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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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洪府发〔2012〕27号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9日 |
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2006年)》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并经县政府十七届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杜家宅院、赵嘴崖墓群、花溪渠等10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点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附件:洪雅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9日
附件
洪雅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汉王乡建设村“杜家宅院”
二、中保镇合江村“赵嘴崖墓群”
三、东岳镇团结村“花溪渠”
四、东岳镇团结村“深沟子渡槽”
五、柳江镇玉屏社区“尹家宅”
六、高庙镇花源社区“花溪源酒窖池”
七、中山乡桂花社区“土地坊井”
八、桃源乡黄湾村“刘文澄夫妇墓”
九、余坪镇天池村“金釜堰”
十、槽渔滩镇文山村“龟都府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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