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2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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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而來奔也

《宋殺痤》

《春秋》「襄公二十有六年秋,宋公殺其世子痤。」

《左傳》:初,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 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 見棄也而視之尤姬,納諸御嬖。生佐,惡而婉,太子痤 美而狠,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惠牆伊戾為太子內 師而無寵。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太子知之,請野享之。 公使往。伊戾請從之。公曰:「夫不惡女乎?」對曰:「小人之 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 貳心乎?縱有共其外,莫共其內。臣請往也。」遣之。至則 坎,用牲,加書徵之,而騁告公曰:「太子將為亂,既與楚 客盟矣。」公曰:「為我子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 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則皆曰:「固聞之。」公囚太子, 太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曰:「日中不來,吾知 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過期,乃縊而死。佐為太 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烹伊戾。左師見夫人之步馬 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余胡 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 玉,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而後再 拜稽首,受之。

《胡傳》:「殺世子母弟直書君者,甚之也。宋寺人伊戾為 太子內師,無寵,譖於宋公而殺之,則賊世子痤者寺 人矣,而獨甚宋公何哉?譖言之得行也。必有嬖妾配 嫡以惑其心,又有小人欲結內援者以為之助,然後 愛惡一移,父子夫婦之間不能相保者眾矣。尸此者 其誰乎?晉獻之殺申生,宋公之殺痤,直稱君者,《春秋》」 正其本之意。

大全高氏曰:「晉獻公惑驪姬之讒而殺申生,宋平公聽伊戾之言而殺子痤,漢武帝、唐明皇猶蹈之,以二君猶爾,晉、宋不足道也。自古讒人之為國患,雖其君之父子不能相保,況臣下乎?」 家氏曰:「宋寺人伊戾,內連宮禁,外結大臣。其造讒而殺太子,宋平尋知其子之無罪,僅烹一伊戾,而芮、棄之寵愛向戍之權任不為之」衰,更立棄之子為太子,此人道之大變,《春秋》謹而識之,《穀梁》所謂「目君以著其惡」者也。傳者稱痤美而狠,佐惡而婉,婉者巧於自結,狠者疏於內交,佐日以親,痤日以疏,以至於死。故居近君之地者,自處為難,隋煬所以傾勇,其事似之。勇則痤也,楊素則左師也。獨孤后惡其子,楊素從而陷之,及隋文疾革乃悟,則已無及。由明不足以察姦,內外相煽而為讒故也。

《許止不嘗藥》

《春秋》昭公十有九年「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 買。」

《左傳》:夏,許悼公瘧。五月戊辰,飲太子止之藥,卒,太子 奔晉。書曰:「弒其君」,君子曰:「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 也。」

《穀梁傳》曰:「弒,正卒也。正卒則止不弒也。不弒而曰弒, 責止也。止曰:『我與夫弒者,不立乎其位,以與其弟虺? 哭泣歠餰粥,嗌不容粒,未踰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 責而責之也』。」

《胡傳》:「按《左氏》,許悼公瘧,戊辰,飲世子止之藥,卒。書曰: 『弒其君者,止不嘗藥也。古者醫不三世不服其藥。夫 子之所慎者三,疾居其一。季康子饋藥,曰:『丘未達,不 敢嘗』。敬慎其身如此也,而於君父可忽乎?君有疾,飲 藥臣先嘗之,父有疾,飲藥子先嘗之。蓋言慎也。止不 擇醫而輕用其藥,藥不先嘗而誤進於君,是有忽君』」 父之心而不慎矣。自小人之情度之,世子弒君,欲速 得其位,而止無此心,故曰「我與夫弒者,不立乎其位。」 「哭泣歠餰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卒無此心,故被以 大惡而不受。自君子聽之,止不嘗藥,是忽君父之尊 而不慎也。而止有此心,忽君父之尊而不慎,此篡弒 之萌,堅冰之漸,而《春秋》之所謹也。有此心,故加以大 惡而不得辭。書許世子止弒君,乃除惡於微之意也。 而或者顧以操刃而殺,與不躬進藥,及進藥而不嘗 三者,罪當殊科,疑於三傳之說則誤矣。必若此言,夫 人而能為《春秋》,奚待於聖筆乎?墨翟兼愛,豈其無父? 楊朱為我,豈其無君?孟軻氏辭而闢之,以為禽獸逼 人,人將相食。後世推明其功不在禹下,未有譏其過 者。知此說,則知「止不嘗藥」,《春秋》以為弒君之意矣。

大全陸氏曰:「世子,君之貳也。許其進藥,則亂臣賊子得容其姦矣。故聖人罪止一人,以絕萬世之禍也。」張氏曰:「藥劑所以致人之死者非一端,故以瘧言之。今之治瘧,以砒鍛而餌之,多愈。然鍛不得法,而反殺人者多矣。悼公之死,必此類也。」然止以弒書,何也?《孟子》曰:「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以刃與政,有以」異乎?曰:無以異也。進藥而藥殺,可不謂之弒哉!其所以異於商臣蔡般者,過與故不同耳。心雖不同,而《春秋》之文,一施之者,以臣子之於君父,不可過也。 番陽萬氏曰:許止之事,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