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38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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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麥門冬而春花生福建者,葉如菅茅而秋花黃。山 谷所謂一榦一花為蘭,一榦數花為蕙者,蓋因不識 蘭草、蕙草,遂以蘭花強生分別也。蘭草與澤蘭同類, 故陸璣言「蘭似澤蘭,但廣而長節。」《離騷》言其綠葉紫 莖素枝,可紉可佩,可藉可膏可浴。《鄭詩》言「士女秉蕑。」 應劭《風俗通》言「尚書奏事,懷香握蘭」;《禮記》言「諸侯贄 薰,大夫贄蘭。」《漢書》言蘭以香自燒也。若夫蘭花,有葉 無枝,可玩而不可紉佩藉浴,秉握膏焚。故朱子《離騷 辨證》言古之香草,必花葉俱香,而燥「濕不變,故可刈 佩。」今之蘭蕙,但花香而葉乃無氣,質弱易萎,不可刈 佩,必非古人所指甚明。古之蘭似澤蘭而蕙即今之 零陵香。今之似茅而花有兩種者,不知何時誤也。熊 太古《冀越集》言,「世俗之蘭,生於深山窮谷,決非古時 水澤之蘭也。」陳《遯齋閒覽》言:「楚騷之蘭,或以為都梁 香,或以為澤蘭,或以為猗蘭,當以澤蘭為正。今人所 種如麥門冬者,名幽蘭,非真蘭也。」故陳止齋著《盜蘭 說》譏之。方虛谷《訂蘭說》言:「古之蘭草,即今之千金草, 俗名孩兒菊者,今所謂蘭,其葉如茅而嫩者,根名土 續斷,因花馥郁,故得蘭名也。」楊升菴云:「世以如蒲萱 者為蘭,九畹之受誣久矣。」又吳草廬有《蘭說》甚詳,云: 「蘭為醫經上品之藥,有枝有莖,草之植者也。」今所謂 蘭,無枝無莖,因黃山谷稱之,世遂謬指為《離騷》之蘭。 寇氏《本草》亦溺於俗,反疑舊說為非。夫《醫經》為實用, 豈可誤哉?今之蘭,果可利水殺蠱而除痰癖乎?其種 盛於閩,朱子乃閩人,豈不識其土產,而反辨析如此? 世俗至今猶以非蘭為蘭,何其惑之難解也。嗚呼。觀 諸儒之明析如此。則寇朱二氏之誤可知。而醫家用 蘭草者。當不復疑矣。

《葉修治》

見《澤蘭》下。

氣味

辛平無毒。

李杲曰:「甘、寒。」

主治

《本經》曰:「利水道,殺蠱毒,辟不祥。久服益氣輕身不老, 通神明。」

《別錄》曰:「除胸中痰癖。」

雷斆曰:「生血,調氣,養營。」 《馬志》曰:「煮水,浴風病。」

李杲曰:「其氣清香。生津止渴。潤肌肉。治消渴膽癉。」 李時珍曰:「消癰腫。調月經。煎水解中牛馬毒。」

陳藏器曰:「主惡氣,香澤,可作膏塗髮。」

發明

李時珍曰:按:《素問》云:「五味入口,藏於脾胃,以行其精 氣。津液在脾,令人口甘,此肥美所發也。其氣上溢,轉 為消渴,治之以蘭,除陳氣也。」王冰註云:「辛能發散故 也。」李東垣治消渴生津飲,用蘭葉,蓋本於此。詳見澤 蘭下。又此草浸油塗髮,去風垢,令香潤。《史記》所謂「羅 襦襟解,微聞香澤」者是也。崔寔《四時月令》作香澤法, 用清油浸蘭香、藿香、雞舌香、苜蓿葉四種,以新綿裹, 浸胡麻油和豬脂,納銅鐺中,沸定,下少許青蒿,以綿 幕瓶,鐺嘴瀉出,瓶收用之。

附方

食牛馬毒殺人者,省頭草連根葉煎水服之,即消。唐瑤 經驗方

《澤蘭釋名》

陶弘景曰:生於澤旁,故名「澤蘭」,亦名「都梁香。」

李時珍曰:此草亦可為香澤,不獨指其生澤旁也。齊 安人呼為「風藥。」《吳普本草》一名「水香。」陶氏云:「亦名都 梁。」今俗通呼為「孩兒菊」,則其與蘭草為一物二種,尤 可証矣。其根可食,故曰「地筍。」

《集解》

《別錄》曰:「澤蘭,生汝南諸大澤旁。三月三日採,隂乾。」 《吳普》曰:「生下地水旁。葉如蘭,二月生苗,赤節,四葉相 植支節間。」

陶弘景曰:「今處處有之,多生下濕地。葉微香,可煎油 及作浴湯。人家多種之,而葉小異。今山中又有一種, 甚相似,莖方,葉小強,不甚香。」既云澤蘭,則山中者為 非,而藥家乃采用之。

蘇恭曰:「澤蘭,莖方節紫,葉似蘭草而不甚香,今京下 用者是也。陶說乃是蘭草,莖圓,紫萼,白花,殊非澤蘭 也。」

蘇頌曰:「今荊、徐、隨、壽、蜀、梧州、河中府皆有之。根紫黑 色,如粟。根。二月生苗,高二、三尺。莖榦青紫色,作四稜, 葉生,相對如薄荷,微香。七月開花,帶紫白色,萼通紫 色,亦似薄荷花。三月采苗,隂乾。荊、湖、嶺南人家多種 之。壽州出者無花子。此與蘭草大抵相類。但蘭草生 水旁,葉光潤,根小紫,五、六月盛。而澤蘭生水澤中及」 下濕地,葉尖,微有毛,不光潤,方莖紫節。七八月初采, 微辛,此為異耳。

雷斆曰:「凡使,須別雌雄。大澤蘭莖葉皆圓,根青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