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200-楊萬里-誠齋集-32-16.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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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然則何為使塞者通乎尚書左銓差注之闕來

者以格而得注者以格而授既流通無滯而不塞

矣然猶有小塞而未通者京朝官授諸司幹官是

也幹官之格有以通判資序而授者有以第二任

知縣資序而授者嗇其與所以重其官也然挾通

判之資者可以入破格之太守挾第二任知縣之

資者可以入破格之郡丞彼豈肯折而入於幹官

乎是故尚左之幹官髙者不肯入卑者不得入於

是掲闕于墻壁有九年而不授者若廣東提刑司

幹辨公事是也有七年而不授者若廣西提举司