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城守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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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编辑]

江陰,古延陵地。春冬屬吳公子劄,戰國時楚封春申君黃歇。自漢迄元,為鄉,為縣,為國,為望,為軍,為州,為郡,為路,沿革不常。明隸南直之常州府,其地北濱大江,東連常熟,西界武進,南界無錫陽湖,南北相去七十里,東西相去百四十里,中峙三十三山,為田一百十三萬畝,輸糧六萬餘石,出賦十餘萬兩,蓋江以南一劇邑也。東關外舊設朝陽驛,蘇松浙閩赴京之衝途。黃山港通大洋,順風一日夜,即至洋。船俱泊於港,故屢被倭寇,亦江防之要區矣。南幹龍入中國,一支盡於江陰,巨區之水溢於芙蓉湖,由申夏二港注之江,則邑乃山水交會之地。洪武初,駐驊瞰江山,嘗有建都之議。鵝鼻截江,水脈直射金山,采石以下第一重門戶。元設萬戶府,明令吳楨、吳良等統重兵鎮守。規其形勢,誠南都之藩衛也。風俗淳厚,敦禮讓,崇氣節,不屑以富貴利達為事。故名公巨卿外,代產仙佛及畸人。即有明一代事論:洪武初,焦故人隻雞斗酒,與帝班坐,不肯受官;徐麒詔徵諭蜀,復命辭職,帝命舉朝餞行;正德朝,黃御史安甫、史御史良佐、黃主事昭,稱「殿前三虎」;天啟朝,詔獄者十三賢,江邑繆文貞,李忠毅居其二;鼎革時,陳震亨殉節泗陵,朱養時殉節舟山,胡熙雲殉節海虞;其他孝悌節義之事,誌不絕書,如周蘭等之禦海寇,吳兌等之禦倭寇,編氓賤隸,皆知取義成仁,捐軀報國。豈鍾毓之氣使然耶?亦漸染有素也云爾。

江陰災荒

萬曆五年,大水。六年蟲荒。八年,大水災。九年,海溢。十一年,大水。十四年,大水。十五年,水災,民食草木。十六年,旱災。十七年,大旱。廿一年,雹災。廿三年,水災。廿四年,水災。廿六年夏、秋,雨災。廿七年,久雨無麥。廿九年,無麥。

天啟四年,久雨,麥盡,江漲漂末。五年,無麥。六年,旱蝗。七年,蟲食麥禾。

崇禎二年秋、冬,不雨。三年,二麥萎末,菜盡傷。五年夏,旱。六年,潮衝圩岸,傷人。九月,風變,田禾若掃。七年,夏旱,麥隕,秋大雨,損稻。口年,二麥盡青,蟲食禾。十二年,大風損麥,秋旱蝗起,原野成空,復食麥苗。十二年,旱蝗。十四年,大旱。

江陰變異。

崇禎二年,城鳴。十二年,雨赤小豆。四月,蟲聚鳴於天。十三年,虎至傷人。十四年,虎又至,捕得之。十五年,河㘞鳥見。形不甚大,聲如兒啼,在城內外哀鳴。一日,邑令吳鼎泰歎曰:「此城將有兵禍。」十七年,民家曉起,皆有黑圈記其門,或於釜底畫梅一枝,一夜殆遍。五里亭平地出虎,大如犢,而勢甚猛,傷人頗多,遂至百丈地方,跳河漁水中,漁婦刺殺之。

慕廬氏曰:嘉靖萬曆以來,僉壬柄國,閹勢滔天,士氣不揚,人理滅絕,歷朝末季未有如明之失政者也。人事變於下,故天象應於上,天人交棄,雖有孝子慈孫,安能挽回造化哉!

大清順治元年,明亡。三月二十日,闖賊破燕京,思皇帝殉社稷。明至此亡。大清發兵討賊。

四月,平西伯吳三桂將援京師,未及而陷。命副口命走清朝乞師。世祖命睿親王代統大軍,授奉命大將軍印,錫以御用纛蓋,星夜進發。遇賊將唐通於一片石,邀擊之,斬百餘人。賊遁。三桂率屬迎謁,乃入關。闖賊率馬步二十餘萬自北山橫亙至海列陣以待。大風迅作,塵沙蔽天,呼噪奮擊,追殺至四十里。賊遁走燕京。因晉三桂爵為平西王,命統馬步一萬追殺流賊。

大清定鼎燕京。

五月初一日,攝政王直趨燕京。所過州縣,官民並開城迎降。及至京城,賊已焚宮殿西遁。明文武官出迎五里外。王進朝陽門,老幼焚香跪迎。入武英殿,受賀,傳檄安撫。畿甸郡縣即具疏迎世祖。九月,駕至燕京,為崇禎帝發喪,以禮改葬,追諡曰「莊烈湣皇帝」。躬祀郊壇,告祭廟社。禦皇極殿受朝。

慕廬氏曰:中國無主,臣民推戴,誠所謂天與人歸,得天下之正,古今未之有也!

江陰民亂。

四月三十日夜,始得都城凶聞。市井不逞之徒,乘機生亂,三五成群,各鎮搶掠焚劫,殺人如草。縣主無如之何,乃懇諸生中老成碩望者同學師分往各鄉,諭以理義,動以利害。東北濱江一帶,許學師晉,諸生陳明時;正東,徐學師廷退,諸生章經世;西鄉,馮學師厚敦,諸生吳幼學;南鄉,邑紳湯澄心,諸生張鼎泰。典史閻應元單騎至申港解諭之。

福王稱號於南都。

五月十五,史可法、黃得功、劉良佐、馬士英等,集北來臣民迎立福王朱由松於金陵,稱明年為宏光元年。

慕廬氏曰:時當國破君亡,南北隔絕,援立親藩,冀延宗社,在可法等不可謂非忠於明者。

大清順治二年乙酉,大清兵南下。

福王荒淫無度,諸臣復不一心。五月,豫親王多鐸等統兵南下,連克淮揚,直抵江寧。福王奔蕪湖。公侯閣部文武臣僚二百餘人,馬步兵二十三萬八千有奇,皆降。

江陰欲勤王。

福王之立也,江陰白眼狂生李介立名𡩘者,欲進中興三策,時登妯娌山觀星象,痛哭而返,知天意已難回矣。

大兵南下,典史陳明遇,訓導馮厚敦,都司周瑞瓏等,糾集紳士,於五月十五日早拜牌集議,募兵勤王,而事無由集,揮淚而散。南都亡

豫王於南京戲飲,遣貝勒尼堪等追福王於蕪湖。知廣昌伯劉良佐勤王兵到,豫王遣一將統兵三百擒之。良佐叩頭乞降,請擒福王贖罪。福王聞信,先往太平府劉孔昭家,劉不納,遂奔阪子磯黃得功營。得功曰:「陛下死守京城,臣可借勢,奈何輕出!」二十五日,良佐至。得功怒,不甲而出,單騎馳北營,隔河罵曰:「我黃將軍志不受屈!」良佐伏弩中其喉,得功曰:「我無能為矣!」歸營拔劍自刎。良佐入其營,與總兵田確,馬得功縛宏光以獻,豫王執之北去。

命降臣劉光斗安撫常州。

御史劉光斗,武進人,大兵南下,詣軍前降。豫親王命安撫常州各屬。檄至江陰,獨不應。江陰知縣林之驥,去任。

之驥,進士,福建莆田人,崇禎十七年到任,不解江南語,眾號林木瓜。時鄭帥率流兵千人過境,頭裏紅羅,始則攜小鹽包,百姓爭買,啟視中有金銀貨寶,而兵不知也。蓋淮揚巨室載以避亂,為所掠得者。繼乃縱兵士掠城外,百姓洶洶爭城而入。兵欲劫城,幸之驥與鄭帥同鄉出謁之。彼此燕語,繼以痛哭,遂肅然無犯。之驥乃哭廟解印綬去,時五月二十五日也。

參將張宿,海防程某,縣丞胡廷棟,學使朱國昌,兵備馬鳴霆去任。

劉光斗勸降,宿以義不可從,慷慨謝任。程胡亦去之,朱與馬潛逸。諸生日詣學宮相向哭。主簿莫士英權署縣事。

六月,士民以邑無官,推士英權知縣事。士英潛通光斗,繳印冊,並解帑金,獻善馬,備極諂諛,揚揚以縣令自居。大清特授知縣方亨到任。

亨豫人,乙科進士。時豫省未入版圖,乃先詣軍前納款者。先四日,有飛騎傳檄至,士英失望,令居民養於察院中。滿城洶洶,欲為拒守計,以器甲芻糧未備,不敢遽發。二十四日,亨至,紗帽藍袍,未改明服,年頗少,不帶家屬,止有家丁二十餘人。亨入空署,耆老八人入見。亨曰:「各縣已獻冊,江陰何以獨無?」耆老出,遂諭各圖造冊獻於府,轉送於南京,已歸順矣。旋出,謁上台。莫主簿亦以參謁出先歸,乃傳剃髮之信。民情惶惶,俟縣令歸,一決可否。

收器甲。

先是福建勤王師為清兵所敗,有鳥船三隻逃至江上,賤售器件,江民爭買,北州尤多。二十六日,亨下令收之。命軍民發。

豫王下令,江陰限三日剃髮。二十七日,常州太守宗灝差滿兵四人至居察院中,亨供奉甚虔。嚴飭剃髮。

二十八日,亨出示曉諭申嚴法令。邑民呈請留髮。

二十九日,北州鄉耆何茂、刑穀、周順、邢季、楊芳、薛永、楊起、季茂、辛榮等,公呈請縣詳憲留髮。亨大罵不已,眾嘩曰:「汝是明朝進士,頭戴紗帽,身穿圓領,來做清朝知縣,羞也不羞!醜也不醜!」亨無如何,聽之而已。

閏六月初一日,江陰倡義守城。

清晨,亨行香,諸生百餘人及耆老百姓從至文廟。眾問曰:「今江陰已順,想無他事矣?」亨曰:「止有薙髮爾。前所差四兵,為押薙髮故也。」眾曰:「髮可薙乎?」亨曰:「此清律,不可違。」遂回衙。諸生許用等大言於明倫堂曰:「頭可斷,髮決不可薙也!」適府中檄下,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語。亨命吏書示此言,吏擲筆於地曰:「就死也罷!」亨欲笞之,共嘩而出。

下午,北州少年素好拳勇,聞之奮袂而起。各服紙冊,蒙以棉襖,推季世美、季從孝、王試何、常何泰等為首。鳴羅執械,揚兵至縣前,三銃一呐喊。至縣後亦如之。四門應者萬人。亨猶坐堂上,作聲色,怒叱從役收兵器。眾呼曰:「備兵所以禦敵,收之反為敵用!死不服!」適亨老師無錫效順之蘇提學遣家人來賀喜,從私署出,在堂上罵曰:「爾這些奴才們,個個都該砍頭!」眾人詬曰:「此降賊仆也!」奮臂毆死,將頭門二門八扇於丹墀內焚其屍。亨出,欲親執首事者,眾不遜,直前裂其冠服。莫主簿懼,踉蹌走匿。亨怯,許眾備文詳請免剃。眾遂散。亨閉衙急馳書於宗太守,並囑守備陳端之飛報征剿。

臨晚,縣吏密告曰:「自汝等散後,亨即傳我備文詳豫王,請兵來殺汝等,已馬上飛遞去矣。」眾怒,遂入署,以夏布巾係亨之頸,拽之曰:「汝欲生乎?死乎?」亨曰:「一憑汝等。」乃拘亨於賓館。抵暮,亨向舉人夏維新疾呼解救,眾恐宵遁,因送亨於維新。是夜,諸生沈日敬等十三人集議覆上台。亨意欲多殺樹威,議不協,遂散。

初二日,江陰義民下方亨、莫士英於獄。

次早,方亨回署,閉衙不敢出。闔邑聞風響應,四鄉居民不約而至者數十萬計。三尺童子,皆以蹈白刃無憾,有不至此,共訁幹之。分隊伍,樹旗幟,鳴金進,止集教場議戰守。填塞道路,容足無處,分途出入,自辰酉方息。合城罷市。亨惶急失措,乘肩輿登君山安民,詭稱江民義勇向誤丁陸承差殺一警百之說。眾收陸,陸舉家遁。毀其釀具什物,秋毫不染指。有竊一鼎者,立斬以徇。宗太守行文解諭,拒不納。士民等設高皇帝位於明倫堂,誓眾起師。亨亦同誓稱戈。各保赴縣求發火藥器械,亨亦首肯,實乃潛馳書於宗太守,稱江陰已反,急下大兵來剿。時城門已詰奸細,搜得書,將使者臠之。入內衙,攜亨出,並搜獲莫主薄。莫懇降為明官,眾不信,均下之獄。

眾曰:「既已動手,同察院中有滿兵四人來押剃髮者,盍殺之!」於是千人持槍進院,四兵發矢,傷數人,眾欲退,有壯者持刀擁進。兵返走,一墮廁中,一匿廁上,一躲夾牆,一跳屋上,俱被提出。先是四兵到府偽作滿狀滿語,食生物,小遺庭內,席地而臥。至是入內,見床帷灶釜頗精麗。頓作蘇語曰:「我本蘇人,非韃子乞饒性命!」眾磔之,臨死曰:「莫主簿令我來,今害我!」

是役也,有典史陳明遇者,素長厚,與民無怨,眾擁為主而從其令。初三日,發兵器安營。

先是兵備曾化龍,聞流寇至,造見血封喉弩,懸三四間屋。兵備張調鼎,亦鑄大炮儲火藥。至是皆發之。

距城三十里者,各保咸領鄉兵入城,令於夏港、葫橋,相地紮營,防清兵西來。臨晚方散。守備陳瑞之夜遁。

忽傳大兵由楊舍進,眾疑楊舍守備沈廷謨曾赴縣剃髮,必為之向導。合城鳴金糾眾,奮勇爭拒。至東城,知訛傳,乃返。適本營守備陳瑞之乘馬赴東關,眾恐其納款謀參升參將且代方亨申文請剿也,詈辱之。瑞之拔刀策馬返,嘩而進,殺其負纛一人,馬二匹。瑞之亦傷,夜與其子越城遁。或云:眾欲推為主,瑞之不從,甫出,以槍刺之,躍屋上,趨出城,伏於豆田內。

初四日下陳瑞之於獄。

是早,執瑞之妻孥下獄。上午,城外兵縛瑞之父子來解,亦收禁。瞻軍,城中戒嚴。

士民議曰:「我等誓死守城,其老弱婦孺與不能同志者,宜速去!」由是城門晝閉,議守,議戰,議更五方服色旗號,議借黃蜚為外援,議請閻典史為主將,持論紛紜,各出一見,日無寧晷。

發林令所藏封庫藏贍軍不足,徽商程壁捐餉三萬五千兩,陳典史拜而納之。入暮,又報大兵由常州抵申港,民兵爭出禦之。城中戒嚴,恐外兵乘虛,燈火徹夜,互為盤詰。漏二下,盤獲細作時隆,命拘之獄。

初五日,搜獲細作,討武弁王瓏,殲郡兵於秦望山。

黎明,士民齊集公堂。明遇同遊巡守備顧元沁會鞫時隆,供稱伏兵在城七十餘人。奉太守令,每人給火藥四斤、銀四兩、開元錢一百二十文,約於初八夜舉火為號,外兵望火殺入。招詞鑿鑿。當獲羽黨四人梟示。亟往庵觀及空隙地,搜獲六十有奇。復詞連武弁王瓏,瓏遁,收其黨,盡殺之。在外鄉民即往售山燒瓏居,執其父與妻妾來獻,並誅之。而宗太守果遣郡兵三百人間道襲江陰,土人殲之秦望山下。明遇下令,城中有能獲奸細者,官給銀五十兩。

殺陳瑞之。

是日,殺陳守備,收其一妻、二子、一女、一僕,盡殺之。其長子叩頭請曰:「我能造軍器,幸貸我!」仍繫之獄。

初六日,大清發兵收江陰。

有青衣人行於市,跡甚詭,鄉兵疑而執之。搜出地圖一紙,上書兵馬從入之路及諸山了望埋伏處,並私書一。亟詢之,乃璜塘夏中書家人,新投亨署,遣出乞師者。送顧元泌拷訊,復供沈曰敬,及吏書吳大成、任粹然等,在馬三家協謀屠洗。收馬三、大成等,磔於市。曰敬僅以身免。粹然臨刑曰:「四門俱有大炮,汝等宜自為計。」

士人既殲宗灝所遣兵,灝以事聞專閫。是晚,報大清馬步兵千餘從郡城出,水師統兵官王良亦率舟師進發。城中巡守愈嚴,西門月城內搜獲奸細二人。審視鎖鑰門健已壞,執守門兵拷訊之,招出買路銀兩,當與細作均斬城下。

初七日,江陰義兵敗於虞門。

是早,鄉兵出城打仗,北門驍銳自立衝鋒營。季世美令三鼓一炮造飯,四鼓二炮吃飯,五鼓三炮抬營。百人揭戈先往,老溺饋食不絕。合地保持鐵筒,用鍋底煤塗黑作假炮,安閘橋上。過浮橋,又命地方折斷橋。經夏港亦然。上午,至申港,方思造飯。塘報訛傳清兵相距止五六里,眾奮呼曰:「戰而後食未晚也!」疾馳數十里。抵暮至虞門,方遇戰。彼眾我寡,腹枵力乏,兼以馬步不敵,衝鋒兵敗,世美陣亡。郡兵馳宿虞門曹坤家。

初八日,殲水師兵於雙橋。

是早,城中避難者皆挈妻子去。兵復出禦,四鄉負義勇而來者十數萬人,咸以效死勿去為念。清兵亦觀望不進。水師兵五百,領兵官王良,本邑中大盜降清者。舟經雙橋,田夫辱罵之。士卒怒,欲擒斬田夫,群拔青苗擲船上,泥滑不可駐足,大半墮水死。得登岸者,鄉民圍之,乃跪曰獻刀。鐮鋤交下,浮屍蔽河,積如木筏,直至石撞,水為不流。

起舊遊擊徐觀海為將。

觀海,邑人,升太平營總兵,嘗為遊擊。明遇以虞門之敗,軍行無帥,進退無所稟承,欲起為將。觀海病不能勝,命弟揖其事,乃造令箭十枝,用大明中興旗號,人執為信,防塘報訛傳也。

觀海於五月中隨操江收福山港,六月初一到蘇州,為清兵殺敗而歸。初九日,拜邵康公為將。

時城中尚無帥,徽商程璧薦回籍邵康公嫻武事。康公年未四十,人材出眾,力敵四五十人。明遇乃同顧元沁等率眾拜為將,邵亦招兵自衛。

適舊都司周瑞隆領舟師數百人駐江口,聲言協助,借為犄角,糧皆北門饋送,不繼,城中出典米給之。

舉孝廉夏維新、諸生章經世、王華,管糧餉。舉中書戚勳,貢生黃毓祺,庠生許用等二十餘人為參謀。殺方亨,莫士英於獄。

方亨在獄,嘗使作書退兵,後清兵日進,乃密謀殺之,以絕內應。夜二鼓,帶兵二十人擁入,赤身擒出,斬於堂上,並家屬親知。繼殺莫士英父子仆從,囚其妻妾。莫父潛逃,三日搜出斬之。

慕盧氏曰:「亨係新朝縣令,況所施為,皆分所應得,即兩次請兵,亦勢所難已。赫赫之威壓於上,洶洶之勢成於下,並不可謂亨激成之也。但城中既已舉事,亦勢不能不除之。惟士英不善立身,則枉送一死耳。

初十日,都司周瑞瓏戰大清兵於城西。

清兵進營城西隅,元泌登城,請周都司往吳淞借兵於總帥吳誌葵。吳不應,但言兵久無糧,能犒千金,當盡命。乃出林令去時署內封留之衣飾囊資共八百,復借典銀二百,合成一千,城上給發。瑞瓏約邵兵出東門,已從北門夾攻,邵兵亦至。瑞瓏遇戰不利,還駐江口。抵暮,清兵紮營城南張孝廉園中。

慕盧氏曰:林令到任僅一載,流兵一擾,先事掛冠,其才其識,均有足多者。至庫藏封留,謂公物耳;而署內之囊資衣飾,留此何為者?其存心行事,迥非俗人所能臆度者。安得以木爪謬稱之!

十一日,大清兵屯麻皮橋。

清兵退屯麻皮橋,密遣二人入城偵虛實,被獲梟示。城中亦遣一人偵清兵,至葫橋,見彼列炮嚴禁,伺其懈,盡投之水,以一炮復命。周都司奇而賞之。

清兵三日不至,城中逃難者咸以敵去,絡繹歸來。數日間,民人復聚。

下劣生尹吉於獄,吉素不軌,謀內應。一日暴雷震,聞馬嘶聲,眾入其室,搜出馬二匹,衣甲器械無數。當斬其僕唐寧,而下吉於獄。城中防衛愈固。

十五日,靖江兵戰大清兵於城南。

有傳淮撫田仰示至,稱即日統兵赴援,印押不爽。民疑喜交集。後竟無至者。復有靖江夏起隆者,統沙兵八百人。原隸鎮將高傑命一人執信字旗,渡江來,稱渴欲援江陰。因遣夏維新、章經世往犒師,議給賞銀四千兩,料理豬、羊、酒、米、火藥等物,俱極豐備。未幾,兩領兵官率眾南來,酗酒賭博,人無鬥志。戰於城南,大挫,殺傷五百人,四散逃亡。有竊火藥返者,靖江署縣事典史盤獲綁送江陰處分。先是大家給散銀米,每人錢一千,齎酒肉犒軍,江口軍竟無功,故執之。程璧亦開典,靖江沙兵敗歸,恨之,起掠一空。後有泰興張九達者,名達,善拳棒。因靖邑兵敗,田淮撫乃檄朱公子借達兵三千,渡江而來。清兵放牛馬於兩石灣,達率親信三十餘人登岸收之,伏發,達與三十人無一脫者。驍勇耿和尚亦死。

鄉兵打仗。

外兵軍勢日甚,各鄉保鄉兵距城五六十里者日入城打仗,荷戈負糧,棄農不顧,不用命者互相攻訐,雖死無悔。

陳典史每巡城,凡搏戰至城下者必開城獎納,鼓以忠義,有功必賞。獻敵首一級,給銀三兩,或為下拜。

鄉兵陣伍散亂,進退無節,然清兵所至,盡力攻殺,多有斬獲,即不勝,亦未嘗俯首效順也。有高瑞者,為所縛,令剃髮降,寧死不屈。是以清兵不得安處,相對多楚容。

命程璧乞師。

時黃蜚由蕪湖屯兵太湖,總兵吳升嘉,字之蔡,由吳淞駐兵福山,糾洞庭兩山之民接應常熟,攻破蘇州,聲勢烈倍。陳典史命程璧往二處乞師,兼往田淮撫處。璧盡出所儲錢十四萬金充餉。往乞不應,復往徽郡金聲,江天一處。及至,兵已潰。比返城,已陷。遂為僧於徐墅。

魯王監國於紹興,唐王稱號於福州。

南都既破,天下舊臣遺老,誌不忘明者,皆輔明之餘孽,以冀中興。於是趙王起於太湖;義陽王起於崇明;桂王起於廣西;潞王起於杭州;靖江王稱監國;保寧王起於河南;羅川王、永寧王,起於湖東;益王集二十人起兵;東王、瑞王、安仁王、永明王、德化王、安東王、晉平王,紛紛不靖。閏六月初九日,張國維、陳函輝等,迎魯王監國。初十日,黃道周、張肯堂,迎立唐王,改元隆武。浙閩起事,江南北民心煽動。豫王留兵二千駐蘇州,大軍悉下浙江,仍命劉光斗安撫常州。

二十一日,大清兵圍城。

清兵連日不能克,羽檄乞師,爰命七王、八王、十王等,率將弁千員,馬步十餘萬;向江陰進發。降將劉花、馬良佐為先鋒,首出西門。江西出戰,被殺者五十人,而清兵不復,乃退西門,移兵至南關,邵康公往禦,不克。眾以康公為無功。其守南關也,土民不許出江,而私放其鄉人,爰下之獄。清兵曆東門至北門,分十六營圍城,繼燒東城,大掠城外富戶。鄉兵死戰,敗走。清亦喪其騎將一員,分兵北門。鄉兵三路禦之,兩路皆潰。數王入據橋力戰,殺其騎將,乃收兵返。

十三日,大清兵掠東鄉。

清兵合營,並北焚民居,多殺戮,轉掠而東。八橋東西灣二保拒之,殺其騎將二員。

泗善港葛輔弼父子,率兵五百人,自負忄票悍,入城赴援。各保咸出兵助之。但素為鹽盜,不諳紀律,亦至民家劫掠,酣飲,摴蒱。至三官殿,勉強交戰,殲焉。

清兵乘勝東下,恣掠大橋、周莊等處。搜山掠地,肆意鈔殺,所傷老弱男女無算。周莊民搜敵索戰,侯城人殺其騎將一員,乃退。

兵亂日久,政令不能出城,遠鄉叛奴乘釁索券,焚宅弑主者,絡繹而起。煙光烽火,相雜蔽天。大家救死不暇。清兵日多,旋營君山、黃山。燒掠四城民居,晝夜不絕。

二十四日,大清招降。

劉良佐作招降書一紙,從東城外射進。其書曰:「傳諭鄉紳士庶人等知悉;照得本府原為安撫地方,況南北、兩直、川、陝、河南、山東等處地方,俱已剃髮。惟爾江陰一處,故執違國令,何不顧身家性命?即令本府奉旨,平伊江陰、大江一二日即到。爾等速剃髮投順,保全身家。本府訪得該縣程璧,素係好人,爾等百姓即便具保,本府題敘管爾縣。如有武職官員,亦具保狀,仍前題敘,照舊管事。本府不忍殺爾百姓,爾等皆係清明赤子,錢糧猶小,剃髮為大。今秋成之時,爾等在鄉者即便務農,在城者即便貿易。爾等及早投順,本府斷不動爾一絲一粒也。特諭。」

二十五日,江陰義民答書。

陳典史及城中士民等公議回書,秉筆者王華也。其略曰:「江陰禮樂之邦,忠義素著,止以變革大故,隨時從俗。方謂雖經易代,尚不改衣冠文物之舊;豈意剃髮一令,大拂人心。是以鄉城老少,誓死不從,堅持不二。屢次兵臨境上,勝敗口口,皆以各鄉鎮勤王義師,聞風赴鬥。若城中大眾齊心固守,並未嘗輕敵也。今天下大勢所爭,不在一邑,蘇杭一帶,俱無定局,何必戀此一方,稱兵不解?況既為義舉,便當愛養百姓,收拾人心,何故屠戮奸淫,燒搶劫掠,使天怒人怨,愴目痛心?為今之計,當速收兵,靜聽蘇杭大郡行止。蘇杭若行,何有江陰一邑?不然,縱百萬臨城,江陰死守之志已決,斷不苟且求生也!謹與諸公約:總以蘇杭為率,從否唯命。餘無所言。」

慕盧氏曰:隨時從俗,已自認清,所不肯者,剃髮耳。然「蘇杭若行,何有江陰一邑?」亦是老實言語,使良佐竟坐實此言,收兵他往,俟平定蘇杭後,發一使至城下,其又何辭?且究屬拳大地方,即緩緩收服,不患插翅飛去也。計不出此,而損去三王十八將,或亦彼此有定劫耳。

二十八日,都司周瑞瓏逸。

良佐令軍士四散,焚劫鄉兵,見清兵勢大,不可敵,悉遠遁。無復來援者。周都司亦揚帆去。二十九日,追殺鄉兵。良佐仍令軍士追殺遠竄鄉兵。

七月初一日,專意攻城。良佐再令軍士搜殺星散鄉民,而鄉兵斷絕,遂專意攻城矣。

城中嚴禦外軍,箭如雨注。城上人一手以鍋蓋自蔽,一手接箭,日得三四百枝。初五日,誅守備顧元泌。

外兵攻城時,元泌登城射敵,矢每不及敵而墜。眾疑之。其效用馬矮子竊火藥從城上投敵,眾執之,同往搜元泌寓,得請兵文書一道。蓋閏六月初,眾會申文田淮撫請兵,元泌私易文緩兵,故原文猶在寓也。遂誅元泌並效用者四十人,內應遂絕。

迎原任典史閻應元。

應元,字麗亨,北直通州人,由武生起椽吏,官京倉大使,崇禎辛已赴江陰典史任始至。海寇顧三麻子率數百艘犯黃田港,應元集兵拒守,手射三矢,應弦而倒,賊畏不敢犯。後又平鹽盜,弭民亂。邑民德之,為肖像社學中。以大臣論薦,特授都司紥軍前檄用。而馬阮用事,僅平轉廣東韶州英德縣主簿。母病,兼道梗,挈家避居砂山之麓。變作時,陳典史與邑士民即擬敦請,元泌百計撓阻。至是泌誅,遂決意迎之。漕撫田仰亦移文勸勉。明遇耑使十六人縋城夜出至其居,應元曰:「爾等能從我則可,不然不為若主也。」眾曰:「敢不惟命是聽。」

初九日,閻應元入江陰城。

祝塘少年五十人執械護送,經七里廟,題詩於壁,以見事則萬無可為,死則萬無可免也。及至城,謂鄉兵裹糧而來,勢不能入,且烏合之眾不足制勝,厚犒遣還。獨與家丁王進忠等四十人入守。

始至,即出邵康公於獄。發原任兵使徐世蔭、曾化龍所造火藥、火攻器具為用,伊在任時所監造者。次傳諭巨室各出資助餉,鏹不足,凡泉貨百物得估值充數,收貯察院內,備民兵犒賞諸費。乃大料民居,盡知城中若干保、若干戶、若干口,丁壯老幼若干人,悉取注冊,擇驍勇者隸麾下,卒賴其力,以成義舉。

初十日,祭旗發令。命各城收拾衣甲器械祭旗。

命武舉人王公略守東門,把總汪某守南門,陳明遇守西門,應元自守北門,而與明遇仍總督四門,晝夜巡曆。

命開城門合鄉兵二十餘萬人與在城民兵分保而守。城門用大木塞斷,派十人守一垛,卯時喊殺一聲,午時再派十人喊殺一聲,酉時仍換前十人隨宿,夜半再換後十人更番,周而復始。城下設十堞廠,日夕輪換安息燒煮。公屋無用者折毀,磚瓦使瞽目人傳遁不停。十人小旗一面,百人大旗一面,紅夷炮一座。初時夜間兩堞一燈,繼而五堞一燈,後遂八堞一燈;初用燭,繼用油,後以飯和油,則風不動,油不潑。每堞上瓦四塊,磚石一堆,井井有條,絲毫不亂。鄉兵由是復振。

命章經世、夏維新、王華主芻糧。每人給米鹽蔬菜若干,每戶給油火若干,四門堞城各給油蠟若干。

傳齊北門衝鋒營士千人,選李從孝為先鋒,何常執大旗,王試掛得勝鼓,何泰吹號頭,準備軍服器用。

苦乏油,命健兒取推車人,城中給以藏豆,膏火足用。鹽不足時,海寇載兩大艦由黃田港進;魚則從水關入,舉網即得。但苦無矢,乃命月黑夜束草為人,外披兵服,人持一竿,上挑一燈,直立雉垛,士卒伏垣內大噪;北兵望見,矢如蝟集;獲強矢無算。

由是圍城中有火藥三百甕、鉛彈子千石、大炮百位、鳥機千張、錢千萬貫、絮帛千萬端、酤千釀、果萬鍾、豆千斛、芻槁千萬束、鹽萬斤、銅鐵器萬枚、牛千頭、羊豕千隻、幹魚千包、蔬千畦。

十一日,大清兵攻北門,七王死之。

外兵知城中不可動,乃伏炮攻北門。第四鋪禦之,矢石如雨注。外兵不敢近,主帥怒。命上將九員先駕雲梯上城,城上長槍刺之,死者四而傷者五,有身中三箭者,有劈去頭顱者,有墮下成齏粉者,有火煎燒死者。主帥益怒,奮身獨上,勢甚猛,有霸王劉耐者以短槍拒之,彼以口齧槍,拔刀欲砍,一人挺槍中其喉遂仆城下。外兵散走,皆失聲大哭曰:「此七王也!」

二都督大怒曰:「我得北京,得鎮江,得南京,未嘗懼怯,未嘗費力,不要說江陰拳大的地方,就如此費力!」遂傳令十營內選猛將幾員,步軍三萬,紥雲梯十張,來日分十處上城,如有退者立斬。

十二日,大清兵仍攻北門,二都督死之。

清晨,城外放炮呐喊,三萬軍造浮橋十條,一齊過外城河,分十處運雲梯上城。城上用磚石擲下,長槍拒敵。或以船蔽體而進,城內炮石雜施,無不立碎。凡城堞四進者兩對,見兵至,發炮弩斃之。其來攻城腳者,以長階沿石擲下;或旗竿截斷,列釘於上,投下;死傷無算。二都督恃勇衣三層甲,腰懸兩刀,肩插兩刃,手執雙刀,獨登雲梯,毀雉堞,跨上城垛,執刀亂砍。城上以棺木支禦,槍刺其身不能入,或曰:「止有面可刺耳。」遂群刺其面。旁堞垛一湯姓童子,持鉤鐮槍,用力鉤斷其喉管,竹匠姚邇割其頭,身墮城下。外兵齊來搶屍,城上梆鼓齊鳴,磚石小箭如雨點下,傷千餘人。復用牛皮帳擋住矢石,始拖屍去。後劉良佐日令軍士拜索其頭,不允;願出銀買,乃命將銀當面裝入銀鞘,吊入城,又命軍士羅拜,口中高叫:「還我王爺的頭!」然後以蒲包裹一黃狗頭擲還之,將頭懸城上;外復苦求,乃投下。取去,縫合,掛孝三日,令道士設蘸招魂,有紅箭衣六人拜城下,內發炮化為塵。又一日,持察物來奠,一僧捧金帛隨行,道經何家埭,內發炮斃之,取其酒食餉守城者。

應元既卻北城攻,知不日清兵必大至,廣為戰具,招青暘弩王黃鳴崗與其從千餘人入城,造小弩千張,小箭數萬枝,公派守城軍士。又用季從孝所合火藥敷箭頭,射人見血立死,弩長尺餘,箭長五寸,百步之外,命中如意。應元初入城,鳴鼓門堂,鼓內跌出小弩十餘張,上刻「誠意伯劉基造」數字,即鳴崗所造弩式也。出陳瑞之子於獄,令製火磚木銃。火磚廣三四寸許,著人即燒;木銃類銀鞘,長三尺五寸,廣二三寸,木為之,中藏藥,敵至投下,機發木裂,鐵菱角飛出,觸人即死。應元自造撾弩,用鐵一塊,旁設數鉤,繫以棉繩,擲著即勾進斬之。又仿舊制造火球火箭之類,無不曲盡其妙。故清兵雖眾,向城畏服,戰栗無人色。其自北來者,聞之皆膽落,無不以生歸為祝。

十四日,江陰詐降,薛王死之。

前此北州薛王營令人執旗招安。十三日閻、陳二人令范、周、朱、季四生員至薛王營答話,若有將計就解之處,速還報。四生至薛王營,留宴飲,饋元寶四錠,重二百兩。四生歸獻計曰:「必得捨命百餘人,命前數人執降旗,後握木銃,假充銀鞘,賺開營門,可以濟事。」二人相視,哂而點首。是日,百餘人握木銃,桶底安磚。即令四生前導,四生面面相覷,立斬之。另點白髮耆老數人,執降旗,焚香前導,縋城出,至薛王營通報,獻銀買命,求免殺戮。薛王大喜,升帳放炮,吩咐開營門,將銀抬入帳中,正要令將收驗,一時火發炮裂,煙焰蔽天,震響如雷,觸者咸死。薛王惟剩一頭,帳中上下約傷二千餘人,內傷上將二員。當日十王命三軍掛孝,合營舉哀,禮薛王頭於北州蘇家墩。

清兵屢失利,請兵羽檄。

旁午,兵赴江上,日以千數。劉良佐作勸民歌諭降,弗聽。遂設牛皮帳,握城東北隅。城上壓以巨石。十五日,大清兵攻東北城。

良佐命西南放炮,東北掘城,皆用山爬城,內以火球、火箭拒之,外兵欲退,良佐止之。城內仍投以磚石,不及避,數百人悉死城下。良佐慚甚,又設三層牛皮帳,中設九梁八柱,矢石投之,皆反躍不能入。乃取人糞和以桐油煎,滾澆下,即時皮穿,及其身肉,爛麵死。未及者,皆驚惶散去。內以繩係鐵捶擲之,鉤入城中,梟首。外兵手足無措,紛紛逃散。敵營疑守城者殺下,遂發銃禦,反傷馬步卒無數。後由西門經閘橋依君山為營,俟其半渡,炮擊之,應聲仆。或以木門自蔽,用小箭射之,中其手,手釘在門,號叫痛甚,即不獲生。

又作大浮橋,從黃田港暗渡登君山,瞰城中,亦為炮所中,移營去。十六日,江陰四出乞援。

是時,田淮撫已從魯王於紹興;黃蜚、吳之葵,同入太湖;貝勒引大軍趨吳王,二人兵敗被執,兩處俱已絕望。

海寇顧三麻子率舟師來援,巨艘數百號,留三日,遇戰不利,揚帆去。

有義陽王者,明之宗藩,太監季太傅,田軍門,荊監軍,總兵胡來貢,各統兵輔之,建義旗於崇明,稱海上雄兵十萬。太倉、昆山、嘉定各處響應,同往乞師。王與太監溫詞慰勞,僅以空言塞責。後遣其將往駐江口,寧其愚率僧兵數百赴援,紮營砂山。戰甫合,知不可敵,皆遁去。

聞兵部嚴子張名栻者,與時敏守常熟,亦往乞兵。初不應,旋以唇齒相關,金秀才礦集精勇四百餘人,先駐砂山,擋住來路。俟子張軍到,一齊進取。八九日無耗,遂先發。良佐差鐵騎三千遨截周莊左右,全軍俱沒,貢南僅以身免。

下卷[编辑]

大清移營鄧墓。

孤城死守,外兵屢敗,內亦殺傷相當。用炮打北城,徹夜不息,城垛陷數丈,應元命石匠往外取石料,匠難之;再拜遣之,匠為感動。修固後,嚴禦如初。

外兵依鄧墓深林以避矢石,折門窗屋木為浮橋,渡河逼城下。城上協力拒守,矢石交下。外不能支,欲遁,其將斬先走者二人,復驅而前。齎雲梯至城下凡三十餘處,一將突出眾先上,內發炮橫擊之,屍隨雲梯仆。外兵走,內縋人出,收其雲梯器仗等物;並伐鄧墓松楸,使敵無所蔽;取浮橋以供薪。

一騎將既拔已所中箭,復下馬,拔馬股所中箭,又恐馬中毒,用口收其血,力策而返。

十七日,江陰兵劫營。

良佐移營十方庵。是夜,應元擇勇士千人出南門劫營,或執板斧,或執短刀,或用扁擔,突入敵營,傷千餘人。及他營來救,內兵已入城矣。

松江解到大炮百位,收民家食鍋鑄為鐵彈,重十三斤,納大炮以攻。

十八日,劉良佐勸降。

良佐前命十方庵僧向城跪泣,陳說利害,勸眾早降;城中以效死勿去諭之。是晚,僧又至,卻之如初。

良佐策馬近城,諭民早降,因踞吊橋約城上釋弓矢,謂應元曰:「宏光已北,江南皆下,若足下轉禍為福,爵位豈在良佐下?何自苦如此!」公從容對曰:「江邑士民咸謂三百年食毛踐土,深戴國恩,不忍望風降附。應元乃大明典史,義不得事二君。將軍位為侯伯,身擁重兵,進不能恢復中原,退不能保障江左,何面目見我江陰忠義士民乎?」良佐慚而退。

七月十九日,貝勒統兵攻江陰。

良佐復奉命來招安,應元曰:「有降將軍,無降典史!」一聲梆響,火箭齊發。良佐連跨三四馬逸去,太息曰:「江陰人沒救矣!」貝勒博洛既定松江,悉統所部兵幾二十萬來江陰。以師久無功,將劉帥捆責。躬巡城下者三,復登君山望之,謂左右曰:「此城舟形也,南首北尾,若攻南北必不破,惟攻其中則破矣。」

縛降將黃蜚、吳之葵,至城下,命作書勸降。蜚曰:「我於城中無相識,何書為之?」葵涕泗交頤,情詞悲楚。應元叱曰:「大臣被縛,當速就死,安用喋喋為!」再拜泣去。蜚默無言。

二十日至二十七日,用炮猛攻。

貝勒見城中守義不可動,進攻益急,分兵先鈔斷各鎮救兵,乃以竹籠盛火炮,鼓吹前迎,炮手被紅,限三日破城。於城南側放起,炮聲震處,城垣五處崩裂,飛彈如電。一人立城上,頭隨彈去,而身僵立不仆;一人胸背俱穿,直立如故。城裂處內以鐵葉裹門,貫以鐵縆護之;又以空棺實土,障其垂壞者;又用絮浸水覆城上,以防火攻。

時東西南三門俱堅守,惟北門一保人獨少。貝勒升炮君山下,放炮者用竹棧包泥而蔽伏其側,俊炮發,放者即抹去炮中藥矢,盛藥再炮,連珠不絕。城上欲係放炮者,鐵子遇竹簍軟泥即止,不能傷。後又移炮近城,放炮者豫掘地穴,塞兩耳,燃火,即伏穴中,蓋恐震破膽死也。

甲士爬城。

日中時,眾方食,明遇聞錚錚有聲,往探,見外將六人衣重甲,縛利刃,持兩釘插城隙,攀援而上。其餘镔鐵介胄,接踵而上者無數。刀斧擊之不能傷,用長槍刺其首,始墮城下,餘悉退避。

神兵助陣。

外兵大怒,大舉來攻。忽見一少年將持戟衝突,鋒不可當,戰畢不知所往。眾疑土神,陳烈士悉往虔祀。又見緋衣將三人登城指揮,外兵不敢進。執土人問姓名,不知所對。遠近訝為神助。

內升關帝、睢陽王、二東平王、城隍神五像;張、黃、蓋巡曆城上,以磁石撚神須,遇鐵器須輒翕張;用關捩抉神手,指揮外兵。遙望疑為將,咸驚布。良佐命其子攻城,正當雎陽王像神指揮,開炮一發而斃。

一日,風雨夜作,城上燈不能燃,率眾哭禱。雎陽王忽神光四起如晝,四門燈火徹夜不滅,外兵無可設施。掠東南鄉。

清兵東掠大橋、周莊、華墅、陶城,三官、祝塘等鎮。祝塘人拒之,兵燹之慘,甲於他鎮。分掠陸官舍橋,有徐玉揚者,富齊力,望清兵蜂擁而來,遂匿橋洞中,見二卒引一將過。狀甚偉,躍出登岸,均殺之。稱將之首,重十八斤,懸於樹上。後兵多畏避,其樹至今尚存。

南掠至峭崎,詢土名,即回騎。蓋嫌音似「消旗」也。掠至青易,鄉民嚴守圩堤,行列如軍伍,防有伏,不敢入。

二十八日,大清兵攻北城,閻應元傷右臂。

炮擊北城,角城裂,夜半修訖,敵以為神。鐵丸中應元右臂,應元傷,猶左手握搠格殺數人。應元軀幹豐碩,雙眉卓豎。目細而長曲,麵赤有須,每巡城,一人執大刀以隨,頗類關壯繆,外兵望見,以為天神。而號令嚴肅,凡偷安不法者必貫耳鞭背示眾,雖豪右不少貸。然戰士困苦,必手自注湯酌酒,溫言慰勞;如遇害,則立具棺衿,哭奠而殮之;接見敢死士,則不名,俱稱兄弟;每遇事必詢於眾曰:「我兄弟誰當此事者?」有人號於路曰:「我欲殺敵,苦無短刀!」即以所佩之刀二三十金者親解佩之。

明遇本性長厚,每事平心經理,遇戰士勞苦,撫慰至於流涕;有倦極假寐者,以利害勸諭之,不輕嗬叱。二人待下如此,故民懷德畏威,瀕死不悔。

慕盧氏曰:昔日張、許,今日閻、陳。情事不同,而圍城風景恐是一樣;勳業不同,而效死心腸亦是無二。至分城而守,性情作事,仿佛相同。說者謂閻是嚴父,陳是慈母,如此不愧為民之父母。

十九日,大清兵攻南城,十王死之。

復攻北城,應元命每人納石一塊,頃刻如山積,甃石城一重於內。外知不可破,徙攻南城,炮聲震天,聞二百里,一晝夜用火藥萬五千斤,城牆幾陷。清兵乘勢擁上,刀矢如蝟。守城者不能禦,乃發炮猛擊,傷敵數千人,敵於外亦發炮對擊,忽見女將一員立於城上,將袖一拂,敵炮回擊,自斃其馬步無數。眾以為前湖烈女云。

十王痛薛王中計而亡,命大將掠城外居民。大箱千餘隻,在十方庵後疊成將臺,高與城齊,十王坐其上,用上將四人、親軍二百四十人圍繞。令臺傍親軍各持狼煙噴筒先發,將南京鎮江大炮五六步排一座,共計百座,令聞號齊發,猛擊東南角城。守城軍士不敢開目。應元伏城膝行,看明十王在臺指揮三軍,遂命中街巷口有力之湯三老兒掮一大炮,對準十王安放。應元又左右細看,絲毫不爽,然後親自燃火放去。湯三老係重聽,尚未知端立呆望。而火路一條,十王四將暨二百四十人齊隨火滅。惟有黃傘一把,在半天圓轉,一腳連靴自上而下。

慕廬氏曰:三王十八將皆歿於王事,蕩平後宜廟食於茲土。

八月初二日,燒外營。殺夏維新、王華。

應元遣周祥、金滿、李芳、針子等四人,夜出燒營。外兵被火,焚中驚覺,毛焦皮爛者甚眾,忿甚,四散殺掠。應元命賞祥等銀各一兩。夏維新、王華,每兩實給六錢,眾大嘩。應元恐人心激變,不得已斬之。蓋圍城日久,儲餉將罄,短給本非克扣。因維新於發難時,誤聽方亨,作揖勸眾;至此眾怒未釋,故欲藉此陷之。華雖引明遇自解,亦難獨免。

慕廬氏曰:餉缺費繁,圍城中恰難措置,二人通融調劑,亦屬一時權宜。此情此勢,應元豈所不知?無奈眾人之藉是泄忿也。至代方亨勸眾,事後論之,亦不甚錯。各圖獻策,業已歸順,官民和協,省得激成禍端,無奈眾人之喜事樂禍也。若章經世同主芻糧而漏誅,同陷圍城而免死,豈別有保身之道歟?

命許用掌芻糧。芻糧乏人,以許用能,命佐章經世。楊舍守備沈廷謨舉城降。

江陰民晝夜守禦,亦甚憊矣。然揚兵稍後,口中有然疑者,必立斬之。

清兵四出殺掠,民不聊生,有先剃髮赴營歸順者。城上望見,必怒詈,雖至親如仇敵。而外兵日出打糧,刻無寧晷。畏禍者俱竄遠方。

楊舍營守備沈廷謨,斂民錢,齎牛酒赴良佐營修款,祈免楊舍一方之死。良佐許之,給大清號旗四面懸楊舍城四門。廷謨旋披髮乘馬,歷江陰城下勸民速降。內將開炮,乃遁去。

詐降。

一日,眾詐降,遍取民間亂髮投城下誘敵。外兵相顧驚喜,報良佐。良佐曰「未可信也。須察其守城人剃髮否!」眾探之,始知為詐。議和。

貝勒使人緩言乘說:「第拔去大明中興旗號,懸大清旗號四面,斬四門首事者數人,餘悉宥不誅;即不剃髮,亦當飭兵返。」應元曰:「寧斬我一人,餘無罪,何可斬也!」議不央而止。

貝勒又進大清旗四面,使豎四城,亦即退兵。內遣諸生朱暉吉,耆老王晴湖等四人詣外營會議,方縋城,良佐即策馬迎去。留飲終日,備極款洽。約歸順後誓不殺一人,但遣官上城勘驗,即收兵覆命。將別,又各贈五金,約三日定議。吉等入城,匿金不言,而主議降順;眾不聽。至期,外兵向城呼吉等,內詢故,備述留飲贈金事;內立斬四人,復嚴守。

勸降。吳軍門督兵至江上,宰牛誓諸將:歸順後,不許殺掠。王海防自恃居郡有恩信,臨城招撫,眾無應者。

攝政王曉諭招安,合城不聽。豫王示到,以矢射入城中,言:「明已亡,何苦死守?」內書其後曰:「願受炮打,寧死不降。」射還之。

初八日,釘炮眼。是日大雨,民立雨中受炮,毫無降意,夜半,應元使善落水者陳憲欽渡外城河,釘沒外兵炮眼。緩二日不攻。城內乘夜修砌城垛。後五日,良佐恐城內復來釘眼,命軍士晝夜攻擊,至夕,風雨怒號不已,炮乃止。

初九日,甃南城。再口石甃南城,高於舊三尺。應元預令人將麥磨麵,製造月餅。十二日,甃北城。

又甃北城。城中石灰將缺,不能乘夜修城。又飯米漸少,征民間元米,以備缺乏。令二日一給,不得預領。

貝勒偵知之,欲留軍四萬為久困計,飭大兵北上,良佐不可,乃止。十三日,登陴楚歌。

給民間賞月錢計至十七日止。百姓攜壺觴登陴,分曹快飲。許用仿楚歌,作五更轉曲,令善謳者登高傳唱,和以笙笛簫鼓。時天無纖翳,皓月當空,清露薄野,劍戟無聲。黃弩師鼓胡琴於西城之敵樓。歌聲悲壯,響徹雲霄。外兵爭前竊聽,或怒罵,或悲歎,甚有泣下者。歌曰:

宜興人一把槍,無錫人團團一股香,靖江人連忙跪在沙灘上,常州人獻了女兒又獻娘,江陰人打杖八十餘日寧死不投降!


餘歌雖多,大約類此。

良佐乃作勸降詞,使士卒相倚而歌,與僚佐飲帳中,酒未數行,城上炮發,亟避去。十九日,北門阻降。外猶多方招降,三城亦有猶豫者,惟北門誓死益固,眾意遂決。

二十日,大清兵攻東北城。

貝勒從四十餘騎繞君山青龍庵左相地形,城上望見,炮弩齊發,騎皆踉蹌蹂躪,貝勒僅以身免。

金陵又解到大炮二十四位,較前更大,每舟止載一位。仍收沿城民家鐵器鑄炮子,重二十斤。又築土壟以避矢石。將攻東城,機泄,移至東北角。大雨如注,一晝夜炮聲不絕,縣屬悉為震動。城中困疲已極,計無所出,待死而已。

是日,城上人呐喊,外兵聞之,皆鬼聲。城中四隅空曠處遙見白鵝數萬飛泊,迫視之,毫無形影,識者謂魂升魄降,白鵝者即劫數中人之魂也。二十一日,江陰城陷。

前月二十四日,京中遣國師和尚來江陰,日日繞城細看。至前日,始看明,向貝勒云:「江陰城形似芙蓉,若在瓣上攻打,越打越緊;其蒂在東北角,專打花家壩,花蒂既碎,花瓣自落。」故貝勒令數百人盡徙二百餘座大炮至花家壩,專打東北城,鐵子入城,洞門十三重,樹亦穿過數重,落地深數尺。是日雨勢甚急,外用牛皮帳護裝炮藥。城頭危如壘卵,城上見外炮甚烈,見燃火即避伏垣內,炮聲過,周麾而登。外寬之,故放空炮,乃於中一炮,只放狼煙,煙漫障天,咫尺莫辨。守城者謂炮聲霹靂,兵難遽入,而清兵已潛渡城河,從煙霧中蜂擁突上。眾不及禦而潰。

午刻有紅光一線,直射入城,正對祥符寺,城遂陷。

方清兵上城時,城下人猶向城列陣。清兵恐有伏,持刀立視,半日不敢下。相持至暮,城中鼎沸,陣亦亂,乃得下城。

閻應元城坐東敵樓,案筆題門曰:「八十日帶髮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萬人同心死義,留大明三百里江山。」題訖,引千人上馬格鬥,殺無算;奪門西走,不得出,勒馬巷戰者八,背被箭者三;顧謂從者曰:「為我謝百姓,吾報國事畢矣!」自拔短刀刺胸,血出,即投前湖中。義民陸正先欲從水中扯起,適劉良佐遣兵來擒,言與有舊,必欲生致。卒見髮浮水面,出而縛之,良佐踞坐乾明佛殿,見應元至,躍起,兩手拍應元肩而哭。應元曰:「何哭?事至此,只有一死。速殺我!」貝勒坐縣署,急索應元。至堂上,挺立不屈,背向貝勒,罵不絕口。一卒以槍刺其脛,血湧沸而仆。日暮,擁至棲霞庵,庵僧夜聞呼「速殺我!」不絕口已而寂然。天明,已遇害。家丁存者猶十餘人,詢其不降而戮之,偕死一處。陸正先亦同殉。有維新上人者,在圍城中與應元曉夜共事,應元所著《和眾乘城略》,維新以授黃子心。子心又旁采見聞著《閻公死守孤城狀》。

陳明遇令閉衙舉火,焚死男女大小共四十三人,自持刀至兵備道前下騎搏戰,身負重創,握刀僵立,倚壁上不仆。

訓導馮厚敦公服縊於明倫堂,妻與姊投井死。中書戚勳,諸生許用,合門焚死。八月二十二日,屠城。

次日,猶巷戰不已。清兵用火攻敗之。四民駢首就死,咸以先死為幸,無一人順從者。下令從東門出者不禁,又下令十三歲以下童子不殺。

男女老少赴水、蹈火、自刎、投環者,不能悉記。內外城河、泮河、孫郎中池、玉帶河、湧塔庵池、裏教場河,處處填滿疊屍數重。投四眼井者,四百餘人。

二十三日,止殺。

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午後,出榜安民。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印月等共計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萬七千餘人,城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

慕廬氏曰:臣心已盡,臣力已竭,土歸新朝,身還故土,臣節於以完矣。
又曰:記生死總處,各本多寡不同,見於傳略及他處者互有同異,當時所聞異辭,張皇約略,未知孰為清冊也?載筆者無從考核,亦僅各據所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