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ROC2002-06-04-2002-06-26Law01425att2.pdf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至索引页面的链接
前往第
下一页 →
下一页 →
下一页 →

原始文件(1,231 × 1,735像素,文件大小:1.89 MB,MIME类型:application/pdf,8页)

描述
中文(繁體):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民國91年 附圖二:軍事單位旗
日期 (立法院通過 passed by the Legislative Yuan)
2002-06-26 (總統公布 promulgated by the President)
来源 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version2/01425/0142591060400.htmhttp://lis.ly.gov.tw/lgcgi/lylawatt?cfcecbcdcac6cecfc9cfcbcfcd
作者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授权
(二次使用本文件)
Public domain
本文件来自中华民国的:
  • 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 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依据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现实际于台澎金马地区有效)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属于公有领域。

English  日本語  македонски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09年8月4日 (二) 02:012009年8月4日 (二) 02:01版本的缩略图1,231 × 1,735,8页(1.89 MB)Jusjih{{Information |Description={{zh-hant|1=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民國91年附圖二}} |Source=http://lis.ly.gov.tw/lghtml/lawstat/version2/01425/0142591060400.htm → |Author=立法院 Legislative Yuan |Date

没有页面使用本文件。

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