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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四部叢刊初編重印本王文成公全書24-12.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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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財作弊仍嚴加暁諭軍民人等務要各守本

分安居田里不許扇惑搬移妄生事端大户毋逼

債負小民毋激仇嫌鄉落居民各自㑹推家道殷

實行止端荘一人充為約長二人副之将各人户

編定排甲自相廵警保守各勉忠義共勤 國難

敢有抗違生亊驚擾地方者就便拏觧赴官治以

軍法約長若有乗機侵害衆戸及受財不舉許𬒳

害之人告𤼵重治仍仰各縣将前項寛恤禁約事

宜翻刻告示𤼵仰鄉村張掛暁諭俟廵撫官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