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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利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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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利堅志
作者:格堅勃斯
明治六年十二月
1873年
譯者:岡千仞 河野通之

《米利堅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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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矣哉!卋態變革之速也。仲尼曰:「魯一變,至於道。」今之變者,豈其或至於道耶?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也?

余觀於二十年來,外交顛末,而大有所感焉。初,使伯理之來請,互市也,軍艦四隻,投錨相海,而幕吏危懼,不知所答。會大將軍慎德公薨,乃託喪事,以展其期。及其再來,無辭以卻之,始開一港,繼而三港,而五港;借地造館,置吏屯兵。種種要求,莫不曲從。而英、法、魯、孛,十有餘國,聞風麕至。四疆多故,年甚一年。

於時,有志之徒,慷慨憤激,所在屯集,欲以攘之。曰:「彼,夷狄而已、禽獸而已。苟親夷狄、昵禽獸,是亦夷狄、禽獸而已,不可以不膺且懲!」或殺洋人於途,或放火商館;有持和議者,輒刺之;鬻舶來物品者,輒刺之;習洋語、服洋服、挾洋藉者,輒刺之。當是時,幕府威權漸衰,眾論所壓,不能自主,陽戰陰和。內訌外侮,展轉陵夷,以至於亡。

既而,王室中興,國是一變,更與海外列國,同盟修好。而兵、刑、算、歷、汽機諸術,悉取法焉。向之慷慨憤激者,亦皆翻然改轍,爭講洋學,以主張其說。衣必窄袖,室必鍊石,食必牛肉,飲必麥酒。他迄日用器具、翫好之細,唯彼之效。甚則有欲遽行共和政治者,有欲廢邦言、漢字,以獨用蟹文者。

噫嘻!昔之所夷狄視,今則稱為友邦;昔之所禽獸視,今則奉為師表。何其好惡抑揚相反之甚也!

雖然,「華我夷彼」,固非天下之公道;而「取於人以為善」,往聖之所嘉。今之視昔,足以見,文化日新之效矣。而余特恐其厭舊喜新,取捨先後,或未適時宜也。

仙台岡天爵,好學能文,所見超流俗。項與其㕛河野子明,對譯《米利堅志》,以刊行於卋,其亦或與余同其慨歟?

之為國,其初草昧獉狉,純乎野蠻也。二百年前,英人據之,闢土移民,導以政教,是以言語、文字、服食、器用,無物而不英。然而一旦奮起獨立,乃能從土俗、審時勢,以創立政體,不復貌襲英制。況我之與米,其所以開基者,萬萬不同,而欲一概效之,可乎? 法國學士泊仁曰:「天下之難為,莫甚於革舊俗。蓋一寒一暑,非以漸變,則造化亦不能成其功,況人事乎?」培根,英之名於政事者也,亦曰:「改舊法者,要從土俗,察時勢,施有順序。若急遽紛更,必速大害。」然則,各國政體之不同,皆有所由來,未可輕變。

嗚乎!善讀斯書,則能知米之所以為米;而我之所以為我者,亦可得而知矣。

明治七年二月,瓮江川田剛,撰

米利堅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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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國,古有理學者,曰籍諾,預言後世之事,曰:「今天下分為邦國,駢比而立,各有律法,此難通於彼,故爭鬪不止。若夫天下合同為一,無復邦國之分,各享生命福利,相視如同鄕之人,羣眾之上,有一公法以治之,則庻乎可稱至治之世矣。然此吾之所願見而不得者也。」

余始讀之,驚嘆以為:「此則吾輩今日所願見而未得者,而二千年前之古賢,早已願見之乎?」又嘆以為:「二千年前之人,所願見者,而二千年後之人,亦未得見,則此事母乃屬幻想乎?」

旣而又思曰:「莊周不言乎:『萬世之後,而一遇大聖,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夫以人壽之短促言之,千萬年如太長者;以天地之恒乆言之,則千萬世只一晝夜矣。二千年前之人,其願同也,二千年後之人,其願同也,生死于其間之人,其願亦當同也。則古今天下之所同願見者,其豈遂墮幻妄之想乎?籍諾之預言,其豈遂無應驗之時乎?」

且此事已發端於亞米利加合邦矣。按合邦之制,民無等夷,君非世襲,法自民立,權不上操。邦今有三十七,而統於一國會矣;地有幅員數千里之廣,而河海陸路,舟車電機,聲氣相通,成為一體矣;民有三千有餘萬之多,而一心一意,奉事上帝,善政善教,福祉薦臻,幾乎卅國如一家矣。允觀乎此,則曰籍諾之言,已發其兆於斯一方,豈不可哉?

抑籍諾之所望于天下合同為一,無復邦國之分者,何故也?察夫禍亂之源,及戰鬪之所以相尋於無窮,莫非由乎有邦國之瓜分棊峙者也。蓋有千百之邦國,斯有千百之君主。此邦之君,欲駕於彼邦之君,此邦之民,欲踰於彼邦之民。旣有彼我之相形者,輙已鬪爭之機,伏於中矣。於是,各求富强,競欲雄覇,彼此爭奪,山河分裂,爾我報復,人民塗炭。慘乎哉!其忍言之也。

如近歲日、法二國之戰,人民之死亡者,踰萬數。而推其源,一由于拿波崙、備士馬格二人之互爭雄覇,而一由于二邦之民各爭上流焉。自非法國、日國之名廢滅,而為一合邦之時至,則彼此報復之戰,必窺釁而發,人民死亡之禍,無時而息也。此一事也,而可槪古今,可推四海矣。

若夫天下無有邦國之名,而億兆之民,皆統於一公法之下,人人安享其生命福利,相視如同鄕之人,戰鬪永息,妖星藏影,仁愛相施,瑞日揚輝。如此,則非至治之世而何?冝乎二千年前之古賢,早已願見此也。

甞與友人,談至此事,以為,我邦自封建廢為郡縣以來,闔國人民,漸顯合一之氣象矣。囬視封建時,東西侯伯,各相屹立,人民作勢,若不相讓;今也奥羽、武相、信越、備長、薩肥,士民為一,混合結社,冥然相忘,此已事之眀驗也。

故若使天下萬國帝王君長,會議恊同,傚我邦之近事,上一疏於上帝,奉還其所私有之土地人民,盡服于公法之下,廢俄、英、法、日等一切國名,立一大國會——俄人可為英官,法人可為日官,唐人可為朝鮮官,印甸人可為合邦官——則從前之怨恨、忿恚、猜忌、侮慢之諸惡皆息,而合同、恊和、友愛、公平之諸善,其興乎! 然此尙數千年後事也,其豈亦吾人之所願見面可得者乎哉?

頃者,余友岡天爵君,與其友河野通之譯《格乙堅薄米利堅國史》,屬余叙。余固有感于籍諾之言發其端於合邦者,因不辭其請,而書之以塞諾。 明治六年臈月上澣

(敬宇)中村正直,題

米利堅(即:美國)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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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國欽使柳公,以其國人岡天爵、河野通之二君所譯《米利堅志》,介美國丁君冠西,問序于余。余讀之,作而歎曰:「天下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豈不然乎?」

夫米利堅州,昔者荆榛遍地,野蠻雜處;今者文物,聲名冠于地球。誰之功也?自科倫布剏覔新地,西班亞、英、法諸國之人繼之,西州之人來者日衆,疆土日闢,分為數十邦,大半為英之屬地。既而苦英之虐政,于是十三邦會議自立,不奉英命。英以兵來,則共推華盛頓為大帥以拒之,連戰數年,英與之和,國乃立。公㑹議立大統領,所謂伯理璽天德者也,定例四年一易,傳賢不傳子,令通國公舉其人。羣推華盛頓,四年期滿,欲避位,舉國共留之;又四年,卒讓副統領而去,遂為永制,至今百餘年,未有傳子者。嗚呼!華盛頓可謂非常之人矣。

天生民而立之君,將使之除民之害,興民之利,富之敎之,必令家給人足,讓道讓畔,而君之責始盡,可告無罪於上天矣。若以君位為一家之私業,父以傳子,子以傳孫,必世世子孫皆聖賢,皆能以上天之心為心,則可;然必不能,此禹、湯之後,所以有桀、紂,文、武之後,所以有幽、厲也。十三邦公㑹有見于此,故定通國公舉、四年讓位之法。然華盛頓戡定大亂,勲績甚偉,而不自滿假,能一遵公議,首先避位以為永法,使米國長享太平,日盛日強,西州諸大國俱憚而重之。嗚呼!此真非常之人,始能成此非常之功也。試考地球萬國,自古及今,除中國堯、舜之外,有能行此者乎?

今東國之主,改封建為郡縣,且盡攺其國制,大而政刑兵法,小而衣服飲食,一以西國為法,盖亦非常之人也。譯此書者,或别有微意乎?顧我間東國數千年來一姓相傳,亦未有失德,然則傳賢、傳子,皆可以長治久安,亦不必執定一法焉。

同治十三年,歲在甲戌孟冬,中華天文算學掌教,李善蘭,序。

是書刻成,㑹小牧偉卿隨欽差大久保大臣,赴淸國北京,因寄一部於駐劄柳原公使,請淸國名士㸔閱。公使似之,同文館総教冠西丁氏。丁氏名韙良,米國人,爲清國皇帝所聘,譯《萬國公法》、《格物入門》等書,文名轟東洋各國。不以是書爲陋,囑其友李善蘭,作序文,托鄭世寧遞致。

方今隣交四開,天涯地角,視如一家。區區陋著,猶辱域外名流賞鑒,此亦文明之德澤也。乃命工摸刻,冠之卷首。

〇 岡千仞,誌

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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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學閉校,余與河野通之就閑。通之善讀洋書,取米國史,心立課繙譯。每一譯出,付余潤色。余以苦無叓,反覆塗抹,至得生其肯而後巳。卷成,通之曰:「余不可私其功。」因題曰「同譯」。

一通之渉各國史,一而首譯米國史者,以我邦通交海外,米國爲蒿矢也。將以次及英、佛諸國史。會通之赴㙗縣之辟,余亦出仕文部省,遂不能及各國,實爲一大憾事。

一原書米人格堅扶氏所撰,通之以其過略,參觀《瀛環志略》、《聯邦志略》、《萬國公法》、《格物入門》等書,間有可中取,竝載以補之。㸔者莫以其出入原書爲杜撰。

一譯述洋籍,務照原書,則其文欝嗇晦澁,或至不可解。是書先得其大意,而後下筆。原書前叙者,或舉之後,詳叙者特提其略,專要使讀者易了其全局。譯述之体,固宜如此。

一邦名,如以,「以馬洩朱些斯」爲「馬邦」,「牛含布化爾」爲「牛邦」,一仿《聯邦志略》。其他,地名、人名,概用漢土人所譯,其未經譯者,姑以邦音塡之。㸔者勿笑其不倫。

一近時洋學者,專事譯述,刋行書不知數,而一書分前後數篇,零丁破砕,謾無体裁。是書雖僅僅四卷,自米國草昧,至一千八百六十年,治亂大略,歷歷無遺,此所以與近時譯書異其撰也。

明治四年辛未十二月

罔千仭,誌

繙譯米利堅志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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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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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千四百九十二年至一千五百六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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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科倫布撿出新地
  2. 科倫布再航新地
  3. 西班牙人馬爾慕亜撿出大平洋
  4. 西班牙人伐墨是科
  5. 西班牙人德曾的撿出密士失必河
  6. 紅苗風俗

自一千五百六十五年至一千六百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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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英人臘里建都城
  2. 英人紐波的開占士
  3. 英人須密士諳蕃情
  4. 布的遜撿出紐邦
  5. 英人奉新教者徙馬邦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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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千六百二十二年至一千七百三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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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英人徙牛邦及干邦
  2. 非剛土之亂
  3. 英人巴里底莫開瑪邦
  4. 英人取特邦
  5. 布亞伊黎福之亂
  6. 英人徙費邦
  7. 英人開叟、諾二邦
  8. 英人邊西氏開特邦
  9. 英人使土人奉新敎
  10. 法人開加拿太
  11. 法人羅撒爾撿出禄邦
  12. 英、法爭疆埸
  13. 英人與法人、西人戰
  14. 法人開紐阿爾連斯
  15. 英人阿爾塞䟽里布開佐巴紐斯

自一千七百三十四年至一千七百七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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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華盛頓奉使命
  2. 華盛頓知兵
  3. 法将瞞鑒有威名
  4. 華盛頓為紳董
  5. 英将呉爾富攻貴壁
  6. 燕土路須不恊人望
  7. 英王征印紙
  8. 十三邦義貟會于費特勒費
  9. 波士頓人舉兵
  10. 十三邦聯合盟約
  11. 十三邦推華盛頓為元帥
  12. 本基山之戰
  13. 布多那驍勇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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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千七百七十六年至一千七百七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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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将懑恩米力、亞諾爾突圍貴壁
  2. 華盛頓復波士頓
  3. 茂爾多里守查爾士敦
  4. 十三邦建國號曰合衆
  5. 長嶋之敗
  6. 華盛頓棄紐約
  7. 華盛頓取突連登、波林斯敦二壘
  8. 華盛頓棄費勒特費
  9. 英将費爾臥·約翰降
  10. 華盛頓移軍于布亜耳里
  11. 布蘭克林使佛蘭西

自一千七百七十八年至一千七百八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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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瑞某地之戰
  2. 英人唆使土人
  3. 英人駐軍于卓邦
  4. 布亜爾如翁為船将
  5. 布多那守干邦
  6. 産多爾、麻利音驍勇
  7. 米将亜爾諾爾突叛
  8. 英将閣倫華理斯追擊我軍
  9. 閣倫華理斯降
  10. 英、米講和

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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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千七百八十四年至一千八百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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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華盛頓辭職
  2. 國會議定國法
  3. 衆推華盛頓為大統領
  4. 米人闢建邦
  5. 華盛頓再任
  6. 副統領亜登士為真
  7. 遮費爾孫為大統領
  8. 遮費爾孫再任
  9. 土酋斯岐牟士之亂
  10. 英、米再開釁
  11. 建邦義徒推哈爾孫為将
  12. 英、米戰于海中

自一千八百十二年至一千八百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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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米人攻加拿太
  2. 米人復米世幹
  3. 區禮津其之亂
  4. 我将弗倫破英軍
  5. 英軍襲華盛頓府
  6. 米将查克遜破英軍
  7. 瞞羅為大統領
  8. 亜登士為大統領
  9. 查克遜為大統領
  10. 范摽倫為大統領
  11. 德邦列會盟
  12. 薄為大統領
  13. 迭納為大統領
  14. 斐謨為大統領
  15. 璧爾斯為大統領
  16. 布堪南為大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