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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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十六卷目錄

 禮記部彙考六

  經義考一禮記

經籍典第二百十六卷

禮記部彙考六[编辑]

《經義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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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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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蒼《曲臺記》:《漢志》九篇。

《七略》:宣帝時行射禮,博士后蒼為之辭,至今記之曰《曲臺記》。

《漢書》: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訖孝宣世,后蒼最明,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於學官。又曰,瑕丘蕭奮以禮至淮陽太守東海孟卿事奮,以授后蒼,魯閭丘卿。蒼說《禮》數萬言,號曰《后氏曲臺記》。

如淳曰:「行射禮於曲臺,后蒼為記。」

《晉灼》曰:「曲臺,天子射宮也。西京無太學,於此行禮。」 服虔曰:「在曲臺校書著記,因以為名。」

張晏曰:「曲臺在長臨道上。」

孫惠蔚曰:「《曲臺》之記,戴氏所述,然多載尸灌之義,牲獻之數,而行事之法,備物之體,蔑有具焉。」 顏師古曰:「曲臺殿在未央宮。」

王應麟曰:「《大戴記公符篇》載孝昭冠辭,其后氏曲臺所記與?」

慶普《禮記》。

《漢書》:「后蒼授沛聞人通漢子方、梁戴德、延君、戴聖、次君沛慶普孝公由是禮有大戴、小戴慶氏之學。」 《後漢書》:「董鈞習慶氏禮,永平初為博士。」

按:后氏之《禮》分為四家。聞人通漢,雖未立於學官,而《石渠禮論》其議奏獨多。慶氏亦必有書,顧未詳篇目。東漢之書,曹充父子尚傳其學,竊怪班史志藝文,獨不及之,何歟?

曹充禮《章句辨難》。

《後漢書》:「曹褒父充,持《慶氏禮》,建武中為博士。顯宗即位,拜侍中,作《章句辨難》,於是遂有慶氏學。」

曹褒《禮通義》十二篇。

《演經雜論》百二十篇。

《後漢書》:「曹褒字叔通,魯國薛人。舉孝廉,拜博士,遷侍中。博物識古,為儒者宗。作《通義》十二篇,《演經雜論》百二十篇。又傳《禮記》四十九篇,教授諸生千餘人,慶氏學遂行於世。」

《隋書》:大戴、小戴,慶氏三家並立。後漢惟曹充傳慶氏,以授其子褒。然三家雖存並微,相傳不絕。《通典》,「漢順帝以初月景子加元服于高廟,時兼用曹褒新禮。」

呂祖謙曰:「一代合有一代之禮,與其闕而不制,毋寧制而未善。曹褒禮即未善,亦不可因噎廢食,但褒專學讖緯,所論皆讖緯之言,此為未善耳。」 葉適曰:「曹褒制《漢禮》雖不行,然恨當時史官疏闊,不能略序其所以制作之意。」

戴德《禮記》。《隋、唐志》十三卷。

《漢書》:「德號大戴為信都太傅,大戴授琅琊徐良斿卿,由是大戴有徐氏之學。」

劉向曰:「孔子三見《哀公三朝記》七篇,今在《大戴禮》。」 司馬貞曰:「《大戴禮》合八十五篇,其四十七篇亡,存三十八篇。」

孔穎達曰:「《大戴禮》遺逸之書,文多假託,不立學官,世無傳者。」

《崇文總目》:「《大戴禮記》十卷三十五篇,又一本三十三篇。」

《中興書目》:今所存止四十篇,其篇第始三十九,編次不倫也。

晁公武曰:「《大戴禮》十三卷,漢戴德纂。亦河間王所獻百三十一篇,劉向校定。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德刪其煩重為五十八篇。今書止四十篇,其篇目自三十九篇始,無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兩七十四,蓋因舊闕錄之。每卷稱今卷第幾,題曰九江太守戴德撰。」 按九江太守聖也,德為信都王太傅。蓋後人誤題云。

朱子曰:「《大戴禮》無頭,其篇目缺處,皆是元無,非小戴所去取。其間多雜偽,亦有最好處,然多誤難讀。」 又曰:「《大戴禮》本文多錯,注尤舛誤,或有注,或無注,皆不可曉。」

又曰:「《大戴禮》冗雜,其好處已被小戴採摘來作《禮記》了,然尚有零碎好處在。」

韓元吉曰:「《大戴禮》十三卷,總四十篇。」 《隋志》所載亦十三卷,而《夏小正》別為卷。《唐志》但云十三卷,而無《夏小正》之別矣。《崇文總目》則十卷,而云三十五篇,無諸本可正定也。蓋自漢興得先儒所記禮書凡二百四篇,戴德刪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戴聖又刪德之書為四十九篇,謂之《小戴禮》。今立之學官者,《小戴書》也。然《大戴篇》始三十九,終八十一,當為四十三篇,中間缺者四篇,而重出者一篇,其上不見者猶三十八篇,復不能合於八十五篇之數,豈但當為八十一耶?其缺者或既逸,其不見者,抑聖所取者也。然《哀公問》《投壺》二篇,與小戴書無甚異,《禮察》篇與《經解》亦同,《曾子大孝篇》與《祭義》相似,則聖已取之篇,豈其文無所刪者也?《勸學禮》三本,見於《荀卿子》,至取舍之說及保傅則見於賈誼《疏》。間與經、子同者尚多有之。按《儒林傳》,德事孝宣,嘗為信都太傅,聖則為九江太守。今德書乃題九江太守,未知何所據也。大抵漢儒所傳,皆出於七十子之徒,後之學者,僅習《小戴記》,不知《大戴書》多矣。其探索陰陽,窮析物理,推本性命,雜言禮樂之辨,器數之詳,必有自來,以是知聖門之學無不備也。予家舊傳此書,嘗得范太史家一本校之,篇卷悉同,其訛缺謬誤,則不敢改,益懼其寖久而傳又加舛也,乃刊置建安郡齋,庶可考焉。

史繩祖曰:「《大戴記》一書,雖列之十四經,然其書大抵雜取《家語》之書,分析而為篇目。又《勤學》一篇,全是《荀子》之辭,《保傅》一篇,全是賈誼《疏》,以子史雜之於經,固可議矣。其《公符篇》載成王冠,祝曰:『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達而勿多也』。祝雍曰:『使王近於民,遠於年,嗇於時,惠於財,親賢使能,陛下離顯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嘉祿,欽順仲夏之吉日,遵並大道,邠或秉集萬福之休靈,始加昭明之元服。推遠稚免之幼志,崇積文武之寵德,肅勤高祖清廟,六合之內靡不息。陛下永永,與天無極』』。」 然予考《家語》《冠》《頌》,則《大戴》所取,前後文皆同。惟《家語》云:「周公冠成王而朝於祖,命祝雍作頌曰:『祝王辭,達而勿多』。祝雍辭曰:『使王近於民,遠於年,嗇於時,惠於財,親賢而任能』。」 其頌曰:「今月吉日,王始加元服。去王幼,志心袞職。欽若昊天,六合是式。率爾祖考,永永無極。」 此周公之制也。《大戴》所載辭冗長,視此典雅,固不類矣。而祝辭內有「先帝」 及「陛下」 字,皆秦始皇方定皇圖及陛下之稱。周初豈曾有此,可謂不經之甚。《家語》止稱「王」 字,辭達而義明,當以《家語》為正。

按:《大戴禮記》本無甚踳駮。自《小戴》之書單行,而《大戴記》遂束之高閣。世儒明知《月令》為呂不韋作,乃甘棄《夏小正篇》不用,殊不可解。學齋史氏其論說亦不取《大戴》。然由其說推之,則《大戴記》在宋日曾列之於經,故有十四經之目,此亦學者所當知也。陳振孫曰:「漢信都王太傅戴德延君、九江太守聖次君,皆受禮於后蒼」 ,謂大小戴禮者也。漢初以來,迄於劉向,校定中書,諸家所記殆數百篇,戴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聖又刪為四十九篇,相傳如此。今《小戴》四十九篇行於世,而《大戴》之書所存止此。自《隋》《唐志》所載卷數,皆與今同,而篇第乃自三十九而下,止於八十一。其前闕三十八篇,末闕四篇,所存當四十三,而於中又闕第七十二,複出一篇,實存四十篇。意其闕者即聖所刪耶?然《哀公問》《投壺》二篇,與今《禮記》文不異,他亦間有同者。《保傳》,傳世言賈誼書所從出也。今攷《禮察篇》,「湯武秦定,取舍一則」 ,盡出《誼疏》中,反若取誼語勦入其中者。《公符篇》至錄漢昭帝冠辭,則此書殆後人好事者采獲諸書為之,故駮雜不經,決非戴德本書也。題《九江太守》迺戴聖所歷官,尤非是。

王應麟曰:「《大戴禮》《哀公問》《投壺》二篇,與《小戴》無甚異。《禮察》篇首與《經解》同,《曾子大學》篇與《祭義》相似,而《曾子書》十篇皆在焉。」 《勸學禮》三本見於《荀子保傅》篇,則《賈誼書》之《保傅》《傅職》《胎教》《容經》四篇也。《漢書》謂之《保傅傳》。《易本命篇》與《家語》同。但《家語》謂:「子夏問於孔子,孔子曰:『吾嘗昔聞老聃,亦如汝之言』。子夏曰:『商聞山書曰』」 云云,《大戴》以「子曰」 冠其首,疑此篇子夏所著,而《大戴》取以為記也。《踐阼篇》,武王十七銘。蔡邕《銘論》謂「武王踐阼,咨於太師,作席几、楹杖、器械之銘,十有八章。」 按《後漢·朱穆傳》注及《太平御覽》諸書引《太公陰謀》,《崔駟傳》注引《太公金匱》,以諸書參攷之,則又不止於十八章矣 。又曰:《大戴禮》既己闕佚,其間又多雜誤。《後漢儒林傳》與《隋經籍志》諸書,言三《禮》皆不及《大戴》云。

熊朋來曰:「《大戴》第一篇第三十九,末篇第八十一,中間乃有兩篇七十三而闕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篇目,紊亂尚如此,況經文乎?《小戴》刪取為今《禮記》,除《大學》《中庸》《曲禮》《檀弓》《月令》《學記》《樂記》。」

考證

《禮運》《內則》等篇及冠、昏、聘、射、鄉、飲諸義,尚多可刪。而《大戴篇》中所取曾子之言,及武王踐阼明堂之類有可取者。《大戴》之《明堂位》能記龜文之位,為明堂九室而記之也。《小戴》之《明堂位》又奚取焉?且如「行以采茨,趨以《肆夏》」 ,「行中采茨」 ,「趨中《肆夏》」 ,《保傅》兩言之,而《玉藻》及《周禮樂師大馭》皆誤作「趨以采薺」 ,「行以肆夏」 ,鄭康成雖改正於《大戴》之《注》,明言《玉藻》《周禮》文誤,而《玉藻》,《周禮》之文,鄭氏未及改。《采茨》乃堂上之歌詩,宜接武而行;《肆夏》乃堂下之金奏,宜布武而趨。學者當依《大戴禮》及注改正「趨行」 二字也。

鄭元祐曰:「漢儒傳經,雖未必盡純,而其間多可采者,若《大戴禮》是己。」 按《漢書儒林傳》:戴聖字次君,嘗為信都太傅。今《大戴禮》乃題九江太守戴德撰。宋宣和間,山陰傅崧卿蓋已病其訛謬,以為世亡漢史,而《大戴德》獨傳,後人詎知德為信都太傅歟?其為書凡十三卷,總四十篇。《隋志》亦以為十三卷,而《夏小正》別為卷。《唐志》但云十三卷,而無《夏小正》之別。至傅氏釐析經傳始可讀。然今不敢鈔入傅氏說,懼紊舊章也。若《崇文總目》則十卷,而云三十五篇者,無諸本可定也。或謂漢儒得記《禮》之書凡二百四篇,戴德刪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聖又刪德之書為四十九篇,謂之《小戴禮》。《小戴》為人,見何武傳,此所不論。然《大戴禮》首題三十九,終八十一,凡四十三篇,中間缺者四篇,重出一篇,其不可復見者則三十八篇,故不能合於八十五之數。其缺者既不可復見,抑聖取以為小戴之書歟?其間《禮察》篇與《小戴經解》同,《曾子大孝》篇與《祭義》同,《勸學》則荀卿首篇也,《哀公問》《投壺》二篇,盡在《小戴書》,然其諸篇亦多可采。潁川韓元吉在淳熙間得范太史家本校定,蓋謂小戴取之以《記》《禮》,其文無所刪者也。若夫取舍、《保傅》等篇,雖見於賈誼《政事書》,然其增益三公、三少之貴任與夫胎教,古必有其說,否則不應有是也。至於《文王官人篇》,則與《汲冢周書官人解》相出入。夫《汲冢書》出於晉太康中,未審何由相似也?若《公符》武王祝辭,而稱陛下於考古何居?餘諸篇先儒取以為訓,論者謂其探索陰陽,窮析物理,推本性命,嚴禮樂之辨,究度數之詳要,皆有從來,第不可致詰,然其書度越諸子也明矣。海岱劉公庭幹,以中朝貴官出為嘉興路總管,政平訟理,發其先府君御史節齋先生所藏書,刊諸梓,寘之學,《大戴禮》其一也。遂昌鄭某向嘗學於金華胡汲仲先生之門,每以諸生拜御史公,得聞緒論,上下數千載,亹亹忘倦。而公不究德,故始發於嘉興公。公以某嘗承教於御史公也,故授某識之卷末云。

黃佐曰:「《大戴禮記》十三卷,漢信都王太傅戴德所纂。蓋因河間獻王所得百三十一篇,劉向校定,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二篇,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其篇目始三十九至八十一,中間第四十五、第六十一,四篇復闕第七十三,末復闕四篇,總四十篇。蓋小戴所取,後人合其餘篇,仍為《大戴記》者也。雖為小戴摘取」 ,而精粹之語往往猶有存者。《投壺》《哀公問》,《小戴》既已取去,而此猶存。《投壺》《公冠》諸侯遷廟、諸侯釁廟,吳澄取入《儀禮逸經》《朝事》一篇,取以備《覲禮》之義。《哀公問》衍去《保傅傳》,多與賈誼語同。《公符篇》錄孝昭冠詞,故朱子謂《大戴禮》多雜誤難讀。先正劉定之有言:「非禮之亡也,漢儒去取之不精也。」 蓋韙言云。

周氏《西麓涉筆》曰:「《大戴禮》《公冠篇》載漢昭帝冠辭及郊天、祀地、迎日三辭,皆典馴簡樸,有史佚余公風味。班固徒取麟馬以下夜祠諸篇文詞峭美者入《禮樂志》,此皆不錄,可恨也!」

陸元輔曰:「《大戴禮》『主言』」 第三十九,與《家語》《王言解》大同小異。「『《哀公問五義》』第四十,與《家禮五儀解》前半篇同。哀公問於孔子」 第四十一自「童首」 至「『然後能以其能教百姓』,《家語問禮》篇有之。『孔子侍坐』以下,與《家語》《大婚解》略同。《禮》三本第四十三,荀卿《禮篇》論有之,比此加詳。『《禮察》』」 第四十六自「篇首」 至「徙善遠罪而不自知」 ,《經解》終篇有之。取舍之說,取賈誼疏。《保傅》第四十八前半與《賈誼疏》同。《曾子大孝》第五十二,《禮記祭義》有此而加詳。衛將軍《文子》第六十自首至「亦未逢明君也」 ,與《家語弟子行》篇略同。《五帝德》第六十二,《家語》亦有此篇,大略多同。《勸學》第六十四自首至「豈有不至哉」 ,與《荀子勸學》篇大同小異。末段《荀子宥坐篇》有此,多不同。《子張問入官》第六十五,與《家語》大同小異。《盛德》篇六十六自「民為之奸邪」 以下,《家語》有之,而詳略不同。「德法者御民之本」 ,至「御天地與人與事者」 ,亦有六政,《家語執轡》篇有之,大抵相似。《朝事義》第七十七自《聘義》至「諸侯務焉」 ,與《聘義》同。《投壺》第七十八,《禮記》亦

有此篇,比之為略;《公符》第七十九,《家語冠頌》有是而不同,《本命》第八十,《家語》有是篇而略。自「有恩」 「有義」 至「聖人因教以制節」 ,與《禮記》喪服四制同。《易本命》八十一「凡地」 以下至「聖人為之長」 ,《家語執轡》篇有之。要之,先儒所記《禮書》七十四篇,皆七十子之徒,乃周秦間老儒相傳先王之制及孔氏之微言,而漢儒《會稡》之「大戴」 、小戴,又遞為刪定,故其書與他書異同者如此。

盧辯《大戴禮注》。

《後周書》:盧辯字景宣,范陽涿人。博通經籍,為太學博士,以《大戴禮》未有解詁,乃注之。其兄景裕謂曰:「昔侍中注小戴,今爾註《大戴》,庶纂前修矣。」 累遷尚書右僕射,進位大將軍。

王應麟曰:「《大戴禮》盧辯注」 ,非鄭氏。朱文公引《明堂篇》,鄭氏注云:「法龜文。」 未考北史也。

馬定國《大戴禮辨》一卷。

元好問曰:「定國字子卿。茌平人。阜昌初齊王豫授監察御史。仕至翰林學士。自號薺堂先生。」

吳澂《大戴禮序錄》一篇。

澂自述曰:「《大戴記》三十四篇,澂所序次。按《隋志》,《大戴記》八十五篇,今其書闕前三十八篇始三十九,終八十一,當為四十三篇。中間第四十三、第四十四、第四十五、第六十一四篇,復闕第七十三有二,總四十篇。據云八十五篇,則末又闕其四。或云止八十一,皆不可考。」 竊意大戴類稡此記,多為小戴所取,後人合其餘篇,仍為《大戴記》。已入《小戴記》者,不復錄而闕其篇。是以其書冗泛,不及《小戴書》甚。蓋彼其膏華而此其查滓耳。然尚或間存精語,不可棄遺。其與《小戴》重者,《投壺》《哀公問》也。《投壺》《公冠》《諸侯遷廟》《諸侯釁廟》四篇,既入《儀禮逸經》。《朝事》一篇,又入《儀禮傳》。《哀公問》,《小戴》已取之,則於彼宜存,於此宜去。此外猶三十四篇。《夏小正》,猶《月令》也。《明堂》,猶《明堂位》也。《本命》以下雜錄事辭,多與《家語》《荀子》、賈、《傅》等書相出入,非專為記禮設,《禮運》以下諸篇之比也。小戴文多綴補,而此皆成篇,故其篇中章句,罕所更完。惟其文字錯誤,參互考校,未能盡正。尚俟好古博學之君子云。

戴聖《禮記》。《通志》二十卷。

《漢書》「聖以博士論石渠,至九江太守。小戴授梁人橋仁、季卿、楊榮子孫由是小戴有橋楊氏之學。」 《隋書》:「漢初河間獻王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王之時無傳之者。至劉向考校經籍,檢得一百三十篇,第而敘之,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 ,凡五種,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刪其煩重,合而記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而戴聖又刪大戴之書為四十六篇,謂之《小戴記》。漢末馬融遂傳小戴之學,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樂記》一篇,合四十九篇。

孔穎達曰:「《禮記》之作,出自孔氏,但《正禮》殘闕,無復能明,故范武子不識殽烝、趙鞅及魯君,謂儀為禮,至孔子沒後,七十二子之徒共撰所聞,以為此記,或錄舊禮之義,或錄變禮所由。《中庸》是子思伋所作,《緇衣》公孫尼子所撰,鄭康成云《月令》呂不韋所修,盧植云《王制》,漢文時博士所錄,其餘眾篇,皆如此例,未能盡知」 所記之人。

張說曰:「《禮記》漢朝所編,遂為歷代不刊之典。」 劉敞曰:「今之禮,非醇經也。周道衰,孔子沒,聖人之徒合百說而雜編之,至漢而始備。其間多六國、秦、漢之制,離文斷句,統一不明。惟《曾子問》一篇最詳,而又不可信。」

李清臣曰:「自秦焚書之後,學者不得完經,亡者已亡而存者大扺,皆雜亂已不可全信。漢之儒者,各守所見,務以自名其家,亦非有聖人之言而託之於聖人,學者謂聖人之重也,不敢輒議,又從而傳之師,斯教之大害也。五經獨禮樂尤為秦之所惡,絕滅幾盡。今之《禮經》,蓋漢儒鳩集諸儒之說,博取累世之殘文,而」 後世立之於學官。夏、商、周、秦之事,無所不統,蓋不可以盡信矣。

程子曰:「『《禮記》雜出於漢儒,然其間傳聖門緒餘,其格言甚多,如《樂記》《學記》《大學》之類,無可議者;《檀弓》《表記》《坊記》之類,亦甚有至理,惟知言者擇之。如《王制》《禮運》《禮器》,其書亦多傳古意,若閒居燕居,三無五起』之說,文字可疑 。」 又曰:「《禮記》之文,刪定未了,其中有聖人格言,亦有俗儒乖謬之說,本不能混。如珠玉之在泥沙」 ,豈能混之?只為無人識,則不知孰為泥沙,孰為珠玉也。

張子曰:「《禮記》雖雜出於諸儒,亦無害義處,如《中庸》《大學》出於聖門,無可疑者。」

周諝曰:「《禮記》雜記先王之法言,而多漢儒附會之疵,此學者所宜精擇。」

周行己曰:「《禮記》四十九篇,雜出諸儒傳記,不能悉得聖人之旨。攷其文義,時有牴牾。然而其文繁,其義博,學者博而約之,亦可弗畔。蓋其說也,麤在應對進退之間,而精在道德性命之要。始於童幼之習,而卒於聖人之歸,惟達古道者,然後能知其言。」 李巽曰:「《禮記》非盡聖人之意也,非盡宣尼所述也,當時雜記也。」

葉夢得曰:「世言三代周公、孔子之道詳者莫如《禮記》,然《禮記》之傳,駮真得孔子之言者,惟《中庸》與《大學》爾。」

晁公武曰:漢戴聖纂,所謂「小戴」 者也。此書乃孔子沒後,七十子之徒所共錄。《中庸》,孔伋作;《緇衣》,公孫尼子作;《王制》,漢文帝時博士作,河間獻王集而上之。劉向校定,二百五十篇。大戴既刪,八十五篇;小戴又刪,四十六篇。馬融傳其學,又附《月令》《明堂義》,合四十九篇。

胡寅曰:「《禮運》子游作,《樂記》子貢作。」

鄭耕老曰:「《禮記》九萬九千二十字。」

陳振孫曰:「漢儒輯錄前記,固非一家之言,大抵駮而不純。獨《大學》《中庸》為孔氏之正傳,然初不專為禮作也。唐魏徵嘗以《小戴禮》綜彙不倫,更作《類禮》二十篇,蓋有以也。」

虙氏曰:「《禮記》乃《儀禮》之傳,《儀禮》有《冠禮》,《禮記》則有《冠義》以釋之;《儀禮》有《昏禮》,《禮記》則有《昏義》以釋之;《儀禮》有《鄉飲酒禮》,《禮記》則有《鄉飲酒義》以釋之;《儀禮》有《燕禮》,《禮記》則有《燕義》以釋之;《儀禮》有《聘禮》,《禮記》則有《聘義》以釋之。其他篇中雖或雜引四代之制,而其言多與《儀禮》相為表裡。《儀禮》周公所作,而《禮記》則漢儒所」 錄。雖曰「漢儒所錄」 ,然亦《儀禮》之流也。

項安世曰:「《禮記》諸篇有相牴牾者,蓋諸家之書各記其師說,如本朝諸臣之家喪祭之禮,各成一書,亦不能以相似也。世之好學者總而集之,以資考訂可也。必欲曲為之說,使貫為一家,則妄之甚者也。《檀弓》之言喪,或以為大夫,或以為齊衰,或以為當使之喪,或以為不死之喪,或以為可反,或以為不可反,如此之」 類甚多。惟其各載姓名,故後人不以為疑,而得以置議論取舍於其間,未有合為一說而並用之者也。

羅璧曰:梁沈約謂「漢初典章簡略,諸儒捃拾遺文片簡與禮事相關者,編次篇帙,皆非聖人之言。《月令》取呂不韋《春秋》《中庸》《表記》《坊記》,《緇衣》取子思,《樂記》取公孫尼子,《學記》出毛生,《王制》出漢文博士。」 蓋漢儒本欲補聖人之言以明道,但未折衷於聖人,記不免雜,《禮》不免鑿也。

王應麟曰:「《記》百三十一篇,今逸篇之名可見者有三:《正記》《別名記》《親屬記》《明堂記》《曾子記》《禮運記》《五帝記》《王度記》《王霸記》《瑞命記》《辨名記》《孔子三朝記》《月令記》《大學志》。」

虞集曰:「《小戴記》四十九篇,雖記載之文不一,而曾子、子思道學之傳在焉。不學乎此,則《易》《詩》《書》《春秋》未易可學也。且夫堯、舜、三代之遺說,天子、諸侯、大夫、士之成制,吉凶、軍、賓、嘉之具物,雖或殘闕參錯,然舍此幾無可求者。」

朱升曰:「禮有數有義,名物制度者數也,其所以然者義也,數非目擊而身履之者未易知也,義則學者可推而知矣。《儀禮》經也,所記者名物制度,《禮記》則傳其義焉,遠古無傳則求其數也難,不若姑因其義之可知者,使學者盡心焉,以求古聖制作之意而通乎其餘,此設科者不得不舍經而用之傳也。」

湛若水曰:「《儀禮》譬則其《易》也,《禮記》譬則其《十翼》也,《儀禮》譬則其《春秋》也,《禮記》譬則其《三傳》也,傳則不必同也,相表裡也,相左右也,皆足發明也。其非者當自見之。」

又曰:「以《記》為《經》,則雜焉,不可也;以之為《傳》,則或雜焉可也。彼《春秋》三《傳》,誣妄者多矣,然而以為傳焉,無傷也,精而擇之,存乎人爾。」

郝敬曰:「是書漢儒戴聖所記,多先聖格言。七十子門人後裔,轉相傳述,非出一手。如《中庸》,子思所作;《緇衣》,公孫尼父所撰;《月令》,呂不韋所修;《王制》,漢文帝時博士所錄;《三年問》,荀卿所著。真贋相襲,而瑕不掩瑜。先儒推《周禮》《儀禮》以為經,欲割記以為傳。夫三書皆非古之完璧,而《周禮》猶多揣摩,雜以亂世陰謀富強之」 術,《儀禮》枝葉繁瑣,未甚切日用,惟此多名理微言,天人性命易簡之旨,聖賢仁義中正之道,往往而在。如《大學》《中庸》兩篇,豈《周官》《儀禮》所有?故三《禮》以記為正。今之學官守此程士,良有以也。

又曰:「《禮》非夫子原定之書矣。後儒各記所聞,致相矛盾,達觀自能折衷。其有不知存而勿論」 ,牽強附

合,失之愈遠。如《王制》云「公侯國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而《周禮》云:「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王制》云「天子三公九卿,下至元士百二十人」 ,而《周禮》官職且多至三百六十,若其人不可勝數也。《王制》云:「次國三卿,一命於其君;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 而《周禮》云「諸侯之卿大夫士皆命自天」 子。《月令》:「封諸侯於孟夏」 ,而《祭統》云:「出田邑以秋。」 《雜記》云:公圭九寸,侯伯圭七寸,子男圭五寸,而《周禮》云:「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聘記》云:諸侯朝天子,圭繅皆九寸三采,諸侯圭繅皆八寸二采。而《周禮、大宗伯》《考工記》皆云:「天子諸侯圭璧,長短各以等差。」 《禮器》云:「天子堂九尺」 ,而《考工記》云:「堂崇三尺。」 《王制》云:「諸侯於天子,五年一朝。」 又云:「天子與諸侯相見曰朝。」 而《周禮·大宗伯》云:「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覲,冬曰遇。」 然《儀禮》惟有覲禮,無所謂朝、宗、遇,而《大行人》又有「九服分六歲來朝」 之說。《禮器》云:「天子席五重,諸侯席三重。」 《周禮·司几筵職》云:「天子席三重,諸侯再重。」 《周禮·典命禮》云:「各視其命數。天子大夫四命,四」 牢。而《檀弓》云:「大夫遺車五乘。」 諸侯之卿大夫與天子之卿大夫命數異,而廟制與相見之贊,小斂之衣,几筵之席,諸侯與天子卿大夫士又無別。《曲禮》《王制》《月令》皆云五祀,惟大夫祭。《周禮》亦云五祀。而《祭法》云:「王立七祀,諸侯五祀,大夫三祀,士二祀,庶人一祀。」 《王制》天子七廟,或云九廟,士二廟,又云士「一廟。」 《祭法》:自天子至於士,廟外各有壇墠。而《王制》但有五、七等數,無壇墠。《王制》《祭統》皆云:「夏祭曰禘。」 《郊特牲》《祭義》云「春禘。」 《明堂位》云「季夏六月禘。」 《雜記》又云「七月禘。」 然則禘者常祭耳。而《喪服小記》《大傳》皆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不王不禘,則祭無復有大於禘者矣。《祭法》:天於泰壇,地於泰坎。《周禮》:圜「丘方澤,樂舞玉帛」 ,天地各異,是祭天與地分也。而《詩·周頌》「昊天有成命」 ,為祀天地之樂,則是尊天地本合也。《祭義》云:「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以月配。」 是祭日月與天合也。而《祭法》又云:「祭日月星,與四時水旱同郊用犢,日月用少牢。」 《周禮》亦云:「禋祀昊天上帝,實柴祭日月星辰。」 則是祭日月與天又分也。《月令》仲夏「大雩於上帝」 ,是五月也。而《春秋傳》云:「龍見而雩」 ,是四月也。《郊特牲》云:「郊用騂尚赤。」 而《周禮大宗伯》「以蒼璧祀天,其牲各倣其器之色。」 是郊牲又用蒼也。《祭法》:天地皆騂犢,而《周禮》陽記騂牲,陰記黝牲,是地牲之用黑,不用騂也。

 《曲禮》云:「大饗不卜。」《表記》亦云:「大事有時。」而《周禮》大

宰「祀五帝,卜日,祀大神祇亦如之。」 是又無時也。《郊特牲》云「郊用騂」 ,而《月令》云「擇元日」 ,是又不定於騂也。「社用甲日」 ,而《月令》仲春擇元日祀民社,用《書·召誥》「社以戊日」 ,是又不定於甲也。《曲禮》「大夫祭以牽牛」 ,而《儀禮》大夫祭以少牢也。《中庸》云「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 ,而《周禮司服》云「祀先公用毳冕」 ,則是以侯禮也。《雜記》云:「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 而《論語》云:「宗廟之事,端章甫為小相。」 章甫,冠名。是祭於公亦冠也。《玉藻》以元冠為齋冠,元端,以天子燕居諸侯之祭服。而士冠昏,與卿大夫聘享,上下通用元冠。元端,《周禮》冕衣裳五等,皆祭服。而《曾子問》云:「冕而親迎。」 《樂記》云:「魏文侯端冕聽鼓瑟。」 則是亦衣端也。《周書。顧命》:「成王、康王臨朝,君臣皆冕服。」 則是冕服不止祭也。《禮器》云:「天子龍袞,諸侯黻,士元衣纁裳。」 而《周禮》云:「侯伯鷩冕,子男毳冕,孤希冕,大夫元冕,士皮弁服。」 《玉藻》云:「國君帶朱綠,大夫元華,士緇。」 故士冠禮「三加帶皆緇。」 而《雜記》又云:「諸侯大夫帶皆五采,士二采。」 《祭義》云:「君用元冕,夫人用副褘。」 而《周禮》又云:「王后用副褘。」 《喪大記》云:「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 而《士喪禮》又云:「衣尸。」 《喪大記》云:「士小斂,陳衣於房,西領北上。大斂,陳衣於序東,西領南上。」 而《士喪禮》云:「大小斂,皆陳衣於房,皆南領西上。」 《周禮》云:「天子含用玉」 ,而《雜記》云:「用貝。」 《喪大記》云:「君於大夫疾,三問之」 ,而《雜記》云:「卿大夫疾,君問無算。」 《喪大記》云:「公之喪,大夫俟練而歸,士卒而歸。」 《雜記》云:「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 《奔喪》云:「大功,望門而哭,齊衰,望鄉而哭。」 《雜記》又云:「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 《士喪禮》:小斂朔奠皆陳鼎,遣奠陳五鼎,皆具牲牢。《周禮·牛人》亦云:「喪事共奠牛。」 而《雜記》有子以遣車視牢具載餦為非禮,喪奠脯醢而已。《喪大記》云:「四鄰賓客弔其君後,主人而拜。」 蓋君為臣主,君拜則主人拜其後。而《曾子問》又云:「衛靈公弔季桓子之喪,哀公為主拜,季康子亦拜。」 孔子謂喪有二孤,季康子之過則後拜,又非也。《曾子問》云:「金革之事無避也」 者,伯禽有為為之。《喪大記》又云:「既卒哭,弁絰帶。」 金革之事無避也。《曾子問》云:「慈母無服。」 《儀禮》又云:「慈母如母服。」 《檀弓》云:天子之哭諸侯也,爵弁絰緇衣。而《周禮》又云:「天子為諸侯緦衰。」 《檀弓》云:「祥而縞」 ,是月禫徙月樂則是。

祥之月不作樂,而又云:孔子既祥,彈琴十日而成笙歌。《雜記》云:「杞用桑。」 《儀禮·特牲》又云:「杞用棘。」 《郊特牲》云:「鼎俎奇而籩豆偶。」 《鄉飲酒義》云:「六十者三豆,八十者五豆。」 是豆亦奇也。《檀弓》云:「孔子惡野哭者」 ,又云:孔子哭伯高,曰:「吾哭諸野。」 《曲禮》云:「卜筮不相襲」 ,而《周禮》又云:「大事先筮後卜。」 《玉藻》云:「天子日食少牢,月朔太牢。」 而《周禮》又云:「王日一舉」 ,是日食亦太牢也。《射義》云:「天子歌《騶虞》。」 《周禮》亦然。而《儀禮》鄉射亦歌《騶虞》,是士庶人與天子同樂也。《周禮司射》云:「王射六耦三侯。」 《儀禮·大射》:「諸侯三侯,射三侯。」 《周禮》:「王虎熊豹侯,諸侯熊豹侯,卿大夫麋侯。」 而《鄉射記》又云:「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士布侯,畫虎豹鹿豕。」 如此之類,錯雜紛挐,師說相承,言人人殊,雖使考證詳確,古今異宜,亦難盡用。而鄭康成輩好信不通,執此徵彼,及其不合,牽強穿鑿,譸張百出。初學為其所眩惑,隨聲應和,莫知其譌,世儒所以苦於讀《禮》也。

顏茂猷曰:「《禮記》多漢儒附會成之,然其精者已洞心徹髓矣。後世得有所稽,以融會其意,亦藉是經焉。」

《禮記》群儒疑義。《七錄》十二卷。

隋書注戴聖撰

橋仁「《禮記章句》四十九篇。」

《後漢書》:「橋元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號曰橋君學。成帝時為大鴻臚。」 按橋楊本傳,小戴之學,班史敘次甚明,此云「戴德」 ,恐誤。

高誘《禮記注》。

按:高氏《禮注》,《藝文類聚》引之。

鄭元《禮記注》。《隋志》:「二十卷。」

《後漢書》,元本習《小戴》,後以古經校之,取其義長者為「鄭氏學。」 又注小戴所傳《禮記》四十九篇。

李覯曰:「鄭康成注《禮記》,其字誤處,但云『某』當為某。」 《玉藻》全失次序,亦止於注下發明,未嘗便就經文改正,此蓋尊經重師,不敢自謂己見為得。

朱子曰:「鄭康成考《禮》名數,大有功,事事都理會得。如《漢律令》亦皆有注,儘有許多精力。」

衛湜曰:「鄭氏注《禮》,雖間有拘泥,而簡嚴該貫,非後學可及。嘗讀朱文公《中庸章句》,以『戒謹其所不睹、恐懼其所不聞,與『莫見乎隱、莫顯乎微為兩事,剖析精詣,前所未有。今觀鄭《注》,已具斯告』』。」

郝敬曰:「《小戴記》四十九篇,大都先賢流傳,後儒補緝,非真先聖之舊,而鄭康成信以為仲尼手澤,遇文義難通處,則稱竹簡爛脫而顛倒其序;根據無實,則推夏、殷異世而逃遁其說;節目不合,則游移大夫、士庶之閒而左右兩可,解釋不得,則託為殊方語音而變換其文;牽強穿鑿,殊乖本初。蓋鄭既以記為經,不敢」 矯記之非。世儒又以鄭為知禮,不敢議鄭之失。千餘年,所以卒瞀瞀然耳。

《禮記》音。《七錄》一卷。

盧植《禮記注》。《隋志》十卷。《唐新、舊志》同。《釋文序錄》二 十卷。

陸德明曰:《曲禮》:「去國三世。」 鄭云:「自祖至孫。」 而盧植、王肅注云:「世,歲也。萬物以歲為世。」

元行沖曰:「《小戴禮》行於漢末,馬融為傳,盧植合二十九篇為之解,世所不傳。」

朱子曰:「東漢諸儒,《考禮》煞好,盧植也好。」

王應麟曰:「《詩疏》嘗引盧植《禮記注》。」

按:《續漢書禮儀志注》亦引植注,《通典》亦引之。

蔡氏《禮辨名記》:

王應麟曰:《春秋正義》引《辨名記》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選,倍選曰雋;千人曰英,倍英曰賢;萬人曰傑,倍傑曰聖。」 《禮記正義》引之,以為蔡氏。

王肅《禮記注》。《隋志》三十卷,《新、舊志》同。

《朱子》曰:「王肅議禮,必反鄭元。」

王應麟曰:肅字子雍,《魏志》有傳。《集傳》以肅為元魏人,誤也。有兩王肅,在元魏者,字恭懿,不以經學名。按:王肅注《禮》,以《月令》為周公所作。

《禮記》音。《七錄》一卷。

孫炎《禮記注》。《隋志》三十卷。《唐、新、舊志》同。

按:唐張燕公駮魏鄭公《類禮》云:「《禮記》傳習已向千年,至魏孫炎始改舊本,以類相比。」 則炎所注《禮》,不用小戴原本可知。

鄭小同《禮義》。《七錄》四卷《新、舊唐志》作《禮記義記》。

《隋志》注「小同魏侍中。」

杜寬《刪集禮記》。

《杜氏新書》曰:「寬字務叔。舉孝廉,除郎中。傳經之義,多所論駮,草創未就,惟刪集《禮記》及《春秋左氏傳解》,今行于世。」

射慈,《禮記》音義隱。《隋志》卷七,錄同,《唐志》「二卷。」

《冊府元龜》:「射慈字孝宗,為中書侍郎,撰《喪服變除》。」

圖五卷,《禮記音》一卷。

謝楨《禮記音》。《七錄》一卷。

陸德明曰:「不詳何人。」

司馬伷《禮記寧朔新書》。《七錄》二十卷《唐新、舊志》同, 《隋志》作「八卷。」

《舊唐書》「司馬伷序,王懋約註。」

孫毓《禮記音》。《七錄》一卷。

繆炳《禮記音》。《七錄》一卷。

蔡謨《禮記音》。《七錄》二卷。

陸德明曰:「謨字道明,濟陽考城人,晉司徒文穆公。」

曹耽《禮記》音。《七錄》二卷《唐志》同。

《陸德明》曰:「耽字愛道,譙國人。東晉安北諮議將軍。」

尹毅《禮記》音。《七錄》二卷《唐志》同。《釋文序錄》二卷。

陸德明曰:「天水人。東晉國子助教。」

范宣《禮記音》。《七錄》二卷。

陸德明曰:「宣字宣子,濟陽人。東晉員外郎。」

按《釋文詮》《爾雅注》「蝗」 字引范宣《禮記》音音橫。

徐邈《禮記》音。《七錄》三卷《唐志》同。

劉昌宗「《禮記》音。」《七錄》五卷。

徐爰《禮記》音。《隋志》二卷。《唐志》同。《釋文序錄》三卷。 雷肅之《禮記義疏》。《七錄》三卷。

《隋志》注:「肅之,宋豫章郡丞。」

按:《雷氏義疏》:《樂記》「治世之民安以樂,讀至『安』絕句,『以樂』二字為句。」

庾蔚之《禮記略解》。《隋志》十卷,《唐志》同。

陸德明曰:「隋潁川人。宋員外常侍。」

葉遵禮《記注》。《七錄》十二卷《唐、新、舊志》同。

陸德明曰:「遵字長儒。燕人。宋奉朝請。」

何修之《禮記義》。《唐志》「十卷。」

樓幼瑜《禮記捃拾》三十卷。

《禮記·摭遺》別說《七錄》一卷。

《浙江通志》:「幼瑜字季玉,南齊時金華人。」

梁武帝《禮記大義》。《隋志》十卷,《唐志》同。

《簡文帝禮大義》二十卷。

賀瑒《禮記新義疏》。《隋志》:「二十卷。」

皇侃《禮記義疏》。《隋志》九十九卷。《唐志》五十卷。

《梁書武帝紀》:「大同四年冬十二月,兼國子助教皇侃表上所撰《禮記義疏》五十卷。」

陸德明曰:「梁國子助教皇侃,撰《禮記義疏》五十卷,又傳《喪服義疏》并行於世。」

孔穎達曰:「皇氏雖章句詳正,微稍繁廣,又既遵鄭氏,乃時乖鄭義,此是『木落不歸其本,狐死不首其丘,未為得也』。」

《禮記》講疏。《隋志》四十八卷。《唐志》百卷。

按:《隋》《唐志》二書,卷數懸殊,蓋以「義」 為「講」 ,以「講」 為「義」 也。

沈重《禮記義疏》。《隋志》四十卷。《唐志》同。

《禮記》音。

陸德明曰。重撰問禮。《禮記》音。

戚袞「《禮記義》四十卷。」

《陳書》:戚袞字公父,鹽官人。梁武帝除揚州祭酒從事史,就國子博士宋懷方質《儀禮》義。懷方北人,自魏攜《儀禮》《禮記》疏,祕惜不傳。及將亡,謂家人曰:吾死後,戚生若赴,便以《儀禮》《禮記》本義付之。若其不來,即宜隨屍而殯。其為儒者推許如此。尋遷員外散騎常侍,兼國子助教。

褚暉《禮記文外大義》。《隋志》二卷。

《隋志》注:「暉,祕書學士。」

劉芳《禮記義證》。《隋志》十卷,《唐志》同。

劉雋《禮記評》:《隋志》十一卷。《唐志》十卷。

熊安生《禮記義疏》。《唐志》:「四十卷。」

孔穎達曰:「熊氏違背《本經》,多引外義,猶之楚而北行,馬雖疾而去愈遠矣。又欲釋《經》文,惟聚難義,猶治絲而棼之,手雖繁而絲益亂也。」

《緱氏禮記要鈔》。《隋志》十卷。

何氏《禮記義》。《隋志》十卷。

按:孔氏《禮記疏》每引「何引」 之說,疑即引《書》。

亡名氏《禮記義音義》。《隋志》七卷。

《禮記》:「隱。」《唐志》「二十六卷。」

按:陸氏《釋文》每引《禮記隱義》,如云:「樂浪人呼容十二石者為鼓,齊人以相絞訐為掉磬。」腱,筋之大者。魚須文竹,以魚須飾文竹之邊。侇之為移也。符長,符謂甘露醴泉之屬,長謂麟鳳五雲之屬。攷《隋志》不載,惟《唐志》有《禮記隱》二十六卷,疑其脫去「義」字即是書也。注:孔氏《禮疏》亦引之。

《禮記義疏》。《隋志》三十八卷。

《禮記》疏。《隋志》十一卷。

《禮大義》。《隋志》十卷。

《禮大義章》。《隋志》七卷。

《禮記類聚》。《唐志》「十卷。」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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