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27-晁補之-雞肋集-16-0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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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未畢陳未定而十萬石之粟去矣使其淹囘未


有成績其爲費可勝言哉孫子曰智將務食於敵


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𦮼秆一石當吾二十石此


計平地千里之法也今以京師直交趾五倍而言


之則何啻二十鍾二十石而後可以當賊之一矧


其俗又非專以五榖爲養也木實草根魚鼈蚌蜃


之爲餔且其土之所出足以給其人安坐而待我


若此雖十年不病闕食也傳曰粟不如者勿與持


久持久非遠行之利此其理勢或未可取三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