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2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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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揚聲悲歌,船人聞之而學之。吉甫聞船人之聲,疑 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按此原本疑有闕誤 《史記·周本紀》:幽王嬖褒姒,褒姒生伯服。幽王廢太子 宜臼,以伯服為太子。周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奈 何。」

《魯世家》:「初,惠公適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息 長,為娶於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 登宋女為夫人,以允為太子。及惠公卒,為允少故,魯 人共令息攝政,不言即位。」

《詩經鄭風緇衣篇》註:「鄭桓公、武公相繼為周司徒,善 于其職,周人愛之而作是詩。」

《左傳》:石碏子厚與州吁遊,禁之不可。四年春,衛州吁 弒桓公而立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于石子,石 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于王, 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 碏使告于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 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涖于衛。九 月,衛人使右宰醜涖殺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 肩涖殺石厚于陳。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 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初,衛宣公烝於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 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宣 姜與公子朔構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 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 之國,則可也。」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 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 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惠 公奔齊。

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 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 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華子 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以為太子。雍 巫有寵于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于公,亦有寵」,公 許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 「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 子無虧。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史記齊世家》:「桓公病,五公子各樹黨爭立。及桓公卒, 遂相攻,以故宮中空,莫敢棺。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 日,尸蟲出于戶。」

《呂氏春秋》:管仲有疾,公曰:「仲父之疾革矣,將何以教 寡人?」管仲對曰:「願君之遠易牙。」公曰:「易牙烹其子以 慊寡人,尚何疑耶?」管仲曰:「人之情,非不愛其子也。其 子之忍,將何有於君?」公曰:「諾。」管仲卒,公逐易牙,三年, 復召用之。及桓公疾,易牙與寺人貂相與作亂,塞宮 門,矯以公令。有婦人踰垣入至公所,公曰:「我饑欲食, 我渴欲飲,而無所得,何故?」對曰:「易牙作亂,塞宮門,飲 食不可得矣。」公嘆曰:「死者有知,我何面目見仲父乎?」 遂蒙衣袂而絕。

《左傳》: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懷公執狐 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 策名委質,貳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數年矣, 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 君之明也,臣之願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 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己則』」 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惟戮是聞, 其何後之有?

秦穆公襲鄭,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晉人禦師 必於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 文王之所避風雨也。必死是間,余收而骨焉。」秦師遂 東。

晉、楚戰於邲。楚熊負羈囚知罃,知莊子以其族反之。 廚武子御,下軍之士多從之。每射抽矢。納諸廚子 房。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董澤之蒲,可勝既 乎?」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苟射 故也。」射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尸。射公子穀臣,囚之, 以二者還。

衛甯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于君,悔而無及也。名 藏在諸侯之策,曰:『孫林父、甯殖出其君。君入則掩之。 若能掩之,則吾子也;若不能,猶有鬼神。吾有餒而已, 不來食矣』。」悼子許諾,惠子遂卒。

《說苑》:楚文王伐鄧,使王子革、王子靈共捃菜。二子出 採,見老丈人載畚乞焉,不與,搏而奪之。王聞之,令皆 拘二子,將殺之。大夫辭曰:「取畚信有罪,然殺之非其 罪也。君若何殺之?」言卒,丈人造軍而言曰:「鄧為無道, 故伐之。今君公之二子搏而奪吾畚,無道甚於鄧,呼 天而號。」君聞之,群臣恐。君見之曰:「討有罪而橫奪,非 所以禁暴也;恃力虐老,非所以教幼也;愛子棄法,非 所以保國也;私二子,滅三行,非所以從政也。丈人舍 之,謝之,軍門之外耳。」

《禮記·檀弓》:晉獻公將殺其世子申生。公子重耳謂之 曰:「子盍言子之志于公乎?」世子曰:「不可。君安驪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