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10-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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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麟州事宜劄子

臣昨奉聖㫖至河東與明鎬商量麟州事縁臣未到

間鎬已一面與施昌言等先有奏議尋再準樞宻院

劄子備録鎬等所奏令臣更切同共從長相度臣遂

親至河外相度利害與明鎬等再行商議乞那減兵

馬人數可以粗減兵費已具連署奏聞此外臣别有

短見合盡條陳其利害措置之說列爲四議一曰辨

說二曰較存廢三曰減寨卒四曰委土豪如此則

經乆之謀庶近禦邊之䇿謹具畫一如後

 一曰辨衆說者臣竊詳前後臣寮起請其說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