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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年特刊.pdf/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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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0年5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

5月24日下午、25日上午,各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了民法典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大意义。代表们一致认为,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反映了人民意愿,体现了民法基本原理、基本精神和民商事活动的内在规律。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以法典化方式确认、巩固和发展了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法治建设成果,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标志性立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代表们认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充分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十次进行审议,多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反复修改,草案较好地吸收了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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