在是年四月。今按《五行志》,礼部官廨火在是年二月戊午,盖诸人被劾,至此治下狱也。今据本传。

六月,辛亥。京师地日凡三震。【考异】《三编·目》云月之六日也,是月丙午朔,今从之。

是月,南京工部侍郎黄孔昭卒。

孔昭在成化中,由工部主事改吏部文选司,进郎中。故事:选郎率闭户谢客,孔昭曰:“国家储才,犹富家之积粟也,粟积于丰年,乃可以济饥;才储于平日,乃可以济用。”每公退,遇客至辄延见,访以人才,书之于册,由是铨叙平允。居平嗜学笃行,与陈选、林鹗、谢铎友善。并为上类所宗。

嘉靖中,追赠礼部尚书,谥文毅。【考异】孔昭之卒,据《明史》本传在是年。《宪章录》系之六月。今从之。

秋,八月,庚戌,以水灾,停苏州、浙江今年织造。

乙卯,两京及淮、扬二府同日地震。【考异】《明史·本纪》但书“南京地震”。证之《五行志》,则淮、扬亦同日震,《三编》亦据增于六月《京师地震》目中,今从之。

是日,南京晦冥。

己未,封皇弟祐榰为寿王,祐梈汝王,祐橓泾王,祐枢荣王,祐楷申王。

丁卯,以《宪宗皇帝实录》成,刘古进少师,华盖殿大学士、徐溥进太子太傅、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刘健进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

是月,刑部尚书何乔新致仕。

乔新在刑部,值阁臣刘吉仇正人,屡兴大狱,乔新率据法直之,吉愈愤,数摭他事,夺俸二年。属大理丞阙,御史邹鲁觊迁,而乔新荐部中魏绅。会乔新外家与乡人讼,鲁即诬乔新受赇曲庇。吉取中旨,下其外家诏狱,乔新乃拜疏乞归。顷之,穷治无验,鲁坐停俸,乔新亦许致仕。

乔新居官廉介,与人寡合,气节友彭韶,学问友邱濬而已,时论惜之。【考异】乔新致仕,《宪章录》、《纪闻》等书皆系之是年之春,盖据其外家起讼之月也。至诸书皆云“乔新坐受馈遗下狱”,证之《明史》本传,则下狱者乃其外家,非乔新也。今据《七卿表》,乔新致仕在八月,其本末参本传书之。

丁酉,皇长子生。【考异】《明史·本纪》书皇子生于十月丙辰,据下诏之月日也。《三编》汇载于五年《立太子》目中,云“前年九月丁酉”,据《实录》也。诸书作“九月二十四日”,是月甲戌朔,丁酉正二十四日,今据之。

是月,擢吏部侍郎彭韶为刑部尚书,代何乔新也。

韶与乔新同以气节相尚,佐吏部,与王恕甄人材,核功实,仕路为清。至是迁掌刑部。

会柳景为秦纮劾罢,坐赃数千,征仅十之一,以其母诉免,韶执奏曰:“昔唐宣宗元舅郑光官租不入,京兆尹韦澳械其庄吏,宣宗欲宽之,澳不奉诏。景无元舅之亲,赃非负租之比,独蒙宥除,是臣等守法愧于澳也。”不从。

冬,十月,癸丑,录囚。

丙辰,以皇子生诏天下。

戊午,河决开封,怀庆及宣武、睢阳诸卫皆被灾,命有司分振之。

乙丑,晋礼部尚书、太子太保邱濬兼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

初,大臣入阁,自景泰间王文始,然犹都御史也;至是濬以尚书入阁,而阁体愈崇,故事:大学士秩五品,非加三孤及宫傅者,仍班尚书下。时王恕长六卿,位濬上。濬自以阁部相兼,欲示尊异,而恕仍旧制不让,濬不悦。已而内宴,濬径居恕上。自是由侍郎、詹事入阁者,班皆列六部尚书上,实自濬始也。【考异】据王弇州《二史考误》,言:“大臣入阁者,前有王文、邱濬、王琼,《双溪杂记》以为尚书入内阁,自焦芳始,误也。”《三编·质实》引之,然王文以都御史入阁,而以尚书入阁者实自濬始,并叙之。

是月,改封兴王于安陆。

前庶吉士邹智卒。

智以汤鼐狱谪上东石城所吏目。比至广东,总督秦纮檄召修书,乃居会城。闻陈献章讲道新会,往受业,自是学益粹。

至是得疾遽卒,年二十六。天启初,追谥忠介。

十一月,庚辰,振南畿灾。

十二月,甲子,土尔番复贡狮子,“请还金印及所据哈密十一城”。甘肃总兵官周玉为之奏请,许之,果以城、印来归。【考异】据《明史》,土尔番贡狮子在是年之秋,盖边臣奏闻之日也。至是贡使入都,《纪》据书之。诏还其所拘之使臣,并厚赉之。

是月,凤阳陵火。

时有遗火山场者,遂延爇九十余里。巡按官劾留守中官王正等罪,赎杖,还职。

复召秦纮为南京户部尚书。

时言官交章论纮无罪,诏起之。

纮自为大臣,先后以劾宗戚屡得罪,赖廉直受主知,又所在著劳绩,为廷臣所推,故再仆再起云。

是岁,以河南布政使徐恪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

恪所部多王府,持法严,宗人多不悦。平乐、义宁二王,遂讦恪减禄米,改校尉诸事,勘无验,坐恪入王府误行端礼门,欲以平二王忿。上知恪无罪,而以二王幼,降敕切责,命与湖广巡抚韩文易任,吏民罢市泣送,数十里不绝。

比至湖广,值岐王之国,中使携盐数百艘抑卖于民,为恪所持阻不行,其党密构于上。居一年,中旨改南京工部侍郎,恪上疏曰:“大臣进用,宜出廷推,未闻有传奉得者。臣生平不敢由他途进,请赐罢。”上慰留,乃拜命。

后以考绩入都,得疾,遂致仕,卒。

召右副都御史佀钟为户部侍郎。

钟以三年巡抚苏、松诸府,尽心荒政,至是召佐户部,总督仓场。未几,改吏部。

五年

春,正月,壬午,大祀南郊。

二月,丙寅,诏封安定王之族人善巴旧作陕巴为忠顺王。

时土尔番既献还哈密城,兵部尚书马文升言:“番人素畏蒙古,必得元裔镇之。有安定王沁布旧作干奔之族入善巴,乃故忠顺王托克托之迈属从孙,可主哈密。”从之。

时又有绰尔济者,沁布弟也。初,哈密无主,廷臣固尝属绰尔济,而绰尔济惮哈密多事,不欲立,及事定,又觊得爵,兵部以其反复,持不许。会诸番亦以善巴奏请,遂有是命,而以阿穆呼朗为都督佥事辅之。

庚午,减陕西织造绒毼之半,巡按御史张文请之也。

文言:“陕西岁歉之后,民病未苏,司礼监近下帖子降图式织造绒毼数百事,并宜停止,以其价振业贫民。”命减其半。

三月,戊寅,立皇子厚照为皇大子,赦天下。

录太庙配飨功臣后。

初,功臣佐太祖定天下,卒后追封王者六人:中山、开平、岐阳、宁河、东瓯、黔宁是也,其子孙皆袭侯。至是不替爵者惟中山、黔宁而已。上以立大子,颁恩诏及之,命吏部访以闻。【考异】诸书皆系诸臣裔孙袭封于是年。惟《明史·本纪》分书之,盖访录在先,予袭在后也。《三编》统系之六年二月《目》中,亦类记访录功臣后于五年。盖《本纪》之分书,其月日皆据《实录》也。今参《三编》所记分书之。

辛卯,古田獞叛。

初,广西猺獞,惟古田种类最繁,其强者曰韦,曰白,曰闭,而皆并于韦。贼首韦朝威据古田,县官窜会城,遣典史入县抚谕,烹而食之,事闻,命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千户王珊等进讨,皆遇伏败死。诏夺两广总督闵珪等俸,令益兵进剿。

是月,进后父张峦为寿宁侯。

先是峦封伯,请勋号诰券,尚书王恕言:“钱、王两太后正位中宫数十年,钱承宗、王源始邀封爵。今皇后立甫三年,峦已封伯,遽有此请,累圣德,不可许。”至是仍以后故晋封爵。

夏,四月,丁巳,录囚。

是月,大学士邱濬上言:“成化时彗星三见,遍扫三垣,地五六百震。迩者彗见天津,地震天鸣无虚日,异鸟三鸣于禁中。《春秋,二百四十年,书彗孛者三,地震者五,飞禽者三。今乃屡见于二十年之间,甚可畏也。愿陛下体上天之仁爱,念祖宗之艰难,正身清心,以立本而应务;谨好尚,不惑于异端;节财用,不至于耗国;公任使,不失于偏听,禁私谒,明义理,慎俭德,勤政务,则承风市宠,左道乱政之徒,自不敢肆其奸,而天灾弭矣。”因列时弊二十二事,上纳之。【考异】据《明史·濬传》,上书在是年。《宪章录》、《二申录》皆系之是年之四月,今据之。

五月,乙亥,太白昼见。

是月,诏求遣书,从大学士邱濬之请也。

濬言:“高皇帝当至正丙午之岁,始肇帝业,首求遗书。既平元都,得其馆阁秘册,又广购民间,一时所积不减前代。太宗当多事之时,犹集儒臣纂《永乐大典》以备考究。今承平百年,中外无事,乌可使经籍废坠!夫民庶之家,迁徙不常,好尚不一,既不能广有储藏,即诸藏亦不能久远。所赖石渠邃阁,积聚之多,收藏之富,扃钥之固,类聚者有掌故之官,阙略者有缮写之吏,损坏者有修补之工,散佚者有购访之令,然后不致废坏阙失。前代藏书之多,有至三十七万卷者,近内阁书目不能什一。数十年来,在内未闻考核,在外未闻购求,及今失之,恐遂放佚。自古藏书不一所,汉有东观、兰台、鸿都,唐有秘书监、集贤院,宋有崇文馆、秘书省。国朝罢前代台监馆省之官,并其任于翰林院,设典籍二员,掌文渊阁书籍。南京国子监虽设典籍,仅掌累朝颁烽之书及旧锓书板而已。今请敕内阁所藏书籍,令学士以下督典籍官,汇若干册,册若干卷,检其有副本者,分贮一册于两京国子监。若内阁所无或不备者,乞敕礼部行天下提学官搒示购访,俾所在有司校录呈送。其藏书之所,二在京师,曰内阁,曰国子监,一在南京,曰国子监;使一书而存数本,一本而藏三所。每岁三伏时,令翰林院僚属同赴阁、监曝书,毕事扃鐍。廷臣有因事欲稽考者,奏请诣阅,以为常规,则于文治有裨焉。”疏入,上嘉纳之,故有是命。《三编·质实》:“按《宋书·王俭传》称明帝置东观祭酒,《晋志》称魏兰台选二御史居殿中,《唐志》称龙朔二年改秘书省曰兰台。则宋亦有东观,魏、唐亦有兰台,不独汉也。《通典》称汉延熹二年置秘书监,《唐志》称东宫官崇文馆学士二人,《唐六典注》称魏有崇文馆,则秘书监非始于唐,崇文馆亦非始干宋也。《宋志》称秘书郎掌集贤院图籍,则宋亦有集贤院,不独唐也。唐、宋皆设秘书省,其官皆称曰监,亦非唐谓之监而宋谓之省也。濬云然者,特临文偶举耳。”

加兵部尚书马文升太子少保。

文升请崇正学,抑邪说,节财用,省工作,所论奏甚众。至是以民困赋役,极陈其害,谓:“今民田十税四五,其输边塞者,粮一石费银一两以上,丰年用粮八九石方易一两。若丝绵布帛之输京师者,交纳之费过于所输。南方转漕通州,至有三四石致一石者。中州岁役五六万人治河,山东、河南修塞决口夫不下二十万,苏、松治水亦如之。湖广建吉、兴岐、雍四王府,江西益、寿二府,山东衡府,通计役夫不下百万,诸王之国,役夫供应亦四十万。加以湖广征蛮,山、陕防边,供馈饷,给军旅者,又不知凡几。赋重役繁,未有甚于此时者也。宜严敕内外诸司,省烦费,宽力役,毋擅有科率,王府之工宜速竣,庶令困敝少苏。”上皆嘉纳之。【考异】事见《明史》文升本传,证之是年河决,江、浙水灾及征蛮防边皆用工役之时,今统系之是月加太子少保下。

六月,丁未,免南畿去年被灾税粮。

是月,下御史彭程于狱。

程巡视光禄寺,见造皇坛祭器。皇坛者,宪宗斋醮之所也。程上疏言:“光禄金钱,皆民膏血,用之得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益之地,先帝笃信李孜省、继晓辈,意在求福;今二人已伏辜,尚不能自免祸,焉能福人!陛下即位,若辈废斥殆尽,何复有皇坛烦置器!果复有此,则宜遏之将萌,如无之,请治所司逢迎罪。”时上初无造皇器之命,特光禄仍故事未革,置以备也。及得疏,以程暴杨先帝过,下锦衣狱。给事中丛兰亦巡视光禄,继上疏论之。上宥兰,夺光禄寺卿胡恭等俸,付程法司论罪。

刑部尚书彭韶,拟程赎杖还职,不许。韶复抗章申救,且言:“光禄寺糜用无籍,经费不支,牲物概赊之市肆,大为贾人累。及今不节,恐无以善后。程欲为国家惜经费,心本无他,但不应引李孜省事。”疏入,上令光禄寺籍岁出之数以闻,而戍程及家属于边。程母李氏,年老,无他子,叩阙乞留侍养。南京给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刘禹锡附王叔文,当窜远方,裴度以其母老为请,得改连州,陛下圣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异禹锡,祈少矜怜,全其母子。”不许。子尚,随父戍所,遂举广西乡试。明年,上念程母老,放还。

秋,七月,甲午,振南畿、浙江、山东饥。

时山东久旱,南畿、浙江水灾,兵部尚书马文升疏请振恤,从之。

先是浙饥,余杭致仕尚书邹干疏言:“浙江水旱相仍,民穷且盗。乞亟行振恤。”上以干家居忧国,赐羊酒文绮劳之。乃特遣侍郎吴厚巡视浙江,督有司振济。给事中吴世忠复上疏言:“近者各行省以灾告,而浙江为甚,致廑宸衷,屡饬百司经画。乃振恤之典有加,而惠泽之实未究。良由府县官吏,发粟不时,文书勘报,动淹旬月,俟既得食,而饥者已死,流者已远,又况书胥役,因缘为奸,更有不可胜言者。今欲约之以法,莫若稽诸册籍,以产之多寡验民之穷富,凡遇给振,视此为则。富者不得滥支,贫者获沾实德,庶弊革而惠行。”因条上兴水利,复常平仓二事,诏举行之。【考异】《明史稿》书振南畿、山东于是月,而振浙江更系之八月乙卯。《明史》统书之是月,《三编》纲目亦书于七月下,今从之。

是月,河复决数道,入运河,坏张秋东堤,夺汶水入海,漕流绝。命工部侍郎陈政总理河道,集夫十五万,治未效而政寻卒。【考异】诸书皆系之是年之七月,惟《明史》“运河”条下书于四年。按明年命刘大夏治河,则政卒当在是年,今牵连书之。

八月,癸卯,刘吉罢。

吉居内阁十八年,柄政久,权势炟赫。上初加委任,后眷亦渐衰,而吉无去志。及是上欲封后弟张延龄伯爵,命吉撰诰券,吉言“尽封二太后家子弟乃可”,上不悦,遣中官至其家,讽令致仕,给驿归。

吉性机诈,善傅会,锐于营私,屡为言路所攻,晋官不已,人目之为“刘棉花”,以其耐弹也。吉疑其言出下第举子,因请举人三试不第者不得复会试。时适当会试期,举子已群集都下,礼部为请,诏姑许入试,后如令。已而吉罢,令亦不行,归逾年卒。【考异】据《明史·吉传》,言“帝欲封后弟伯爵”。是年后父张峦卒,峦时已进侯,子鹤龄于是年十一月袭侯爵,则此所指盖廷龄也。证之《恩泽表》,延龄封伯在八年十一月,盖帝欲以是年封,因吉言中止耳。今据《表》、《传》参书之。

乙丑,停南京、苏州、浙江额外织造,召督造官还,灾故也。

是月,寿宁侯张峦卒,追赠昌国公,命其子鹤龄袭为侯。

峦以后父故,特赐祭葬。钦天监革职监正李华择葬地,中旨复官。大学士徐溥等言:“即位以来,未尝有内降,幸门一开,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诏。”乃止。

冬,十月,丙辰,录囚。

壬戌,贵州都匀苗叛。

初,有苗贼七千人攻围杨安堡,都指挥刘英统兵觇之,为所困,诏镇巡官往援,乃得出。至是复有苗党乜富架、长脚等煽聚为乱,会巡抚邓廷瓒莅任,乃诏镇远侯顾溥率官兵八万人,以廷瓒提督军务,太监江德监军行讨之。溥,兴祖之孙也。【考异】《明史·本纪》书“贵州黑苗叛”,证之土司及廷瓒《传》即都匀苗也。今参二《传》书之。

是月,更中盐法。

初,洪武时,各边开中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边方菽粟无甚贵之时,成化间始有折纳银者,然未尝著为令也。商人纳米钞给盐,恒苦守支。至是户部前书叶淇,淮安人,盐商皆其亲识,因与淇言:“商人赴边纳粮,价少而有远涉之虞,在运司纳银,价多而得易办之利。”淇乃奏请“召商人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诸边,每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中米直加倍,而无守支之苦,一时太仓银累至百余万。然赴边开中之法废,商屯撤业,菽粟翔踊,于是边储臣之日虚。

《三编·发明》曰:叶淇召商纳银之议,论者多咎其更开中法,以致边诸日匮。而不知明代边储之匮,自在屯政不修,而不尽关于盐法。其盐法之坏,又在势家乞中,而不关淇之变法也。

盖产盐有盈有绌,边地不能悬知,则但知召商开中而初不为支盐计。故守支之弊,在永乐时已所不免。逮宪宗之世,势家争先奏乞,所赐盐引动以万订,且许其越场支盐,不限年次,于是商人益困守支,而盐亦壅阏不行。夫商人挽输数千里外,守支至数十年之久而不得盐,及既得盐,复为奏乞盐所壅阏而不获速售,然则商人之病开中亦极矣,虽日下令招之,其谁应哉!

淇见报中之急,乃为更制以利商,商利则报中多,报中多则国课裕,是亦救弊之策也。如云商屯撤业,迈粟翔贵,独不思塞下之地,商可屯,军不可屯乎?

《明食货志》称成化时屯田法废,戍卒多役于私家,子粒不归于公廪。论者不深咎此,而徒责淇变法,亦昧于轻重之计者矣。

十一月,丙申,闭浙江温、处银坑。

是月,停纳粟例。初,成化末,以陕西、河南诸省饥,始开事例,凡纳粟者许为监生、吏、典等项。至是尚书王恕言:“永乐、宣德、正统间,天下亦有灾伤,各边亦有军饷,当时无纳粟例,粮不闻不足,军民不闻困弊。比年来一遇灾伤,辄行捐例,以致正途壅滞。出身候选,多至十五六年以上才得一官,年已向暮,谁肯尽心职业!又况前项人员既以财进身,岂能以廉律己!欲它日不贪财害民,何由可得!”上是其言,立命已之。

十二月,丁巳,荆王见潚有罪。

见潚者,荆宪王之孙,靖王子也。靖王三子,次见溥,封都梁王,与见潚同母。见潚怨母之昵见溥也,锢母,夺其衣食,竟死,出柩于窦。召见溥入后园,捶杀之,给其妃何氏入宫,逼淫之。从弟都昌王见谭妻茆氏美,求通焉;见潭母马氏防之严,见潚髡马鞭之,囊土压见潭死,械系茆妃入宫。尝集恶少年,轻骑微服,涉汉水掠人妻女,弟樊山王见澋惧祸及已,密以闻。上召至京师,御文华殿,命廷臣会鞫。见潚引伏,废为庶人,锢之西内。

是岁,吏部主事蔡清上疏,略曰:“今日急务,在朝廷之纪纲,而其次在边境。今上大夫皆谓罪可以计免,功可以权得,苟利其家,朝廷之事不暇顾也。民之贫者无立锥之地,而宦官厮养富过王侯。朝廷淄铢取于民以为士马资者,半人于庸将之家,而转输于权幸之门,于是兵弱而不能卫民,盖士风弊则人才乏,民力屈则兵力弱,势也。夫贤者必用,不肖者必去,功必赏,罪必罚,此纪纲之大要也。若其本则在人主之一心,心正而后事可理,理明而后心可正,讲学而后理可明。真氏《大学衍义》一书,不易之则也。”上嘉纳之。【考异】诸书不载蔡清上书事,此据《明史》补。证之《明史》本传,言:“王恕时长吏部,亏以时事,清乃上二札,一请振纪纲,一荐刘大夏等三十余人,恕皆纳用。”据此,则清乃上恕札,恕纳其言,复行上奏耳。《明鉴》所载在是年十月,今系之是年之末。

六年

春,正月,己卯,大祀南郊。

是月,吏部考察大学士邱濬言于上曰:“唐、虞三载考绩,三考黜陟。今有居官未及一载而黜者,所黜徒信人言,未必皆实。此非唐、虞之法,亦非祖宗旧制也。”上然之,敕吏部:“凡历官未及三载者,俱令复任。虽经三考,非有贪暴实迹者亦勿黜。”时王恕主吏部,争之不得,遂有隙。

二月,甲寅,吏部访得开国勋臣常遇春玄孙复、李文忠玄孙璿、邓愈五世孙炳、汤和六世孙绍宗以闻。诏袭指挥使,奉先祀。

时有游人郭琥,自言滁阳王子老舍四世孙。老舍当宣德间曾以滁阳王亲来朝,至是琥遂冒之,命予冠带奉祀。已而为宥氏所讦,宥氏者,故滁阳王邻,太祖复其家,令世守王墓者也。礼部审《滁阳王碑》文,王实无后,老舍非王子,复夺其冠带。

丁巳,擢布政使刘大夏右副都御史,治张秋河。

是对张秋屡央,上深以为忧,命廷臣荐才识堪任者。时大夏方为浙江左布政使,以王恕荐,赐敕遣之。【考异】据《明史·本纪》、《三编》,在是年二月,证之《河渠志》“黄河”条下特书“弘治六年二月”,与《本纪》合。而“运河”条下以为七年之春,盖大夏以六年往,七年议治河,《志》中未分析。且下文所载,正直夏汛将至,漕舟鳞集,皆七年大夏经营之本末,非《二志》自相矛盾也。今分书之。

是月,兵科给事中吴世忠上言:“太宗皇帝奉天靖难,当时文臣如方孝孺、周是修、练子宁、邹瑾、魏公冕、齐泰、黄子澄诸人,皆伏节以死。夫太宗靖难者,武王之心,天下之大权也;诸臣抗节者,夷、齐之志,天下之大经也。世之论者,徒以诸臣之迹为疑,此皆不知祖宗之心,帝王之孝者,太宗尝谓群臣曰:‘若练子宁在,朕固当用之。’仁宗即位之初,即诏赦诸忠臣子孙。此二圣之所已行者。且仁宗既罪李时勉而日后又有‘忠文’之谥,英宗既诛于谦而未几又有庙祀之举,祖宗雄略,率多类此。陛下以祖宗之心为心,褒赠诸臣,九庙神灵岂特生色而已耶!”事下礼部议,竟格不行。【考异】据《宪章录》、《法传录》、《明书》,皆系吴世忠请褒恤方孝孺等于是月,《三编》不载。今据增。

三月,癸未,赐毛澄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是月,宁夏地震。连三年共二十震。

夏,四月,己亥,土尔番复据哈密。

善巴既立,诸番索犒赏不得,皆怨之。寻阿穆呼朗又引别部默克埒旧作乜力克入掠土尔番牛马,阿哈穆特怒,潜兵夜袭哈密,围之三日,诸番莫肯捍御,沁布忌其立,亦不援;默克埒、卫喇特以兵来助,俱败去。乃执善巴,禽阿穆呼朗,支解之,伊兰复据其城。

事闻,邱濬谓马文升曰:“西陲事重,烦公一行。”文升曰:“西域入嗜利,自古未有能为中国患者,徐当靖之。”濬复以为言,文升请行。廷臣佥言:“北寇方张,本兵未可远出,请改命大臣。”己酉,遣兵部侍郎张海、都督同知缑谦经略哈密。

庚申,录囚,并命南京法司暑月录囚如京师。

辛酉,久旱,敕修省,求直言。

庶子李东阳,条摘《孟子》七篇大义,附以时政得失,累数千言,上之;吏部侍郑张悦,陈“遵旧章,恤小民,崇俭素,裁冗食,禁滥罚”数事,又上修德、图治二疏;上皆嘉纳。【考异】久旱求言,据《本纪》在是年四月,而东阳本传列之五年,其实五年并无久旱求言事,疑误记也。

是月,太医院院判刘文泰劾吏部尚书王恕,大学士邱濬使之也。

濬与恕素不相能,是年考察,恕奏罢二千人,濬调旨留之者九十余人,恕遂求去。文泰者,故往来濬家,以求迁官为恕所沮,衔之,恕里居日,尝属人作《传》,镂板以行,濬谓其沽直谤君。文泰心动,乃自为奏草,示除名都御史吴祯润色之,讦“恕变乱选法,且《传》中自比伊、周,于奏疏留中者,概云‘不报’,以彰先帝拒谏,无人臣礼”,欲中以奇祸。恕奏辨,且言“文泰无赖小人,此必有老于文学多阴谋者主之,请赐廷鞫”。盖指濬也。诏下文泰锦衣狱,词连濬,诸言官亦交抵濬,请并逮祯对簿。上不悦,降文泰御医。【考异】据《明史·七卿表》,王恕致仕在闰五月。盖文泰之劝在是月,故《明史稿》书之四月癸丑,今系之是月下,而分书恕致仕于闰月。

五月,丙寅,小王子犯宁夏,杀指挥赵玺。

闰月,乙未,免南畿被灾秋粮凡一百八十万石有奇。

应天巡抚佀钟复以饥告:“请载留苏、松、常、湖四府漕粮三十万石分振被灾郡县”,从之。

是月,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恕致仕。

文泰之贬也,上责恕沽名,令焚所镂板,而置濬不问。恕再疏辫,不省,乃力求去,听驰驿归,不赐敕。廷论以是不直濬。

王世贞曰:按缙绅之论,皆以文泰此举出自邱公。然三原止合略辨其事,力求归休,不当疏请廷鞫,又以“老学阴谋”肆加诋斥。大臣恬静之体,与事君恭顺之道,惜乎无为三原谋者!盖公北人伉直少文之故。而《宪音录》为贤者讳,亦似未考其事之颠末也。

六月,庚午,京畿大旱。

飞蝗过京师,自东南而西北,日为之掩者三日。户部请“遣顺天府丞毕亨行县督捕,其直隶府、卫及各布政司,并令正、佐官行视”,从之。

壬申,总督湖广右都御史闵珪击古田叛獞,破之。

上年马俊等之败没也,诏切责珪等,珪乃与总兵官毛锐复进兵连破七寨,余皆就抚。遂连定百余寨,獞患渐戢。

于时南京户部员外周琦士讨獞三策,谓;“桂林之古田,柳州之马平,山势绵亘,径复冈连。大军北进则贼南走,西进则贼东走,师甫退则贼盘据如故,以是屡发兵讨,迄不能创贼。所当厚集兵力,环四而锐攻,遏其奔窜之路以覆其巢。抚定残獞,召还通民,编户给田,薄租赐复,或析村附邻县,或因俗置土官。三年安堵,然后班师。此为计长久之策。

如不能然,仍止调附近官军与土兵进剿,则师期不可不早。往者讨獞之师,大抵秋征冬集,春初入山,雨水既多,瘴疠将发,势不能久驻。若于六月调发,霜降进攻,不致迫于撤兵,则深阻可穷而功乃克集。

且獞贼之叛,虽常数十峒猬起,而倡乱特一二凶渠。郡县既闻窃发,四五百里禀命制府,议抚议剿,辄淹旬时,贼得以其间连结诸獞,势乃益炽。既若责成分镇军官,乘其蠢动,即率所部偕郡县吏以时扑灭,则可不征师不糜饷而事济,此二者,亦创贼之策也。”

琦,马平人,生长诸獞出没之地,知其情势,故所陈策颇得贼要领,廷议皆是之,下两广守臣议行。而古田寻告捷,守臣幸纾患目前,遂置琦策不用。【考异】周琦上《讨獞三策》,诸书不载,《三编》书之是年《目》中。据云:“琦策方议,而古田寻告捷。”是二事同在一年。今据增。

是月,改耿裕为吏部尚书,以礼部侍郎倪岳为本部尚书。

岳任事未久,会诏取国师,领占竹于四川,岳力谏,不省;给事中夏昂、御史张祯等相继争之,事竟寝。时营造诸王府,规制宏丽,逾永、宜之旧,岳请颁成式,从之。【考异】谏取四川国师事,《法传录》系之九月。证之《明史·岳传》,即擢尚书后事,今牵连并系之是月下。

秋,七月,刑那尚书彭韶致仕。

韶莅任三年,昌言正色,与王恕、何乔新称“三大老”。时内官王明、苗通、高永,杀人遣戍;昌国公张峦,建坟逾制,役军至数万;畿内民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辄免徭役,致见户不支,流亡日众。韶抗章极论,皆格不行,贵戚,近习深疾之。韶因连疏乞休,竟得请去。

八月,辛未,雨雹,大如弹丸,平地壅积。

礼部尚书倪岳疏弭灾急务,劝上勤圣学,开言路,止无功之费,停不急之役,黜奸贪,进忠直,多见采纳。

先是四方所报灾异,礼部岁终汇奏,视为具文,岳在部,乃以日月先后汇分条析,复援证经史,为上恳切言之。

甲戌,免顺天之河间、保定等府被灾夏税。

是年以灾蠲者,两京外,蠲山西太原诸府、平阳诸县夏税,河南开封诸府夏税之半,祥符诸县秋粮。又免沈阳卫屯粮六万四千余石。振则自苏、松外,山东饥甚,巡抚王霁先后请发帑金五十余万,米二百余万石。选廉能吏验口给之,凡活饥民二百六十余万。【考异】以上各省蠲振,《三编》统系之闰五月《免应天、苏、松田租》目中。证之《明史·本纪》,于南畿、山东之振皆遗之,今据《三编》,汇记于是年八月下。

是月,以都御史白昂为刑部尚书,代彭韶也。复召屠滽为左都御史以代昂。

九月,丁酉,免陕西被灾夏税。【考异】是年蠲振,悉具《三编》闰五日《目》中,准漏却陕西,今据《明史》月日增。

是月,赐荆王见潚死。

见潚既系西内,复自系中摭奏见澋罪,诬其与楚府永安王谋不轨,诏遣使往按问不实。见澋更奏“见潚尝私造弓弩,与子祐柄有异谋”,验之得实。乃赐见潚令自尽,废祐柄,而以见溥子祐橺嗣为荆王。

冬,十月,丙寅,以灾伤,罢明年上元灯火。

庚辰,停甘肃织造绒毼。

十一月,庚申,振京师流民。

是月,诏举天下材德之士隐于山林者。顺天府尹唐恂、举布衣潘辰。

辰,景宁人,少孤,陆从父家京师,以文学名,吏部以其生长京师不录。至是恂复奏,而给事中王纶、夏昂亦交章荐,乃授翰林待诏,掌典籍。《会典》成,进《五经》博士,累官至太常卿,一时士大夫重其学行,称为南屏先生。【考异】潘辰事见《明史·陈济传》、《传》言诏举才德之士在弘治六年。《明书》系之是生十一月,今从之。

十二月,乙丑,太白昼见。

辛未,以灾伤复开银米事例,备振济之用。

己卯,敕天下镇、巡官修省。

是月,南京大雷雨,拔孝陵树。

巡按河南御史涂升疏论治河。

其略曰:“黄河之为患,南决病河南,北决病山东。昔汉决酸枣,复决瓠子,宋决馆陶,复决澶州,元决汴梁,复决蒲口。然汉都关中,宋都大梁,河决为患,不过濒河数郡而已。今京师专藉会通河,岁漕粟数百万石;河决而北,则大为漕忧。臣博采舆论,治河之策有四:一曰‘疏浚’。荥、郑之东,五河之西,饮马、白露等河,皆黄河由涡入淮之故道。其后南流日久,或河口以淤高不泄,或河身狭隘难容,水势无所分杀,遂泛滥北决。今惟躧上流东南之故道,相度疏浚,则正流归道,余波就壑,下流无奔溃之患,北岸自无冲决之虞矣。二曰‘扼塞’。既杀水势于东南,必须筑堤于西北。黄陵冈上下旧堤缺坏,当度下流东北形势,去水远近,补筑无遗,排障百川,悉归东南。由淮入海,则张秋无患而漕河可保矣。三曰‘用人’。荐河南佥事张鼐。四曰‘久任’。则请专任大夏,且于归德或东昌建公廨,令居中裁决也。”

上是其言,召大夏议行之。【考异】涂升论治河,诸书不载,具见《明史·河渠志》,书于六年十二月,今据增。

是岁,擢布政使何鉴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南,兼理杭、嘉、湖三府税粮。

七年

春,正月,丁酉,大祀南郊。

是月,兴干之国安陆,舟次龙江,有慈乌数万绕舟,至黄州亦然,时以为瑞。谢疏陈五事,上嘉之。【考异】事见《明史》本传,明人诸书皆系之是年正月,以世宗故,记之特详,今据之。

二月,甲子,以去冬孝陵风雷之变,遣使祭告。敕两京群臣修省,求直言,并命内外慎刑狱,决轻系,从给事中马子聪、御史刘琬之请也。

是月,工部尚书贾俊罢,以侍郎刘璋升任代之。

河复决张秋。

时刘大夏以夏汛将至,漕舟鳞集,乃先自决口西岸凿月河以通漕。

三月,癸巳,贵州苗平。

先是巡抚邓廷瓒奉提督军务之命,以副使吴倬善计画,引赞军事。倬遣熟苗诈降富架,诱之入寇,伏兵禽之。乘势深入,连破百余寨,生禽长脚以归,群苗震慑。

廷瓒言:“都匀、清平,旧设二卫、九长官司,以土人世官,自用其法,恣虐激变,苗民乱四十余年。今元凶就除,非大更张不可。请改为府县,设流官,与土官兼治,庶可久安。”于是设府一,曰都匀,州二,曰独山、麻哈,县一,曰清平。苗患自此渐息。【考异】升都匀为府,属二州一县,据《地理志》,在弘治七年五月,盖平苗奏报在先,处置在后也,今并记之。

戊申,敕两畿捕蝗。民捕蝗一斗者,给米倍之。

夏,四月,丁亥,录囚。

是月,张海等自土尔番还。

海与缑谦皆庸才,行至甘州,遭土尔番人归谕其主,令还侵地,身驻甘州待之。至是阿哈穆特遣使求贡,诡言愿还善巴及哈密。廷议以番人谲诈,谋弃善巴,闭嘉峪关,绝番贡。海等闻之大喜,遂逐番使,封关而还。言官劾其罪,下狱,寻贬秩。【考异】据《明史·土尔番传》,海等还在是年。《三编》类记于六年四月,《目》中亦“明年”。证之《明书》、《宪章录》,皆系之四月,今据之。

五月,甲辰,遣太监李兴、平江伯陈锐往会刘大夏治张秋决河。【考异】《宪章录》书张秋河成于是月,盖因命李兴等牵连并记也。《明史·纪》遣治在五月,河成在十二月,今据分书之。

是月,宣府、山西、河南有星昼陨。

六月,筑高郎湖堤成,赐名“康济河”。

初,白昂治开封决河讫工,遂自山东循运河而南,抵扬州,议治之。时御史孙珩、郎中吴瑞方董南河事,皆谓“高邮州运河九十里,自州西北三里入新开湖道。湖凡五十里,湖东直南北为堤,洪武中障以土,正统中固以石,屡决而复修。其西北则与武安、张良、七里、珍珠、甓社诸湖相灌注,萦回数百里。每风涛作,挟舟触堤石辄坏,多覆溺者。当于湖东开复河以避其险。”

昂遂上其议,召工开凿。起杭家嘴,历清水潭,抵丁志港,长竟四十里。两岸壅土为堤,堤首尾置闸,与湖通。堤之东又置闸四,涵洞一。至是成,会大夏治张秋河,奏上之。【考异】白昂治开封决河在前,筑高邮堤在后,诸书并系之二年之冬,牵连并记耳。《三编》据其成之日,列其事于《目》中。今从之。

秋,七月,乙巳,京师地震。《三编·目》云:“月之十九日乙巳也。”此据《实录》、《明史·五行志》无月日。

丙午,命工部侍郎徐贯往苏、湖,会巡抚副都御史何鉴经理南畿水利。

时三吴水道湮塞,给事中叶绅、巡按御史刘廷瓒乞遣官浚治,乃命贯往。

贯上言:“自永乐初命夏原吉浚治,时以吴凇江滟沙浮荡,未克施工,逮今九十余年,港浦复塞。臣相度地势,疏吴江长桥,导太湖散入淀山、阳城、昆承等湖,又开大石、赵屯等浦,泄淀山湖水由吴凇江入海,开白鱼洪、鲇鱼口等处,泄昆承湖水由白茆港入江,开斜堰、七浦、盐铁等塘,泄阳城湖水由七丫港入海。下流既通,于是开湖州之溇泾,泄天目、安吉诸山水自西南入太湖,又开诸斗门以泄运河之水,由江阴入大江,上流亦通。东南水患少息。”并奏以主事祝萃自随,从之。

南京六、七两月,复大风雷,坏孝陵树。

八月以李东阳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典诰敕。

时阁臣徐溥等以诏敕繁,请如先朝王直故事,设官专领,乃推东阳入阁典之。

晋徐溥少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邱濬少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刘健太子太保兼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九月,丁亥,以水灾停苏、松诸府所办物料,留关钞户盐备振。

是月,南京地震。

时御史宗彝等请召致仕尚书何乔新、彭韶,不报。【考异】《明史·五行志》于是年书云:“是岁两京凡六震。”《三编》据《实录》书于七月《京师地震》目中,云“九月戊寅南京地震,十一月壬子,京师地复震。”凡可考者三,南京一见,即是年之九月。惟九月无戊寅,戊寅为八月二十二日,盖八月丁巳朔也。《三编》“戊寅”二字疑误,否则“九月”二字当为“八月”之误。今但节“是月”,不书“戊寅”。

加吏部尚书耿裕、兵部尚书马文升俱太子太保,户部尚书叶淇、刑部尚书白昂、都御史屠滽俱太子少保。

冬,十月,已未,录囚。

是月,立佥民壮法。

初,正统、景泰间,尝募民壮愿自效者,然未定佥法。至是以给事中孙鼐言:“令州县七八百里以上里佥二人,五百里三人,三百里四人,百里以下五人。俱于丁众粮多之家,选年力强者充之,有司以时训练。遇有调发,给粮以行。而禁占役贿纵之弊。富民不愿者,则上直于官,官自募之。”【考异】诸书皆系佥民壮于二年,今据《三编》,本《实录》也。

广洋卫指挥石文通,奏太监蒋琮僭侈杀人,掘聚宝山伤皇陵脉及殴杀商人诸罪,琮竟减死,谪充孝陵净军。

十一月,壬子,京师地复震。

十二月,甲戌,张秋河工成。

初,刘大夏奉敕治河。时河流湍悍,决口阔九十余丈。大夏行视之,曰:“是下流未可治,当治上流。”于是即决口西南开月河三里,属之旧河,使通漕运。乃浚黄陵冈南贾鲁旧河四十余里,由曹出徐以杀水势。又浚孙家渡口,别凿新河七十余里,导使南行,由中牟,颍上东入淮。又浚祥符四府营淤河,由陈留至归德分为二:一由宿迁小河口,一由亳州涡河,俱会于淮。然后沿张秋两岸筑台立表,贯索连巨舰,穴而窒之,实以土。至决口,去窒沉舰,压以大埽,且合且决,随决随塞,连昼夜不息,功乃成。上遣行人往劳,改张秋名曰安平镇。【考异】明人诸书皆系张秋河成于四月,今月日悉据《明史》纪、志。

己卯,小王子数犯甘凉、永昌、庄浪。诸被掠者,敕镇、巡官恤其家,给以牛种。

是岁,免北京、河南、湖广、陕西、山西被灾夏税。【考异】是年免各省税粮,《明史·本纪》不书月日,统系于是年之末,《三编》同。今据之。

前翰林院检讨庄昶,以成化初与章懋、黄仲昭等谏内廷张灯,廷杖被谪。寻授南京行人司副,居三年,母忧去。旋丁父忱,服除,不复出。居定山二十余年,学者称定山先生。巡抚王恕尝欲葺其庐,辞之。荐章十余上,部檄屡趣不赴。大学士邱濬恶昶,语人曰:“率天下士背朝廷者昶也。”

是年,有荐昶者,应诏起用。昶念濬当国,不出且得罪,强起入都。阁臣徐溥欲复起为翰林,濬曰:“我不识所谓定山也。”乃复以为行人司副。俄迁南京吏部郎中,得风疾,明年乞休,部臣不为奏。又明年,京察尚书倪岳以老疾罢之。居二年卒。天启初,追谥文节。

前威宁伯王越,以汪直党被谪,时议颇以越功大罪轻,然竟无白之者。上嗣位,赦还。是年,越屡疏讼冤,诏复左都御史致仕。越时年七十,耄矣,复结中官李广,以中旨召掌院事。给事中季源、御史王一言等交章论,乃寝。【考异】以上二事,据《明史》本传皆特书于是年。诸书不载,今据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