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7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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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倚竿

與「不中」者同。舊並《十五籌》,同倚竿。右並廢其筭

倒耳

舊不問前後,籌數並滿,同《倒中例》。右壺中之筭盡廢

有終

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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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壺

兩人俱全,謂之「上勝」,取中一箭賞之。右無算

有終

「末」,箭中也。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比之有初」,又加五 筭。

龍首

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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驍箭

謂之「驍」者,皆俊猛意也,故而賞之。右十筭

龍首

倚竿而箭首正向己者,舊《十八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龍尾

龍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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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劍

貫耳不至地者,舊同「倚竿。」右廢其筭

龍尾

倚竿而箭首正向己者,舊《十五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敗壺

敗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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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壺

謂旋口上而成倚竿者。舊《十四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敗壺

謂十二箭俱不中也;若兩人皆敗,則亦計餘筭以決 勝負。右不問已有之籌皆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