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河北省撤销迁安县设立迁安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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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迁安县设立迁安市的请示》(冀政〔1994〕40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迁安县,设立迁安市(县级),以原迁安县的行政区域为迁安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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