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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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七人者,謂大師、大保、大傅、左輔、右弼、前疑、後丞,維持王者,使不危殆。諸侯有爭

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

無道,不失其家;尊卑輔善,未聞其官。士有爭友,則身不離

於令名;令,善也。士卑無臣,故以賢友助父有爭子,則身不陷

於不義。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命,又焉得爲

孝乎?」委曲從父命,善亦從善,惡亦從惡,而心有隱,豈得爲孝乎?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盡孝於父,則事天明。

母孝,故事地察;盡孝於母能事地,察其高下,視其分察也。長幼順,故

上下治;卑事於尊,幼順於長,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