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113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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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令王僖屢加修飾。嘉靖十六年令周仕重修,萬曆二年,督撫拓其基改建。按:往時巡撫開府金陵,已移鎮姑蘇。姑蘇濱海,去寧徽較遠,江上之警,非浹旬不達,始遷句容。其地於所部甚近,若臂之運指,且得專其精神,於號令聲教,自萬曆二年始也。

督學察院 督學往駐金陵。明萬曆間,或駐太平,或句容按試,各府諸生以奔走為勞,酌其地無如句容便,且舊有書院可建,乃復購地大拓其規而成之。至萬曆四十年,熊廷弼因舊基重建,規模益大,督學每駐節焉。

察院 在縣治西原三王廟舊址。明宣德八年,令張昇改建公館,以駐使客。正統二年,巡撫工部侍郎周忱改為「句曲書院。」 成化二十年,府丞冀綺督委縣令王僖,建為府館。嘉靖十六年,令周仕重修。今巡道駐劄。

白埠公館 在縣東南四十里,望仙鄉白土鎮西。明弘治二年,巡撫都御史王克復見丹陽、句容中道無憩息之所,委縣令王僖建立。嘉靖十六年,令周仕重修。

龍潭巡檢司 在縣北七十里瑯琊鄉龍潭鎮。按縣舊志,「管界巡檢司,宋淳熙八年,移於本鎮,改名龍潭巡檢司。明初,巡檢馬義重建。正統十三年,江水奔潰,巡檢徐康改建於舊址之西。」 正廳三間,耳房二間,司房六間,公廨三間,鼓樓三間,監房二間。今廢。

稅課局 在縣大街三思橋東。明洪武二十五年,令黃守正重建。景泰五年,大使談新重新。弘治四年,令王僖因其卑隘,不足以儲課稅,改造東門內百步許,門廳廨庫共房十間,今裁革。陰陽學 明嘉靖十六年,令周仕改真武廟為之,在縣治東北隅。

醫學 周仕改造於府館東房三間,今廢。僧會司 在縣治東北隅。《崇明寺》

道會司 在縣治西南青元觀。

預備倉 在縣治一里許。明正統十年,令韓鼎始建六間。景泰三年,丞劉義增置十間。成化十九年,令李澄因其窄隘,增地改建。弘治十二年,令王僖建廳三間,廒三十六間,門樓三間。東西南北四倉,在茅山、瑯琊、上容、移風四鄉。洪武年間,令朱彤建,已廢。至萬曆二十九年,令茅一柱增置倉房十二間。每倉置穀五百石。

縣倉 在縣治清明堂西。永樂元年,令朱彤重建。景泰元年,令浦洪改建儀門之東。官廳一間,倉廒六間,門樓六間。嘉靖六年,令周仕重建。今廢。

歲積倉 在縣治西北七十里瑯琊鄉龍潭鎮。南倉「舊在下蜀。正統二年,巡撫工部侍郎周忱檄縣令張昇移置今處,景泰五年重修。」 成化間,令張蕙、徐廣相繼修理。弘治三年,令王僖、簿薛仁增修倉廒百間,正廳三間,後堂三間,左右廂房各三間,門樓三間,典史梁澤增立警舍六所,尋廢。嘉靖二十五年,令徐九思修葺倉廒。按坊鄉分十七區,各識以扁。隆慶四年,令張道充建亭正廳之左,扁曰「平兌。」 萬曆四年,令丁賓於正廳之前累基建亭。其中曰「瞭斛」 ,前曰「粒粒脂膏。」 亭之右,建亭三間,重修門樓,扁曰:「催科撫字。」 緣倉隙地,建官房八十間,甑釜器具悉備。中為鑿井,覆井以亭,使糧長業居之。

社倉 句容舊無社倉。明隆慶二年,郡邑各置社倉儲稻,備凶年賑濟,并頒示《散斂規則》:每歲夏放,本稻一石,各收一石二斗,遇小荒年蠲息一分,遇中荒年蠲息一分有半,遇大荒年,盡蠲其息。是年令周美積本稻一萬三千三百八十二石,嗣後令張道充、洎丁賓通計積稻三萬七千四百八十七石七斗五升一合三勺五抄四圭,放散有《條式》,後廢。

官鹽倉 在縣北七十里河口鎮。本縣原食石灰關小包引鹽,水陸險阻,民未便後,許從儀真順便過江,至縣發賣。後為牙行計阻,價高民害。明萬曆三年,令丁賓僉昭本縣殷實良民,協同遠商,給文領引,照例儀真架下支買官鹽。復視河口地瀕大江,正對儀真,因創鹽倉二十餘間,且崇基址,以防水患。凡水商過江,不僦民居,盡使入倉,以便稽查。

養濟院 在縣治西南青元觀。明洪武四年,始建房屋五間。成化五年,知縣張蕙、李澄相繼增修房屋二十四間。弘治元年,府丞冀綺,因見鰥寡男婦數多,督委知縣王僖買地增建房屋二十二間,前後共計五十一間,周圍牆砌。

溧陽縣治 在城西隅,始自唐天復三年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