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10-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5.djvu/10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然非朝廷一力可自爲必須委付邊臣許其乆

  任漸推恩信不限𡻕年使得失不繫於朝廷之

  急而營緝如其家事之專方可収其逺効非二

  年一替之吏所能爲也臣謂減兵添堡之說

  之而未得其要

 二曰較存廢者今河外之兵除分休外尚及二萬

  大抵盡河東二十州軍以贍二州五寨爲河外

  數百邊户而竭數百萬民財賊雖不來吾巳自

  困使賊得不戰疲人之䇿而我有殘民歛怨之

  勞以此而思則似可廢然未知可存之利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