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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質夫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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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質夫墓誌銘
作者:歐陽修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廬陵文鈔/29》和《歐陽修集/卷026

故大理寺丞薛君直孺,字質夫,資政殿學士,贈禮部尚書簡肅公之子,母曰金城郡夫人趙氏。質夫生四歲,為殿直公為參知政事,拜大理評事,遷將作監丞。景祐元年,公薨,天子推恩於其孤,拜大理寺丞。公以忠直剛毅顯於當世,質夫為名臣子,能純儉謹飭,好學自立,以世其家。公葬絳州,質夫自京師杖而行哭至於絳州,行路之人皆哀嗟之。

質夫少多病,後公六年以卒,享年二十有四。初娶向氏,某人之孫,某人之女;再娶王氏,某人之孫,某人之女,皆無子。嗚呼!簡肅公之世,於是而絕。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此為舜娶妻而言耳,非萬世之通論也。不娶而無後,罪之大者可也;娶而無子,與夫不幸短命未及有子而死以正者,其人可以哀,不可以為罪也。故曰孟子之言非通論,為舜而言可也。質夫再娶皆無子,不幸短命而疾病以死,其可哀也,非其罪也。自古賢人君子,未必皆有後,其功德名譽垂世而不朽者,非皆因其子孫而傳也。伊尹、周公、孔子、顏回之道著於萬世,非其家世之能獨傳,乃天下之所傳也。有子莫如舜,而瞽不得為善人,卒為頑父,是為惡者有後而無益,為善雖無後而不朽。然則為善者可以不懈,為簡肅公者可以無憾也。使簡肅公無憾,質夫無罪,全其身,終其壽考,以從其先君於地下,復何道哉?

某娶簡肅公之女,質夫之妹也。常哀質夫之賢而不幸,傷簡肅公之絕世,閔金城夫人之老而孤,故為斯言,庶幾以慰其存亡者已。悲夫!銘曰:

死而有祀,四世之間。死而不朽,萬世之傳。簡肅之德,質夫之賢。雖其矣,久也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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