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天啓贛州府志 11.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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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贑衛所屯糧歲計二萬有奇將以充軍

 實裨國計也廼今歲額不充一軍以上率仰

 給于有司軍未贍而民已告病此其故何也

 曩謂屯官之倒持其柄也書識之竊弄其權

 也豪強之并兼其利也豈不誠然乎哉年來

 出內屬之有司矣而敲-{朴}-未省逋負猶多又

 何也得無以積弊欔沿久則難變耶夫屯田

 一人止許一分一戶止許二分此成法也占

 種屯田典賣屯田與人至五十畝以上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