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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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律 
理藩院咨爲復刊《蒙古律》,文事理刑司案呈查,律文乃永遠恪遵辦理者。今本院已將新改之例於舊例內添改,滿洲、蒙古文各二十七張,相應通行各該處,即赴本院領取、改正,四本遵照辦理可也,須至咨者。 乾隆二十九年正月二十二日,陝甘總督準咨。
  • 卷一   爵秩計十七條
  • 卷二   戶役計二十二條
  • 卷三   朝覲計九條
  • 卷四   軍旅計十二條
  • 卷五   邊防計十七條
  • 卷六   賊盜計二十七條
  • 卷七   人命計十條
  • 卷八   訴訟計六條
  • 卷九   捕亡計十六條
  • 卷十   雜犯計十八條
  • 卷十一  喇嘛例計六條
  • 卷十二  斷獄計二十五條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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