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傳 (陸希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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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經傳卷之二[编辑]

吴郡陸希聲傳

經:孔德之容,唯道是從。道之為物,惟怳惟惚。惚兮怳兮,其中有象;怳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以此。

傳:夫虛空其德以容物者,唯真精之道是從事乎。然道之為物也,怳兮若有,惚兮若無,不可得而定言之。何者?謂其寂寥無形,不可為有而兆見萬象,謂其千變萬化,卒歸于無物。雖怳怳惚惚,有無不定,窈窈冥冥,陰陽不測,而精真之信存乎其間。夫純粹謂之精,自然謂之真,至誠謂之信。故至誠為之用,粹精謂之體,體用玄合則謂之自然,所謂道法自然也。吾何以知其自然之真哉?以其上自往古,下及來今,道之為名,常在不去耳。以其常在不去,是故能閱眾甫。眾甫者,謂觀閱眾物之某甫者耳。吾何以知眾物之名可閱乎?以此眾物之名非常名,故其名隨世而遷滅。唯道之常名不去,故能閱可名之名耳。夫唯知道之名者,乃可以撫運應務,雖萬物日作於前,而我故無為而治也。

經: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弊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與之争。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故誠全而歸之。

傳:曲成而不遺則事全,枉己以伸物則理直。少其欲則事自復,故窪則盈;靜其濁則理自清,故弊則新;事歸於理,故少則得;理乖於事,故多則惑。聖人知道之紀,抱道之子,以理會事,以事會理,事理冥會,故可以為天下法則也。不自見而弊人,則事自明;不自是而非人,則理自彰;不自伐其才則事歸於實,故治有功;不自矜其能則理得其當,故道可長。夫唯順道之理,不與物争,則天下之事莫不從己。故能曲成萬物而不遺微隱,乃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徒言哉。誠能曲而成之,則天下全而歸之矣。

經: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于人乎?故從事于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得之;同于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故信不足,有不信。

傳:老氏將行不言之教,以契自然之理,故標而目之。經曰:聽之不聞名曰希。然則希言猶不言也。仲尼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又曰:天不言而信。此天道之自然也。夫自然之理,道之常也。若四時之運,天地之常,是以能恆久不已,終則復始。夫飄風暴雨,非天地之常也,是以其發作也勃焉,其霽止也忽焉。夫以天地之廣大,猶不能久為此,則況於人世,其能久于非常乎?道德既隱,仁義不行,曲禮煩刑,不得已而為之耳。而惑者不能知禮,以時為大刑,期於無刑之指,乃欲執其一方,謂可行於百世,斯過矣。噫,飄風暴雨有時而息,四時之常未始有極,自然之理,不可易也。故從事於道,體道者也。法乎自然,不失常道,故道亦得之,則同於道矣。從事于德,用德者也。雖失常道,未失常德,故德亦得之,則同於德矣。從事于失者,既失於道德,又失于仁義,故失亦得之,則同于失矣。《記》曰:為善不同,同歸于治;為惡不同,同歸於亂。蓋近是矣。於乎信不足有不信,斯不得已而為之。苟得已而猶為之,誠亦惑之甚也。

經: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傳:跂于利者不可以立于常道,跨於欲者不可以行于常名。欲利之本不忘,而曰我可以為治,無由也。故自見而蔽人,則事不明;自是而非人,則理不彰;自伐其才,則治無功;自矜其能,則道不長。此四者與跂跨同病,皆不足以致治。以道論之,若棄餘之食不足致飽,負贅之行亦孔之醜,凡物猶或惡之,有道者焉可以處也。

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故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傳:《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則知混成之物,生于天地之先也。寂兮無兆,獨立于萬化之外而其體不改;寥兮無狀,周行于萬物之內而其用不殆。故能生成品類,為萬事之主。《中庸》曰:其為物也不貳,則其生物也不測。是以太極為大衍之始,混成為天下之母焉。其體不可以名得,故不知其名。其用不可謂無名,故字之曰道。夫字因名立,名因用生,既與之為字,則知其有名矣。尋其名未知所謂,究其用見其極大,因強名其用謂之為大焉。於其用則名為大矣,於其體則實已逝矣。名去實其遠乎?曰其去不遠,在知其反。以名反實,以事反理,大施于家國,小施於身心,不能反躬則天理滅矣。故《記》曰:道不遠人,人自遠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又曰:道也者,不可斯須離,可離非道。故始所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者,無名之道也。末所謂逝曰遠,遠曰反者,有名之道也。故舉域中之四大而王者居其一焉,以明王者參天地之道,而贊萬物之化育也。於乎域中之云者,明道非六合之外也。故為人之主者,叉法地之靜,以為體能靜矣;然後法天之動,以為用能動矣;然後法道之無為無不為。既能無為無不為矣,然後能法自然而然,而天下莫知所以然也。

經: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傳: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故重能為輕之本也。天下之動貞夫一,故靜能為躁之主也。夫行邁之人終日靡靡,然而未嘗遠離其輜車之重載者,以衣食之資所在也。苟遠而棄之,則叉委困於道路矣。是以君子之心常志於道,雖外有紛華盛麗榮觀之娛,而內常安處貞素,超然不滯。此以重為本,以靜為主之術也。夫所謂萬乘之君,以天下為重故也。如之何輕用其身不顧天下,是猶遠行之人棄其輜重,則危殆之機立可待矣。夫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百王之常道也。撫我則后,虐我則讎,天下之常情也。苟為人之主者,輕用其身,縱欲無已,虐用其民,不顧天下,則天下之民相率而去之矣。不惟率而去之,且將從而戕之矣。故老氏惻然憫之,反覆興歎曰:治身心者輕則失於歸根,躁則失于貞一;治天下者輕則失其寧邦之本,躁則失其法地之君。於乎萬乘之主,安可不重且靜哉。

經:善行者無轍迹,善言者無瑕謫,善計者不用籌算,善閉者無關鍵而不可開,善結者無繩約而不可解。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故善人,不善人之師;不善人,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知大迷,是謂要妙。

傳:善行者以道,道大則德廣,故無軌轍可踵迹。善言者以名,名正則實得,故無瑕類可指謫。善計者以度,度明則數簡,故不用籌策而能為巧曆。善閉者塞其兌,則心不生,故無關鍵而不可闢。善結者結以信,則心不離,故無繩約而不可釋。故《記》曰:墟墓之間未施哀於民,民哀;社稷宗廟之間未施敬於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叛,周人作會而民始疑。苟無忠信誠愁之心以涖之,雖固結之民,其不解乎?是以此五善者,皆聖人善救之要也。夫人之不善,何棄之有乎?故立天子置三公,將以教之也。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是以教無棄人,用無棄物,斯乃密用知常之術,故謂之襲明焉。何者?夫世之所貴者莫如師,世之所愛者莫如資,然而善人所以為不善人之師者,正以不善人為善人之資也。苟無不善人為之資,則善人亦無以為其師矣。噫,天下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天下皆不知善之為善,斯盡善矣。今不貴其師者,不欲就眾人之所善,而彰彼不善;不愛其資者,不欲因他人之不善,而成己之善也。雖知此不貴愛師資之言,大與當世迷謬,然其實為善救之術,乃要約之妙用也。

經: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為天下谿,常德不離,復歸于嬰兒。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于無極。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于樸。樸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

傳:夫天地之間,萬物之用,雄強而雌弱,牡動而牝靜,至於尊卑先後,莫不如此。老氏深原物理,法而為術,知弱勝于強,故以弱為用,知靜勝于動,故以靜為主。是以後其身而身先,卑其道而道尊,故處前而民不厭,居上而民不重。是故知雄強之不可久,而以雌弱自守,則可以為天下谿矣。夫谿者,以卑為用也。夫唯能用其卑,則常德不去離。德不去離,乃可與道期,故能復歸于嬰兒,泊然若無知。唯能無知,則其心明白。雖知其明白,而守以玄默,故可以為天下式。所謂式者,可法而則者也。夫唯可法則,故常德不差忒。德不差忒,則與道相得,故能復歸於無極而深不可識。雖不可識,則闇然日彰,故其道顯榮。雖知其榮顯,而守以溷辱,故能為天下谷。谷者,體實而用虛者也。唯體實而用虛,則常德乃充足。德既充足,則可職復歸於無名之樸,亦將不欲#1。於乎大道廢而有仁義,大樸散而為成器。聖人能用其器,故可以為群村之帥。夫唯大道不器,故能用此成器;大制不割,故能宰此群物。若未冥於道而欲用天下之器,見制於物而欲宰天下之村,吾必見其殆已。《記》曰:利與義,智與仁,霸王之器也。用之者,得不以斯道乎。

經: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隨,或呴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傳:夫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聖人之天下也。故堯不能以天下與舜,禹不能以天下與啟,此乃天下與舜與啟,故堯禹亦因而與之耳。若天下不與,欲強取而為之,吾未見其有得之者,而況能執而有之者哉。是何也?天下者,猶神明之大器,非人智力可取而為之。苟非天下所與,強取為之,其功必敗。苟非天下樂推,強執有之,其身必失。何者?夫物有行之在前,則有隨之於後者矣;有煦之為溫,則有吹之以寒者矣;有用壯為強,則有用力而挫之者矣;有因栽而培,則有因闕而墮之者矣。是故有強取而為之,則有強奪而有之者矣。是以聖人知天下不可以智力取,故以無事取天下,道成德著,而天下與之,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聖人無為而致治,故去甚者不強取也,去奢者不執有也,去泰者不辭讓也。《易》曰:亢龍有悔。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亦其指也。

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憍,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傳:夫以道輔人主者,當以德服人心,不以甲兵之力取強於天下。何者?取強於人,人必惡之。天下之人惡之,則天下之兵加之矣。故我取強于人,人亦取勝於我。出乎己者,反乎己,是以其事好還復焉。凡師旅所居,農耕必廢,則荊棘生于田畝,杼軸空於都鄙,重以殺害生民,感傷和炁,則必水旱洊臻,凶荒仍歲矣。人事既如彼,天意又如此,然則兵可去乎?曰:天生五材,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不可去,用之有道,故古之善用兵者,果而已矣,不以取強。何謂果哉?勿矜其能,勿伐其功,勿憍其心。雖果於三者,須不得已而後用,復果於濟雖而不止,猶不敢以取強焉,則是果而勿強矣。夫矜其能則好戰,好戰則不能安民;伐其功則易争,易争則不能和眾;憍其心則生事,生事則不能阜財。三果不存,七德盡廢,好勝弗已,怙力取強,亡之道也。於乎物壯必老,兵強必敗,自然之勢,可不戒哉。且道以弱為用,而兵以強取勝,斯不合於道也,明矣。不遠而復,故無祗悔;不道早已,則無大敗。《易》曰: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不知早已之謂也。

經: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眾多,以悲哀泣之,戰勝則以喪禮處之。

傳:夫佳尚兵謀之人,非祥善之材器,凡物猶或惡其意,有道者豈可安其事哉。何者?天地之道,左陽而右陰,陽主德主生,陰主刑主殺。故君子平居,則以有德者居左,斯貴左也。即戎則以有勇者為右,斯貴右也。君子以好生為德,武人以多殺為功,故知兵者是不祥之器用,非君子之器用也。若夫蠻夷猾夏,寇賊姦宄,則不得已而用之,然未嘗為起戎之首,故曰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以恬於見利,淡於欲勝為上,不以敢於勇進,嗜於多殺為貴。善在不戰而屈人,不以戰勝而為美,何也?凡戰以多殺人為勝,美之者是樂殺人。樂殺人者,人亦將樂殺之,豈唯人將殺之,天亦將殺之。何哉?生者天地之大德也,樂殺人者逆天德。若使樂殺人者得志於天下,則天下之人幾盡矣。天必不助,而況於人乎。且吉事則拱而尚左,凶事則拱而尚右。偏將軍者,兵之佐,故居於左。上將軍者,兵之主,故居於右。所以居於右者,居其上勢也,居上勢者尚於右,是以喪禮處之也。夫戰而勝者,殺人多也,殺人多者叉以悲哀泣之,是戰而勝者,則以喪禮處之也。前言不祥之器,後言喪禮處之,皆再歎其辭,惡殺人之甚也。

經: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傳:道之所以能常者,無名之體也。夫無名之體亦謂之無名之樸,其體甚微眇,其道甚尊大,故為天地之始,而天下莫之敢臣也。侯王能守此無名之樸,則萬物莫不賓服。故山高則牂羊至矣,水深則蛟龍至矣。山之不高,水之不深,神物且猶不至,而況於眾物哉。夫天地中和之氣合,則膏露降於萬物,萬物均被其澤,莫有使之而然。侯王能法天地之中和,以守冲用之道,則德澤普於天下,天下莫知所以然,所謂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也。

經: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與江海。

傳:所謂始者,即無名也。夫唯無名之體,故能制有名之用,亦既有名,名將遊矣。故亦將知止,止其所也,遊止其所,名止其實,事止其理。知止而止,故不至危殆。然則所謂名止其實,亦實其名也,故循名而督實,按實而定名。名實相當則國治,名實不當則國亂。名生於實,實生於名,名實相生,反相為情,故有道之君操契以責名。名者,天下之網,聖人之符。張天下之網,用聖人之符,則萬物之情無所逃矣。故審其名以復其實,考其實以正其名,則是非之見若白黑。故判為兩,合為一,是非隨名實,賞罰隨是非。是以見其象,致其形,循其理,正其名,故曰名自命,則事自定也。因名命之,隨事正之。故堯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而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亂。故名者,聖人之所重也。仲尼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人主憂勞;人主憂勞,則官職煩亂。白之顧益黑,求之而愈不得。名正則人主無憂勞,無憂勞則不役其耳目之主,而百度惟貞,因形而任,不制於物,無為而治,清靜以公,神通乎六合,意觀乎無窮,所謂知止不殆也。夫江海者,川谷之所歸;無名者,有名之所止。譬諸天下之事,其歸於道如此。

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傳:知出於外謂之智,如日火之外光。知反於內謂之明,如金水之內景。用弱以勝人之暴,為有道之力;守柔以自勝其躁,為有德之強。知足於利欲者,不亡其大業,故謂之富。強行於仁義者,可至於盛德,故謂之有志。動而不失其所怛,故可久身,死而道不亡,故為壽。

經:大道汎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而不居有,愛養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之不為主,可名於大。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傳:大道之用,其猶鬼神之德乎。汎汎乎可在乎左,可在乎右。洋洋乎若在乎上,若在其前後#2。為萬物之母,故恃之以生。與天地合德,故其功易成。以其親之至,故不謝厥德。以其大之極,故不稱有功。慈育萬類,長而不宰,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則可以名其樸為小。萬物歸之不為其尊主,若川谷之與江海,則可以名其道為大。夫川谷之赴江海,受之而不厭,是未嘗自尊。天下皆歸聖人,聖人容之而不倦,是終不為大。聖人守無名之小樸,終不自以為大,所以為萬物之所賓,卒能成其大。

經: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可既。

傳:大象者,道也。夫能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則天下萬物皆歸而往之矣。夫聖人視民如赤子,唯恐其傷,而況有事傷之乎?未嘗有以傷之,則歸而往之者,莫有受其傷矣。莫受其傷,則天下皆安其夷泰矣。夫樂可以悅耳,餌可以適口,則旅人為之留連,行客為之歡饜,雖即時有感,然非其所安,不可久處。故《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也。夫執大象者則不然,不以欲樂示於人,故言之出口淡乎其無味,教之入心泊乎其不美。希乎夷乎雖不足以聽視,然用之不窮,酌之不竭,彌乎千萬年而不可以既。

經: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傳:夫聖人之淵奧莫妙於權實,實以順常為體,權以反經為用,權所以濟實,實所以行權,權實雖殊,其歸一揆。老氏既以實導人,立知常之教;又以權濟物,明若反之言。《易》所謂曲成萬物而不遺,範圍天地而不過者也。夫欲除強梁,覆昏暴者,必因其利欲之心,以行歙張之術。術之用曰:彼利欲之心方盛,必且足之令張,喜其足則獲其情,然可歙之以正。在《易·明夷》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不出門庭是也。夫足之令足所以極其張也,張則侈心愈益,故為眾之所歙也。此術甚微而明,聖人所以密用也。至於將弱其志炁者,必且強其嗜欲,甚愛則大費,欲極則志衰。小用之於身心,大用之於天下。廢興與奪覆卻相資,斯自然之理,以反為合者也。經曰: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能以柔弱制剛強,是用而反者也,用而反者實能制權也。《易》曰:巽以行權。又曰:巽稱而穩。夫巽之為象,風也。風能應四時,撓萬物,而萬物莫見其形。權能乘天機,適世變,而人莫知其用。夫巽之為義,順也。巽順可以行權,權行則能制物,故柔弱可以制剛強,則義甚彰而用甚隱矣。何以明之?昔者文王二天下之三,而猶詘伏殷紂,乃獻漆沮之地,請去炮烙之刑。夫紂之貪心方熾,故文王請獻之地,是足之令張也,紂既得地而喜,故文王請去其刑,是歙之以正,此文王之權也。昔武王觀兵盟津,曰紂之惡未極,於是還師二年,然後興牧野之役。夫還於盟津,是足其張令極也,興于牧野,是致其眾之所歙,此武王之權也。昔文王以文柔之道,雖念殷人不勝其酷,需盡去紂而後受之,此文王之實也。昔武王以剛武之德,遽痛殷人之不勝其虐,遂亟誅紂而後取之,此武王之實也。伯夷叔齊輔文王之實,正武王之權,謂以臣伐君不可以訓,將以整三綱于後世,故相率而棄武王,餓死於首陽。太公相武王之權,反文王之實,謂誅獨夫紂,天下乃定,將以拯兆民於當代,故鷹揚而從武王,肆伐于大商。周公召公成文武之業,將欲密救亂之權,顯治安之實,於是休牛放馬,倒載干戈,問《洪範》于箕子,遷頑民於洛邑,制禮作樂,偃武修文,流二南之化,致八百之祚,此又以權反實之大者也。《易》曰: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此皆微明之旨,以權實相濟者也。於乎聖人行權所以合乎道,小人竊權所以濟乎姦。魚脫於淵則不可行,權離于實則不可用。夫權之為物,國家之利器也,必深藏之,密用之,不可顯示於人,懼其竊以為亂也。故孔子曰: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在《易·乾》之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退無恒,非離群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坤》之六四曰:括囊,無咎無譽。子曰: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括囊無咎,蓋言謹也,慎不害也。然則權之為用,聖人所難且慎也,可不謹乎,可不謹乎。

經: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亦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傳:道之所以為常者,以其體無名,故無為,用有名,故無不為。侯王能守此始與母之術,則萬物之理得,而天下之事正,所謂我無為而民自化也。德化既淳,天下清靜,苟利欲之情將有萌兆,吾必以此大道之質奠而正之,使無得動矣。夫上德無為而無以為,則同於道矣。下德為之而有以為,則同於德矣。得於德者,必失於道,故有無為之心者,必有無為之迹。後世將尋其迹而忘其本,故為無為而至有為,故云無名之樸,亦將不欲者,將使心迹兼忘,則至於玄之又玄矣。夫能心迹兼忘,事理玄會,則天下各正其性命,而無累於物之迹焉。首篇以常道為體,常名為用,而極之於重玄。此篇以無為為體,無不為為用,而統之以兼忘。始末相貫,而盡其體用也。
  1. 1亦將不欲:原本此句後衍『於不欲』三字,據指海本刪。
  1. 2若在其前後:疑作『若在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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